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振興黃教,整治西藏 西藏形勢

達賴屬於西藏佛教的格魯派,俗稱黃教。黃教是後興起的教派。南宋

淳祐四年(1244),西藏佛教派別中勢力最大的薩迦派(俗稱花教)教主薩迦班智達前往涼州(今甘肅武威)覲見窩闊台的皇子闊瑞,議定了西藏地方歸順蒙古大汗的條件及繳納貢賦的品種和數量。元朝建立後,西藏正式隸屬於中國版圖。當時,西藏佛教派別還有噶舉派(俗稱白教)與薩迦派旗鼓相當;寧瑪(俗稱紅教)、本布(俗稱黑教)等派勢力次之。薩迦班智達去世後,其侄八思巴於元朝至元六年(1269)被元世祖封為“大寶法”,即薩迦

政權的創始人、第一任薩迦法王。

自此,西藏第一次出現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權。元順帝至正十四年(1354),噶舉派乘薩迦王室內訌,起兵推翻第六代薩迦法王,建立第司政權,也稱帕竹政權。明洪武五年(1372)剛即位不久的第司政權第二代法王釋迦堅讚,派人赴京朝賀,明太祖封他為“灌頂國師”,並賜玉印,其他教派凡赴京朝貢者,也分別授予法王、西天佛子、大國師、國師等職。第司政權第五代法正劄巴堅讚是在明永樂四年(1406)被封為“灌頂國師闡化王"。他執政期間頗有建樹,對宗喀巴新創建的格魯派采取扶植態度。

宗喀巴原曾信奉噶舉派。明朝初年,他痛感薩迦、噶舉等派均有失佛教本旨,不守戒律,於是創建新教派——格魯派,提倡“苦行”,敬重戒律,不娶妻,禁飲酒,戒殺生,等等。宗喀巴自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三十六歲時收徒,其著名八大弟子中,第二人克珠節即第一世班禪,最末一人根敦朱巴即第一世達賴。明成化十年(1474),根敦朱巴逝世,黃教學習噶舉派“轉世”相承製度,認定次年後藏達訥地方(日喀則宗屬地)出生的根敦嘉措是根敦朱巴轉世的“靈童”(也稱呼畢勒罕,或胡必爾汗,係蒙古語自在轉生之意,也譯為:化身),此為黃教第一個大活佛轉世係統。

二世達賴根敦嘉措(1475-1542)執政時期,黃教已有較大發展,不僅在前藏、後藏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且傳播到西康(今西藏東部昌都地區)、阿裏(西藏西部)、青海等地。與此同時,反對黃教的勢力也日益猖狂。以仁本巴·頓柱多吉為首的後藏世俗農奴主,與噶舉派的噶瑪噶舉、直貢噶舉相勾結,對黃教采取敵視態度,並兼任第司政權攝政,幹預政務。因此,三世達賴索南嘉措(1543-1588)中年以後,離開前藏,去青海、西康、內蒙古等地傳播黃教。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內蒙古土默持部的俺答汗率眾西入青海,見黃教在群眾中威信日增,頗有好感,於是邀請索南嘉措至青海會晤。明萬曆六年(1578)五月,索南嘉措應邀至青海,在新建的仰華寺與俺答汗會晤。俺答汗贈送索南嘉措“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尊號。“聖識一切”,意為遍知一切,“瓦齊爾達喇”是梵文“金剛持”的意思。達賴,是蒙古語:大海,“喇嘛”是藏語“上師”之意。二者合起來表達的意思是:佛家顯密兩宗達到最高成就,如海一般的大師。自此,便有了“達賴喇嘛”這一稱號。索南嘉措便為達賴喇嘛三世。後人便追認根敦朱巴為一世達賴喇嘛,根敦嘉措為二世達賴喇嘛。在這次會晤中,達賴喇嘛三世回贈俺答汗“咱克瓦爾第徹辰汗”尊號。“咱克瓦爾第”是梵文轉輪聖王。“徹辰汗”是蒙語聰睿王。這之後,索南嘉措曾應邀去內蒙古各地講經說法,廣收徒眾,黃教的影響遍及內外蒙古。明萬曆十六年(1588),索南嘉措應明帝邀請赴京,死於途中。

