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爾德尼之死

額爾德尼在很早的時候就隨努爾哈赤征戰四方,立下很多的功勞。額爾德尼不但能征善戰,文采也特別出重,其中創製滿文可以說是額爾德尼最大的貢獻之一。

滿族是以女真為核心、為主體,吸收漢蒙等族人員而形成發展起來的。女真族在金代曾參照漢字,創造了女真文,但是,到了元朝末年,懂女真文的人已經很少了,至明英宗正統年間,絕大多數女真人已不識女真文為何物。正統九年(1444)二月甲午,女真玄城衛指揮撒升哈等酋長奏稱:“臣等四十衛,無識女直字者,乞自後敕文之奏,第用達達字。從之。”達達字,就是蒙古文字,可見,到了15世紀中葉,女真文已失傳,必須借用蒙古文,女真各衛酋長與明朝政府的文檄往來,公文都用蒙古文書寫。這種情形一直延續下來,到努爾哈赤興起以後,建州也是這樣做的,所行公文和法令,都用蒙文。此即《滿洲實錄》卷三所載:“時滿洲未有文字,文移往來,必須習蒙古書,譯蒙古語通之。”女真人說女真話,可是沒有文字,不懂金代創製的女真文,而必須借用蒙古文,太不方便了。語言和文字的矛盾,已經成為阻礙滿族形成和發展的嚴重障礙,與建州的快速前進極不適應。

具有雄才大略的聰睿汗努爾哈赤,富有遠見,及時地看出了這一問題的重要性,決定立即創製本民族的文字,於萬曆二十七年(1599),即起兵以後的第十六年,命額爾德尼和噶蓋,借用蒙古文,創製滿文。額爾德尼與噶蓋遵奉汗諭,共同研究和創製,不久,噶蓋被誅。“額爾德尼遵上指授,獨任擬製,奉上裁定頒行,國書傳布自此始”。有的文獻稱讚,“(額爾德尼)創立滿文,遍行國中,一切製詔章疏文檄等體,不複用蒙古字”。現存的《滿文老檔》,記事從萬曆三十五年開始(前麵殘缺),離其創製不到九年,可見其流行之快。

額爾德尼還是後金國早期法令的起草者和《滿文老檔》的重要撰寫人。他的同事稱讚說:“額爾德尼巴克什記錄恭敬聰睿汗之一切善政。額爾德尼巴克什之勤勉、謹慎、記性、聰明,為人所難得。在這本書上嘔盡心血,最初記載這些事情,確非易事。”

額爾德尼積極宣傳努爾哈赤承奉天命,應為國君,指責明帝昏庸謬誤,必然失敗。《滿文老檔》太祖朝卷六,記載了額爾德尼對擊敗明遼東總兵官張承蔭的評論。其文如下:

編纂法典作書之大臣額爾德尼巴克什曰:因尼堪國萬曆帝之謬誤甚多,天地皆以為非而責之。在三處設營挖壕層層排列槍炮之一萬明軍,戰中並未取勝,皆被攻破殺死,女真國英明汗善行甚多,天地佑吾,尼堪一萬兵發射之大炮有一百,小炮一千,我等僅有身份低微之當差之二甲被那千百槍炮打死,確係天佑。

天命四年(1619)三月八旗軍於薩爾滸大破明軍後,額爾德尼又作了長篇評論。《滿文老檔》太祖朝卷九載:

編纂法典作書之額爾德尼巴克什曰:尼堪萬曆帝,從戊午年二月起,征兵備戰,己未年十二月,二十七萬兵,號稱四十七萬,四路出師,欲圖攻破女真國英明汗所居之城,欲滅我國。彼不顧天意,自恃國大兵多人眾,違天之意而出兵,謀害公正,恃強無理,圖殺善人,此乃違背天意也。若非尼堪萬曆帝惡貫滿盈,怎能僅僅三天,就全殲其二十七萬大軍。此是天以為大惡,故有此下場。因女真國英明汗公正善良之處甚多,故領兵之諸貝勒、大臣無一死亡,此亦天助也。

額爾德尼的聰睿博學,甚為努爾哈赤讚賞,成為他的心腹大臣,經常被派去傳達重要指示。天命三年四月十五日攻下撫順後,遼東總兵官張承蔭來援,努爾哈赤遣額爾德尼前往大貝勒代善、四貝勒皇太極軍營,口傳汗諭。天命六年(1621)七月,因鎮江軍民起義,大貝勒代善、三貝勒莽古爾泰和督堂阿敦,奉諭率兵趕往金州。不久,額爾德尼從京城遼陽派往戍地,傳達汗旨。

