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 仵作

文清夜月

我活到這個歲數,與我相熟的人都說,老趙啊,你這人最大的好處是沒什麽忌諱,最大的壞處呢,也是沒什麽忌諱。

就好像現在,我躺在**,外麵的北風呼呼的,竟想起自己的殃榜來了。

我死了後,我的殃榜上會寫什麽呢。

趙某某,生於某年某月某日,卒於某年某月某日。

畢生以仵作為業。

所驗之屍不下百數。

所活之人不下……

還記得那是一個春天,我一個人在家裏伺候我那些家夥什兒,一樣樣擦幹淨整理好,放進我的藍布小包裹裏,忽然就聽見有人哐哐砸門。

是我家大人又得了命案,喊我過去。

我應了聲取了包袱便走,那來通知我的小皂隸是今年新來的,年輕,說話也沒遮攔,張嘴就問我:“趙先生,您這一天天的除了跟死人打交道就是跟死人打交道,不忌諱啊?”

我看了他一眼:“賤命一條,沒什麽可忌諱的。”

來報官的是個田莊上的漢子,說他兄弟上山砍柴,整夜沒回來,他放心不下,天一亮就去山上找,結果就撿回來個血刺呼啦的人。

西郊山上向來傳聞有虎,他說是老虎咬的。

他兄弟受了重傷,一進家就撐不住,死了。

他說得動情,鼻涕眼淚一塊兒往外冒,末了還奏請大人派人去西郊山上捕虎,以免再生出他兄弟這等慘事,也算是為他兄弟報仇。

這本來就是個意外死亡的事兒,仵作去看過屍體,填了刑獄司官刊的格目上來,官文一批,死人便可正式葬了。

可我看看那人的神情,心裏總覺得哪裏有點不對。

怎麽這人眼淚流著,眼睛裏卻有點得意呢?

我又瞅了眼我家大人,他皺著眉沒說話。

“您節哀。”我拱了個手,“既然您來,我少不得要走上一趟,待我回轉奏明大人,您也可早日葬了您兄弟,得享極樂。”

“呦,不敢麻煩您。”

那漢子答得飛快,我心下那股疑惑更重。

他似是覺得拒絕得太生硬,便又抬手抹了抹眼淚:“我兄弟被咬得,那叫一個慘,鮮血模糊的,天又太熱,實在是不敢停,便架了火燒了。”

燒了?我不由自主又看了我的好大人一眼。

我在我的好大人手下幹了多年了,這一眼,他就明白過來,眉毛一豎,嘴巴一橫。

“燒了?仵作沒驗,官府沒批,誰準你私自燒了?”

那漢子賠著笑:“事急從權,事急從權。”

“燒了也不成,還得看看去。”大人衝我一揮手,“趙,跟著走。”

那漢子的家是一座兩進小院,周圍人說,他老娘死之後,就是他和他兄弟在住著。

他說他把他兄弟背回來的時辰尚早,鄰人都還沒醒夢,可也有聽見一兩聲動靜的,不過隻是瀕死之聲與哭號之音,做不得數。

那漢子束著手在院子裏站著,一雙眼睛四下裏亂看,很是心神不寧的樣子。

“搜!”我家大人大手一揮,幾個皂隸就各自散開。

“大人……”那漢子頓時站不住了,賠著笑湊近,隻換來“這是規矩”幾個字。

不多時就有皂隸捧著一柄滿是血跡的匕首過來,說是在這報案人床下發現的。

大人看看匕首,又看看那漢子,他“撲通”一聲就跪下了。

“大人明鑒,這是小民家裏殺雞放雞血的刀啊!”

我脖子一涼,這下可好,我家大人看我了。

仵作雖能驗血,先頭裏也有通過聚蠅之法檢驗洗淨的凶器上的血跡,迫凶手歸案的,但那畢竟隻是血,分辨不出是否是人血,他硬說是殺雞宰牛的,我們又有什麽辦法。

我踱著四方步滿院子亂轉,忽然發現後院的地麵黑了一片。

“你兄弟是在這裏燒的?”我抬手指了指。

那漢子瞟了一眼,又飛快地移開眼神。

“是是是,凶死的,不敢去別地方,就在自家裏燒的。”

“那好辦了。”我笑出聲來,“大人,煩請您幫我弄些木炭來,再要幾鬥芝麻。”