三世達賴嘛逝世前後,西藏政局發生了重大變化。第司政權的攝政仁本巴·頓柱多吉的部下辛霞巴·才旦多吉發動政變,推翻仁本巴,占據後藏。萬曆四十六年(1618),辛霞巴·才旦多吉曾孫敦迥旺布率軍攻陷前藏,推翻第司政權,建立噶瑪政權;自稱“藏堆結布”,漢文史書稱為“藏巴汗”。噶瑪政權與第司政權雖同屬於噶舉派,但對黃教態度卻截然不同。藏巴汗聯合青海喀爾喀蒙古卻圖台吉欲用武力消滅黃教。但黃教得到了厄魯特蒙古和碩特部顧實汗(亦寫作固始汗)的援助。崇禎十年(1637)正月,顧實汗率部從新疆進入青海,推翻蒙古卻圖台吉政權,占領青海。不久,他又攻占西康大部分地區,派人征收賦稅。

崇禎十四年(1641),顧實汗受五世達賴和四世班禪的密招,率兵入藏。翌年,推翻噶瑪政權。達賴五世羅桑嘉措於是在顧實汗支持下建立了噶丹頗章政權(因其未執政前住在哲蚌寺的噶丹頗章宮)自任法王,下設第巴一人,總理政事。首城建在拉薩,並興建布達拉宮居住。自這時起,達賴取得西藏地方的政權。但顧實汗也沒有離開西藏,實際上控製著那裏的政務。

尊重達賴喇嘛,使佛教為提高皇權和維護國家統一服務,是清太宗製定的基本國策,為以後曆朝所恪守。

早在清崇德四年(1639)十月,太宗皇太極就遣使致書於西藏的汗和“掌佛教大喇嘛”,表達了慕名聘請高僧,“宣揚佛法,利益眾生”之意。與此同時,顧實汗得知東方興起了強大的大清王朝,便聯絡達賴、班禪及藏巴汗,共同遣使朝貢。使者伊拉古克三胡土克圖等人,曆經千辛萬苦,越數載,方於崇德七年(1642)十月抵達盛京(今遼寧沈陽)。太宗皇太極遇以優禮,親率諸王貝勒大臣出懷遠門迎接。伊拉古克三胡土克圖等朝見了皇太極,並以達賴喇嘛等書信進上,書中稱太宗為“曼殊師利大皇帝”(曼殊,即漢語“妙吉祥”)。皇太極起迎受書,設座於榻右,命使者坐,賜茶,大宴於崇政殿。接待禮儀之隆重,幾乎與後世接待達賴喇嘛相似。翌年,使者回藏,太宗賜予金銀珠寶,遣使偕往,並致書達賴回敬和問候。由於達賴喇嘛等主動遣使與清廷通好,四川、甘肅及西藏的一些土司、番僧亦先後入貢,獻前明敕印,請求內附。

順治執政期間,達賴喇嘛與清廷的關係又有了新的發展。順治元年(1644),清兵入關,定都燕京,順治皇帝采納顧實汗建議,遣使往迎達賴喇嘛。順治四年(1647),達賴、班禪各遣使獻金佛、念珠,表頌功德。次年,順治遣使攜書問候達賴,並再次敦請。達賴複書,許於辰年(順治九年)朝覲。對此,清廷極為重視,屆時特命和碩承澤親王碩塞等人往代噶迎接,修築黃寺為其下榻之處。

