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尚武

玄宗既銳意開邊,除了在作戰過程中,實行重賞重罰的辦法鼓勵士卒,還從思想意識上鼓勵尚武精神。

如開元十九年(731)三月,初令兩京諸州各置太公廟,選古名將齊大司馬田禳苴、吳將軍孫武、魏西河太守吳起、燕昌國君樂毅、秦武安君白起、漢淮陰侯韓信、蜀丞相諸葛亮、唐初尚書右仆射衛國公李靖和司空英國公李劫稱為十哲,命令二月、八月上戊致祭,其辦法與祭孔子同。

除采行上述諸辦法外,玄宗主要是廢府兵,改礦騎,增設節度使,並擴大其權力,從軍事製度上進行多方麵的變革。

府兵製是承襲西魏、北周、隋而來,是兵農合一的軍事製度。凡充當府兵的,須終身服兵役,由折衝都尉統率,定期宿衛京師,戍守邊境,需自備資糧,其優待條件是可免租庸,故國家養兵而無龐大的軍費負擔。

唐初以行府兵而興,這是大家所熟知的。有意思的是,唐至鼎盛階段,府兵製反而遭到徹底破壞,其稱之為募兵製(礦騎、長征健兒)和節度使的確立,時間約在睿宗景雲年間至玄宗開元九年前,這主要是當時唐邊境軍事形勢變化的必然結果。

從高宗開始,唐的邊防線越拉越長。在東北的安東要駐重兵對付高麗;後來在河北道營州及幽州駐大軍對付奚、契丹。

在西陲,為了對付突厥和吐蕃,防區延伸更長、更深,從與河北道相銜接的河東道起,由東往西,布有河東、朔方、河西、隴右、安西、北庭諸鎮,西南則伸至劍南。

在這東西綿延數萬裏的防線上,所需戍卒大為增加。事實上,戰事緊張時,邊境往往還需大量增兵;同時戰爭長期不斷,傷亡不小,也需要大量補充、更替。而唐初全國所有府兵不過六十萬左右,其中至少需有十餘萬宿衛關中京師,所以原來的府兵員額已遠遠不能滿足邊陲戰爭的需要了。

同時,從邊陲形勢而言,自武則天後期開始,奚、契丹和突厥、吐蕃都正處在強盛時期,唐軍在多次大規模的交戰中,有過不少敗仗,有時甚至是慘敗。顯然唐軍在相當一段時期中,並不占很大優勢。

因此唐軍不得不由臨時性的征討,轉為長期的屯兵防禦。而原先的府兵,遇戰事臨時征討,不僅時間一般較短,戰事一給束,便可罷兵歸農,而且因打勝仗,還可有所虜獲。而至這時,不僅打仗勝敗難卜,戰罷還要奉命駐鎮戍邊。

一守就是幾十年,原來三年一輪換的法令規定形同虛設。所以府兵經年絡繹於途,幾乎都上了前線,根本找不到人來換防。以致許多府兵一去不還,老死邊境。由此可見府兵幾乎成了終生的“義務兵”,完全離棄了原來兵農相結合的原則。

府兵除戍邊外,還要承擔宿衛京師的任務。本來也是定期替換,由於邊境的兵源緊張,致使宿衛京師的府兵也無法輪換。

此外,朝廷原先對府兵的勳賞和優恤待遇很高,可是時間一久,朝廷對府兵的待遇不按規定辦理,失去了當府兵者的支持。尤其是中宗時,關中歲饑,連宿衛京師的府兵居然讓他們吃樹葉草根。

這樣,如何要求他們來保衛京師呢?不僅如此,管理府兵的長官和京城的貴族官僚,更任意役使府兵從事建築等繁重勞動,讓他們承擔與軍事毫不相幹的雜役,大大超越府兵應該承擔的義務。從團隊之長、偏裨、大將、行邊大臣,乃至紈絝子弟、元戎之仆妾、幕府之墨客皆得隨意使喚府兵。在京師宿衛的府兵,服役期滿,也往往被再差去從事其他的勞作。

總之,府兵已完全失去了其原來的意義,成了供人任意役使的奴仆。

唐世府兵,負荷本重,西北尤甚,所以當府兵非有相當家底的富裕戶是不堪勝任的。唐初,檢點六等以上戶充任。高宗以後,隨著均田製的破壞和自耕農的破產,六等以下的貧弱戶也被點充。

