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奢尚儉

康熙皇帝認為“自古帝王治定功成,尤加意於人心風俗之所尚,以圖萬世治安之本。維時禮教明於上,仁讓興於下,俗重敦龐,人多謹愨,國計豐裕,而比屋盈寧,四方清晏,而川嶽效順”。在他看來,良好的社會風氣的樹立是保證民生安定的重要前提,“夫淳厚以立德,節儉以足用,厲俗之良規也。而民心日偷,澆漓益甚,何以使孝友之行篤於門內,奢**之習絕於裏聞歟”。

康熙皇帝曾致力於對明代沿襲下來的奢侈社會風氣進行根治。他一方麵從整頓吏治著手,做了大量積極有效的工作;另一方麵積極在民間倡導節儉的社會風氣。他對江南風俗的奢靡表示不滿。如康熙二十三年(1684),康熙皇帝自江寧回鑾,禦舟泊儀風門外,督撫、提鎮以下大小文武官員及地方縉紳士民數十萬,於兩岸跪送,康熙皇帝停舟諭曰:“朕向聞江南財賦之地。今觀市鎮通衢,似覺充盈。鄉村之饒,人情之樸不及北方,皆因粉飾奢華所致。爾等大小有司,當潔己愛民,奉公守法,激濁揚清,體恤民隱,以副朕老安少懷之至意。”要求“務使敦本興讓,崇儉黜浮,兵民日益協和,風俗日益淳樸,詞訟日益減少,積儲日益豐盈,則教洽化行”。

在康熙皇帝看來,“帝王致治,首在維持風化,辨別等威,崇尚節儉,禁止奢侈,故能使人心淳樸,治化休隆。近見內外官員軍民人等服用奢靡,僭越無度,富者趨尚華麗,貧者互相效尤,以致窘乏為非,盜竊詐偽,由此而起,人心囂淩,風俗頹壞,其於治化所關非細”。因而必須對奢縱之風嚴加禁止。他看到奢靡之風在漢宮中頗為流行,康熙二十六年(1687),曾對大學士們說:“朕觀今時之人,不敦本務實,輕浮奢侈者甚多,漢人為甚。今滿官田舍俱在畿輔之地,人皆知之。漢宮內或有自稱道學,粉飾名節,而本鄉房舍幾至半城者有之,或多置田園者有之,且群眾宴集,流於邪僻嬉戲。若不禁止,則漸至於放縱。或身為大臣,沉湎之色形於顏麵者,實非人類矣。著嚴行禁止。”更令康熙不解的還有漢軍居父母之喪,經常引朋聚會,呼盧飲酒,毫無居喪之禮。漢軍外官赴任時,也竭盡風光之能事,“每借京債飾置行裝,且多帶家人,為伊等謀及衣食,勢必苛取於民,以資用度,親朋債主往往在任所請托需索,是官雖一人,實數人為之,以致逡削小民,民何以堪”。

康熙認為,“致治安民之道,首在懲戒貪蠹,嚴禁科派,而後積弊可清,閭閻不擾”。他把懲貪定例公之於民間,使民家喻戶曉,“以副朕安民生之至意”。與此同時,他竭力懲治害民斂財者,漕運總督恭順侯吳維華密疏請征各州縣鎮市房號銀及江南三十餘州,令民納價領種,“上惡其害民斂財,交刑部議罪”。整飭官風是整飭民風的前提。像奢侈之風、相互請托之風、饋送之風、苛索民生之風、斷獄不公之風等等都與官場腐敗密切相關。至康熙四十二年四月,他總結自己的所為時說:“朕臨禦天下四十餘年,宵旰不惶,勤求化理,凡吏治之淑慝,民生之休戚,無晷刻之頃不切於懷。比年以來,利興弊革,隨事剔厘,蒸蒸然有治平之象、康樂之風矣。然而官方猶未盡飭,習俗猶未盡醇,訟獄猶未衰止。"

康熙皇帝竭力倡導節儉的社會風氣,一方麵是為了保證官風的清廉;另一方麵可通過節儉擴大對災民的賑恤。康熙皇帝親政伊始,住在清寧宮的保和殿,至康熙八年(1669)正月,祖母孝莊太皇太後認為作為皇帝,“以殿為宮,於心不安”,應該住在乾清宮。當時乾清宮交泰殿因年久失修,棟梁朽壞十分嚴重,太皇太後令拆掉重建,以作為康熙皇帝的寢宮,年輕的康熙皇帝不能違背太皇太後的旨意,但他要求工部官員修乾清宮“毋事華麗,隻令樸質堅固”。十六年(1677)七月,修造仁孝皇後的陵墓景陵的時候,按例陵殿所用木料必須是上好的楠木。康熙皇帝看到“因采取楠木致拆毀包衣佐領下人等所居房屋,又令江浙解送,勞苦人民”。於心頗為不安,於是指示工部、總管內務府“修造地宮,但當敬慎堅固為之”。不過“殿門雖用楠木,年久仍至毀壞”“著將沙河殿樓楠木取用,如不足,應否添用鬆木修造及減損尺寸”。在修造皇後陵墓的大事上,康熙皇帝都能既不忘減輕下人和百姓的負擔,又貫徹節約實用的原則,可見他是如何崇尚節儉的了。康熙