順治九年(1652)十二月十五日,達賴喇嘛率領班禪及顧實汗的代表至京,謁順治皇帝於南苑,進馬匹、方物。順治皇帝予以隆重接待,在太和殿設宴為達賴洗塵。翌年二月,達賴辭歸,順治帝設宴餞行,賜金銀、緞匹、珠玉、鞍馬等,並命和碩承澤親王碩塞偕固山貝子顧爾瑪洪、吳達海率八旗兵護送到代噶。同年四月,又遣禮部尚書覺羅郎球、理藩院侍郎席達禮等人,送滿文、漢文、藏文三種文字酌金冊、金印,於代噶封達賴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從此,“達賴喇嘛”這個封號及其在西藏的政治地位由朝廷正式確定下來,並使其具有全國佛教首領的意義。

達賴喇嘛由中央政府冊封之製由此開端。顧實汗雖未親自來京,順治皇帝以其穩定青藏形勢之功,並忠於朝廷,特派內大臣囊努克、修世岱等人隨達賴喇嘛到拉薩,齎送滿文、漢文、蒙古文三種文字的金印、金冊,封他為“遵行文義敏慧顧實汗”,鼓勵他進一步忠於朝廷,以永保榮華富貴。

大清皇帝之所以這樣尊重和優待達賴喇嘛,是出於治國的需要。達賴不僅是西藏政治、宗教領袖,而且他所推行的佛教格魯派(黃教)得到蒙古各部的普遍信仰。尊重他,不僅能結好西藏,且可借以撫綏蒙古,對擴大和維護清朝在全國的統治是一項積極的政策。康熙皇帝從其個人好惡來講,無論對道教、佛教均不感興趣,但仍恪守先朝尊崇達賴、撫綏蒙古的既定國策,不時遣使前往西藏看望達賴、班禪,溫旨存問,賞賜貴重禮品。他還規定由打箭爐(今四川康定)稅收項下,每年撥給達賴白銀五千兩,作為僧眾養贍,另外每年給班禪茶葉五十大包,作為劄寺僧眾熬茶之用。達賴、班禪也經常遣使進貢,對清廷十分敬重。

康熙皇帝尊重黃教和達賴喇嘛,但不盲目遷就達賴個人的意誌和行為,而主張以宗喀巴道法為準繩,團結與統一藏蒙各派政治勢力。事實上,達賴的行為也未必完全符合道法;且有人竟借達賴喇嘛之名以行其私,殘害百姓,侵略鄰部,危害朝廷。對此,康熙皇帝以最有權威的護法主姿態維護宗喀巴道法,“化導悖亂,使中外道法歸一”。吳三桂叛亂時,康熙皇帝詔令青海蒙古兵由鬆潘入川。五世達賴竟庇妒吳三桂,刁難朝廷,上書阻攔,“西南地熱,風土不宜”,蒙古兵“難以進邊”,甚至主張“莫若裂土罷兵”。康熙皇帝斷然拒絕,說:“吳三桂係明時微弁,父死流賊,搖尾乞降。世祖章皇帝優擢封王,將公主許配其子,朕又寵加親王,所受恩典不但越絕朝臣,且自古所罕有。吳三桂負此殊恩,構釁殘民,天人共憤。朕乃天下人民之主,豈容裂土罷兵?"

康熙十九年(1680)閏八月初二,理藩院發現喀爾喀(外蒙古)進貢名單以厄爾德尼濟農為首,而達賴喇嘛所給文內,並無厄爾德尼濟農為首字樣,故令來使查明,再議其所貢物品應否收納。康熙皇帝得知此事批評理藩院說:外藩蒙古頭目進貢,其物應否收納,理應即行議定,何必根據達賴喇嘛文之有無?外藩蒙古的事,不能唯達賴喇嘛之言是聽。因而決定以後蒙古進物,應否收納,定議原則具奏,不必以達賴喇嘛之文為據。由此可見,主宰眾蒙古命運的是朝廷,而不是達賴喇嘛。