我要的東西很快就辦來了。

我命他們把燒得通紅的木炭在地上鋪開,不多時地麵便熱起來,站得近點都要被烘得出汗,除了木炭燒開的聲音,還有些油脂被烘烤的吱吱聲。我摸了摸遠端的地麵,覺著火下的溫度該是差不多了,就要他們撤去炭火,趁熱在地麵上撒上芝麻。

等到皂隸用笤帚把浮著的芝麻掃去,那化在地上的人油粘了芝麻,人形便也浮現出來。

竟成了一個人形的樣子,喉間一痕,當胸一痕,盡是幹脆利落的利器口子,全無半點撕咬痕跡。

那原本跪著的漢子已經縮成一團,仿佛地上那團黑黑的影子是陰司索命的厲鬼。

我看了他一眼:“你以為燒了,我便無屍可驗?”

“死人生前所受之傷,皮肉翻卷,油脂便不如無傷處均勻。”

“是以此法,一驗便知。”

我轉身又長長一揖。

“屍體在此,此人所言不盡不實,請大人定奪。”

大人看看那塊火熱的地,看看上麵的芝麻痕,又看看那漢子冷汗密布的臉,一揮手,便有皂隸上來。

“給我帶走。”

接下來還有我要忙的事。

就算隻是具芝麻屍體,格目還是要填,死因還是要報,隻不過沒了本體,倒是省了好一些工夫。

夜裏我家大人敲響我那間小屋的門,拎著酒來找我。

“趙,那人招了。”

“他說他兄弟鬧著要與他分家,他氣不過,便殺了他兄弟。”

“氣性傷人至死,古來有之。”我點了點頭,“大人來找我喝酒?”

他提著壇子晃進屋來,熟門熟路。

白日裏我是小仵作,他是大老爺。

黑天裏我仍是隻會和死人打交道的小仵作,他是得罪了上頭的人十年不得升遷的大老爺。

“斷再多案有什麽用?”他一杯一杯地灌下去,忽地“嗬嗬”笑著,“青天白日,就這樣了,就這樣了。”

我隻能說:“大人,您喝多了。”

“是,趙,我是喝多了。”他又給自己斟上一杯,“今夜你什麽也沒聽,明日起來,我也什麽都沒說過。”

我點了點頭,一向是如此的。

他喝了幾杯,便又說:“趙,我真盼著你失業。”

我笑了笑:“在下也盼著。”

無凶無死,世野清平。

今天我家大人的話格外多些,比如他問我:

“趙,從我來這上任你就在了,你家從前是做什麽的?”

我家從前是做什麽的?

這問題太久沒人問過了,我自己也從沒想起過。

“我家啊,做官的。”我灌了一口酒,這麽回我家大人。

“做官的?”我家大人笑得酒都噴出來了,“幾品啊,莫不是京官吧?趙啊,你說起笑話來,比你的人還有趣。”

我笑笑,不說話。

我說的是真的。

父親本是京中的言官,彈劾當朝大員貪汙之時,卻忽有使女死在家中,疑為父親所殺,判了抄家流放。

母親不堪受辱,在房中自縊。

我那時候年紀小,隻被沒為官奴,京中的老仵作見我靈透,又想趕緊找個能接手的,主動把我要了去。

後來,我當然知道那個死在我爹房中的使女是自縊的。

兩眼閉合,嘴唇青黑,舌微咬齒,索痕深紫,交至左右耳後。

和我娘是一樣的。

這麽簡單的事,七歲的我隻和老仵作學了半年就會看了。

怎麽當初那個說辦案辦了十五年的胖仵作來看過,就說是我爹勒死那個使女的呢?

但這些都是過去的事情了。

我不知道那天晚上我說了多少話,也不知道隔天我家大人還記得多少,他開始越來越多地問我的意見,我能說的、敢說的,說上一兩句,其餘的時候還是麵對著那些屍體,麵對著他們的時候我總能聽見一些聲音,悲哀的、不平的、憤怒的、茫然的……都說人死如燈滅,但燈滅了,總還要有些煙氣。

我要做的,也不過是把那些煙氣揮散,讓他們安心去罷了。

“我看你總有點瘋魔。”我家大人這麽說著。

“人有點瘋魔的事好。”我一邊按著今天早晨從張富戶家井裏撈上來的那具小廝屍體的肚子一邊隨口答。

“他家嬸子訛人。”我說。

“口鼻中有泥沙,可見是活時落水,非死後拋屍。且自投入井者,往往眼合手握,被推入井的,因驚動不防,會手眼微開,可見她所訴自己侄子被主家打死,拋屍井內佯作溺死之事……”

