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勞裏斯頓花園謎案

我承認,看到證明自己同伴的一套理論實用有效的新證據,我頗感驚訝。我對他分析問題的能力的欽佩之情陡然增加。不過,我心裏麵依舊潛藏著疑慮,認為整個事情都是他事先安排好了的,旨在讓我驚歎目眩。然而,他欺騙我是何目的,這我就無法理解了。我看著他時,他看完了信,兩眼茫然無神,暗淡無光,說明他心不在焉。

“這個你到底是如何推斷出來的呢?”我問了一聲。

“推斷出什麽?”他說,態度粗魯。

“啊,說他是退役的海軍陸戰隊中士啊。”

“我沒工夫糾纏細枝末節,”他回答說,語氣生硬,但隨即又露出了微笑,“請原諒我態度粗魯,因為你打斷了我的思路。不過,或許也沒有什麽關係。這麽看來,你確實看不出,此人曾經是個海軍陸戰隊中士啦?”

“對啊,我確實看不出。”

“看出這一點倒是不難,但要解釋我為何看得出來卻很難。如果有人要你證明二加二等於四,你可能會覺得有點困難,盡管你確定事實就是這樣的。即便隔著一條街,我還是看清楚了那人手背上挺大一塊藍錨刺青,那是海洋上的標記啊。然而,他有軍人的風度,兩頰的胡須符合軍隊規定,這樣我就想到了海軍陸戰隊了。此人有點自以為是,有種頤指氣使的氣勢。你一定注意到了,他昂首挺胸,揮舞著手杖的樣子。從他的麵容也可以看出,他是個沉穩持重、體麵正派的中年人——所有這些事實幫助我得出結論,他曾經是個中士。”

“了不起啊!”我脫口說。

“平凡小事而已,”福爾摩斯說,不過,從他臉部的表情,我覺得,自己顯而易見的驚訝和欽佩之情令他很受用,“我剛才還說沒有刑事罪犯,看起來我錯了——看看這個!”他把剛才那個信差送過來的信扔給我看。

“啊,”我有些驚訝,掃了一眼信,“這真可怕!”

“事情看上去超乎尋常啊!”他說著,語氣平靜,“請你大聲念給我聽好嗎?”

下麵就是我念給他聽的內容:

尊敬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昨天夜間,布裏克斯頓大街[36]的勞裏斯頓花園三號發生了一樁惡性案件。今天淩晨兩點鍾左右,我們巡邏的警察發現屋內有光亮,由於那所住宅平常沒有人住,所以懷疑裏麵發生了什麽事情。巡邏警察發現房門開著,前廳裏沒有家具,地上躺著一具男屍,衣著講究,衣袋中的名片上寫著“伊諾克·J.德雷伯,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市”。現場無搶劫跡象,也無任何證據證明死者的死因。屋內有血跡,但屍體上並無傷痕。至於死者如何進入空屋,我們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此案詭秘怪異。請您十二點前親臨現場勘察,我將在場恭候。在您回複前,我會保護現場。如果您不能親臨現場,請務必詳告,如蒙指教,不勝感激。

您忠實的朋友

托比亞斯·格雷格森

“格雷格森[37]是蘇格蘭場中最機敏睿智的人,”我朋友評價說,“他和萊斯特雷德是一群矮子中的高個兒。兩個人都反應靈敏,精力充沛,但因循守舊——簡直令人震驚。他們也會相互之間找碴兒,就像一對交際花爭風吃醋。如果他們兩個一起來偵辦這樁案件,那可就有點熱鬧了[38]。”

福爾摩斯侃侃而談,但態度平靜,讓我感到很詫異。“毫無疑問,情況刻不容緩啊,”我大聲說,“要我去幫你叫輛馬車嗎?”

“我去不去,還不一定呢。我這個人慵懶倦怠,簡直不可救藥了,不過,那也隻是犯懶的時候才這樣——也就是說,隻是在懶勁上來時才這樣,平時還是挺有活力的。”

“怎麽啦,這不正是你求之不得的良機嗎?”