康熙二十一年(1682),五世達賴羅桑嘉措去世。第巴桑結嘉措秘不發喪,企圖借機把西藏統治大權抓在自己手裏,抵製和排斥和碩特達賴汗(顧實汗之孫。1654年顧實汗死,其子丹增多吉繼承汗位,稱達延汗;1668年達延汗死,其子丹增達賴繼之,稱達賴汗)的控製。他選擇與五世達賴相貌酷似的帕崩喀寺的喇嘛江陽紮巴,穿起達賴服裝,坐在布達拉宮的寶座上偽裝五世達賴,但不與外人接觸;宣布達賴要長期靜坐,修煉密法,一切由第巴代行、代達。桑結嘉措的行動,反映了西藏部分僧俗貴族的願望。桑結嘉措二十六歲時,即康熙十八年(1679),經五世達賴推薦,在三大寺僧眾的歡呼聲中登上第巴寶座。五世達賴按照西藏未來最高統治者的目標培育桑結嘉措,而這位第巴由於自幼受五世達賴熱烈期望的感染,自然而然地接受了這種使命。桑結嘉措欺瞞朝廷,一再假傳五世達賴之言,恣意妄為;為反對和碩特汗,暗中勾結噶爾丹,支持其侵犯喀爾喀蒙古,唆使其與朝廷對立。如此看來,康熙皇帝不得不與第巴桑結嘉措的欺君壞法行徑進行一場必要的鬥爭。

康熙皇帝於二十八年(1689)正月遣使,將收降外蒙古土謝圖汗及哲卜尊丹巴之事通知達賴喇嘛,並重申:“欲使厄魯特、喀爾喀盡釋前怨,仍前協和,各守地方,休戰罷兵。”並表示願與達賴喇嘛共同遣使往諭噶爾丹,

以便永息兵戎。然而出乎康熙皇帝預料,第巴竟遣善巴陵堪卜借入貢請安之機,假托達賴之言密奏說:“達賴喇嘛令奏聖上,擒土謝圖汗、哲卜尊丹巴胡土克圖交噶爾丹,則有利於生靈。”康熙皇帝深知噶爾丹正是以索要土謝圖汗等為借口,繼續向內蒙古大舉進犯的,“達賴”所奏顯然是有意偏袒噶爾丹。因而遣使齎敕往諭“達賴”,指責這種主張不符合向來欲厄魯特、喀爾喀相與和好之意,並質疑“你喇嘛行事利濟眾生,想善巴陵堪卜所奏,未必是喇嘛之言”。

第巴以達賴名義遣往準噶爾諭和的喇嘛濟隆,行事更為荒謬,不僅不力促噶爾丹與喀爾喀罷兵和好,反而唆使其入侵內蒙古,對抗清廷。噶爾丹與尚書阿喇尼交兵於烏爾會河,濟隆則支持噶爾丹的不法行徑。噶爾丹一路燒殺搶掠,深入到克什克騰旗南部的烏蘭布通峰,濟隆為之祭旗、誦經、擇戰日;兩軍於烏蘭布通會戰,濟隆張蓋坐在山頂觀戰;噶爾丹戰敗被圍於山頂,濟隆又親自出馬,以講和罷戰為名,迷惑清軍,使噶爾丹乘機遠遁。

康熙皇帝堅信濟隆上述種種悖行,並非達賴之意,便於康熙三十年(1691)九月致書達賴:“前得知喀爾喀、厄魯特交惡相攻,屢遣使於你喇嘛,以促其和好。你喇嘛從來奉命不違,敬順而行,亦屢遣喇嘛說和,如果奉差喇嘛諸人,能仰體我倆好生之意,盡心行事,則喀爾喀、厄魯特和好,戰爭早該停止了。但你的近侍與濟隆胡土克圖等皆有私意,不體會我與你的心意。濟隆胡土克圖身在噶爾丹營中,並不說和,又不勸阻,而是處處支持和慫恿。這些事未必濟隆一人所為,也有你近侍之人通同貪利,而欺蔽你,徇庇噶爾丹。”

這裏所述達賴的“近持”實指第巴桑結嘉措。第巴唯恐真相敗露,急忙以達賴名義為濟隆開脫,祈求“寬宥”。康熙皇帝不允所請,堅持處罰,認為懲惡勸善是國家一定之大法,故回信指出:“如或不然,則善人何以為勸,惡人何以為懲?”

