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啟事招來訪客

我們折騰了一個上午,我虛弱的身子骨支撐不住了,到了下午便精疲力竭。福爾摩斯與我分手去聽音樂會之後,我便躺在沙發上,想盡量睡上兩個小時,但無濟於事,心裏過於激動,滿腦子想著所發生的一切,還總冒出種種怪異的想法和猜測。我一閉上眼睛,被害人扭曲得像狒狒一樣的麵容就會立即浮現在我眼前。那張臉給我留下了刻骨銘心的印象,實在是太可怕了。終於有人把那張臉的主人從這個世界抹去了,我不禁對此人懷有了感激之情。如果根據人的麵容來判斷一個人是十惡不赦的,那無疑就是克利夫蘭市的伊諾克·德雷伯的那張臉了。但我知道,正義必定要得到伸張。從法律上說,被害人再壞也不能成為寬恕凶手的理由。

我的同伴假設受害人是被毒死的,我越想越覺得這個假設不同尋常。我記得,他聞了聞死者的嘴唇,毫無疑問,他一定是發現了什麽蛛絲馬跡,才做如是推斷的。還有,如果不是服了毒,那是什麽原因致使那人死亡的呢?因為屍體上沒有發現傷口,也沒有勒痕。但是,從另一方麵來說,地板上留下了那麽多血跡,那會是誰的血呢?沒有打鬥過的跡象,受害人身邊也沒有足以使對手受到重創的器具。隻要所有這些疑問得不到解答,我看,無論是福爾摩斯,還是我本人,都睡不安穩。福爾摩斯平靜自信的態度令我堅信,他已經有了自己的看法了,能夠解釋這一切事實,盡管那是什麽樣的一種看法,我還無法猜測。

福爾摩斯回來得很晚——從時間上來判斷,我知道,他不可能一直在聽音樂會。他還沒有回來,晚飯就已經擺上餐桌了。

“音樂會妙不可言啊,”他一邊說,一邊坐了下來,“你還記得達爾文[57]是怎樣說音樂的嗎?他認為,人類在使用語言之前,早就擁有創造和欣賞音樂的能力了。或許這就是音樂能對我們產生微妙影響的原因。在我們靈魂的深處,對於原初世界的朦朧歲月,依然還有模糊的記憶[58]。”

“這是一種不著邊際的看法。”我說。

“如果人們想要理解大自然,那他們的思想就必須和大自然一樣開闊,”他回答說,“怎麽啦?你看起來不大對勁啊。布裏克斯頓大街那樁案件弄得你心煩意亂了吧?”

“實話實說,還真是這麽回事,”我說,“我有過在阿富汗的種種經曆,本來應該是更加堅強才對。在邁萬德戰役中,我親眼看到自己的同伴們血肉橫飛的場麵,當時都沒有膽怯。”

“我能夠理解,本案存在一個謎團,令人浮想聯翩。沒有想象,就不會有恐懼。你看了晚報了嗎?”

“沒有。”

“上麵詳細報道了本案,但沒有提到屍體被抬起來時,地上有一枚戒指。沒有提到這個情節更好。”

“為什麽呢?”

“看看這則啟事吧,”他回答說,“今天上午,離開現場後,我立刻讓各家報紙登了一則啟事。”

他把報紙從桌子對麵遞了過來,我看了一眼他所指的地方。是在“失物招領”欄裏,第一則啟事上寫著:“今晨,在布裏克斯頓大街,‘白公鹿酒館’至荷蘭樹林間的路段上,拾到純金婚戒一枚。失者請於今晚八時至九時到貝克大街二百二十一號乙華生先生處認領[59]。”

“請原諒,用了你的名字登啟事,”他說,“如果用我自己的,那些傻瓜蛋中有人可能會有所警覺,會來攪和此事的。”

“沒有關係,”我回答說,“但是,如果有人前來認領,我可拿不出戒指啊。”

“噢,是的,你拿得出,”他說著,交給了我一枚,“這一枚足可以應付了,和原先那枚一模一樣。”

“你覺得誰會來認領呢?”

“啊,那位穿棕褐色外套的男子,也就是我們那位紅臉龐、穿方頭靴子的朋友。他即便不親自來,也會打發一個同夥來的。”

“他不會覺得這樣做太冒險了嗎?”

