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儂

1

整個新年裏雨水連綿,春寒撲在透明的窗玻璃上,漫成一片牛奶似的薄霧。霧氣積得多了,一股一股聚集起來,是無根無源的小河,在半空流淌。

金縷專心致誌地用手指沾著窗戶上的河流畫畫。

“哭了——”金縷轉過頭,指著大落地窗對保姆奶聲奶氣地說。

她才五歲,粉團似的臉,母親給她穿大紅色繡龍鳳福字的綢襖,辮梢上別一支翡翠翅子鑲的蝴蝶發夾。一轉頭,隱藏在蝴蝶下麵的彈簧便微微顫動,像一隻真正的蝴蝶落在了頭上。

“是呢,窗兒哭了,咱們也該去睡覺了。”保姆阿春打了個哈欠,抱起金縷,朝臥室走去。落地燈在地毯上溶開一簇暖融融的奶油色的光,阿春用軟糯的閩南腔慢慢地唱——

“藍色花一叢叢,名叫勿忘儂,願你手摘一枝,永佩心中……”

夜雨下得更密了,台南的雨天是一幅厚實的帷幕,金縷隻覺得眼皮越來越沉。她想著剛才的事,落地窗外,草坪上站著一個如小獸般驚惶的孩子。她看見他皺成一團的五官,肩膀隱忍地抖動著,像是在低聲嗚咽。她很想告訴阿春這件事,可是呢喃的聲音漸遠漸弱,直到聽不見……

阿春熄了燈,悄悄退出兒童房。

這是1990年再平常不過的台南雨夜,過了這一夜,年節才算真正結束,明天就是新的一年,可新年又怎麽樣呢?日子始終簇新又漫長地過著,隻是把人給過舊了而已。

阿春是去放下落地窗的簾子時被嚇一跳的,這樣陰冷的天氣,雨地裏竟然站著一個孩子。花園裏的燈光透過雨水照在他的身上,給他鍍上一圈毛茸茸的弧光。

後來每當阿春回憶起這個夜晚,她也很奇怪自己沒有被“嚇掉魂”——大概是那首哼了太久的搖籃歌,是他身上淡黃色的光芒,又或是她的疲累,讓她還沒來得及告知主人,就自作主張把雨地裏的孩子給撿了回來。

2

金縷第二天一早醒來,多了個小小的玩伴——是昨夜在院子裏哭鼻子的小哥哥。

他從哪裏來,叫什麽,沒有人知道。他像是迷了路,一身衣裳又髒又破,警察來了,他也隻是沉默地搖頭,一問三不知。洗過澡再看,一張小臉雖然瘦,卻生得白淨清秀。

阿春看著很喜歡,一心想要收養這個孩子,倒是黃太太不讚同,她講出擔心給阿春聽:“貓來財,狗來福,怎麽想起來養一個來曆不明的孩子?怪不吉利的。”

阿春聽了也不說話,隻是每日流眼淚。黃太太心一軟,就應允了。阿春很年輕時在花蓮結過婚,常常被丈夫毒打,離了婚逃了出來,從此再也沒有成過家。

她一直很想有一個自己的孩子。自從元夕來了——她給這個從天而降的男孩取名元夕,她領著他打掃幹淨黃宅後院裏園丁放工具的小屋子,辦過了領養手續,阿春就正式成了元夕的養母。

中秋節時,黃宅裏照例聚集了一大群家族裏的長幼。一起玩鬧時,玩具分配得不公,便有親戚家的小孩霸道地指著元夕問:“你是誰?”

“是我的元夕哥哥。”金縷上前護住,儼然一個小大人。

“怎麽從來沒有見過?”