第巴桑結嘉措為了鞏固自己在西藏的統治地位,於康熙三十二年(1693)冬,以達賴名義遣使進貢,並為自己請封。康熙皇帝雖然懷疑偏袒噶爾丹的事是第巴所為,但念及達賴喇嘛自受封以來,恭順職貢有年,今以其身已老,乞封第巴,不便拒絕,遂於次年四月封第巴為土伯特王,授予金印,印文是“掌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教弘宣佛法王布忒達阿白迪之印”,即封第巴掌管黃教法王名號。這之後,第巴繼續徇庇噶爾丹,遣使奏請勿革噶爾丹汗號,並公然要求清廷撤走青海等處戍兵。對此康熙皇帝嚴詞駁斥,一針見血地指出他是為了噶爾丹,而非為國家著想。明確宣布:“我之守戍,為保吾土。今噶爾丹仍索喀爾喀不已,則朝廷不僅不當罷戍,且當備師。如噶爾丹來,即行剿滅。”這時,康熙皇帝意識到達賴可能已不在世,曾遣使前往召班禪胡土克圖進京,以便達賴不在時,由其主持達賴喇嘛教。但因第巴阻撓,班禪未能赴京。

年(1696)五月,康熙親率大將軍費揚古等,大敗噶爾丹於昭莫多。從繳獲物品中發現了第巴與噶爾丹來往文書,並從降人口中得知達賴喇嘛以去世多年,第巴暗以達賴名義慫恿噶爾丹占據外蒙古等西藏布達拉宮

事,於是決定遣使進藏,以觀虛實。同年八月十一日,遣理藩院主事保住等人,前去送敕書給達賴喇嘛、班禪胡土克圖、第巴桑結嘉措、達賴汗等,為滅噶爾丹告捷。在給第巴書中說:“朕崇道法而愛眾生,故眷祐實心護道法者,罪譴陰誘人以壞道法者。”接著曆數第巴罪行:“你陽則奉宗喀巴之數,陰則與噶爾丹朋比,欺達賴喇嘛、班禪胡土克圖,而壞宗喀巴之教。你詐稱久故之達賴喇嘛尚存,遣濟隆胡土克圖到噶爾丹處,在烏蘭布通之役為噶爾丹誦經且擇戰日,噶爾丹敗,又以講和為詞貽誤我軍,使噶爾丹得以遠遁;朕為眾生,遣人召班禪胡土克圖進京,你又誑嚇班禪胡土克圖,說噶爾丹將劫持而殺之,以阻止其成行;青海博碩克圖濟農,暗與噶爾丹結姻,往來通使,你不舉發,還給予支持;噶爾丹聽信你的唆誘,故不遵從朕之旨。”

噶爾丹聽說皇帝親統大軍已到克魯倫,遁走時對眾人說,我來克魯倫,不是我想要深入,而是奉達賴喇嘛之旨,他說“東行吉”,我於是深入,是達賴喇嘛殺我,而我殺你們。康熙皇帝把事情挑明了說,達賴喇嘛若存在,絕無此等事,明明是達賴喇嘛亡後,你假冒達賴喇嘛誑噶爾丹。你的行為,是為道法,還是為己行詐?康熙皇帝接著給第巴指出改過自新之路:你果然改過,仍想遵宗喀巴之道,當奏明達賴喇嘛已故始末;遵奉班禪胡土克圖,使之主喇嘛教,應朕之召,使之來京;將濟隆胡土克圖交給我處理;將青海博碩克圖濟農所娶噶爾丹之女解來。如此則朕仍待你同從前一樣優厚。不然,此四事缺其一,朕必問你詭詐、欺達賴喇嘛和班禪胡土克圖、助噶爾丹之罪,發雲南、四川、陝西等處大兵,如同破噶爾丹之例,或朕親征,或遣諸王大臣討伐你。並要求他速辦,限於明年正月來奏,否則將後悔不及。

