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其實小許遭的罪,比劉連旭要多得多。
出事的整整兩個禮拜以後,小許雖然脫離了危險,但醒來隻說了一句話:“真他媽太難了。”
說完就又昏死過去。
他雖然活了過來,但頭發全被剃光,頭上有道刀疤,臉部猙獰。多數時間裏,他處在半夢半醒的狀態,嘴裏嘟囔著誰也聽不明白的話,吃飽了就睡。
醫生說這種情況很不樂觀:“基本不可能和原來一樣了。”
小許未來的智力,以及記憶力,可能都會下降。
隊裏有個歲數很大的老同誌,憤憤地對劉連旭說,還特麽不如死了呢。
這當然是一句氣話,裏麵也包含著對小許傷情的焦慮,對體製的抱怨。
因公殉職的警察享有隆重的葬禮儀式,他們會被追封為英雄,家屬也會得到現金補償甚至房產。
然而對那些受重傷的警察來說,處理方式卻變得很模糊。少有領導會打破官僚習氣,為傷者爭取權益。
更何況小許這“不明不白”的案子,嫌疑人還沒抓捕歸案,該怎麽定性好呢?
事實上,小許住院後,連真正肯來探望的人都少得可憐。去過最大的領導隻是個副處級,年齡沒比小許大多少。
一切都在告訴那個腦子已經不正常的小警察,慢慢的,人們就會把你忘記。
那段時間,同事們經常聚在一塊,討論小許這個人到底是什麽樣的警察。
“那孩子其實不錯。”他們憋了好久,最後謹小慎微地說了這話。
劉連旭總是默默在旁邊聽著,不發一言。
但整個警隊裏,隻有他最有資格評價小許,也最了解小許真正的樣子。
小許是練柔道的,肯幹,但不夠機靈。
其實警察這個職業,並不在乎是否科班出身,廚子,坦克兵,木匠都能幹好,差的就是靈機一動那一點。而悲哀的是,這一點往往是天生的。
小許不僅不夠機靈,還老有自己的主意。
劉連旭經常抓他來痛罵一頓。
有一張照片完美概括了劉連旭和他的關係:
那是在一片荒廢已久的空地上,有一輛被盜的北京吉普車。
技術隊的民警在現場拍照片,快門一閃,師徒兩個正好入鏡。小許處在照片的前景處,看上去很激動,麻利地收集著現場的空啤酒罐,左手拎著一個裝滿渾濁**的塑料袋——他當時並不知道那袋子裏是一袋子尿。
而照片的背景處,劉連旭站在後麵,滿眼都是嫌棄,好像在說:“你從那堆爛啤酒罐和尿袋裏能找到個鬼!”
小許特別喜歡找些累活幹,比如看錄像,絕不惜力。他就像所有剛入行的小民警一樣,不管多菜,也想發揮自己的價值。
但有些累活是危險的。比如抓人。
抓人的過程,是一種最簡單明了的正義,也是小許最熱愛的一項工作。隻要有個目標,跨上八大件,跟著師父行動起來就完事了。
也正因為熱愛抓人,挨打那天,並不值班的他才一聽說有逮捕,就馬上從**骨碌起來了。
劉連旭每每想到這裏就難過,這個傻徒弟,原本可以避開這場劫難的。
更讓人揪心的是,小許住院仍然在“抓人”。
有天晚上,昏迷的小許突然醒來,晃晃悠悠走向旁邊的病床,那裏躺著一個摔斷腿的老人。
“我八大件呢。”小許口齒不清地對他說。
老人抬頭,驚恐地看著已經接近於毀容的小許,戰戰兢兢地問:“你說啥”?
陪床的民警同事小心翼翼地走到小許旁邊,但是不敢喊也不敢說話。
“跟我回去,你被傳喚了。”小許接著說。
“什麽?”
“你被傳喚了。”
同事輕輕呼喚小許的名字,溫柔地拉著他的手。小許猶豫了一下,轉身回到**,這才沉沉睡去。
我們警隊不知道這種事是如何發生的,會不會是夢遊。有人說,也許是因為小許神誌不清,有人說,小許真是個好警察,昏迷了還記得抓人。
但有一個更讓人信服的說法是:小許的潛意識裏,是要向那幫把他打成這樣的混蛋報仇。
劉連旭最怕聽這個,因為他現在沒抓到人。隊裏不讓,他也沒人手,更沒線索。
他不知道小許是不是真的想報仇。可能他永遠也沒機會聽到小許的回答了。
但他知道,案子不破,徒弟的醫藥費就沒人賠償,也得不到那個名分。
“許允磐同誌,雖然重傷還沒痊愈,但案子破了,也算立了功,是個好警察”。
劉連旭知道,對警察事業滿心熱忱的小許,聽到這句話一定很高興。
他一直回避去醫院,就是因為他不知道沒抓到人,自己兩手空空去見徒弟,有什麽意義。
但現在,他越來越邁不過良心那道檻。
最終,他來到醫院,走進病房,和昏睡的小許打了個照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