“親愛的夥計啊,這關我什麽事呢?即便我把整個案件給弄得水落石出,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等人無疑都會把全部功勞攬到自己頭上的。這就是沒有官方身份的下場啊。”

“但是,他懇請你幫助他啊。”

“沒錯,他知道我比他強,他在我麵前也承認這一點,不過,他寧願割下自己的舌頭,也絕不願讓第三個人知道這件事。得啦,我們還是去看看吧。我可以獨自一人破案,即便什麽都撈不到,也可以嘲笑他們一番,現在走吧!”

他急忙穿上外套,匆匆忙忙的,說明勁頭上來了,不再慵懶倦怠了。

“你戴上帽子。”他說。

“想要我也去嗎?”

“對啊,你要是沒有其他更有意思的事情可做的話。”片刻之後,我們坐上了馬車,馬車轆轆地駛向布裏克斯頓大街。

早晨霧氣沉沉,烏雲密布。所有的屋頂籠罩了一層暗褐色的霧紗,仿佛是土黃色街道的倒影。我的同伴興致勃勃,情緒激昂,竟然滔滔不絕地談起了克雷莫納小提琴[39]與斯特拉迪瓦裏小提琴[40]和阿瑪蒂小提琴[41]的區別。而我卻沉默不語,陰鬱的天氣和即將麵對的慘案讓我心情壓抑。

“你好像沒怎麽考慮眼前這樁案件啊。”我最後說,打斷了福爾摩斯有關音樂的宏論。

“還沒有掌握情況呢,”他回答說,“如果沒有掌握所有證據就開始推理,那是大錯特錯的,會讓我們的判斷出現偏差。”

“你很快就會掌握情況的,”我說著,用手指指點著,“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這就是布裏克斯頓大街,那就是出事的那幢房子。”

“是這兒,停車,車夫,停車!”我們距離那幢房子還有一百碼左右,他堅持我們就此下車。我們步行著走了過去。

勞裏斯頓花園三號籠罩著一種不祥的氣氛,陰森可怕。距離街道有一段距離的地方,矗立著四幢住房,兩幢住著人,另外兩幢空著,三號樓就是其中一幢空的。空屋臨街的一邊有上下三排窗戶,陰森淒涼。滿是灰塵的玻璃上到處貼著“出租”的告示,就像是眼睛裏長出的白內障。每幢房子前麵都有一座小花園,把房子和街道隔開。花園裏毫無規則地冒出了一些病懨懨的植物。花園裏有條狹窄的小徑穿過,呈淡黃色,顯然是用黏土和礫石混合鋪成的。昨晚下了一夜的雨,到處泥濘不堪。花園四周用三英尺高的磚牆圍著,牆頭上豎著木柵欄。倚牆站著一個身材高大魁梧的警察,旁邊圍著幾個看熱鬧的人,他們使勁伸長脖子拚命往裏麵張望,想看看裏麵的狀況,但什麽也看不到。

我本以為,夏洛克·福爾摩斯會立刻進入室內,一頭紮入疑案分析工作中。但看他那神態,並不是這麽回事。他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在那種情況下,我覺得他這是有點矯情。隻見他在人行道上來回踱著步,表情茫然地俯視地麵,然後仰望天空,繼而平視著正對麵的住宅和那一排柵欄。仔細地察看了一通之後,他便緩慢地沿著小徑走,準確地說,應該是順著小徑邊緣的草地走,眼睛一直盯著地麵。其間他停下了兩次腳步,有一次我看見他露出了微笑,聽見他發出了滿意的驚歎聲。潮濕的泥地上有許多腳印。但是,警察在上麵來回走過多次了,我真看不出福爾摩斯還能從中發現點什麽。不過,我很清楚,他有敏銳的洞察力,因此堅信他一定能發現許多我所不能發現的東西。

到了房子的門口時,我們遇上了一位男士,他身材高大,臉色白淨,頭發淡黃。他手裏拿著一個記事本,急忙迎上前來熱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您能來真是太好了,”他說,“我已吩咐過,任何東西都不能動。”

“除了那兒!”我同伴回答說,指著那條小徑,“即便是有一群野牛在上麵踩過了,也不至於比那更加糟糕淩亂啊。不過,毫無疑問,您一定是有了結論了,格雷格森,否則不會允許他們這麽幹的。”

“室內有很多事情夠我忙的,”警探說著,閃爍其詞,“我同事萊斯特雷德先生在這兒,外麵的事情我可指望著他負責呢。”

福爾摩斯瞥了我一眼,譏諷地揚了揚眉頭。“有了您和萊斯特雷德這樣的能手坐鎮現場,別人到場也不會有什麽新發現啊。”他說。

格雷格森搓了搓雙手,自鳴得意。“我認為,能夠做的我們都做了,”他回答說,“不過,這是一樁詭異離奇的案件,我知道,這正對您的胃口呢。”

“您不是乘馬車來的嗎?”夏洛克·福爾摩斯問。

“不是,先生。”

“萊斯特雷德也不是嗎?”