“絕對不會。如果我對本案的看法是正確的,而且我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是正確的,那人冒再大的風險,也會想要拿回那枚戒指的。根據我的判斷,他是在弓著身子查看德雷伯的屍體時,將戒指掉在地上的,但當時他沒有覺察到。他離開了那幢住宅後,發現戒指不見了,於是匆忙返回,但發現警察已經到達,一切都源於自己的愚蠢之舉,竟然讓蠟燭亮著。他隻得裝作喝醉了酒,以免由於自己出現在門口引起警察的懷疑。現在,你設身處地站在他的位置上想一想,他經過一番前思後想,一定會覺得,戒指可能是在離開住宅之後失落在路上了。他接著會怎麽做呢?會急忙查看晚報,希望在‘失物招領欄’裏找到它。他一定會喜出望外的。他高興得什麽似的,怎麽還會擔心是個圈套呢?在他的心目中,沒有理由把找到戒指與謀殺案聯係起來。他準會來,一定會來的。不出一個小時,你便可以見到他。”

“然後呢?”我問。

“噢,到時就讓我來應付他吧,你有武器嗎?”

“我有一支老式軍用左輪手槍,還有幾發子彈。”

“你最好把它擦一擦,裝上子彈,他會狗急跳牆的。盡管我會在他還沒有反應過來時製服他,但還是要以防萬一為好。”

我走進了臥室,按照他說的做了。我拿著手槍返回到餐廳時,餐桌已經收拾幹淨了。福爾摩斯正撩撥著小提琴上的弦,這是他最喜歡的消遣方式。

“案情複雜起來了,”我進入房間時,他說,“我剛收到了美國的回電。我對本案的看法是正確的。”

“情況是?”我迫不及待地問。

“我這把小提琴該換弦了,”他說,“你把手槍放到衣服口袋裏。等到那家夥出現時,用平常的語氣同他說話,其餘的事情交由我來處理。不要死死地盯著他看,那樣會驚動他的。”

“現在是八點。”我瞥了一眼懷表說。

“不錯,他可能過幾分鍾就到了。房門虛掩著,這樣就行。把鑰匙插在內側的鎖孔上。謝謝!我昨天在書攤上買到了一本奇怪的舊書——《國際法》[60]——是拉丁文的,1642年在低地國家的列日[61]出版。那本棕褐色封麵的小冊子印刷出版時,查理一世[62]的腦袋還安穩地長在脖子上呢。”

“印刷商是誰?”

“菲利奇·德·克羅伊,誰知道他是個什麽樣的人啊。扉頁上題簽的字已經褪色了,內容是‘威廉·懷特藏書’。我不知道威廉·懷特是何許人。估計是17世紀某個務實的律師吧,因為他的字透著幾分律師的氣質。我看,我們的客人到了。”

他說話的當口兒,刺耳的門鈴聲響了起來。福爾摩斯緩緩站起身,把自己的椅子朝著門口的方向移動了一下。我們聽見仆人走過門廳的聲音,門閂哢嗒拔開了。

“華生醫生是住這兒嗎?”有個清晰卻刺耳的聲音在問。我們沒有聽見女仆[63]的回答,但聽見門關上了,有人上樓梯了,腳步不均勻,而且顯得很拖遝。我的同伴聽到腳步聲時,臉上掠過驚訝的神情。腳步在過道上緩慢地前移,接著便聽見微弱的敲門聲。

“進來。”我大聲說。

話音剛落,進入室內的不是我們想象中的凶惡男子,而是個步履蹣跚、滿臉皺紋的老婦人。麵對突如其來的強光,她似乎有點頭暈目眩。行過屈膝禮後,她站立在那兒眨巴著昏花的眼睛看著我們,神情緊張,抖動著的手指在衣服口袋裏摸索著。我瞥了我的同伴一眼,隻見他表情很沮喪,我隻好不動聲色。

幹癟老婦拿出一張晚報,指著我們登載的啟事。“我是看到了這個東西之後來的,好心的先生們,”她說,又屈身行了個禮,“在布裏克斯頓大街遺失的金婚戒,那是我女兒薩莉的,她去年這個時候結的婚,丈夫是聯合輪船公司的職員。如果他回家時發現她的戒指丟失了,我真不知道他會怎麽說。他本來就是暴脾氣,喝了酒就會變本加厲[64]。你們請聽我說,她昨晚去看馬戲時還——”

“是這枚戒指嗎?”我問。

“感謝上帝啊!”老婦人大聲說,“薩莉今晚可會開心啦,是這枚。”

“您住在哪兒?”我詢問了一句,拿起一支鉛筆。

“霍恩茲蒂奇路[65]鄧肯街十三號,從這兒走過去可累人啦。”

“從霍恩茲蒂奇到馬戲團不用經過布裏克斯頓街啊。”夏洛克·福爾摩斯脫口而出。

老婦人轉過臉,四周通紅的小眼睛盯著他看。“這位先生問的是我的住址,”她說,“薩莉住在佩卡姆的梅菲爾德廣場三號。”

“您姓——?”