“他是阿春在元宵節晚上撿到的兒子。”

金縷自以為很得意,說完還笑眯眯地看了元夕一眼。

她才五歲,能夠一口氣把話說得這麽清楚明白可不容易。然而孩子們卻開始窸窸窣窣地咬耳朵,臉上還掛著促狹的笑。為首的孩子走上前去推了元夕一把,有人開始起哄,也有人順勢搶走他手中的泥娃娃玩具。

個子最小的金縷很快便被擠到孩子們的最外圈,她遠遠地看著元夕被推來搡去,可他沒有掉一滴眼淚。他隻是在人群中定定地回望她,深色的眸光一寸一寸地暗下去。

3

從那以後,元夕就再也不肯上大宅來。阿春笑著問他怎麽不跟小姐玩了,他就沉默地扭過頭盯著牆壁。

他討厭她。可為什麽討厭,連他自己也說不上來。

初次見她,他又冷又餓,沿著街跌跌撞撞地走,望見一處散發著溫暖燈光的屋子,不自覺地被吸引過來。他太瘦小了,鐵門的柵欄擠一擠便鑽了進來。

如同流浪狗一般卑微頑強地生存著的他從未見過那麽幸運的小孩——她裹在溫暖富麗的衣裳裏,胖藕似的小手在玻璃上畫畫,壁爐的火光映在光潔的木地板上,她是溫室裏嬌養的花朵。

他從小流浪,不知道父母與來曆,甚至從未吃過飽飯。可是那個雨夜,他第一次在心裏有了空落落的難過。連他自己也分不清那時候到底是哭了還是天上的雨水,他隻記得自己渾身濕漉漉的,被養母抱了進去。

從此,他在這裏念書,長大。無論去到哪裏,他的屁股後麵永遠跟著那個討厭的、胖胖的小姑娘黃金縷。到了十二歲,她仍不知羞,也不管他是否冷著麵孔,手裏一有好吃的,一迭聲甜膩膩地追著喚他“元夕哥哥”。

那時他已經十五歲,還是十六?不過沒有關係,反正也沒人會在意。每年隻有養母阿春會在元宵節替他做一碗壽麵,接著便去大宅裏照顧小姐。金縷也是這一天生日,可他從不去她的生日宴會。阿春夜裏回來,笑眯眯將便當盒裏盛著的一大塊蛋糕帶給他,說是小姐特地留給他的。

“不要。”元夕看也不看就把蛋糕推開,繼續埋頭做題。

他從不要她的任何東西。到了漸漸懂得審美的年紀,知道女孩穿大紅色繡龍鳳緞襖配滿頭珠翠有多土氣,她年紀那樣小,脖子上一個金項圈,白胖的手腕上掛著兩個沉甸甸金鐲子,富麗得俗不可耐。

她的名字比她的打扮更俗氣。

他們念同一所國中時,金縷常常爬上五樓來找他,在班級門口大聲嚷嚷著自報姓名,“我要找元夕哥哥!”

同班的女生每次看見這個胖胖的小姑娘滿頭大汗地出現在門口,總要抿嘴一笑,用筆敲敲沉默寡言的辛元夕:“喂,你妹妹來找你了。”

“我沒有妹妹。”辛元夕頭也沒抬。女生們一路傳遞給他熱乎乎的糖炒栗子,或者是草莓泡芙,他從來都揮揮手任她們隨意分食。

天曉得金縷是不是偷偷藏了一整個零食庫來了校園!她的奇葩還在於她是全校唯一許可能夠戴首飾的女生——沒有比這更丟臉的了。她實在是因為太胖,童年那些雕龍刻鳳的金首飾卡在胖手腕裏再也取不下來。

4

黃家緩緩沒落的時候,是金縷上國中的第三年。

她父親是牛肉麵大王,辛辛苦苦白手起家,那幾年不知怎樣做到了全台灣第一,順風順水地開了多家連鎖店,運氣好到連電視台都爭相播報。

可是再好的大王也始終是賣牛肉麵的,念書不多、品味又差勁的黃太太在上流社交圈裏受過幾次明嘲暗諷的打擊,便把所有興趣轉移到美食和女兒身上來。她一度深信女孩要有福相,並不知道社會早就流行吃沙拉保養,一味喂得金縷發展成為一尊無錫泥娃娃阿福。

到了金縷十五歲時,正逢全球經濟不景氣,黃先生購買的股票全線崩盤,牛肉麵連鎖店也一家接一家開不下去。十多年砥礪經營,也不知為誰辛苦為誰甜,結果又回到當初那家小小的街邊麵店。

