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 第一部 醫學博士、前陸軍軍醫約翰·H.華生回憶錄 第一章 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1]

1878年,我獲得了倫敦大學[2]的醫學博士學位,隨後又去內特雷[3]進修了專門為軍隊外科醫生開設的課程。我在內特雷的進修[4]結束後,接受了上級的派遣,前往諾森伯蘭第五燧發槍團擔任助理軍醫。那個燧發槍團當時駐紮在印度,我還沒有到達部隊的駐地,第二次阿富汗戰爭[5]就爆發了。我剛在孟買上岸後,就得知我所屬的那個團已經向前推進,闖過了重重關口,深入敵人的腹地。然而,我還是與許多其他軍官一起跟了上去,因為他們的處境也和我的一樣。我最後安全抵達了坎大哈[6],找到了所屬的那個團,於是立刻開始履行職責。

這次戰爭給許多人帶來了榮譽和升遷,但給我帶來的卻是災難和不幸。我被調離了所屬部隊,輾轉到了伯克郡[7]步兵旅,跟隨這個旅參加了邁萬德那場慘烈的戰役[8]。戰鬥中,一顆阿富汗長滑膛槍子彈擊中了我的肩膀,擊碎了我的肩胛骨,擦破了鎖骨下動脈。我的勤務兵默裏忠誠熱心,勇氣可嘉,把我抬到馱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送到了英軍陣地。如果不是他的相救,我恐怕已經落入那些伊斯蘭教徒手裏了。

我忍受了巨大的傷痛,經曆了長時間的艱難困苦,麵容憔悴,體質虛弱,於是,隨同一大批傷病員轉移到了位於白沙瓦[9]的後方醫院。我在醫院裏恢複了元氣,身體已經大有改善,能夠在病房裏四處走動了,甚至可以到露台上曬曬太陽。但就在這個時候,我又染上了傷寒,這可是印度特有的惡疾。在長達幾個月的時間裏,我掙紮在死亡線上。最後,我恢複了神誌,身體慢慢痊愈。這時候,我體質虛弱,形容枯槁,醫療委員會決定把我送回英國,一天都不能延誤。因此,我搭乘“奧龍特斯”號運兵船回國。一個月後,我在樸次茅斯[10]碼頭上了岸。我的健康受到了無法逆轉的摧殘,不過,充滿了慈愛之心的政府允許我享受九個月的假期,設法讓我的身體得到改善。

我在英格蘭舉目無親,因此,就像空氣一樣自由自在,或者說,就像每天擁有十一先令六便士固定收入的人一樣,活得逍遙自在。在這樣的狀況下,我自然而然地選擇了倫敦,因為這是個巨大的藏汙納垢之所,大英帝國所有遊手好閑之徒都對它趨之若鶩,蜂擁而至。我在倫敦斯特蘭德大街[11]的一家私人旅館裏住了一段時間,生活寡然無味,百無聊賴,花錢大手大腳,大大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我在經濟上變得很拮據了,於是,很快意識到自己必須做出抉擇,要麽離開倫敦,搬到鄉下的某個地方去,要麽徹底改變生活方式。我選擇了後者,決定搬離那家旅館,尋找一個不那麽奢華和不那麽昂貴的住處。

我做出決定的當天,佇立在克萊蒂倫酒吧[12]門口,突然感覺有人輕輕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回頭一看,原來是小斯坦福德,他是我在巴茨醫院[13]時的助手。偌大的倫敦城,人海茫茫,能夠見到一張親切的麵孔,對一個孤獨寂寞的人來說,真的是件令人感到欣喜的事情。從前,我和斯坦福德並沒有什麽特別的交情,但這個時候,我卻熱情洋溢地與他寒暄了起來,而他見到我後好像也很開心。興奮之中,我邀請他和我一起到霍爾本餐廳[14]共進午餐,於是我們便乘坐馬車出發了。

“你一直在忙些什麽呢,華生?”我們乘坐的馬車轆轆駛過熙熙攘攘的倫敦街頭時,他問了一聲,驚異之情溢於言表,“看你這副骨瘦如柴、麵黃肌瘦的樣子。”

我簡略地向他敘述自己的遭遇,還沒有敘述完,目的地就到了。

“倒黴透頂啊!”他聽了我的不幸遭遇之後,滿懷同情地說,“你目前在幹什麽呢?”

