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生產,鼓勵墾荒

宋太祖在位期間,主要致力於統一戰爭和加強中央集權。但是,他並沒有因此而忽視發展社會生產,而是把發展農業生產作為一件很重要的大事來抓。他說,隻有生產得到發展了,統一戰爭和中央集權才有雄厚的物質經濟基礎。宋太祖把農桑之業奉為衣食之源,所以每當春天播種季節,他都要告誡各地地方官勸課農桑,勤勉於政,並且形成製度。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宋太祖把發展生產的重點主要放在采取各種措施招撫流浪人員、減輕農民開墾、負擔荒田以及興修水利上,並為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創造了一些條件。

五代以來,兵戰不斷,使經濟生產嚴重破壞。當時,經濟比較發達的北方是軍閥混戰廝殺的主要戰場,焚燒屋廬、屠殺人口、踐踏莊稼此種行徑時有發生。有的軍閥甚至人為製造黃河決口事件,肆意殘害人口,損壞耕地、以水代兵和莊稼,致使千裏沃壤成為滿目蕭條,荒涼一片。從關中到齊魯,從荊襄到黃河兩岸,人煙稀少,土地荒蕪。就連洛陽城也是“城邑殘破,戶不滿百”。直到宋朝初期才有所改善,京城開封周圍二十多個州,數千裏的土地至多也隻有三分之一是耕種的。南方戰禍雖然少一些,但處於各割據政權的統治之下,經不起苛賦和酷刑的重壓,離井背鄉的人也不在少數,曠閑荒蕪的土地隨處可見。

宋太祖本人“曆試艱難,周知疾苦”,深知對廣大農村荒涼凋敝,也很同情。李燾在撰著這一段曆史時說:“五代以來,常檢視現墾田以定歲租,吏掾為奸,稅不均適。由是百姓失業,田多荒蕪,上(太祖)惻然之。”當然,宋太祖除了憐憫同情之外,他考慮得更多的是土地荒蕪對一個新建立的政權來說,不僅意味著勞動力人口的失控和政府的財政收入受到影響,更重要的是涉及麵對現實如何維護趙宋政權的問題。因而宋太祖即位後,首先繼續實行周世宗時期的度田措施,便命朝廷官員分赴全國各地檢視民田,重新核定稅額。但規定各地不得借此機會邀功請賞,擅增賦稅。不恪盡職守者,即遭貶黜。宋太祖的辦法為了減少因賦稅繁重不均導致農民與土地相脫離的現象實行度田均稅的,吸收更多的農民耕種土地。其次,采取措施鼓勵開墾荒田。農民新開辟的荒地實行免稅製,地方官吏不得檢括,稅額以現佃田畝確定,如乾德四年(966)太祖規定“自今百姓有能廣植桑棗、開荒田者,並令隻納舊租,永不通檢”。隻收舊租的規定不僅吸引大批流民回歸土地,而且有利於調動了在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流民數量增加不僅使政府的財政收入受到損害,而且潛伏著各種社會不安定因素。所以宋太祖在鼓勵墾荒的同時,並采取措施招撫流民的措施。把招撫流民、增加戶口作為考核地方官的內容之一,引導地方官設法招撫流民複業。並對複業農民提供種子、耕具等有利條件。背井離鄉流亡在外地的農民,各地按路程遠近發給口糧遣將其返回本地。對返鄉農民回到本地後優加救濟,讓他們有能力從事簡單的再生產,生活有所著落。開寶六年(973),規定各州複業的流民免除當年的蠶鹽錢和租稅,並免三年的差役,這些措施對流民為田、發展農業生產起到了較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