“不是,先生。”

“那我們去看看那個房間吧。”他冷不防地冒出了一句,隨即大步走進室內,格雷格森跟在後麵,一臉的驚訝。

一條很短的過道,沒有鋪上地毯,滿是灰塵,直通廚房和雜物間。過道左右兩側各有一扇門。其中有一扇顯然關閉了許多個星期。另一扇通向餐廳,撲朔迷離的案件就發生在那兒。福爾摩斯走了進去,我跟在他後麵,心裏充滿了麵對死亡現場所引起的壓抑感。

這是個正方形的大房間,裏麵沒有任何家具,顯得很寬敞。牆壁上糊著花裏胡哨的牆紙,俗不可耐,甚至有些地方長出了大塊黴斑。許多地方的牆紙已經大片剝落,露出了裏麵發黃的灰泥。正對著房門的是一個張揚醒目的壁爐,爐框是白色仿大理石做成的,爐台一端立著一截紅蠟燭。僅有的一扇窗戶肮髒不堪,室內光線昏暗,給裏麵的一切抹上了一層晦暗陰鬱的色彩,而厚厚的灰塵則更加重了這一色彩。

上述所有細節是我後來注意到的。我眼下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具屍體上,孤零零的,滿目猙獰,一動不動。死者四十三四歲的樣子,中等身材,肩膀很寬,一頭黑色鬈發,臉上有著胡楂兒,上身穿厚粗絨大衣,裏麵是件馬甲,領子和袖口幹幹淨淨,下身穿著淺色的褲子。屍體旁的地板上有一頂整潔的禮帽。死者生前似乎有過一番痛苦的掙紮:他雙手緊攥著,雙臂向外伸展,雙腿交叉著,僵硬的臉上露出驚恐的神情。我想,這應該是一種憤恨的表情,活人的臉上不可能看到這樣的表情。

萊斯特雷德一如既往,還是那麽瘦削,一副偵探的派頭。他站在門口,向同伴和我打招呼。

“本案會引起轟動啊,先生,”他說,“我也不算是生手了,還真沒有見過這樣的案件呢。”

“毫無線索嗎?”格雷格森問。

“一點也沒有。”萊斯特雷德隨口回答。

福爾摩斯走近屍體,蹲下來專心致誌地查看起來。“你們肯定屍體上沒有傷痕嗎?”他問了一句,手指著四周呈現的血跡。

“肯定!”兩位偵探齊聲回答說。

“那麽,當然,這些血跡是另一個人留下的。如果這是一起凶殺案的話,那人有可能就是凶手。本案讓我想起了1834年發生在烏得勒支市[42]的一樁案件中範·楊森死亡的情形。您記得那樁案件嗎,格雷格森?”

“不記得了,先生。”

“看看記載吧——您真的應該去看看。陽光底下沒有什麽新鮮玩意兒,都是先前出現過的[43]。”

福爾摩斯說話的當口兒,他那靈巧的手指四處移動著,這兒,那兒,到處,摸一摸,按一按,解開死者衣扣,仔細觀察,如同我先前注意到的那樣,他的目光依舊若即若離。檢查工作進行得非常之快,旁人幾乎想象不到,他的檢查其實非常精細。最後,他聞了聞死者的嘴唇,接著還瞥了一眼死者漆革靴子的底部。

“屍體完全沒有移動過吧?”他問。

“隻是經過了必要的檢查而已。”

“現在可以把屍體送去殯儀館了,”他說,“沒有什麽可查的了。”

格雷格森已經安排好了一副擔架和四個抬擔架的人。在他的召喚下,那些人進入房間,無名死者被抬了出去。他們抬起屍體時,一枚戒指叮當一聲滾落在地板上。萊斯特雷德一把從地上抓起戒指,迷惑不解地盯著看。

“有個女人到過這兒,”他大聲說,“這是一枚女式婚戒。”

說著,他把戒指放在手掌上遞給在場的人看。我們都圍上去看。毫無疑問,這枚足金戒指曾經戴在一位新娘的手指上。

“案情更加複雜了,”格雷格森說,“天知道,案情先前就夠複雜的。”

“您肯定這枚戒指沒有使案情簡單明了嗎?”福爾摩斯說,“盯著看它是得不出什麽結論來的。你們在死者的衣服口袋裏發現了些什麽呢?”