“尋找住處呢,”我回答說,“看看能不能找到價格合理,同時又舒適的房子。”

“真是不可思議啊,”我的同伴說,“你是今天第二個對我說同樣的話的人。”

“那第一個是什麽人啊?”我問。

“是一個在醫院的實驗室工作的人。他今天上午還在唉聲歎氣,說他找到了一處寓所,可惜自己的經濟實力有限,付不起租金,正愁找不到合租的人呢。”

“天哪,”我大聲說,“如果他果真想要找個人合租寓所,分攤房租,我就是他最合適的人選。我想要有個伴兒,不喜歡獨居。”

小斯坦福德手裏端著酒杯,表情怪異地看著我。“你還不了解夏洛克·福爾摩斯那個人,”他說,“說不定,你不會樂意和他長期共處呢。”

“啊,他的品行有什麽問題嗎?”

“噢,倒不是說他的品行有問題。他隻是想法有點怪怪的——熱衷於某些科學領域。就我所知道的情況來看,他是個挺正派的人。”

“我看他是研究醫學的吧?”我問。

“不是——我不知道他具體研究什麽。我認為,他很熟悉解剖學,還是個一流的藥劑師。但是,據我所知,他從未接受過係統的醫學訓練,研究涉及的領域很龐雜怪異。不過,他倒是積累了大量偏僻冷門的知識,令教授們都大為驚訝。”

“你就沒有問過他,到底在研究什麽東西嗎?”我問。

“沒有,他不是那種輕易被人把心裏的話套出來的人,不過他興致上來了,還是挺健談的。”

“我想見見他,”我說,“如果要找個人合租的話,我倒是想找個勤奮刻苦、喜歡安靜的人。我身體還不是很好,受不了太多的吵鬧或者刺激。我在阿富汗時,這兩種情形都受夠了,這一輩子都不想再受那個罪了。我怎樣才能見到你的那位朋友呢?”

“他肯定在實驗室裏,”我的同伴回答說,“他要麽幾個星期都不去那兒,要麽一天到晚泡在那兒。如果你願意,我們午餐後一起乘車過去。”

“沒有問題。”我回答說,然後話題就轉到別的方麵去了。

我們離開霍爾本餐廳前往醫院的途中,斯坦福德又向我介紹了一些關於我想要與其合租的那位先生的情況。

“如果你與他相處得不融洽,可不要責怪我啊,”他說,“我隻是偶爾在實驗室裏碰到他,對他的情況略為知道一點而已。合租寓所的事情是你自己提出來的,所以,你有什麽事情我不負責任。”

“如果我們合不來,分開也很容易啊。”我回答說。

“我覺得吧,斯坦福德,”我接著又說,眼睛盯著對方,“你想要撇清自己與此事的關係,這其中一定有原因吧?那家夥是脾氣暴躁呢,還是別的什麽?你就別藏著掖著啦。”

“對於無法說得清楚的情況,當然不好怎麽說啦,”他回答說,哈哈笑了起來,“按照我的標準來判斷,福爾摩斯有點追求科學過了頭——近乎冷血。我可以想象得到,他會拿一小撮新配製的植物堿給他的某個朋友嚐,並不是懷有什麽惡意,你知道的,純粹是出於一種孜孜以求的精神,想要確切地知道其效果如何。替他說句公道話,我覺得,他自己也會隨時去嚐那個東西的。他似乎很熱衷於追求知識的精準性。”

“這種做法很恰當啊。”

“是啊,但可能過火了一點。如果那種熱情表現在解剖室裏用棍子抽打屍體,這肯定就顯得怪異了。”

“抽打屍體?!”

“是啊,為了證實人死以後,身體還會形成什麽樣的傷痕。我親眼看見他這麽做的。”

“但你不是說他不是研究醫學的嗎?”