那小廝的眼眸閉得緊緊,安詳地躺在草席上。

“全是屁話。”我家大人粗俗地說。

我笑了:“大熱天的,您別擱我這兒看了,去堂前理您的事吧。”

說起來我還有一樁得意的案子。

那是我家大人離任前半年的事了。有個富人家的西席上了一狀,狀告主家趁他不在之時調戲其妻,不成便殺之滅口。

大人帶著我們去看現場,在那西席一家住的院子裏的牆根下,發現一把沾了血的切菜刀。

刀口上有個缺痕,恰和屍體上傷痕的缺口相合,定是凶器。

衣衫破損與身體傷痕相合,無疑。

痕肉開闊,收縮參差不齊,花紋交錯,被刃處皮肉緊縮,血蔭四畔,乃是生前為刃物所傷。

最重要的,所有的刀痕、包括脖子上要命的那道,都是刃痕右重左輕,必是素以左手持物的人所為。

我家大人拿這事去問了主家,他說,我家隻有這麽一個仆從,如您所說,平日裏用左手砍柴。

大人抓了他回去,一番拷問之下,那仆從果然招認,說是他喝多了路過西席的院子,見小娘子一人在內,頓起色心,和主家無關。

這兩下一合,苦主也說不得什麽,再加之主家仁厚,給他安殮的銀子,他便自去了。

晚上我在義莊尋摸屍體,總覺得還有哪裏不對。

不管是白日公堂上那仆從供述的神情,還是這女屍上的道道血痕。

三更夜半,四下無人。

門窗狺狺,屍骨森森。

我手旁的燭火忽地一抖,義莊的門吱呀一聲被推開。

又是我那好大人。

“我就說你在這兒。”他也不避諱,靈活地鑽進來,又把門關好。

“你走之後,那犯事的仆從聽說要判他斬監侯,又翻供了。”

我抬頭看他。

“說是他家老爺行事不成,便打昏了人,又命他砍死那女子,以防敗露。”他聳聳肩,拿了旁邊的燒酒就往嘴裏灌。

我很善良地沒有告訴他,我剛含著那些酒,噴過女屍身上的傷痕。

“主家怎麽說?”

“主家說是這小子犯了事,念及是主家供他出來,前日裏又因懶怠被責,挾私報複。”

我細細地看著那女屍身上的一道道傷痕。

若如他之前所供,是飲酒暴烈之時所傷,那刀傷必定很淩亂,深淺不一,亂無章法。

若是清醒時所傷,人之本能,必護頭麵。

但這屍體身上刀痕雖然淩亂,力度卻均勻,且手臂上的傷痕雖多,卻無一可與臉上傷痕貫通,倒像是四下裏亂砍,隻求多且怖人罷了。

“我聽說這主家的大兒子,在京裏做官。”

我家大人打了個酒嗝:

“這麽說你有證據?”

“端看您要不要了,我的好大人。”

後來我家大人,讓我詳細填了一份格目。

再後來他連這遠郊的小官也沒得做了,回鄉去教孩子。

臨走的時候隻有我和那女子的丈夫去送他。

他難得輕鬆,拍著我的肩說,趙,你可得好好活著。

我笑說,失業也活著。

後來的後來,我去了更遠的地方,依舊做仵作,我們漸漸斷了聯係。

眼下我一人躺在這裏,我徒弟今早被官府傳喚,說是有具火焚的屍體待驗。

這小子也聰明,最重要的是心眼踏實。我也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隻知多一個這樣的仵作,天下可能便少一樁如我爹娘那般的案情。

我閉上眼,恍恍惚惚又是夢中,老仵作牽著我的手,板著臉教我背書:

“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

“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栝,於是乎決。

“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謹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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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仵作屬三十六行之一,稱“仵作行”。其實,仵作既驗傷,主要還是驗非正常死亡的屍體,驗致死因由,近似於後來的法醫。

漢代,法醫學檢驗已相當盛行,一個縣約設置仵作一至三名,每人每年可以得到三四兩銀錢的“工食銀”。隋唐時期,“仵作”一詞已出現,是負責殯葬業的人,後來逐漸發展成組織,五代王仁裕《玉堂閑話》載:這類殮屍殯葬民間行會的成員就叫作“仵作行人”。

南宋法醫學家宋慈於1247年寫成了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