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徭薄賦

康熙皇帝為了減輕農民負擔,推行輕徭薄賦的政策。在康熙初期因連年不息的戰爭,導致輕徭薄賦的政策無法有效地付諸實施,但是康熙皇帝極力反對各地地方官員“借端私征,重收火耗”“恣意橫索”。他提出:“休

養民力乃治道第一義,何利當興,何弊當革,俱宜從實詳酌舉行。惟時當承平,而常若民生未遂,民困未蘇,則地方自然受福。若謂地方已經寧謐,不複時加體恤,則所失多矣。至一切事務,本可速結者自應速結,每見在外官員故意遲延,致滋民累,爾宜中飭所屬各官實心任事,又在外官員行事,京師無不悉知,從來與民休息,道在不擾”。康熙二十八年(1689),康熙皇帝又一再強調“民為邦本,休養宜先”。

康熙皇帝努力減輕農民的徭役,如康熙十年(1671)將浙江的故鈔銀攤入地畝,康熙十八年(1679),推行“均役”“均田”定策,將差役攤入地畝,康熙二十二年(1683)十一月,他諭示湖廣總督董安國“今天下承平,

休養民力乃治道之第一要義”。康熙三十五年(1696),他依次把山東、浙江等省的班匠銀攤入地畝。康熙四十一年(1702)規定:“凡軍民人等七十歲以上者,免役一子,以後官有興作,悉出雇募”。康熙四十八年(1709)十月壬子,康熙皇帝得知張家口每年解送羊皮等物,“地方官將彼處居民及旗人派供解費”,恐多騷擾,下令說“嗣後應於出差回京官員內派一員前往解送,事既易辦而民間苦累亦得免矣”。康熙皇帝特別反對大興土木,他認

為“興作無益”,所以即使修京城的街道、禦河及宮殿,都以“少一事如去一病”的精神,講求實效,不求奢華,把省民力放在心上,故能使農民集中力量,投身於農業生產,為農業的恢複和發展創造了條件。

康熙皇帝認為,“蓋治安天下,惟期民生得所。而欲民生得所,必以敷恩寬賦為急也”。平定三藩之後的康熙皇帝便著手將其寬租輕賦的思想付諸實施,以減輕人民負擔。他諭大學士說:“自用兵以來,百姓供應煩苦,朕前屢言,俟天下**平,將錢糧寬免。爾等可同戶部先將天下錢糧出納之數通算啟奏。”由此揭開了寬減租賦的序幕。自康熙二十九年(1690)起,直隸各省,鄉紳名下田地,與民人一例同納賦役,擴大了征收麵,也減輕了小農的負擔。與此同時,又降低了賦額,如雲南吳三桂起兵時,畝征賦七鬥二升,後降至畝收八升一合八勺三撮。湖廣江夏廢藩田賦,原來每石折銀四錢六分有奇,較民田賦額高六七倍,一律降至民田賦額。而後又清丈不實地畝,因為地主豪強為隱匿自己的地畝,少納賦稅,往往把此賦額攤入小民田畝。於是,康熙皇帝為了減輕民地負擔,下令清丈地畝,量畝收賦。

康熙三十九年(1700),湖廣總督郭秀奏,湖南農民不能完課,有因此逃亡者,因之,清丈田畝,平均了賦稅,但卻使賦額下降了。康熙皇帝問他:“約減幾何?”郭琇奏稱:“大約減十分之二。”康熙皇帝於是說:“果於民有益,所減雖倍於此,亦所不惜,若不清丈……征收錢糧,有累窮黎,斷不可也。”

康熙五十年(1711),規定以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康熙五十四年(1715),首先在廣東實行攤丁入畝,開廢數千年丁稅的先河。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人民的負擔,提高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

為了進一步減輕人民負擔,康熙皇帝不斷嚴禁官吏擾民,反複製止官吏濫征私派,額外苛索。他一再告誡百官“累民之事,雖纖毫亦不(可)行”。

康熙十九年(1680)五月,康熙皇帝諭吏部等衙門“致治安民之道,首在懲戒貪蠹,嚴禁科派,而後積弊可清,閭閻不擾。近見街道衙門蠹役詐索害民,又聞提督步兵衙門、五城司坊、街道巡捕等衙門各官不能潔己奉公,格遵方紀,縱容衙役腹削小民,或沿習陋規,科斂行戶,或借端挾詐,官役分肥,肆意橫行,無辜受害,種種弊端,深可痛恨。向來雖經嚴禁,定有處分之例,但恐小民未能悉知,仍被奸徒擾害,應再加嚴飭,務令家喻戶曉,以副朕安全生民至意”。一些上京朝覲的官員,往往借朝覲之期,“每因仍陋習,借端科派,大小相循,私通交際,是察吏本以安民,而反以擾民”。對此,康熙皇帝嚴肅地訓飭說“(這)甚非朕激揚清濁至意”。他又禁止滿洲貴族、京城官僚、顯要之家派家丁到外省搜羅異物,擾害百姓。

康熙皇帝常以自己為表率,每逢外出巡行,他總是力避擾民,厲禁隨從人員和地方官吏借機勒索百姓。

康熙皇帝於二十三年(1684)第一次南巡前,在一次聽政時,把戶部、工部、光祿寺的堂官和司官召至近前,指示說:“朕凡巡幸一應動用之物皆從節儉,此番戶部采買草豆,工部木炭,光祿寺食物,勿令地方官吏派取民間,擾害百姓”。這樣,他每次出巡之前就在京城把路上所需物品備辦齊全,不需在沿途補給,由此便堵住了下級進貢的路子。他又要求在巡行中有水路則走水路,無水路便走旱路,走水路時,禁止隨從上岸購物,以免擾亂當地市場。

康熙皇帝在第一次南巡時,他就對江寧巡撫湯斌說:“朕欲周知地方風俗,小民生計,有事巡行。凡需用之物,皆自內府儲備,秋毫不取之民間。恐地方有不肖官員,借端妄派,以致擾害窮民,爾等加意嚴察,如有此等,即指名提參,從重治罪。”他還讓科道官員尾隨隨行官員,“或有不肖之人,強行買賣,擾害百姓者,令其稽察”。

康熙皇帝於二十八年(1689)第二次南巡時,又先諭令“所至沿途供億,皆令在京所司儲待,一切不取之民間”“簡約儀衛,鹵簿不設,扈從者僅三百餘人”。康熙皇帝的船經過揚州,民間結彩歡迎,盈衢溢巷,眼見此情景,康熙皇帝說,“雖出其恭敬愛戴之誠,恐致稍損物力,甚為惜之”。令“前途經曆諸郡邑,悉為停止”。船到吳江縣龍王廟時,地方官派五百隻畫舫來迎接,康熙皇帝並沒有乘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