“對啊,天知道他是研究些什麽的。但我們已經到了,對他有什麽看法,你自己做出判斷吧。”他說這話時,我們拐進了一條狹窄的巷子,然後穿過了一道小的邊門,邊門通向醫院大樓的一翼。我很熟悉這個地方,不需要人引導,我們便上了冰冷的石頭台階,沿著長長的走廊向前行進,走廊兩壁刷成了白色,上麵開了幾扇暗褐色的小門。走廊遠處的盡頭有一條低矮的拱形過道,直通化學實驗室。

實驗室是個空間很大的房間,數不清的瓶瓶罐罐,有的排成一行行,有的亂擺亂放著。裏麵雜亂無章地擺放著幾張又寬又矮的桌子,桌麵上立著曲頸瓶、試管和一些閃爍著藍光的小型本生燈[15]。室內隻有一個研究者,隻見他坐在遠處的一張桌子邊,弓腰曲背,埋頭工作著。聽到我們進入的腳步聲後,他回過頭瞥了一眼,然後一躍站起身子,興高采烈地喊了起來。“我找到了!我找到了!”他對著我的同伴大聲嚷嚷著,手裏拿著一支試管,向著我們跑了過來,“我找到了一種試劑,隻能用血紅蛋白來沉澱析出,別的都不行。”他臉上洋溢著喜悅的神情,那樣子勝過了發現一座金礦。

“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斯坦福德給我們相互介紹。

“您好,”福爾摩斯一邊熱情洋溢地說,一邊用力握住我的一隻手,力氣大得簡直令我難以置信,“我看得出來,您一直待在阿富汗那邊。”

“您怎麽知道的呢?”我驚訝地問。

“這您就別管了,”他說著,咯咯笑了起來,“還是談談血紅蛋白吧。毫無疑問,您看得出來我這個發現的重大意義吧?”

“從化學研究上來看,這很有意思,毫無疑問,”我回答說,“但從實際運用的角度來看——”

“啊,先生,這可是多年來法醫學上最實用的發現啊。您沒發現這種試劑可以用來準確無誤地鑒別血跡嗎?到這邊來吧!”他迫不及待地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拽到他先前工作著的那張桌子旁邊。“我們先弄點鮮血,”他說著,把一根長針插入自己的手指,接著用一根吸管吸了流出的一滴血,“行啊,把這一點點血放進一公升水裏去。您看,這種混合液看起來就像清水一樣,其中血液所占的比例還不到百萬分之一。不過,我毫不懷疑,我們還是能夠取得那種特別的化學反應。”他說著把幾粒白色晶體扔進容器,然後又加入了幾滴透明的**。片刻之後,裏麵的溶液變成了暗紅色,一些棕色渾濁物析出後沉澱到了瓶底。

“哈!哈!”他大聲說著,拍著雙手,就像孩子玩一件新玩具那樣興致勃勃,“這個您怎麽看?”

“這看起來是一種非常精密的實驗。”我說。

“妙極了!妙極了!昔日的愈創木脂檢測法操作不方便,也不可靠。用顯微鏡檢測紅細胞[16]的方法也同樣如此。如果血跡是幾個小時前留下的,顯微鏡檢測法根本沒有用。但現在,不論是新鮮的血跡,還是陳舊的血跡,這種方法都有效。有了這樣的檢測法,數以百計逍遙法外的罪犯就會受到法律的製裁了。”

“確實如此!”我喃喃地說。

“各種刑事案件一直是根據這一點來偵破的。一樁案件可能發生了幾個月之後,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警方仔細查看其內衣褲或者其他衣物,發現了沾在上麵的棕褐色汙跡。汙跡是血跡,或是泥跡,或是鏽跡,或是果汁殘跡,還是別的什麽東西留下的痕跡呢?這個問題令許多專家感到很困惑,為什麽呢?因為沒有可靠的檢測方法。現在我們有了夏洛克·福爾摩斯的檢測法,便不再存在困難了。”