“還欠下一屁股債。”阿春喃喃地說。她一手養大金縷到十五歲,從未想過有一天會幹不下去。

元夕和養母搬離黃家大宅的那天,北下的寒潮剛好觸及台灣。淅淅瀝瀝的冷雨落了一天一地,十七歲的元夕肩背挺拔,拎著行李和阿春一起走出了蕭索的黃家花園。快到鐵柵門時,元夕回頭一看,白色油漆剝落的落地大窗前,十五歲的金縷,像當初那個胖胖的小丫頭一樣,正扶著玻璃愣怔地望著他。

他想起十年前,也是這樣的雨天……並不甜美的回憶剝奪了元夕的最後一絲惆悵,他很快便轉身跟著養母離去。

再後來,偶爾有一次,元夕騎自行車經過這條路時,發現大宅已經粉飾一新,門口的銘牌上印刻了陌生的姓氏,連那扇奢侈得驚人的落地大窗,也被新主人請來的建築師改造成了另外的模樣。

暑假裏,元夕接到了新學校的錄取通知書,他憑借優異的成績得以北上去到更好的中學念書。

新的城市有新的生活,在台北,元夕第一次領悟到競爭的殘酷與無限樂趣。第一雖然不再那麽唾手可得,但好像身體裏殘存的野性被激發了,越是辛苦就越是感到刺激。

隻是阿春偶爾會在電話裏念叨,金縷的聯考成績並不好,沒能升上好的高中,好像在哪裏念了一所職業學校。

元夕並不覺得奇怪,他記憶中的金縷,手裏永遠拎著一袋吃的,傻嗬嗬地追在他後麵笑。她從來就不是念書的料。

“瘦得多了,金首飾也不知怎樣取掉了,蹲在麵店門口洗一大摞碗,她哪裏做過這些事啊?我的心頭肉囡仔……”元夕聽到這些就皺眉,麵無表情地把電話掛斷。

他像是怕被燙傷一般,不願意聽到母親提及關於金縷和黃家的一星半點。

5

阿春很得意,她沒想到半路收養來的兒子會這樣爭氣。

念高中時,元夕聯考奪得全台北第一,順利升上台大建築係。也不知他是怎樣做到的,仿佛有一種對建築設計的天賦。大學不到一年,課外兼職也做得風生水起,從此不僅不需要養母負擔,甚至連阿春也接來台北贍養了。

才過五十歲便早早退休,辛勞做了大半輩子仆婦的阿春,終於可以頤養天年了。

她唯有一件事不滿,就是元夕身邊的女朋友換得太快。

那時候J.K.羅琳寫過一係列《哈利·波特》,犯花癡的台大女生們背後常常把元夕學長稱為“混血王子”。

辛元夕身材高大,品位又十分得當,一件普通白襯衫也能穿出落拓瀟灑的西部牛仔風範。皮膚尤其白,栗色頭發微微蜷曲,眸子裏有複雜的顏色——像深到發黑的墨綠,倒映在幽幽寒潭裏。

他從不開口談及自己的身世,可越這樣緘默就越是顯得神秘。有人說麵相帶著西洋味道的辛元夕的父親是英國爵士,又有人打聽到元夕幼年是在台南別墅區長大的。

追他的女生很多,可他真正感興趣的女生卻沒有一個。

有跟他交往到心力交瘁的係花在背後講,元夕的行為古怪,跟女生約會,點一杯咖啡枯坐到胳膊酸掉,永遠敲著鍵盤忙建築設計,一句話也不多講。

他不會噓寒問暖,從不肯花一點心思哄女生開心,隻要聽到半句抱怨就直接分手,戀人關係永遠不允許公開在大眾麵前。這類人適合遠遠觀賞,跟他交往,會冷到起一身的雞皮疙瘩。

也曾有疲累絕望的女朋友試圖用十二分熱情融化他:“辛元夕!你到底有沒有心?我比愛自己的生命還要愛你,拜托你可不可以給一點回應?”