額爾德尼是女真國、後金國、全國的文臣之魁,重大典禮,均由他操辦,努爾哈赤就任英明汗的大禮,就是由他主持的。當時,汗端坐於上,額爾德尼站在左側,阿敦在右,八旗大臣奉上尊號文書時,是額爾德尼宣讀的。他還經常作為迎賓大臣,代表金國出席。天命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朝鮮國王遣滿浦僉使鄭忠信入使金國,努爾哈赤派“汗之三位女婿”烏爾古岱額駙、撫順額駙、西屋裏額駙、已篤禮總兵官及額爾德尼往迎,在城外下馬相見。

額爾德尼還參與重大案件的審理。天命五年(1620)三月,小福晉代音察控告大福晉富察氏送飯與大貝勒、四貝勒吃以及大福晉深夜出院等事,努爾哈赤派遣調查的四位大臣中,就有額爾德尼,而且名列第二,僅在達爾漢蝦阿哥之後。

額爾德尼不僅是博學多識的文豪,還是馳騁疆場奮勇衝殺的戰將。他在天命三年(1618)四月擊敗遼東總兵官張承蔭的戰鬥中立了一功,後又在天命七年(1622)二月與達海一道,迫使明戚家堡投降,帶回人四百名和牛馬驢一百一十頭。

正由於額爾德尼早年來歸,盡心竭力,創製滿文,“傳宣詔令,招納降附”,“著有勞績”,因而為汗寵信,賜號“巴克什”,初授參將,後升副將,成為譽滿金國的大巴克什。後來天聰七年(1633)天聰汗皇太極評論額爾德尼時,曾諭告文館儒臣說:“額爾德尼遵太祖指授,創造國書,乃一代傑出之人。”

天命六年(1621)三月,八旗軍進駐遼沈,十月十九日,額爾德尼因功由參將升為副將。在這個國家擴展強盛和個人晉職雙喜臨門的形勢下,額爾德尼的智慧、才幹、學識和功勳,贏得了人們的信賴和尊敬,他萬萬也沒有想到風雲即將變化,災禍就要臨頭。

天命七年(1622)正月十三日,額爾德尼被自己轄領的牛錄之人塔布興阿首告。額爾德尼遂告豪格父貝勒說:是雅遜、烏納格挑唆塔布興阿首告我的。不可不令雅遜與烏納格離開汗。雅遜、烏納格聽到以後,向汗報告。

法司遂搜查額爾德尼家,“抄出漢官所饋之退毛整豬八頭,以及雞、雉、稻米、麵等”,將漢人所送一切物品送到汗之衙門內後,又抄額爾德尼家,“盡沒其綢緞、蟒緞、毛青布、翠藍布、衣物和家產”。努爾哈赤一麵說,“汗之近身之人,何可無此財物”,令將其財產盡行還與額爾德尼;同時又說,“漢官之饋,少受尚可,所受過多也”。將其治罪,革副將職,貶為閑人,“留下阿哈六對、馬七匹、牛三頭”,“其餘人、馬、牛皆沒之,賞給阿巴泰阿哥”,其所管牛錄,賜予蒙阿圖。

這件案子的處理很不尋常。就事實而論,額爾德尼收受漢官的饋物,自然不對,但問題在於饋物的數量和送納的情形。送來之物的數量和價值,是裁定此案性質的關鍵,送的東西很多,值價巨萬,並且是受納之人依仗權勢,逼索財帛,自然是行賄納賄的性質,可是,觀看漢官所送之物,為首者是“退毛之整豬八頭”。一頭豬,值銀幾何,一二兩銀二三兩銀而已,八頭豬不過值銀一二十兩,以下是雞、雉、米、麵,既未寫明數量,且排在清代魚簍尊豬的後麵,可見為數不多,至少超不過豬的價值,如果是兩百隻雞或幾十石米、幾千斤麵,老檔定會一一列出,且排在豬的前麵。並且,這些豬、雞,還不是一個漢官送的,而是好些人。

額爾德尼是文官之魁,是汗的近身之人,眾漢官當然願意與他拉上關係,從而送點禮品,這又何足為怪,連努爾哈赤也說“漢官之饋,少受尚可”。可見,額爾德尼所受之物,是漢官的小小饋贈,不是行賄納賄,不是逼索財帛,完全屬於當時的人情通例。這種情形,法司隻需說上幾句,對額爾德尼有所斥責即可了結,根本不值得如此大驚小怪,立即將豬、雞等物送到汗的衙門,並籍沒額爾德尼之家。

