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定製

到了萬曆四十三年(1615)十一月,努爾哈赤已經統一建州,哈達、輝發,還有烏拉,這時兵馬眾多,原有的四旗已經不夠用,於是再增加四旗,成為八旗。這就是清朝特有的八旗,在長達三百年的時間裏,對清朝各方各麵都起了很獨特的作用。

原有四旗,用黃色、白色、紅色、藍色四種顏色做旗幟。增添的四旗,將原來旗幟周圍鑲上一條邊,黃色、白色、藍色三色旗幟鑲紅邊,紅色旗幟鑲白邊,成了八種不同的旗幟。不鑲紅邊的的黃色旗幟稱為整黃旗,即整幅的黃旗,習稱正黃旗;鑲紅邊的黃色旗幟稱為鑲邊黃旗,習稱鑲黃旗,俗寫廂黃旗。其他三色旗幟也是一樣。合起來共稱為八旗。

八旗製度首先是軍事製度。

八旗軍在創立的初期,是一支勇敢善戰的軍隊。《清太祖高皇帝實錄》中對八旗製度的軍事性質,作了明確的記載:

行軍時,地廣,則八旗並列,分八路;地狹,則八旗合一路而行。隊伍整肅,節製嚴明,軍士禁喧囂,行伍禁攙越。當兵刃相接時,被堅甲、執長矛大刀者,為前鋒;被輕甲、善射著,從後衝擊;俾精兵立他處,勿下馬,相機接應。每預籌方略,了如指掌,戰則必勝。

在這裏可以看出除記述八旗軍的軍容軍紀整肅、攻戰克敵製勝外,還記載八旗軍在兵種上分為三等,即長甲軍、短甲軍和巴牙喇,後來演變成前鋒、驍騎和護軍等。護軍即精兵,時稱巴牙喇。巴牙喇漢語中譯為精兵或護軍。其首領為漢語音譯為巴牙喇甲喇章京,後稱護軍參領。朝鮮稱巴牙喇為拜阿羅,據朝鮮人李民賓所見,“胡語呼拜阿羅軍者,奴酋之手下兵也,五千餘騎,極精勇雲(七將皆有手下兵,而未詳其數)”。巴牙喇是從各牛錄中選拔的精壯,兵驍馬驃,甲堅劍利,在努爾哈赤奪取撫順、沈陽、遼陽等戰役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在那個時候,努爾哈赤不僅是八旗軍的最高統帥,而且親領兩黃旗,其次子代善領兩紅旗,其第五子莽古爾泰領正藍旗,其第八子皇太極領鑲白旗,其長孫杜度領正白旗,其任阿敏領正藍旗。每旗所屬牛錄、每牛錄所屬兵卒,也多未劃一。

八旗軍從其作戰方式看是一支以騎兵為主的軍隊。八旗軍雖然步兵眾多,開始沒有火器,用皮弦木箭、短劍鉤槍,射程近、威力弱。但是,它卻以鐵騎角勝。八旗騎兵的戰馬飼養,欄裏不蔽風雪潺暑,不喂菽粟,野外牧放,能耐饑渴。出征時,兵士乘馬,帶上自備軍器和數天幹糧,驅騎馳突,速戰速決;利用行軍或戰鬥的閑暇,脫韁放牧,不需後勤。李民竇說:

胡中之養馬,罕有菽粟之喂。每以馳騁為事,俯身轉膝,惟意所適;暫有卸鞍之暇,則脫鞫而放之。欄內不蔽風雪寒暑,放牧於野,必一人驅十馬。養飼調習,不過如此。而上下山阪、饑渴不困者,實由於順適畜性也。

我國之養馬異於是,寒冽則厚被之,雨雪則必避之,日夜羈縻,長在櫪下,馳騁不過三四百步。菽粟之秣,昏晝無闕,是以暫有饑渴,不堪馳步,少遇險仄,無不顛蹶。且不作騙,風逸現齧,不順鞭策,尤不合戰陣也。

後金與朝鮮戰馬的對比,實際上也反映了後金同明朝戰馬的對比。後金騎兵,兵悍馬壯,兵皆鐵甲,馬也披甲。騎兵作戰時,分作“死兵”和“銳兵”兩種:死兵在前,銳兵在後。死兵披重甲,騎雙馬衝前,前雖死而後仍複前,莫敢退,退則銳兵從後殺之。待其衝動明軍,而後銳兵始乘勝衝鋒。

這是明兵部尚書王在晉時努爾哈赤騎兵戰法的概括,說明八旗軍騎兵的勇敢與頑強。每當努爾哈赤下令吹角螺、鳴號炮,發動進攻時,八旗軍的騎兵,衝鋒,廝殺,摧堅,陷陣;鐵騎奔馳,衝突**,無與爭鋒,所向披靡。