“謝謝,可你的生命對我而言並沒有價值。”他低頭看德語原文版叔本華,眉眼也不抬一下。

然而,就是這樣冷酷的冰山男神,也會有突然墜入愛河的時分。

“本世紀最冷門的新聞!今天早晨我去克裏蒂娜買麵包,那個新來的麵包房小妹正從辛男神的自行車上下來哎!難道辛元夕秘密戀愛了?!”

見證奇跡的女生激動地在寢室裏展示著手機相冊,果然,元夕的自行車後座上坐著一個女生,不過僅僅拍到背影。一席話說得哀鴻遍野,幾乎整層樓的女生都巴不得立即跑到麵包房去參觀美人。

但眼前的景象明顯令所有人都失望了。

在她們左顧右盼地尋找那位幸運的麵包西施時,眼前出現的隻是一個很普通的店員小妹。她圓圓的臉長得就像一隻英短貓咪,袖子挽得很高,在透明櫥窗裏揉著麵團做羊角麵包,力氣大得驚人。

看見櫥窗外圍滿的人群,金縷有些不明所以,隻好綻開一個甜甜的笑容。

櫥窗外一片沉默。

眼前的這個姑娘……真的,真的好土。

6

就在圍觀的一眾女生以複雜的神情望著在櫥窗內忙碌的金縷時,她還不明所以,趕緊擦擦手上的麵粉,一臉開心地笑著跑出來問客人要買什麽東西。

她們沒有理她,竊竊私語著一哄而散。夜裏有促狹的人在克裏蒂娜門口貼畫著漫畫的A4紙,畫麵上元夕流汗拚命踩著自行車,車後座上坐著一個長著豬頭的女生。

這樣莫名其妙的圍觀和貼紙事件發生過幾次以後,金縷漸漸明白了什麽。她雖然性格很大條,但那些漫畫畫得再清楚不過,她並不傻。

坐元夕的自行車上班,其實是阿春的意思。

那時金縷剛滿二十歲,笑起來臉頰上會蓬出兩朵紅雲,手背上一按一個小渦。她從台南興衝衝地跑來台北時,對工作唯一的要求就是能夠離元夕哥哥的學校近一點。

她職專學的是烘焙,在克裏蒂娜找到事做以後,特地買了大包小包的禮品上門去拜訪阿春。舊時的老保姆看見金縷一時悲喜交加,寒暄過後執意要金縷搬到自己家來也好有個照應。

“台北的開銷大,你就搬到家裏來和我們一塊住,有什麽要緊的,反正隻多雙筷子而已。”把金縷當成女兒一樣看待的阿春完全無視兒子反對的眼神。

之後她又以順路的名義,要元夕從此以後送金縷上班。母親的意思元夕再明白不過,她想為他找個知根知底的女朋友交往,從此穩住他的心。

那時的元夕正忙著工作室的事,他已臨近大學畢業,比起辛辛苦苦在寫字樓為他人作嫁衣,元夕更想憑自己的天賦開一間私人工作室。

他從前做兼職時攢了一部分錢,可缺口還很大,現在連小汽車也賣掉了,換成騎自行車上下課。金縷不知什麽時候知道了元夕攢錢的事情,有一天夜裏,她從行李箱底層找出一個密封得緊緊的檀香木盒。

打開盒子,才發現裏麵不僅有金縷的那對寶貝鐲子,還有黃太太從前一些價值不菲的首飾。

“這些夠不夠?”她像個孩子一樣捧起一條紅寶石項鏈,一雙大眼睛閃閃發光地看著元夕。這麽多值錢的東西就這樣隨身帶著滿台北跑,阿春和元夕都驚得倒吸一口冷氣。

“這怎麽使得,這是太太留給你——”阿春喃喃。

“沒關係,沒關係,都是身外之物。”金縷把項鏈放回盒子裏,看了看,蓋上蓋子,鄭重地推到元夕麵前,“元夕哥哥,這些都給你!”

