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靳輔

康熙皇帝撤換靳輔之後,朝野之間刮起一股徹底否定靳輔之風,以為凡是經他手完成的治河工程全是錯的,必須廢掉。尤其在新任總河王新命尚未到任、無人負責的情況下,這股風極易造成混亂,使河工遭到破壞,以致影響到漕運。康熙皇帝了解到這種情況,於康熙二十七年(1688)四月初二,特派學士凱音布、侍衛馬武等人,前去查看靳輔被撤職前剛剛完成的中河工程。原先運道自清河至宿遷,借用黃河,風濤險惡,常出事故。靳輔從康熙

二十五年(1686)起,自駱馬湖,沿黃河北岸,於遙、縷兩堤之間開渠,曆宿遷、桃源,至清河仲家莊出口,名曰中河。糧船北上出清口後,行黃河數裏,即入中河,直達張莊運口(北接皂河),以避黃河百八十裏之險。對這條中河,於成龍說:無所補益,甚為累民,河道已為靳輔大壞。經凱音布等人調查,證實中河內商賈船行不絕。據此,康熙皇帝在四月十八日,向大學士、學士、九卿、詹事、科道等宣布:數年以來,河道未嚐衝決,漕艘亦未至有誤,若說靳輔治河全無補益,不僅靳輔不服,我也不愜於心。於成龍在直隸愛民緝盜,居官頗優,但懷挾私仇,阻撓河務,實在不該。河務關係重大。今九卿已將靳輔議罪,都說他治河無益。如果王新命聽信這些話,也順從於成龍之說,以為靳輔所治不善,大壞河道,盡行更改其原修之處,必致貽誤河工。

凱音布等還向康熙皇帝奏報原總漕慕天顏破壞河工、漕運,中河所行漕艘被他勒令退回,支河之口不許閉塞。康熙皇帝令傳訊慕天顏,追問唆使者。據供,於成龍曾寄信給他,說河工之事,不應順靳輔而言。問於成龍,也承認寄信屬實。

鑒於形勢複雜,康熙皇帝命兵部尚書張玉書、刑部尚書圖納、左都禦吏馬齊等全麵視察靳輔主持的河工,其甚善而斷不改者有多少;不善而應改者有多少。務必從公詳看,是曰是,非曰非,據實具奏。八月十五日,張玉書、圖納、馬齊等還奏勘閱結果,對靳輔多年的治河成就予以了肯定,建議對他已建閘、壩、堤岸及已浚引河,都應依其所定章程行事,毋庸更改;對中河工程也予肯定,僅因中河狹窄,恐水大不能容蓄,建議在北岸建三座減水壩,以便減泄餘水。但靳輔對此表示異議,主張在二三十裏之間,修小閘及涵洞。九卿等會議時不敢做主,於是請皇上再次臨視河工,指示修築,以折服眾論。

康熙皇帝采納九卿等官建議,於康熙二十八年(1689)正月初八日進行第二次南巡,命靳輔、於成龍隨行,躬曆河道,兼考察民情,周知吏治,至浙江紹興會稽山之麓親祭禹陵而返,三月十九日回京,曆時七十天。這次南巡重點是視察中河。他在二十三日初步看過之後,先是對中河工程比較擔心,說:此河狹隘,若遇霍雨之年,水勢越漲,萬一黃堤潰決,失於防禦,中河、黃河必將混而為一。此中河開浚後,小民商賈無不稱便,是由於免行黃河一百八十裏之險。然而,這隻是目前小利,又怎知日後長久有利無利!但既浚之河,難以複塞。若永恃此河輸運,斷然不可。其黃河運道原自不廢,仍並存留。後來行經丹徒,見河道也狹隘,聽官民都說中河挑浚有益,又改變看法,令扈從大臣會同總河、總漕,再次討論對中河的評價,將結果上奏給他。

