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日本第一起密室殺人案發生三年後

一個男人在三年前的冬天被殺害,這起案件被當成日本第一起密室殺人案。幸運的是,嫌疑人很快被捕且證據確鑿,唯一的問題在於現場處於不可能發生犯罪的狀態,警方對此不知該如何處理。

沒錯,就是不可能發生犯罪的狀態。現場是完美的密室,沒有任何一名警察或者檢方人員能夠解開密室之謎。所以,那起案件中最重要的問題,當然也是審判時的爭議點,正是密室之謎。

在一審判決時,檢方主張:“現場是密室並不重要。基於客觀證據,足以證明被告就是凶手。既然如此,殺人手法隻不過是細枝末節,總之被告就是想辦法殺了人。方法確實存在,隻是被告隱瞞了而已。因此,現場處於不可能發生犯罪的狀態這一點,絕對不能成為判定被告無罪的依據。”

與此相對,辯護方堅持認為:“根據我國的審判製度,犯罪不可能完成本來就有重要的意義。最好的證據就是不在場證明,假設被告擁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在我國一定會被判無罪,因為被告不可能有機會或條件實施罪行。這次的密室狀態與此相同,隻要現場是密室,那就意味著不僅是被告,而是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完成犯罪。因此,完美的密室現場與被告擁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具有同等價值。盡管如此,對方卻在麵對密室時主張‘被告就是想辦法殺了人’‘雖然不知道方法,可是被告一定想辦法做了’,對不可能犯罪的事實置之不理,這明顯缺乏一致性,與其他刑事案件的判例相矛盾。”

前所未聞的密室審判就這樣以密室為中心進行著,東京地方法院的法官最終接受了辯護方的意見。也就是說,“證明密室無法解開與不在場證明擁有同樣的價值”——鑒於被告不可能完成犯罪,所以判決被告無罪。

二審也接受了一審的無罪判決,而最高法院駁回了檢方的上訴。

這次判決給全國人民的內心都留下了巨大的衝擊。無論情況多麽可疑,隻要現場是密室,就能確保嫌疑人無罪。在某種意義上,下判決的瞬間,相當於司法認可密室價值的瞬間。在為數眾多的推理小說中曾經遭到蔑視的密室殺人領域不再是“沒有意義的行為”,密室在現實中的立場因為這個判例而逆轉。

這就是那次事件微不足道的“功”,而那次事件的“過”則簡單易懂。地方法院的判決出來後不到一個月,就發生了四起密室殺人案。第二個月甚至發生了七起,密室像流行病一樣向全社會擴散。

此後三年間,國內一共發生了302起密室殺人案。

這就意味著全國每年發生的殺人案中,有三成都是密室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