辛元夕默不作聲。他知道母親沒有說完的話,這些珠寶,大概是黃太太從前私藏下來,留給金縷做嫁妝的。許久後,他才輕聲對她說:“以後我會加倍還你。”

從那以後,元夕載著金縷上下班再也沒有怨言。甚至在下坡的地方,他還會叮囑金縷抓緊自己的衣服。

他不知道,他肯跟她開口講話,已經足以令她默默地在自行車後座上喜極而泣。

金縷每個月都要回台南一次,她漸漸不再買新衣服,反而將黃太太年輕時的衣服一包一包運到台北來:褐色帶流蘇的皮風衣,係著珍珠紐扣的西瓜色套裝裙——料子都很好,他們從前闊過。可再好的料子也已經是過時的裁剪,加上黃太太對時裝的品位,金縷穿上後,看起來就像老了一個世紀。

可她一點也不在乎,央求阿春替她把舊衣服改得合身後,她倒是穿得很歡喜。

學校裏的流言漸漸變得越來越難聽。金縷的相貌本就土氣,再穿上一身20世紀阿嬤款的衣服,那些苦追元夕不得的女生,漸漸把自己失敗的原因歸結為男神有嚴重的心理問題。

“一定是這樣,所以他才會喜歡那種女生啊!”

即使把人壓得抬不起頭來的流言,到了辛元夕這裏卻像什麽事也沒發生過。他仍然每天按時接送金縷,有人揶揄他看上了麵包房小妹,他就翻開手裏的書本沉默不語。

7

元夕忙著做畢業設計,很久都沒回家吃飯。直到聖誕節的前夜,想著總該回去陪陪母親,這才破例提前離開圖書館。

快到家門口的林蔭道時,就看見路燈下影影綽綽有幾個人聚在一塊玩鬧。元夕將自行車騎得飛快,經過他們時耳邊隻影影綽綽聽到幾聲抽噎。他本能地停了下來。

不是玩鬧,是欺淩。

五六個劍拔弩張的小混混,圍著中間的女生,有人咒罵著用樹枝往她身上劈頭蓋臉地打去。元夕身形高大健壯,怒喝著走過來,幾個不良少年交頭接耳了一番,還沒等他近身,他們便一哄而散。

扶起來看時,這才發現是個很清瘦的短發女孩。眼角有瘀青,黑色外套上布滿腳印。元夕皺著眉幫她拍打幹淨,他問她還有哪裏傷到了,女孩不答話,抬起頭來,眼裏如有一塊冷灰的冰。

元夕看見這目光,心裏倏忽疼了一下。

快要被忘卻的記憶,這時隱約透回一點光。他想起自己從小被遺棄,在台南的碼頭遊**成長,那些暴風雨的夜晚抱著膝蓋露宿的水泥柱,和野狗搶食物被咬傷的小腿,被漁民家的小孩們惡意捉弄的過去……

那時候的自己,眼裏也同眼前的少女一樣,是黯淡到快要熄滅的灰色吧?

那天金縷興衝衝地跑去為元夕開門時,還來不及迎上去問候,元夕已經彎腰從櫥櫃裏多拿出一雙綿拖鞋來。

“換一下鞋會比較舒服。”這時金縷才看到一直躲在元夕背後的女生。眉眼淡淡,很纖弱細瘦的樣子。看她不動,元夕又主動蹲下去幫她換鞋。兩個人窩心的小動作,讓任何旁觀的第三者都顯得多餘。

金縷熱情洋溢的笑瞬間凍在臉上,都來不及退下。四周的空氣艱澀得快要變成真空,她平生第一次覺得喉頭堵堵的,像是被什麽東西卡住了咽不下去。

那頓晚飯吃得很安靜,四個人想著各自的心事,彼此都沒有多說話。

8

被元夕在平安夜裏救下的女孩叫千樹。她是個畫家,剛剛完成一圈埃及旅行,喜歡用大紅和濃黑的顏料,塗抹出迷離變幻的畫麵。

元夕自行車後座上的女生換了人,金縷是從什麽時候悄悄不見的,沒有人在意。

這一次的交往令所有人心服口服。

在鬧清了“麵包西施事件”不過是個從小青梅竹馬玩伴間的烏龍後,大家都鬆了一口氣。甚至有女生拍著胸口說:“好險,我就說男神怎麽會品味那麽差呢。”

說這話的時候,幾個女孩正在克裏蒂娜挑著不同口味的葡式蛋撻,有同行的女生立刻用胳膊肘暗示了一下說話的人。

在柔暖的鵝黃色燈光下,金縷那張紅撲撲笑吟吟的臉上看不出絲毫生氣或是不滿,打包好蛋撻,仍然用略帶台南口音的普通話鞠躬說:“謝謝光臨哦!”