二十五年(1686)二月,四川鬆威道王騭奏請從四川酌量停減運送楠木,大學士們不同意,康熙皇帝說“川民鮮少,移運楠木最屬艱難,朕所深知”,再次征求大臣的意見。明珠等大學士回奏:“楠木生於深山窮穀之中,山路崎嶇,移運實難。”他們理解康熙皇帝體恤民眾的苦心,說:“若停其采取,豈獨川民被澤,即薄海內外無不感戴矣。但殿工關係重大,臣子義不敢言,隻聽上裁。”康熙皇帝則從既養民,又解決建築所需出發,明確表態:“蜀中屢遭兵燹,百姓窮苦已極,朕甚憫之,豈宜重困?且今塞外鬆木大而可用者甚多,若充取殿材,即數百年可支,何必楠木?”大臣們見康熙皇帝以鬆木代楠木,如此厲行節約,由衷表示:“皇上仁慈節儉,遠超前代,雖茅茨土階亦所安然。”

康熙皇帝對光祿寺、工部的財政支出管得很嚴,對承辦工程不作預算、浮支肥已造成巨大浪費的積弊隻要發現就嚴懲不貸。康熙二十一年(1682)六月,工部奏報製造六宮寶座腳踏、屏風、線毯及皇太子宮寶座腳踏,實用銀一萬三千七百餘兩,其中飛金、顏料交與戶部采辦,其他材料及匠役工食銀兩由工部支出。對此,康熙說:“前修蓋內中數處價值,朕明知之,屢行減估,所省頗多。”質問工部:“今觀工部所估價值,較朕所估浮銀六千餘兩,朕屢經駁減,竟無節裁,是何意見?”他一針見血地指出:“無非上下通同欲侵蝕餘剩耳。”後來因按康熙皇帝估價,另差官製造,比原估價節省過半,工部冒估情弊顯然可見;遂將工部尚書薩穆哈、朱之弼及侍郎等降級使用。

與此同時,盛京(今遼寧沈陽)修造八門城樓工程,康熙皇帝讓工部複核盛京的預算,經過侍郎黨古裏帶領工匠確估,共需銀八千七百餘兩,比原估價值竟減三萬一千六百餘兩,當都察院要將盛京工部侍郎廖旦革職懲辦時,洞悉實情的康熙皇帝作了公平處理。他說:“廖旦所估盡行拆去重修,黨古裏等所估不拆毀,量行修理,故致工價懸絕。然廖旦等所估亦屬太浮。”令給以廖旦降級處分。後來嚴格檢查開支製度,命戶部、工部所用錢糧“十日一次奏聞”。康熙四十八年(1709),明確規定工部、光祿寺每十五天一次將所委官員姓名及支給銀兩具折奏聞,工竣後一年內銷算,逾年者即罷斥。康熙皇帝嚴格管理政府各部門開支收到了明的顯效果。康熙

四十五年(1706)十月,他說:“國家錢糧理當節省,否則一遇災荒蠲免,其軍餉、河工等項經費必致不敷。前光祿寺一年用銀一百萬兩,工部一年用銀二百萬兩,因朕力崇節儉,今光祿寺一年止用銀十萬兩,工部一年用銀二三十萬兩矣。”其他開支大的部門,如“理藩院向來每年賞賜、供應外藩賓客,用銀八十萬兩,今裁減浮費,一年隻需八萬兩矣”。

明朝因奢侈腐化而導致滅亡的教訓,也時刻提醒著康熙倍加注意節約宮中開支。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初,他命大學士們察明代宮中開支費用,與當時相比:明代光祿寺每年用木柴二千六百八十六萬斤,紅螺等炭一千二百零八萬斤,今分別隻用六七百萬斤和百餘萬斤;明代各宮的床帳、輿轎、花毯等項,每年共用二萬八千二百兩,現俱不用;明代宮殿樓亭門數共七百八十六座,今不及十分之一。康熙四十九年(1710),禦史屠沂專門條奏節儉之事,對此,康熙皇帝給予肯定:“朕近查宮中人數,皇太後宮及朕所居正宮不過數百人,較之明代宮人則減省多矣。”