顯然,戍邊的府兵很難帶足衣糧,故常忍饑挨凍,難怪要屢遭失敗。

發展到玄宗時,情況更為嚴重,有些邊將為貪沒府兵財物,往往采取殘酷手段,逼使府兵速死。

因此,府兵製到玄宗時已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但是,如何改,是一個大問題。

開元二年(714),玄宗曾有一個要在當地、側近及征行客戶應募從軍的詔令。該年十月,薛訥戰勝吐蕃,玄宗停止親征,下詔說:“比來緣邊鎮軍,每年更代,兵不識將,將不識兵,豈有緣路疲人?蓋是以卒與敵?其以西北軍鎮宜加兵數,先以側近兵人充,並精加簡擇。”這是玄宗在位時發布的最早的有關募兵的詔令。

不過這時的募兵隻是府兵的臨時補充,並沒有製度化,而且招募的權力也由中央政府控製。後來,隨著加強邊鎮戍防的需要,兵員需要越來越多,因而募兵所占的比例就越來越大。這種募兵,開始稱為“猛士”,後來通稱為“健兒”“長征健兒”等。“長征”者,即長期戍邊的意思。

初時,健兒一般多從中原招募,派往邊陲;後又規定年限,讓健兒分批回家休假,如同府兵輪番更代一樣。開元十六年(728)十二月,詔曰:“健兒長鎮,何以克堪?可分為五番,每年放一番洗沐。遠取先年人為第一番,周而複始。每五年共酬勳五轉。”

開元二十六年(738)以前,又詔:“天下諸州鎮兵募及健兒等,或年月已久,頗亦辛勤。或老疾冠羸,或單弱貧窶,或親老孤獨,致厥晨昏。言念於斯,深用矜歎。宜委節度使及軍州簡擇。有如此色,一切放還。鹹宜精審,以稱朕意。”

玄宗采取這種辦法的目的,一是減輕應征者的負擔;二是救“兵不識將,將不識兵”的弊端。這與府兵製所采取的做法和目的正相背離。府兵製通過頻繁的輪番替換,使邊鎮軍隊“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原是為防止兵將相結合,形成割據的局麵,而當邊陲戰事越來越吃重時,這種兵製卻是非改不可了。

從開元初期的情況來看,唐玄宗開始允許邊鎮節度使或其他軍事長官自行在當地就近招募健兒。這就意味著會出現以下情況:一是募兵的權力逐步下放;二是兵員轉而多以當地人充當;三是健兒長期戍邊,不再輪換。至開元十年(722),這種招募來的“長任邊軍者”,被正式定名為“長征健兒”。

宰相張說又將這種募兵製擴大到京師宿衛方麵,建議“招募壯士充宿衛,不問色役,優為之製”。史載十天之內,即“得精兵一十三萬人,分隸諸衛,更番上下”。初名“長從宿衛”,後來定名為“礦騎”。

“礦騎”和“長征健兒”的逐步製度化,意味著府兵的徹底瓦解。開元

二十五年(737),玄宗“敕以為天下無虞,宜與人休息。自今以後,諸軍鎮量閑劇、利害,置兵防健兒。於諸色征行人內及客戶中招募。取丁壯情願充健兒常住過境者。每年加常例給賜,兼給永年優複。其家口情願同去者聽。

至軍州,各給田地、屋宅,人賴其利,中外獲安。自是州郡之間,永無征發之役矣。”

開元二十六年(738),又詔曰:“朕每念黎曠,弊於征戍,所以別遣招募,以實邊郡,賜其厚賞,便令長住。今諸軍所召,人數向足,在於中夏,自可罷兵。既無兵革之事,足保農桑之業。自今以後,諸軍兵健,並宜停遣,其見鎮兵並一切放還。"