沒有什麽顧客的下午,金縷會坐在店裏,看陽光一點一點從房間這頭走到那頭,四周一片寂靜。也隻有在這時,她會想,自己就好像一塊戚風蛋糕。

沒有甘納許甜品的迷人外表,沒有慕斯方塊的嫩滑口感,而是戚風蛋糕,最不起眼的,樹樁子般傻乎乎戳在那裏的戚風蛋糕,“一點也不嫵媚。”

嫵媚這個詞,還是金縷在千樹的畫室旁聽到的。那時很多慕名元夕學長的小學妹,一撥一撥來觀望那個能夠征服傳說中斯內普學長的神秘少女。

千樹總穿一身黑,模樣裏有種清冷不馴,鬢發間係一條細的黑色蕾絲帶子,紅唇溫軟,連學妹們都為之傾倒:“哇,有種危險又嫵媚的味道。”

金縷也去畫室看過,張望了半天,她看見黑夜裏幾枝凋零的紅色虞美人花,閉著眼睛沒有羽毛的烏鴉,一輪掉到深淵裏拚命掙紮的太陽——更多是抽象的線條和圓點。

金縷不明白這些畫有什麽寓意,躊躇了老半天,緊緊攥著帆布小錢包的手上滿是汗。她最終買下了那幅最小的虞美人,至少這是她能看得懂的畫。

千樹收錢的時候,語氣很平淡,她記得她,這個臉蛋紅紅的胖女孩,她們一起吃過一頓飯。

“你喜歡這個?”

“因為,畫、畫得很好看。”

金縷一緊張,說話就更加不利索。背上熱騰騰的全是汗,捏著錢包的手用力到指節發白。

千樹包裝完那幅畫,打量了一眼金縷,她曾經從戀人口中聽到過這個小女生的故事,一時之間忍不住好奇心大發,突然從櫃台上湊近,一根細白的手指挑在金縷的下巴上,輕聲細語地笑著說:“這幅畫可是我的男朋友,辛元夕畫的喲。”

金縷羞得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9

千樹的臉色越來越不好看,金縷於是懂事地搬出了辛宅。

她安慰阿春,克裏蒂娜附近有個小閣樓出租,那裏便宜,離麵包房也更近。阿春抹著眼淚舍不得,叮囑她常回來看看。

然而金縷卻很少回來。有時候乘捷運過來,也隻是打電話叫阿春下樓來拿糕點,各式各樣的點心都是三份,裝得滿滿一提兜。阿春很不好意思,想對金縷說點什麽,可張嘴又不知說些什麽好。

多虧了那盒珠寶,她兒子的設計工作室才得以順利開張。元夕現在租了千樹畫室旁的高層複式樓做辦公室。法式露台上種大棵大棵的紅玫瑰,絲絨花瓣翻卷,盛夏夜晚海風清涼,有時男主人會跟女伴優雅地舉著香檳杯倚在月色下。

其實阿春不說,金縷也知道。

她常常繞遠路偷偷跑來這邊購買麵粉和香料,路過元夕的工作室時,忍不住仰頭看看自己的心上人。高處的燈火遠如星辰,哪能看得清麵孔呢?但金縷覺得自己是能夠看見的,她想象自己看見他們房間裏幽暗如夢的曼妙燭光,他英俊的側臉,她美麗的臉龐。她低下頭看看自己,胖胖的身材,兩手拖著大隻食品購物袋。她有些羞慚地想,幸虧元夕哥哥沒有跟她在一起。

金縷不肯上去,阿春就陪她在樓下綠化帶的長椅上坐坐。天氣晴好的時候,金縷會像小時候一樣撒嬌,央求阿春唱歌給她聽。

她們唱《雨夜花》,被遺棄的酒家女失去了她的情郎,知道他再不會回來,在風雨裏憔悴了容貌;她們唱《望春風》,風吹開了房門,她以為是他來,結果連月亮也嘲笑她的自作多情。

一首一首唱到後來,黃昏的太陽像浮**在海麵上的溏心蛋,一點一點滑下去。太平洋上的風吹過城市,高大的檳榔樹在晚風中枝葉招展。阿春唱到“藍色花一叢叢”時,金縷拿雙手捂住了眼睛。

“阿春,我不記得了。”

這首歌叫《我怎能離開你》,還是在金縷很小的時候,阿春常常放磁帶給金縷聽,夜晚也哼著哄她睡覺,她怎麽會不記得了呢?