康熙皇帝希望倡導節儉、杜絕奢風能形成一種社會風氣。他勸導百姓平時也要注意節約,尤其是在豐收之年,更不要忘記備荒。他說:“若歲豐用奢,則荒年必致潰乏。”他還說:“國家要務,莫如貴粟重農。朕宵旰圖治,念切民生,惟期年穀順成,積貯饒裕,於以休養黎元鹹登樂行。今聞直隸各省雨澤以時,秋成大熟,當比豐收之時,正當以饑謹為念,誠恐歲稔穀賤,小民無知愛惜,粒米狼戾,以致家無儲蓄,一遇歲歉遂致化離。”他要各省督撫“嚴飭地方有司,勸諭民間,搏節煩費,加意積貯,務使蓋藏有裕”,這才符合他“重農敦本”“愛養元元”的“至意”。

康熙皇帝還十分關注製止官僚中的奢風,因為奢風是官僚政治的巨大腐蝕力量。他認為,“若夫為官者儉,則可以養廉,為官居鄉,隻緣不儉,宅舍欲美,妻妾欲奉,仆隸欲多,交遊欲廣,不貪何以給之”。由此可見,他把厲行節儉看成是培育官吏清廉的重要一環。

康熙皇帝自身也很注重節儉,處處愛惜人力物力。他每次出巡時,對隨從人員都提出嚴格要求,如不得踐踏莊稼禾苗,如道路狹窄,就要求“扈從衛士魚貫而行”,如秋收之時出巡,還要求“禁擅放馬匹蹂踐禾苗”,不遵守者將“嚴緝以聞”。對經過的地方,還恐怕“隨屢經嚴諭,未必無礙田禾,著知州親行細察所傷地畝若幹,應納錢糧若幹,俟回鑾日轉奏”。以便蠲免予以補償。康熙四十四年(1705),第五次南巡,從江寧到蘇州途中,當地百姓“扶老攜幼,日計數萬,隨船擁道”,歡迎康熙皇帝。康熙皇帝深受感動,說“此皆由衷而發,非假飾也”。他諄諄告誡督撫,此時“人多路隘,菜蔬麥苗彌漫田野,不無踐傷,朕甚惜焉”,即出示曉諭,萬勿踏壞田禾。康熙三十六年(1697)西巡時,不許山西為此大修道路,讓向導官負責“修一車可行之道足矣”“渡黃河後陝西路闊,無庸大修”“若修路太過,勞及百姓”,就追究向導官責任。後來巡邊至陝甘地區,見“其經過城堡衢市輒多結彩”,康熙皇帝“殊覺擾累”,於是通令禁止,他說:“乘輿巡幸本為安民,豈可反勞民力?”作為封建君主,康熙皇帝能夠事無巨細地不忘節儉,原因在於他時刻不忘“安民”“養民”“恤民”,可以說,這是難能可貴的。

康熙皇帝尊崇古人所說“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他一直“常思此言而不敢過也”,綜觀他的一生,大體上實現了自己的諾言。

在康熙皇帝看來,治奢風關鍵在於教化。他曾發布《聖諭十六條》,即“敦孝悌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和鄉黨以息爭訟,重農桑以足衣食,尚節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民,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警愚頑,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誌,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良善,誡窩逃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聯保甲以弭盜賊,解仇忿以重生命”。這十六條不隻講了階級道德,也講了社會公德;既講了德治,又講了法治;講了倫理,也講了政治。

康熙皇帝將其作為社會道德用行政命令頒發到省、府、州、縣至窮鄉僻壤的集會之所,每逢月吉由官府宣講。這種道德宣傳也有不可忽視的導向作用。通過宣講,一方麵使社會成員沿著他的道德規範所指引的軌道前進,使人們接受特定的道德價值觀;另一方麵這種由官方宣傳可以轉化為群眾的口頭傳播。道德的口頭傳播既能傳播道德意識,又能造成廣泛的道德評價,使眾多的社會個體在人們的道德評價中,在自己內心構築起和所宣傳的道德一致的行為規範和道德價值尺度,從而動搖人們的非道德觀念及其內在構築,使社會個體因之發生自我更新,這便是統治階級道德對被統治階級的改造作用。

盡管如此,這並不說明康熙皇帝治理國家不要法治,他反而更加注重立法和執法,並強調保持法律的嚴肅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康熙五十二年(1713)四月甲寅日,大學士等以左都禦史趙申喬奏農忙之時京城地方亦應遵例停訟疏請旨,康熙皇帝答複說:“農忙停訟之言,聽之似乎有理,而細究之實無裨益,趙申喬總未知事之本原耳,天下之民非獨農人商賈涉訟即廢生理,百工涉訟即廢手藝,地方官不濫準詞狀,於應準者準之,即行結案,則不失農時,訟亦少矣。若但四月至七月停訟,而平時濫收民詞,案牘堆積,冬季詞訟,遲至次年五六月而後審理,雖停語何益?”