法司的這種做法,就是存心要將此案小題大做,將交際說成是貪汙,是納賄,大造聲勢,定成貪婪之罪,促使汗承認他們造成的事實,將額爾德尼置於死地,其用心之險惡,手段之卑鄙,令人膽寒,使人氣憤。果然,努爾哈赤中了圈套,以其收物“過多”,而定其罪,革除額爾德尼副將職,取回牛錄,籍沒多餘的人畜。對於一個長期效勞功勳卓著的“汗之近身之人”,聲名遠揚的大巴克什,如此處理,如此羞辱,是太過分了,太不應該了。這是一件不大不小的冤案和錯案。

這個原告雅遜,何許人也?查其經曆,便可知曉,此人品質惡劣,名聲不佳,既膽小怕死,臨陣怯戰,又慣於弄虛作假,捏造軍功,討官要職,而且還貪戀帛緞,違令私買。就在上述之事定案時,額爾德尼實在難以壓下滿腔的憤怒,冒險向汗控告雅遜偷買覆蓋祭器的“蟒緞四匹、倭緞一匹”。努爾哈赤聽後,十分生氣,斥責雅遜說:“原曾頒諭,督堂、總兵官以下,備禦以上,各買一匹緞,汝若以錢隨意購買綢緞、蟒緞,則他人焉能購買。”定為死罪,後念其“原本癡呆”,免死,革參將職,貶為閑人,留下人六對、馬六匹、牛六頭,“其餘的人、馬、牛,盡皆沒收”。

額爾德尼被問罪革副將職以後,仍是巴克什,仍在汗身邊,繼續工作。天命七年(1622)正月十八日努爾哈赤統領大軍親征廣寧時,額爾德尼隨汗從征,並與達海一起,迫使戚家堡投降,又奉汗命,與阿巴泰返回遼陽,去迎接從蒙古古爾布什台吉處逃來的蒙古。

盡管額爾德尼繼續勤勤懇懇地為汗效勞,但是仍然扭轉不了厄運,一年半以後,便被冤枉殺害。《滿文老檔》太祖朝卷五十,載述此案經過如下:

天命八年五月初,額爾德尼的婢女告發主人收了朝鮮人送來的絹,把得獲的東珠、珍珠與金子藏在井裏,在遼東(遼陽)沒收家產時,主人到其妻弟之家隱藏東珠、珍珠和金。努爾哈赤傳問額爾德尼有無此事,並諭告說,如有隱藏,交出後可免罪,設若隱藏,定了罪,就不能幫助了。

額爾德尼巴克什對曰:“我豈能以金、珠為寶,自身為賤乎。蒙汗眷顧,獻出即可免罪。今獻出所藏之東珠,此乃雅遜之妻所贈。昔日雅遜之妻曾將此類東珠二十餘顆送與哈達格格,(哈達格格)未受。我妻往雅遜家,正逢其開箱,傾倒容器。因我子有牙病,故乞索之,以研敷患處。所給之東珠、珍珠,係購於漢人王國臣者。”經與王國臣核對,其珍珠多於王國臣所售之數。

因此,眾督堂審問額爾德尼巴克什曰:“若係雅遜夫妻所給之東珠,在遼東抄家時,雅遜家所有米、肉既已搜盡,如此之多之東珠為何未被抄出?汝當時為何不聲明此係雅遜之妻所給之東珠?此類東珠雅遜家尚有二十餘顆?汝藏匿東珠,為何卸罪於雅遜?為何在抄家時將東珠送藏他處?遂擬處額爾德尼巴克什夫妻死罪。又以為何窩藏額爾德尼巴克什送來之東珠、珍珠、金等物?婢女前來首告,爾額爾巴圖、布爾哈圖、布彥圖等,為何與額爾德尼逐出包衣,閉門私議?當初已頒禁令,父有罪,子勿涉,兄有罪,弟勿涉,若涉之,則死罪同死,罰罪同罰。爾等何故涉之。”遂告於汗。

汗怒,命殺額爾德尼夫婦,遂盡殺之。額爾科圖鞭一百,刺耳鼻。布爾哈圖、布彥圖各鞭五十,刺其耳。

此案的審理和判決,完全錯誤,額爾德尼之死,純屬冤枉。按照《滿文老檔》的記載,眾督堂斷定,額爾德尼隱藏了東珠,拒不承認,進行詭辯,因此定為死罪,妻亦同斬,親戚也要懲治,努爾哈赤依議而行。這個結論,太不公正,這個裁決,十分荒謬,它的根據,貧乏無力,漏洞百出。