“找到的東西全在這兒呢,”格雷格森說,指了指放在樓梯底層台階上的一堆淩亂的東西,“一塊由倫敦巴羅公司製造的金表,編號為97163;一條阿爾伯特金表鏈[44],粗重結實;一枚金戒指,上麵刻有共濟會標誌;一枚金別針,呈虎頭狗頭部形狀,狗眼睛由兩顆紅寶石鑲成;一個俄製名片夾,名片上印有克利夫蘭的伊諾克·J.德雷伯字樣,與死者衣袖上繡著的E.J.D三個縮寫字母相吻合。沒有錢包,隻有些零錢,總共七英鎊十三先令。一本薄伽丘[45]的袖珍版小說《十日談》,扉頁上寫有約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還發現兩封信,一封是寫給德雷伯的,另一封是寫給約瑟夫·斯坦格森的。”

“寄到什麽地方的?”

“斯特蘭德大街的美國交易所,信是留交收信人自取。兩封信都是從蓋恩輪船公司寄來的,信中提及他們的輪船已從利物浦起航。可見,不幸的人正要準備回紐約。”

“你們調查了斯坦格森這個人嗎?”

“我當即就調查了,先生。我已派人到各報社刊登尋人啟事了,有個手下已經去美國交易所調查情況,現在還沒回來呢。”

“克利夫蘭市聯係了嗎?”

“我們今天早晨發了電報。”

“電報上是怎麽說的?”

“隻是詳述了這裏的狀況,然後說希望他們能提供對我們有用的信息。”

“您難道沒有具體問些您認為重要的情況嗎?”

“我問了關於斯坦格森的情況。”

“沒有別的了嗎?整個案子就沒個值得調查的關鍵點嗎?您就隻發了那一份電報嗎?”

“我要說的在第一封電報上都說了。”格雷格森說,語氣中窩著火。

夏洛克·福爾摩斯衝著我咯咯地笑了起來,似乎正要說點什麽。這時,萊斯特雷德又出現了。他搓著雙手,一副揚揚自得的樣子。剛才我們在廳堂裏談話,他在前麵的房間裏。

“格雷格森先生,”他說,“我剛才有個重大的發現,如果沒有對牆壁進行仔細檢查的話,說不定就忽略過去了。”

矮個子說話的當口兒,眼睛裏閃爍著光芒。很顯然,由於勝過了自己的同事一籌,他心裏洋溢著抑製不住的狂喜。

“請跟我來!”他一邊說著,一邊忙著走回前室。那具可怕的屍體被抬走了,屋裏的空氣似乎清新了些,“行啊,就站在這兒!”

他拿根火柴在皮靴上劃了一下,把火柴舉著照亮牆壁。

“看看這個!”他說,態度很得意。

我先前已經提到過了,牆紙一片片地脫落了。就在室內這個特定的角落,有一大片牆紙脫落了,露出了一方塊粗糙泛黃的粉壁。空白的牆壁上潦潦草草地寫著幾個血紅色的字母,構成了一個單詞——

RACHE

“這個你們怎麽看?”警探大聲說,情形就像演員在表演一樣,“大家之所以忽略了這一點,那是因為它出現在房間最昏暗的角落裏,誰都沒有想到要查看這個地方。這是凶手用自己的血寫成的。看看這片血跡,順著牆壁往下流呢!不管怎麽說,自殺的看法是不成立的。凶手為何要選擇在這一個角落寫上字呢?我來告訴你們吧。看看壁爐架上的那支蠟燭,當時是亮著的。如果蠟燭是亮著的,那這個牆角應該就是房間裏最亮而不是最暗的部分了。”