康熙皇帝認為,製度應隨時勢的變化而有所損益,但不可以損益製度來誇矜自己的作為,應盡量保持製度的穩定性。他說:“自古帝王治天下之道,因革損益,期於盡善。原無數百年不敝之法,果屬不可行者,自應參酌時宜,歸於可久。至於製度既定,事可遵行,不宜議論紛紜,朝更夕改。近閱奏章,亦有不思事之可否,但欲徒為更張,或粗識數字,即為大言,準之事理,殊屬茫昧,如逞空言,無補實用,其誰不能。且明末一切事例,遊離不定,上無道揆,下無法守,以致淪亡,此皆爾等所親見,亦眾所共知。今後凡條奏本章,爾大學士等務加詳酌。”康熙十三年(1674)十二月,康熙諭禮部說:“古帝王撫禦天下,莫不以禮製為先務,然厘定章程,必文質適中,方可昭垂永久。前見風俗近奢,恐漸流於僭濫,故令更定條例,一切服飾,力崇儉樸,冀返敦龐,詎意有司奉行過當,專事苛細,借端紛擾,以致商賈壅滯,物力匱詘,小民深為未便,以後著仍照康熙九年定例遵行,見今一應禁約俱行停止,爾部即遵諭。"

康熙二十年(1681)正月戊寅日,康熙諭三法司:“帝王以德化民,以刑弼教,莫不敬慎庶獄,刑期無刑,故讞決之司,所關最重,必聽斷明允,擬議持平,乃能使民無冤抑,可幾刑措之風。近覽法司章奏,議決重犯甚多,愚民無知,身陷法網,或由教化未孚,或為饑寒所迫,以致習俗日偷,湣不畏法。每念及此,深為憫惻,在外督撫臬司及間刑各官審理重案,有律例未諳,定擬失當,二品文官錦雞補褂草率完結者,有膠執成見,改竄供招,深文羅織者,有偏私索詐,受囑徇情,顛倒是非者。有一於此,民枉何由得伸。以後著嚴加申飭,內外大小問刑各衙門,洗心滌慮,持廉秉公,務期原情準法,協於至當,不得故縱市恩,亦不得苛刻失入,痛改積習,加意詳刑,以副朕尚德好生,欽恤民命至意。”

由此可見,康熙盡力倡導一種務實的作風,他說:“朕孜孜圖治,亦皆崇尚實政,不貴空言,督撫係地方大吏,凡關係民生,興利除弊,有裨風化,鼓舞士子,果有真知灼見者,即應竭慮殫心,見諸躬行,以利地方。”除此之外,康熙皇帝也反對在巡行中前呼後擁,反對大操大辦迎送儀式,反對官吏在辭任時搞眾多民人的送行儀式,亦反對搜刮民力以樹碑立傳。

康熙皇帝還極力倡導家族製度的發展,提倡其他各類社會組織的發展,包括鄉約、會社、會館等組織的發展,以便通過集體的力量和彼此的相互製約來實現社會的有效整合,減少社會動**,維護社會安定。

康熙皇帝從儒家經典與浩瀚的曆史典籍中,通過實踐,認識到作為一國之君必須樹立起“以民為本”的思想,有效地處理和協調社會各群體之間的利害關係。因而他一貫堅持“有益於民者即行之”的標準,來處理一切事務。因此,凡是與民生相關的事情,他都要細加籌劃,凡是有害於民生的事情,他都要反對。康熙二十三年(1684),工部要求他敕令直隸、河南巡撫塞衛濟運,漕船過後,才許分流灌田。他批評工部官員不顧民生,說:“朕聽理諸事,必於民生關係之處,詳加籌度,而後施行。該部所議,但期不誤漕運,初未嚐計及民生關係處也。”他把民生是否得遂作為他政治得失的尺度。他時常出巡也包含著勤求民瘓的企求,“是以風俗民情靡不洞悉”。在南巡時,他發現浙江百姓因“府、州、縣官私派侵取,饋送上司”“微小易結案件牽連多人,遲延索詐者甚多”。人民生計大不如前,於是嚴敕督撫查參,否則事發,督撫與貪蠹一並從重治罪。正因為康熙皇帝竭力把“保民”“安民”“恤民”“重民”等思想付諸實施,使清初的政治局麵、社會經濟狀況有了很大的改觀,從而為康熙、雍正、乾隆盛世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與社會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