藍色花一叢叢,名叫勿忘儂,願你手摘一枝,永佩心中……金縷很久都沒有把手指從眼睛上移開。夜幕緩緩降臨,阿春默默地陪金縷坐著,她從前帶了她十五年,她當然知道這個女兒般的小姑娘在想些什麽。

然而金縷再抬起頭來的時候,又是笑意盈盈的了。兩人說笑著在樓下分手告別,小姑娘迎著夜風一步步低頭認真走著,她無數遍數過這條小路,走到盡頭剛好是七百八十四步。

卻沒提防正好撞上一個人,路燈還沒有全亮起,那個人高大的影子在疏朗的檳榔樹下,像是站了很久。金縷抬頭看了看,是夢裏拚湊過無數回的影子。

她趕緊低頭說抱歉,手指死死地摳著背包的帶子,心驚肉跳地擦肩而過,臉紅得發燙。她知道他不會看到。

即使在一千次的會麵中,即使那個人始終冷冰冰的毫無表情,金縷的小心髒仍會“怦怦”地跳上第一千零一次。

“你唱歌又不好聽,下次別那麽大聲了。”走了幾步,身後傳來辛元夕清晰如刀鋒的聲音。

“哦……哦。”金縷的一張臉早已變得緋紅,恨不能馬上有個地洞鑽進去。

她轉身走得飛快,一路上眼淚像斷了線似的流,無論怎麽也擦不盡。從前念書時她聽老師說哀莫大於心死,可現在才知道,真正的悲哀,在於一顆愛著人的心始終不死。

10

金縷離開台灣的那天,是一月份冬末的下雨天。

那天清早陽光還很好,即將登機時,天空卻忽然陰了下來,蒙蒙細雨飄灑在臉上。一直克製著自己的金縷,忍不住濕了眼眶。

她想起幼年時在一個雨天遇見的小哥哥,從此他去哪裏,她就跟在後麵跑。以前不覺得日子快,可一不留神也漸漸到了二十五歲。她暗戀了他整整二十年。

這二十年,好像什麽都沒有發生,又好像隔了前生半世。

這些年裏金縷一直沒有談戀愛,生活於她太沉重了。離開大宅不到一年,黃先生就鬱鬱離世,黃太太經過破產和喪夫的雙重打擊,精神也再振作不起來,甩甩手把牛肉麵店賣了出去,整日躺在公寓裏織毛衣度日。她的情緒狀態時好時壞,有時糊塗了,會一直反反複複地念叨:“黃家怎麽就這樣了呢?都怪領養了元夕。”然後她哭著鬧著要回大宅去。

有一天雨夜,黃太太真的跑了出去,金縷找了好久才找回她。從那天起她知道,再也不能獨自將母親留在家裏,不得不含淚把黃太太送進了精神療養中心。元夕便在此時如他所言,將她曾贈予他的,加倍還給了她。