其一,所謂隱藏之過,本身就不能成立。天命七年(1622)正月,法司借口額爾德尼收納漢官饋物,而抄沒其家,將綢緞、蟒緞、布衣等財產送請汗看閱時,努爾哈赤曾明確宣布:“汗之近身之人,何可無此財物!”命令退給原主。這就是說督堂未經汗之允許,就擅自抄沒額爾德尼之家,這籍沒本身就是錯誤的,就不該抄家。那麽,額爾德尼因畏懼法司而藏存東珠,就沒有錯,他沒有犯下應該抄家之罪,他的財產應該歸他所有,是合法的,並且應當受到國法的保護,旁人不得侵占偷盜,他願意放置客廳當中,可以;他願藏於井中,也可以;他把它丟掉或砸碎,也可以,他有權自由支配,這怎能說是觸犯國法,犯了大罪?

其二,退一萬步講,就算是“隱藏”,努爾哈赤講了,隻要額爾德尼承認就不追究,就免其罪。額爾德尼害怕受罰,承認了是有東珠,但解釋說這東珠不是虜獲的,而是從雅遜之妻處要來的。常言君無戲言,額爾德尼既然承認了曾將東珠放於井中,就應該算是遵諭而行了,就應免罪了,為什麽又要在東珠的來源上大做文章?督堂開始追問的是隱藏之過,並未問東珠的來源,講了就行了,為什麽還要揪住不放?

其三,就算是“隱藏”有過,應當懲治,也不算是大罪,不應該重懲。金國曆史上,出現過不少官將私拿、私藏俘獲的行為,都沒有按大罪、死罪懲治。比如,天命四年(1619)六月,八旗軍攻下開原,掠取了巨量人畜財帛,許多官將趁機潛匿私藏,努爾哈赤下令清查,查出族弟卦

勒察貝勒、第四子湯古岱貝勒、一等大臣眾額真費英東、固山額真博爾錦、梅勒額真什拉巴蝦、五牛錄額真圖勒伸“隱藏暗地私取之金、銀、緞、蟒緞、毛牛角、毛青布、翠藍布、貂皮、毛皮”。

努爾哈赤雖然生氣,狠狠地把他們訓斥了一頓,但也未定罪,並未貶官革職,沒有罰銀監禁,更沒有處以死刑,而僅僅是將“這些大臣盜取之財物”沒收,分給那些“沒有盜竊之公正之諸大臣”。“盜取”之罪,尚且隻是沒收其財,那麽,援照此例,額爾德尼最多是罰以交出“隱藏”之物,既可了結了,為什麽要定為大罪,為什麽要斬首誅戮?豈不是小題大做,太過分了!

其四,額爾德尼解釋東珠是從雅遜之妻處要來的,雅遜之妻曾將此二十餘顆東珠送與哈達格格,格格未收。這一解釋,得到了哈達格格的證明。當額爾德尼被冤枉斬殺後,哈達格格出來證明確有其事,並說曾告訴諸貝勒。四貝勒皇太極、德格類貝勒、濟爾哈朗貝勒和嶽托貝勒,都知道此事。

正因為額爾德尼未犯大過,此案純屬誣陷而成,額爾德尼死得太冤,兼之其在金國朝野之中聲望很高,因而他無辜冤死之後,反響異常強烈,盡皆為其慘遭陷害而嗚不平。努爾哈赤知道以後,不僅沒有冷靜思考,檢查此案的處理是否恰當,理由是否充足,根據可靠與否,反而下達長篇汗諭,強詞奪理,巧言詭辯,惡語威脅,一意孤行,硬說額爾德尼犯了大罪,死有應得。天命八年(1623)五月初三日,努爾哈赤召集八旗貝勒、大臣,專門就額爾德尼案件大發議論,警告群臣。《滿文老檔》太祖朝卷五十一載:

初三日晨,汗召集諸貝勒、大臣曰:聞額木德尼曾言,以忠效死。倘哈達格格將雅遜之妻曾饋進東珠二十餘顆之事如實告訴諸貝勒,爾等諸貝勒亦確已聞知,則我是謬誤也。獲他國之人,亦當視為僚友而豢養之,則差遣如此眾多之僚友,焉可輕易殺之。一枝箭,尚且惜之矣。額爾德尼豈能謂忠?昔大阿哥在時,額爾德尼、烏巴泰,爾等曾進讒言。攻克遼東城時,非爾一人之力,爾為何獨取三十頭豬之肉矣。我得一物,尚且平分共食矣。