“我姓索耶,女兒姓丹尼斯,湯姆·丹尼斯娶了她——他隻要待在海上,便是個機靈誠實的年輕人,全公司沒有哪個船員比得上他。但是,一旦上了岸,有了女人和酒,那他可就——”

“這是您的戒指,索耶太太,”遵從我同伴的示意,我打斷了她的話,“很顯然,這枚戒指是您女兒的。戒指能夠物歸原主,我感到很高興。”

老婦人咕噥著說了一大堆祝福和感激的話後,把戒指裝進了自己的衣服口袋,拖遝著腳步下樓了。老婦人剛一離開,夏洛克·福爾摩斯便立刻一躍站了起來,衝向他自己的臥室。過了幾秒鍾,他穿著烏爾斯特大衣[66],係著領巾,從房間裏出來了。“我要去跟蹤她,”他急匆匆地說,“她一定是凶手的同謀,可以引導我找到凶手,你等著我。”來者剛剛離開關上廳堂的門,福爾摩斯便下了樓梯。透過窗子,我看見老婦人有氣無力地在街道的另一邊走著,而她的跟蹤者則在她背後不遠處尾隨著。“要麽他的整個看法是不正確的,”我心裏想著,“否則,他現在正被人引導著走近謎案的真相。”他其實用不著吩咐我等著他,因為我覺得,沒有得到他此番曆險的結果,我是不可能睡得著的。

他出發時已經快九點鍾了。我不知道他要多久才能回來,隻好百無聊賴地坐著,一邊抽著煙鬥,一邊翻閱著亨利·米爾熱[67]著的《放浪形骸》。十點過去了,我聽到女仆啪嗒啪嗒回房睡覺的腳步聲。十一點鍾,房東太太更加沉穩的腳步從我所在的房門口經過,她也要回房睡覺了。快到十二點了,我這才聽見福爾摩斯用鑰匙開門時發出的清脆的哢嗒聲。他進入房間的瞬間,我便從他的臉色看出,他的行動沒有獲得成功。開心愉快,懊惱沮喪,兩種心情在他身上交織著,一爭高下。最後,前者占了上風,他爆發出了笑聲。

“我怎麽也不能讓蘇格蘭場知道這個情況,”福爾摩斯大聲說著,重重地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我常常嘲笑他們,如果他們知道了這件事情,他們絕不會放過我的。我能夠經受得起嘲笑,因為我知道,從長遠來說,我總是能夠擺平他們的。”

“那是怎麽回事啊?”我問。

“噢,我也不在乎把自己窩囊的事情說出來。老婦人沒走多遠,就開始一瘸一拐的,看起來是傷到了腳。她很快就停了下來,叫了輛正從身邊經過的四輪馬車[68]。於是,我盡量靠近她,想聽聽她說要去哪裏。但是,我其實沒有必要迫不及待,因為她說要去的地址時,高聲大氣,即便在街道對麵都可以聽清楚。‘到霍恩茲蒂奇的鄧肯街十三號。’她大聲說著。我想,事情開始看起來是真的。我看見她穩穩當當地坐進了馬車裏,我也坐在了後麵。這是每個偵探必須精通的跟蹤技巧。是啊,馬車轔轔地駛出了,一路不停地奔向了她說的那條街。快到門口時,我跳下馬車,順著街道優哉遊哉地往前走。我看見馬車停了下來,車夫跳下車,打開車門等客人下車,然而,卻沒人下來。我走到跟前時,他顯得很瘋狂的樣子,徒勞地在空空如也的車廂裏到處找,嘴裏不停地罵著,那個罵人的話我可是從來都沒有聽過的。乘客沒有了人影兒,他恐怕要想拿到乘車的錢,得等上一段時間才行啊。到十三號一打聽才知道,那兒住著的是一位體麵的糊裱工,名叫凱斯維克,根本就沒有叫索耶或丹尼斯的人在那兒住過。”

“你不會是說,”我大聲說著,驚愕不已,“那個老婦人,步履蹣跚,身體衰弱,在馬車行進過程中,你不知道,車夫也不知道,卻能夠逃脫吧?”

“見鬼的老婦人!”夏洛克·福爾摩斯說,語氣尖銳,“我們才是老婦人呢,被人家這樣騙了。一定是個年輕人,除了善於表演之外,還身手不凡,喬裝改扮的本事也了不得。他發覺自己被跟蹤了,毫無疑問,於是就用這樣的伎倆把我給甩掉了。看起來,我們尋找的那個人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孤身一人,而是有很多朋友,為了他可以鋌而走險。對啊,醫生,你看起來很累了。聽我的,休息去吧。”

我確實感覺很疲倦了,所以就聽從他的勸告,回臥室睡覺去了,留下福爾摩斯獨自一人坐在悶燒著的壁爐前麵。夜深人靜了,我聽見他拉出的低沉哀婉的小提琴聲。我知道,他還在思索著手邊要破解的這樁怪異離奇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