三月初八日,康熙皇帝回程到宿遷,聽諸臣奏報所議中河事宜。大家一致肯定中河存在的價值:避黃河一百八十裏之險;且束散漫之水,使不致淹沒民田。隻因黃河逼近,不便挑寬。如何維護中河?有兩種主張,靳輔擔心中河水弱,不利濟運、敵黃,故重蓄水而輕於泄,為防河決,寧可加高堤壩;現任總河王新命擔心中河水漲決堤,故重排泄而輕於蓄。從長遠觀點看,後者容易出現黃水倒灌和河道淤塞。康熙皇帝則兼容兩者之長,令王新命基本依其方案操作,但要重視靳輔的經驗,說至於黃河險工,靳輔修挑水壩,令水勢回緩,甚善。

這次南巡本想以親視下河為第二個重點內容。康熙皇帝曾命侍郎徐廷璽、巡撫於成龍先去閱視。他們回奏時欺騙他說,往下河水路很淺,不通舟船,陸路也極難行,且食宿無所;各口工程,遵皇上指示,工程已完成一半,修治沒發現問題。據此,扈從諸臣建議康熙皇帝大可不必前往。康熙皇很清楚,不讓前去必是因為無所成就,隻好作罷。三月初二,根據工部題請,將下河事務一並交與河道總督王新命管理,使上下河道,可以兼顧;原監理下河工程的凱音布,回京另有重用。此舉固然與新任總河不反對下河工程有關,但也表明工程進展不力,短期內難以奏效。

康熙皇帝南巡第三個重點,內容是閱視七裏閘、太平閘、高家堰一帶堤岸、閘壩。過去天妃閘水勢湍急,往來漕船、民船間有損壞,因此,康熙皇帝命河臣改天妃閘為草壩,別設七裏、太平兩閘,以分水勢。這次親臨兩閘,見漕流平緩,舟船上下,暢行無阻,十分滿意。至高家堰,他麵向群臣說:這一帶堤岸,頗為堅固,怎可謂之單薄?這個堤也不可無減水壩。若妄將減水壩輕塞,湖水勢大,怎能保堤不決?故從前曾說減水壩也有當用者。但舊堤之外再築重堤,實在無益。康熙皇帝還表示同意王新命將天長、盱眙、六合等處雨水,通過疏浚舊河引入長江,不使入淮的建議。補充說,必須在淮水會合之處修置板閘,遇淮水盛漲,則啟閘以分其流;淮、黃均敵,則閉閘不致旁溢。

康熙皇帝通過二次南巡,對靳輔有了深入的了解,以誠懇求實的精神做出了正確評價。返京後,於三月二十一日禦門聽政時宣布:此次南巡閱河,了解到江、淮諸處百姓及行船夫役,都稱頌原任總河靳輔,感念不忘,且見靳輔疏理河道及修築上河一帶堤岸確有成效,實心任事,克著勤勞。從前將其革職,是處理錯誤,現決定恢複其從前銜級。這年,靳輔奉旨纂修的《治河方略》完成,進呈康熙皇帝。此後凡遇河工方麵問題,都命去問靳輔。靳輔也極為謙虛、謹慎,積極支持康熙皇帝的正確見解並加以補充說明,令康熙皇帝甚為滿意。

從康熙二十九年(1690)起,準噶爾部首領噶爾丹對外蒙古和內蒙古的侵擾活動進一步加劇,康熙皇帝必須集中主要精力鞏固北部邊防。同時,康熙二十九年、康熙三十年兩年雨水較大,黃河險工不斷增加。一旦黃河決口、運道受阻,不僅關係軍民生計,甚至會影響北方戰局。這時有人揭發王新命勒取庫銀,應離職受審。康熙三十年(1691)二月將其解任,另委靳輔複任河道總督,命順天府承徐廷璽同往協理。