他說這話時,眼睛閃著亮光。一隻手按在胸口,鞠了一躬,仿佛是在對著想象中的喝彩觀眾鞠躬。

“值得恭喜啊!”我說,他欣喜激動的樣子令我很吃驚。

“去年,法蘭克福[17]發生了馮·比朔夫案件,如果當時有這種檢測法,他肯定被送上了絞刑架。後來又有布拉德福德[18]的梅森、臭名昭著的馬勒、蒙彼利埃[19]的勒非弗和新奧爾良[20]的薩姆森。由這種檢測法起關鍵作用的案件,我可以列舉出二十樁。”

“您可真是刑事案件的活日曆啊,”斯坦福德說著,哈哈笑了起來,“您可以辦一份這方麵的報紙,就把它叫作《警界舊聞報》吧。”

“這種報紙閱讀起來也會很有意思啊,”福爾摩斯說著,把一小塊膠布貼在手指的傷口上,“我得小心謹慎,”他一邊說,一邊轉過身對著我,露出了微笑,“因為我接觸有毒的東西多。”他說著把手伸了出來,我注意到,上麵貼滿了大小差不多的膠布,由於強酸的腐蝕而變了顏色。

“我們有事情到這兒來,”斯坦福德說著,在一個三腳高凳上坐了下來,並且用一隻腳把另一個凳子向我的方向推了過來,“我的這位朋友想要找一處寓所,您不是抱怨自己找不到與您合租的人嗎,所以我就想,最好把你們兩個人撮合到一塊兒。”

夏洛克·福爾摩斯得知能夠和我合租寓所,顯得很高興。“我看中了貝克大街的一套公寓,”他說,“特別適合我們兩個人住。但願您不會在意濃烈的煙草味。”

“我自己一直抽‘船’牌煙。”我回答說。

“那就好。我身邊一般會有化學藥品,時不時地會做些實驗,您會反感嗎?”

“絕對不會。”

“讓我想想看——我還有什麽其他缺點呢?我時常**鬱沉悶,一連幾天都不會開口說話。如果遇上那樣的情況,您可別以為我是生氣了,別在乎就是了,我很快就會恢複正常。您有什麽要坦陳的嗎?兩個人合住,首先最好知道彼此最糟糕的習性。”

麵對這種相互之間的審查,我不禁笑了起來。“我攜帶了一支小型左輪槍,”我說,“我厭惡吵鬧聲,因為我會心煩意亂。還有就是,我起床毫無規律可言,而且懶惰得要命。我身體健康的時候,還有另外一些毛病,但眼下主要的毛病就這些。”

“您把拉小提琴的聲音也包含在您說的吵鬧聲當中嗎?”他迫不及待地問。

“那要取決於拉琴的人,”我回答說,“如果那個人拉得動聽,連神都會認為是一種享受,但如果拉得糟糕——”

“噢,那就好,”福爾摩斯大聲說,高興地笑了起來,“我覺得,這事就算是定下來了,也就是說,如果您對寓所滿意的話。”

“那我們什麽時間去看看呢?”

“明天中午,您到這兒來找我,我們到時一起去,把事情落實下來。”他回答。

“那好,明天中午準時見。”我一邊說,一邊和他握手。

我們離開了,他留下來繼續忙著擺弄他的那些化學藥品。我和斯坦福德一起朝著我居住的旅館方向走去。

“對了,”我突然停住了腳步,轉身問斯坦福德,“他是怎麽知道我去過阿富汗的呢?”

我的同伴露出了詭異的笑容。“這正是他的一個小怪癖,”他說,“許多人都想知道他是如何揣摩事情的。”

“噢!是個謎,對嗎?”我大聲說,雙手揉搓著,“這非常有意思啊。你把我們兩個人撮合到一塊兒,真是太感謝你啦。要知道,‘研究人類在於研究具體的人[21]’。”

“那你必須研究他,”我們分別時,斯坦福德對我說,“不過,你會發現,他是個不容易研究的對象。我敢說,他對你的了解定會勝過你對他的了解。再見吧。”

“再見。”我回答說,漫步走向我住的旅館,心裏對我的這位新相識充滿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