哈達、葉赫之諸貝勒,皆不善養己之僚友,而誘其他貝勒之僚友,彼此授受財物,其政亂矣。有鑒於此,故當初訓示曰:若貝勒有賞,則賞各該旗之人,諸申有求,則求各自之旗主貝勒,勿越旗賞賚,勿越旗索求,倘越旗賞賜、請求,則罪之。並由爾額爾德尼親手書之。爾乃多鐸阿哥所轄之人,為何越旗而索求於八旗諸貝勒耶?即使遇有請貝勒傾囊給賞之時,無論如何,亦難為爾所遇。貝勒等有賞,為何不賞他人,唯獨賜爾一人耶?於遼東時,一尋額爾德尼,即已去四貝勒巡察之處。複尋之,仍又去四貝勒巡察之處。往而不問,歸而不告其所往,如此之舉,不為挑唆,豈有他哉!

雅遜之妻饋爾哈達格格二十餘顆東珠,爾豈非似我之心肝之子耶,為何不告於我?若格格告於諸貝勒,爾等諸貝勒為何未曾告我?此即爾等所謂之公正耶?

烏拉之哈斯瑚貝勒,有用斛盛置之東珠,然其賣於我等者,僅一二顆。我等賣於漢人者,亦僅一二顆。如此二十餘顆東珠,不知雅遜係從何處得之?莫非雅遜有用斛盛置之東珠冬乎,抑或有用鬥盛置之東珠乎?

爾等承審此案之大臣,當持公正之心。上有天,下有地,我等唯有盡力秉公審理,即使無能為力,亦隻有秉公審理而已。哈達、葉赫、烏拉、輝發等國之眾大臣,不持忠心,好讒貪婪,故國亡而彼等自身亦亡。上天注定,國各有巨。天佑忠正,君王得福,則臣等亦將得福。天譴邪惡,君王無福,則爾等亦無福矣。哈達、烏拉、葉赫、輝發之國已亡,今其國之臣安在,皆已為囿中之人矣。君毀則臣亡,君福則臣亦貴。望爾等諸大臣,皆以忠心為之。

這次汗諭很不尋常,一係專為一人之事,汗召集諸貝勒、大臣訓話;二是汗諭長達千字,又為《滿文老檔》全文載錄,實為罕見;三是汗為己過辯解,力言此案定得正確,是額爾德尼之非,自己是對的,堂堂一國之汗,竟下降為此案之一方,與對方互相爭辯,大損君威,這又是金國少見之事;四為詭辯不足,則加以惡言威脅,明明是一個臣仆之事,卻大訓群臣之不忠,以“君毀則臣亡,君福則臣亦貴”,來勸誘和脅迫八旗貝勒、大臣同意他對額爾德尼的斬殺籍沒。這一切,正好表明了,努爾哈赤內心是不安的,明知有錯,但又偏要文過飾非,一錯到底,壓服臣民。

不過,聰明反被聰明誤,努爾哈赤萬萬沒有想到,他的這次汗諭,不僅沒有定死額爾德尼之過,說通和壓服八旗貝勒、大臣、官將和兵士,反而事與願違,提供了有利於額爾德尼、使自己過錯暴露於天下的確鑿可靠的根據。這次汗諭,讓人們知道了,親為皇女的格格,出麵為額爾德尼做證,四大貝勒之一的皇太極以及嶽托、濟爾哈朗、德格類三位“議政貝勒”,也聲明知道東珠之事,有力地證明了額爾德尼沒有說謊,沒有“隱藏”,他是無辜的。

並且這次汗諭還泄露了天機,使人們明白了斬殺額爾德尼的真正原因,那就是額爾德尼常去“四貝勒巡察之地”,使汗懷疑他們有私交,有密謀,卷入了諸貝勒爭奪嗣位的鬥爭。因此,額爾德尼之死,並不是什麽東珠之隱藏,而是最高統治集團權力之爭的犧牲品。這在稍後所述《訓斥愛子》中還可以進一步了解。

盡管金國汗努爾哈赤為錯殺額爾德尼之事絞盡腦汁,極力辯解,嚴格控製,但它畢竟是一件錯案,是個冤案,無論是誰,哪怕是威震天下的無敵君汗,也不能改變這一事實,不能長期掩蓋此案的真相。

就在額爾德尼屈死之後的第十年,天聰汗皇太極便正式給他平了反,高度評價他創製滿文的豐功偉績,讚其為“一代傑出之人,今也則亡”。順治十一年,又追諡額爾德尼為“文成”,其子薩哈連官至鑾儀衛冠軍使。一代文豪額爾德尼死後有知,也可聊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