但她寧願他不要跟自己算得這麽清清楚楚。

偶爾,那個遙遠的過去,無憂無慮的小金縷,在有著溫暖壁爐和光潔木地板的大宅裏笑鬧,也會如前世的記憶般浮現在腦海。

如今,時光變了,她也再回不到從前,連她愛慕的人也要徹底說再見——今天是元夕和千樹訂婚的日子。

儀式的蛋糕沒有在克裏蒂娜訂,阿春連消息都不敢跟金縷透露,怕她會承受不住。可知名建築師辛元夕即將訂婚的報道一早就鋪滿了大街小巷的報紙,她怎麽會看不到呢。

從前她為他偷偷哭了那麽多,以為離開他就一定是世界末日。可到真正死心的時候,她卻連一滴眼淚也沒有了。

現在,她也好想為自己的人生活一回。回想起來,這一整個漫長的暗戀中,最棒的就是她從來都沒有表白過。

所以他們還一直可以做彼此的朋友,對不對?金縷望著腳下迅速往後退去的台灣島,傻傻地想。

這真的是太好了。

所有的童話故事都有一個Happy ending,而這已是她最美好的結局。飛機進入平流層時,金縷已經平靜地睡了過去。她想,自己真的是太幸福了,分手的怨偶那麽多,可他始終還是她的朋友。

這就夠了。

11

千樹指揮著菲傭在大包小包地拆紙箱時,元夕一直看著窗外的大海。

蔚藍色的海麵波光粼粼,遠處有不怕人的海鳥如潔白的羽箭一般俯衝向岸邊,啄著人們在沙灘上撒落的麵包屑。

今時今日,他早已不再是當年那個無家可歸的小孩。工作室開張不到五年,他已經成為台灣最有名氣的新晉建築設計師。隨名譽而來的是滾滾財富,當初那個連工作室都無法開張的窮小子,如今買下一棟海景別墅連眼也不眨一下。

今天是他搬進新居的日子。

“阿元,這個是做什麽用的?”臥室裏傳來千樹細細的聲音,元夕趕緊走過去看。她如今已經是辛太太,還有一個月就要臨盆,麵頰上閃耀著初為人母柔和潤澤的光芒。

“不是叫你不要忙嗎?快點坐下休息。”元夕一邊將妻子扶著坐下,一邊將目光落到梳妝台上。菲傭剛剛不知從哪裏整理出一個檀木盒子。

盒子上落滿了灰塵,表麵刻著80年代流行的喜慶花紋,裏麵襯著金色綢緞墊子,看著像是盛放珍貴物品用的,裝飾卻有些俗不可耐的味道。

“不過是個空盒子,扔了吧。”元夕皺了皺眉,一抬手將盒子扔進了垃圾簍。

卻沒有命中。“吧嗒”一聲,盒子落在地上,底部的木片碎裂開來,一個圓溜溜灰撲撲的小東西滾了出來。

是一個褪了色已經很舊很舊的不倒翁,滴溜溜地轉了幾圈,元夕的手指還沒有碰到它,泥塑的不倒翁已經自動碎成一堆渣土。

“哎呀,你還有這種癖好?”千樹忍著笑,她沒有料到丈夫竟然會偷偷在盒子的機關裏藏一個泥娃娃。

元夕愣怔地看著那堆渣土。記憶的線窸窸窣窣往時光深處延伸,像藤蔓一樣緊緊纏住了他的心。

那是他剛到黃家大宅時最喜歡的玩具,連睡覺也放在枕邊,可那個中秋的夜晚,卻被一群比他大的孩子給搶了去。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踏進過大宅一步,也再沒見過這個泥娃娃。

卻沒想到,時隔多年,它原來一直都藏在他身邊這個小小的檀木盒子裏。被當成最珍貴的寶貝,比黃金和寶石還要珍貴的寶貝,深藏在盒子最深處。

辛元夕不敢再想下去,他的指節已經捏得有些痛。他深呼吸一口氣,扭頭無意中看到千樹,卻發現千樹正奇怪又平靜地注視著他。

“晚餐想吃什麽?”元夕一邊說著些無關緊要的話,一邊蹲下身子將盒子的碎片慢慢拾進垃圾簍。正是六月晴好的天氣,初夏溫暖的風送來客廳裏小提琴樂曲的聲音。千樹仍默默地坐著,盯著那堆渣土,沒有說話,也沒有再看他。

元夕疲倦地閉上眼,隻覺得在這溫暖如醉的傍晚,內心的某一處如裂開一般生疼。

他從前從未留意的地方,他最初感到冰川融化的地方,原來那個地方竟生長著一片微小又溫柔的勿忘我。藍紫色的花瓣連綿起伏,隱沒在無休止的台南雨天,那是1990年元夜的雨天。

他忽然明白自己已經永遠地失去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