“你確實發現了這一點,但這是什麽意思呢?”格雷格森不屑地說。

“什麽意思?啊,意思是,寫字人正要把一個女人的名字‘蕾切爾’(Rachel)寫上去,但他或她還沒有來得及寫完,就被什麽情況給打斷了。你們記住我說過的話好啦,等到本案水落石出時,你們就會發現有個叫‘蕾切爾’的女人與本案有關。您盡可以嘲笑我,福爾摩斯先生。您可能非常聰明敏捷,但說來說去,老獵犬還是最厲害的。”

“我確實要懇請您諒解!”我同伴說,他忍不住放聲大笑了起來,這下可把小個子警探給惹毛了,“您確實是我們中第一個發現這一點的,這是您的功勞。正如您所說,所有跡象表明,這是昨晚謎案中的另一個在場的人留下的。但是,我還沒來得及查看這間屋子呢。請允許我現在查看一番。”

他說話的當口兒,從衣袋裏掏出一把卷尺和一個大的圓形放大鏡。他拿著這兩樣工具,悄無聲息地四處走著,時而停下,時而跪下,甚至一度趴到了地上。他全神貫注地忙碌著,仿佛忘掉了我們的存在,不停地在喃喃自語,始終充滿著火一樣的熱情。他時而驚歎,時而呻吟,時而打著響哨,時而低聲叫喊,其中蘊含著鼓勵與希望。我看著他時,心裏不禁想到了一條訓練有素的純種獵狐犬,正在獵物藏匿的叢林中來回奔跑著,急切地發出叫聲,不找到獵物的氣味絕不罷休。他查看了二十多分鍾,仔仔細細地測量著一些印跡間的距離,有時還莫名其妙地拿卷尺在牆上來回比畫著,而我卻壓根兒什麽也沒看見。他還非常小心翼翼地從地板的一處地方收集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裝進一個信封。最後,他用放大鏡仔細檢查牆上的血字,小心翼翼地看著每一個字母。這一切完成之後,他似乎覺得足夠了,便把卷尺和放大鏡裝入口袋裏。

“人們都說,天才要吃得苦中苦,”他微笑著說,“這種說法很不準確,但是,用在偵探的工作上卻很貼切。”

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注視著他們這位業餘同行的種種招數,既充滿了好奇,又有點輕蔑。他們顯然沒有注意到這樣的事實——而我都已經開始注意到了,夏洛克·福爾摩斯所有細微的舉動都是有指向的,指向確切和實際的目標。

“這您怎麽看呢,先生?”他們兩位問。

“如果我貿然開始幫助你們,恐怕會搶了二位的功勞,”福爾摩斯說,“你們已經幹得很出色了,如果有人再插手的話,那會顯得多此一舉。”他說這些話時,語氣中滿含嘲諷。

“如果你們願意讓我知道你們的調查工作進展情況,”他接著說,“我會樂於給你們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同時,我想要找那個發現屍體的警察談談,你們可以把他的姓名和住址告訴我嗎?”

萊斯特雷德瞥了一眼自己的記事本。“約翰·蘭斯,”他說,“現在他下班了。您可以去肯寧頓公園[46]大門的奧德利庭院四十六號找他。”

福爾摩斯拿筆記下了地址。

“走吧,醫生,”他說。“我們去找到他,我會告訴你們一個對於破案有幫助的情況的,”他繼續說,轉身對著兩位偵探,“這兒發生了謀殺案,凶手是個男的,身高六英尺以上,年富力強,相對於其身高,他的腳顯得小,穿著做工粗糙的方頭皮靴,抽著特裏其雪茄[47]。他與被害人乘同一輛四輪馬車來到現場,拉車的馬腳掌上有三塊舊蹄鐵,右前掌的蹄鐵是新換的。凶手很有可能麵色赤紅,右手留有非常長的指甲。雖然這僅僅是些猜想,但也許對你們破案有用。”

萊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交換了一下眼神,臉上露出疑惑的微笑。

“如果死者是被謀殺的,那他是如何遇害的呢?”前者問。

“毒死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簡略說了一聲,然後大步離開了。“還有一個情況,萊斯特雷德,”他走到門口時又回頭補充了一句,“‘Rache’是德語詞,意為‘複仇’,您別浪費時間去找什麽‘蕾切爾小姐’了。”

他說完這句尖刻的話[48]之後便走開了,留下兩個對手在他後麵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