詔令明確提出“一切放還”正說明府兵戍守的製度已經被廢除。既然改用長從充宿衛,又以長征健兒充戍守,自然再用不著征發府兵了。

所以在天寶八年(749),玄宗遂明令停折衝府上下魚書(調發府兵的兵符),其後,府兵徒有兵額官吏,而府兵製所規定的戎器、馱馬、鍋幕、糗糧並廢。

但是,當時應募為京師宿衛者,都是市井無賴子弟,其富者衣繒彩,食粱肉,壯者為角骶、拔河、翹木、扛鐵之戲,從不進行訓練,故徒有六軍之名,而無實際的作戰能力。

後來,安祿山、史思明,趁中央兵力空虛,發動叛亂,議者多歸咎於對府兵製的破壞。其實,設使府兵製繼續保持,唐玄宗亦斷難加以製止和討平。

就府兵製與募兵製兩者關係而言,募兵並不始於張說,唐初以府兵為骨幹,也兼行征發招募兵士。高宗時勳賞不行,應募者因而日少。發展至開元中,張說以募兵製取代府兵製,不過使募兵製度化而已。而且,募兵並不是府兵敗壞的原因,而恰恰是府兵敗壞的結果。

府兵製度既已破壞,宿衛京師的任務也必然要以募兵取代府兵了。在實行募兵製度之初,在軍事上確實起過積極的作用。開元十年(722),也就是在設“礦騎”的同時,張說奏罷這兵二十餘萬以還農。

這二十餘萬的邊兵,主要是長期背井離鄉,思鄉心切的中原各地的府兵。玄宗擔心裁減二十餘萬邊兵後會削弱邊防的力量,對張說的建議表示懷疑。張說之意在減輕農民的負擔,同時使大量的勞動力歸農,對封建農業生產也是有好處的。

另一方麵,張說敢以全家性命擔保來求罷兵二十餘萬,表明邊鎮的防守力量已臻鞏固,而這正是募兵逐步取代府兵的結果。

與募兵製相關聯的是軍事長官設置的變化,即節度使的設立,這也是邊鎮軍事形勢變化的結果。

在原先的府兵製之下,軍事長官並不掌握兵權。駐守邊鎮的都督,雖統轄一道(或州)內的守兵(下有軍、守捉、城、鎮等編製),但人數不多。隻有發生大的戰事時,由中央政府派遣大軍前往征討,才由行軍大總管為統帥。

行軍大總管由中央臨時任命,不僅統率中央所派的大軍,還有權調度本道都督屬下的守軍,所以也是都督的上級軍事首長。不過,這僅僅是為了某一戰事臨時設置,一但戰事結束,行軍大總管便罷歸京師,交出軍隊和軍權。

隨著戰爭形勢的變化,唐軍在邊陲的軍事戰略重點,由征討逐漸變為長期性的防守,而原先都督所管轄的守軍太弱,所以行軍大總管率領的征戰大軍(一般都在數萬以上),每每被留在邊鎮,成為長期駐屯的部隊,行軍大總管也就成為該道守軍的最高軍事長官了。

按原來的意義,“行軍即稱總管,本道即稱都督”,而這時行軍大總管的本來含義已發生了變化。這種以行軍大總管充任邊鎮最高軍事長官的事例,在中宗神龍年間至玄宗開元初年,十分普遍。而且,這種行軍大總管(也有稱為鎮軍大總管)都賜有旌節,有權節度管內所有的軍隊,對屬下可以軍法從事,所以職銜上多加有“持節”兩字。

自高宗永徽以後,都督帶使持節者,始謂之節度使,然猶未以名官。睿宗景雲元年(710),以幽州鎮守經略節度大使薛訥為左武衛大將軍兼幽州都督。此為以節度使名官的開始。開元初時,玄宗開始大設節度使。其間,仍有任命行軍大總管的。

直至開元九年(721)十月,玄宗敕“朔方行軍大總管宜準諸道例改為朔方節度使”。至此,節度使便完全取代了行軍大總管,成為邊鎮最高軍事長官的正式名稱。至天寶元年(742),全國共設立十節度使以備邊。

這十個節度使,從東北往西,再稍南,恰好形成一道戍防奚、契丹和突厥、吐蕃、南詔等的防線。可見節度使長官的設立,同時也是邊鎮防區的全麵改善。

節度使初時隻是單純的軍事長官,不過問地方的民政、財政等大權。可是,由於邊鎮守兵的數量巨大,戰爭所需的物資籌集不易。

為了確保軍隊的給養,調動各方麵的力量,以提高軍隊的防衛作戰能力,唐玄宗逐步讓節度使兼任營田使、度支使。這樣,節度使就兼有巡察使、存撫使或按察使的職權。這些統轄數州的節度使就不再僅是地方的軍事長官,他們控製了地區的行政財賦大權,又使州刺史以下盡為其屬吏,所以成為一地區的最高軍政長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