靳輔生於明崇禎六年(1633),複任時尚不滿六十歲,不算太老。但因其畢生辛勤工作,暮年又遭遇坎坷,故體弱多病,加上複任後感恩圖報過度操勞,竟在奉命溯黃河向山西督運救災漕糧時,病倒河南滎澤縣,醫治無效,於康熙三十一年(1692)十一月去世。靳輔臥病時,自知時日不多,接連上疏陳兩河善後之策及河工守成事宜近萬言。又請豁免開河築堤廢田的錢糧,及清淤出成熟地畝的賦稅。康熙皇帝得知靳輔病重,特命其子治豫馳驛省視,又命內大臣明珠前去照料。及其故後,降旨悼念,下部議恤,賜祭葬,諡號:文襄。並對其遺疏極為重視,仔細研究。其中僅個別項目(如高家堰堤外另築小堤和引黃水內灌使之淤平窪地兩項)未采用,其他大部(諸如重視黃河險工、加築中河遙堤、塞張莊運口、修駱馬湖石閘及占用民地豁免錢糧、查出涸出的肥沃土地升科等等)分均予以采納,並逐項落實。

康熙皇帝為靳輔平反,是用事實說話,也就是根據他的功德業績。附帶的一個因素是,他逐步察覺到竭力排斥靳輔、積極支持自己治河方案的於成龍有問題。認為他並不洞悉河務,又不調查研究,用一些道聽途說的事例同靳輔論爭,根本無法以理取勝。另外幾個自己信任的大臣,如總漕慕天顏、兩江總督董訥、督理下河工部侍郎孫在豐等人,則是些兩麵派、偽君子。諸如,暫停下河工程、支持修高家堰重堤,以及將丈餘田畝給與百姓屯種等事,他們都參與議定並完全同意,甚至親自起草奏疏,但事後又委“過”他人,誣陷別人篡改了奏稿,以求解脫自己,騙取皇帝的信任。康熙皇帝明悉真相後,將慕天顏革職,董、孫各降五級。

靳輔去世後,於成龍繼任河道總督。康熙皇帝要求他重視與貫徹靳輔的治河經驗。於成龍任直隸巡撫時是賢吏,是康熙皇帝培養的清官。康熙皇帝重用他,但從不諱言、不姑息他的錯誤,嚴格加以管教。發現他排陷靳輔的錯誤後,在康熙三十三(1694)年正月十八日禦門聽政時,當眾批評、逐一指出他的錯誤,如曾麵奏減水壩宜塞不宜開;說靳輔糜費錢糧,並未盡心修築河工;不顧事實說河道兩岸未見靳輔栽柳枝;等等。要求他坦白地承認自己“所奏之非,靳輔所行之是”,並予以革職留任。

此外,對其他相關人員的是非功過,也定論昭然,曾經附和於成龍排陷靳輔,至今仍掩飾含糊、不認真交代的左都禦史董訥、內閣學士李應薦、戶部尚書王騭等人,分別給以革職和原品休致等處罰。因支持靳輔被貶諸臣,除陳潢已故之外,其他都按靳輔遺疏所題,重新任用。更重要的還是康熙皇帝能正視自己的錯誤,不回避,不粉飾。他坦率地承認將靳輔革職“屬過”,自己的治河方案不可行。康熙三十七年(1698)七月,工部研究繼續疏浚下河事,認為這是皇帝欽定工程,理應準行。但是經過十餘年開浚下河的實踐,康熙皇帝已逐漸認識到自己過去堅持疏浚下河是錯誤的,而靳輔以地勢低窪反對開浚則完全正確。他對大學士等說:“下河入海之處,我雖未及親覽,常聽人說,鹽城一帶地極窪下,海水反高,建閘無益。前雖特令於成龍、凱音布修治,毫無補益。”十一月,他又對大學士等說:“開浚下河,民生攸關,為解除百姓疾苦,曾命凱音布、孫在豐、於成龍、王新命等專司開浚。他們奏稱工程告竣,民生大蒙利益,載在冊籍,存部可考,人亦俱在,可以質詢。現在看來,隻是虛糜國家經費,水勢並未消減,田畝並未涸出,所謂有益民生又何在?”因此,他不再貿然批準,而令詳細谘詢前此督浚者,再稽考諸冊籍,然後論證奏報。

開浚下河雖屬治河技術問題,但因和政治攪在一起,曾引起軒然大波。康熙皇帝最後能實事求是地對待,不文過飾非,這在曆代帝王中是很少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