翌年二月初六,康熙皇帝自京出發,行兵寧夏。此行主要目的是最後剿滅噶爾丹,但也試圖乘便對青海和西藏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出發的第三日,即二月初八,接到保住從西藏回到莊浪(今甘肅永登)發來的奏疏,得知第巴接到諭旨,誠惶誠恐,態度極為恭順,皇帝諭令的四事,一一應允。因康熙信中曾點明青海台吉向背,關鍵取決於達賴和第巴,故第巴明確表示:青海八台吉,俱達賴喇嘛弟子,但願為皇上效力,並無二心,臣可保其不背皇上。

康熙對第巴的恭順態度頗為滿意,因其忠於皇上,標誌道法已經歸一,故決定寬宥其罪,以促成青海和西藏問題的和平解決。三月下旬,康熙到達寧夏,再遣保住等往諭第巴:“嗣後你宜更加恭順,勿違朕旨。朕完全寬恕你從前的罪過,嘉惠如初,如此則你那裏的人民蒙利,你的榮華富貴可獲長享。”同時,囑咐保住:此次進藏,待第巴態度宜加和婉。並令保住轉告第巴說:“皇上統領大兵,已臨寧夏,因前事四款你肯遵旨,皇上大悅,故不進兵。”如此看來,康熙皇帝在處理第巴問題上,采取了古代帝王慣用的恩威並施方針。

康熙寬宥第巴的正確政策,促進了青海問題的順利解決,最初青海諸台吉聽說康熙皇帝親自出師寧夏,很受震動,先後移營而去。後得知第巴效忠朝廷,康熙皇帝寬宥其罪,遂解除疑慮,紛紛要求朝見康熙皇帝,請求歸順。康熙三十六年(1797)十一月二十七日,康熙在保和殿接見來朝的顧實汗第十子青海紮(達)什巴圖爾台吉等,盛情款待,充分肯定顧實汗和紮什巴圖爾對清廷的忠誠。同年十二月,康熙皇帝閱兵玉泉山,特邀紮什巴圖爾前去觀看,使其親睹天朝兵威。次年正月,詔封紮什巴圖爾台吉為親王,分別封其他台吉為貝勒、貝子,並予以殊榮,令隨駕巡遊五台山,賞賜馬駝,派兵護送其返回青海。以紮什巴圖爾親王為首的青海眾台吉從此逐步擺脫了對達賴喇嘛的依附地位,並為幫助朝廷安定西藏做出了重要貢獻。

康熙皇帝把自己看作最高護法主,強調維護宗喀巴道法,是用它統一信仰黃教的各族、各派政治勢力,以穩定邊疆局勢,鞏固清廷統治。因此,他不允許邊疆各部頭目以護法為名尋釁滋事。同時,在各部、各族之間,則提倡各行其道。所謂各行其道,即允許各族人民有信仰自由。他曾說,和我朝敬祀祖神一樣,各族必有其所敬之神,“不應妄加幹涉”。新疆伊犁河流域準噶爾部的策妄阿拉布坦,以護法為名,反對寬宥第巴,上疏申明理由說:“第巴將達賴喇嘛圓寂之事,匿而不宣;斥正傳之聖徒班禪,自尊其身,有玷道法;詐稱達賴喇嘛之言,以混亂七旗喀爾喀、四厄魯特,好事樂禍,正未有已。”

康熙皇帝為了防備他借口護法幹涉西藏事務,於三十七年正月十四日親自召見策妄阿拉布坦的使者,訓諭說:“休息兵戎,令宇內升平,才可稱道法。若以護法為辭,必生釁端。今天下太平之時,惟令各行其道。即在一國之內、各族之間,允許有不同的信仰,決不許以護法為名行滅法之實,強行幹涉外族事務。”如此看來,康熙皇帝便不僅是一族一教的護法主,而是各族各教的共同護法主。各行其道,是這位天下共主所推行的適應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需要的比較開明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此基礎上強調“道法歸一”,要求各民族、各教派都必須服從朝廷,使各種道法都統一到皇帝的意誌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