任洛陽北部尉

曹操二十歲的時候,舉孝廉為郎,被任命為洛陽北部尉。

舉孝廉是兩漢選舉官吏的科目之一,意謂推舉孝子、廉潔之士出來做官。開始於西漢武帝時。當初,董仲舒是針對“任子”的弊病提出的,所以舉孝廉與賢良之製開始尚好,發揮過積極作用,但後來逐漸變了味道,成了變相的“任子”製。薦舉被官僚和世家大族所把持,互相吹捧,競相薦舉,什麽樣的毫無德行的人都被舉為孝廉,所以當時就有了“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之諷。這就是說,曹操以“孝廉”為進階,很可能也是一種形式而已,真正起作用的原因應當是他的家庭背景。

郎,指郎官。漢製,不管是“任子”,還是薦舉出的孝廉與賢良,第一步都先為郎。郎是郎中令屬官, “掌守門戶,出充車騎,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皆無員,多至千人”。照例,郎官任滿,即可派出做縣令、丞、尉。開始時還要經過試用,到東漢和帝永元元年(89), “初令郎官詔除者,得占丞尉,以比秩為真”,免去了試用期。如此看來,曹操就是直接由皇帝“詔除”的郎官,沒有試用期,就做了正式的洛陽北部尉。

尉是掌管兵事或刑獄的官。秦漢時,在中央,有太尉掌武事,廷尉掌刑辟,衛尉掌宮門屯衛;另外還有中尉、都尉、校尉,等等。漢時,郡有郡尉,縣有縣尉,負責維持地方治安。後漢洛陽“置四尉,皆孝廉做,有東部、西部、南部、北部尉”。曹操做的就是其中的北部尉。推舉他去就任這個差事的是當時的尚書右丞、京兆尹、司馬懿的父親司馬防。曹操自己的意願是想做洛陽令,可主其事的選部尚書梁鵠根本不考慮曹操的要求。所以,直到後來,曹操對司馬防和梁鵠始終耿耿於懷。

洛陽北部尉雖是個小官,但曹操對此很是看重。他要在這裏施展才能,以期引起朝廷的注意;他並沒有想在這裏永遠做下去,但要在這初入仕途之際把自己的抱負展示於眾。

《三國誌·武帝紀》注引《曹瞞傳》說:太祖初入尉廨,繕治四門。造五色棒,縣(懸)門左右各十餘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強,皆棒殺之。後數月,靈帝愛幸小黃門蹇碩叔父夜行,即殺之。京師斂跡,莫敢犯者。

這是一段言簡意賅、生動而實在的記載,記錄了曹操很想一鳴驚人,急於幹出一番事業讓人看看的心情;反映了曹操的嗜殺性格和令行禁止的主張;突出了曹操不避強豪、嫉恨宦官專權的立場。

曹操把皇帝最為寵幸的宦官蹇碩的叔父殺了,立即轟動了京師。京師的人們,包括當朝天子和一些豪強權貴都知道了北部尉曹操的厲害,從此再沒有人敢違禁夜行了。曹操不畏權勢、反對宦官當道的形象,第一次亮相即收到了轟動效應。曹操的目的達到了。曹操入仕後的這一次不畏豪貴的行動,應當得到曆史的肯定。

曹操的行動,沉重地打擊了宦官的氣焰。宦官們對曹操恨之入骨,但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因為早已有言在先, “有犯禁者,不避豪強,皆棒殺之”。宦官們在“鹹疾之,然不能傷”的情況下,想出了以退為進的計策,“於是共稱薦之”,說曹操有本事應該升官,從而把曹操趕出了洛陽, “遷為頓丘令”(今河南清豐縣西南)。

曹操做頓丘令,時在漢靈帝熹平六年(177),年齡二十三歲。

曹操在頓丘令任上沒有待得住。靈帝光和元年(178),宋皇後被廢,其父及兄弟皆被誅。皇後的兄弟濾強侯宋奇是曹操的從妹夫,曹操因而“從坐免官”,離開了頓丘,非常頹喪地回到了家鄉譙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