恰恰與後金相反,明朝軍隊習於平原作戰,長於施放火器。他們臨陣時,擺列方陣,彎弓揮刀,士氣不高,行動遲緩。但後金騎兵有兩個顯著的特點:一個是速度快,另一個是力量大。從某種意義上說,戰爭就是作戰雙方速度和力量的競賽。因此,行動慢、擺方陣的明朝步兵,與速度快、力量大的後金騎兵交鋒之後,明軍未及再裝彈藥時,努爾哈赤的騎兵已衝陷方陣,倏來倏往,任意橫行。所以,袁崇煥說“明朝兵不利野戰,隻有憑堅城、用大炮一策”。然而,八旗兵攻城時,先用楣車運載登城士卒到城下,豎起罩著牛皮的簡梯,軍士冒矢石沿梯魚貫登城。有時從城下挖洞,兵士穴城而入。也有時“則每於馬上人持一袋土,一時俱進,積於城下,則頃刻與城平,而人馬踐踏逾越”,取得攻城的勝利。

八旗軍是一支訓練十分嚴格的軍隊,努爾哈赤非常重視軍事訓練,提高軍隊素質,培養勇敢精神,熟諳弓馬技藝。在費阿拉有很大的操場,天天操練兵馬。練兵時,他常親自檢查戰馬的膘情,馬肥壯者賞酒,馬羸瘦者鞭責。練兵除演習槍、刀、騎、射外,還進行“水練”和“火練”。練習跳澗的叫作水練,練習越坑的叫作火練;優秀者受賞,怯劣者斬首。努爾哈赤之所以嚴格軍訓,是因為他深知武藝對一個兵士之重要。他自己便是一個弓馬精熟、武藝超群的射手。

八旗軍還是一支軍紀嚴明,賞罰分明的軍隊。努爾哈赤從建軍之初,便軍紀嚴、賞罰明。他製定不成文軍令,並規定“從令者饋酒,違令者斬頭”。到萬曆四十三年(1615),努爾哈赤把軍紀、賞罰製度化:

克城破敵之後,功罪皆當其實:有罪者,即至親不貰必以法治;有功者,即仇怨不遺必加升貨。用兵如神,將士各欲建功,一聞攻戰,無不忻然,攻則爭先,戰剛奮勇,威如雷霆,勢如風發,凡遇戰陣,一鼓而勝。

努爾哈赤在每次作戰以後,“賞不逾日,罰不還麵”。按功行賞,依罪懲罰,兵士們自然奮勇作戰,有進無退。

八旗軍不僅勇敢善戰、長於騎射、勤加訓練、軍紀整肅、賞罰分明,而且“最工間諜”。努爾哈赤為了刺探明軍的指揮、部署、數量、軍器、城邑、士氣、糧秣等情報,曾利用明降將李永芳,每月花銀一百兩,收買與明遼東官員有交往的劉保,按月遞送情報。他還曾派諜工男扮女裝,設計焚燒明軍在海州的糧草。努爾哈赤以善用諜工,對遼東明軍的虛實動靜,了如指掌。

努爾哈赤非常愛用詭詐的計謀,最豐厚的財物,最秘密的手段,派遣諜工,刺探敵情,取得指揮戰爭的主動權。

八旗製度不僅是軍事製度,而且是行政製度。努爾哈赤既以旗統兵,又以旗統人。八旗的軍事職能前已述及,其社會職能,又包括政治、民政、家族三個方麵。

八旗是政權組織。後金的政權組織分為三級固山、甲喇和牛錄。固山額真、甲喇額真、牛錄額真,既是軍事長官,又是行政長官。他們出則統領軍隊,入則統治人民。八旗各有族主,各置官屬,各領人民。它的基層單位為牛錄,牛錄額真是本牛錄人民的“父母官”。後金汗通過各級額真,統治其人民:

凡有雜物收合之用,戰鬥力役之事,奴酋分於八將,八將分於所屬柳累將,柳累將令手所屬軍卒,令出不少遲緩。

後金汗同各級額真是君臣隸屬關係。天啟元年(1621年,天命六年)二月,薩爾滸城營築竣工,努爾哈赤升殿聚諸王大臣曰:“君明乃成國,國治乃成君。至於君之下有王,王安即民安,民安即王安。故天作之君,君恩臣。臣敬君,禮也。”

由這裏可以看出,後金八旗中的君臣等級是很森嚴的。努爾哈赤依靠八旗的固山額真、甲喇額真和牛錄額真等各級官吏,組成統治後金人民的政治機器。

八旗也是民政組織。固山、甲喇和牛錄,既是軍事編製單位,也是戶口編製單位。編入八旗的人戶,稱為旗人。牛錄額真及其屬下村領催等官員,掌管本牛錄、本村屯的民政事務,諸如登記戶籍,查勘田地,分配財物,經營房宅,收納賦稅,攤派勞役,拘捕逃人,埋葬死人,料理婚娶,排解糾紛,清理衛生,送往迎來等。

八旗又是家族組織。女真族到努爾哈赤時代,仍保留有氏族殘餘形態。雖然牛錄早已變成軍事組織和行政組織,但牛錄額真多為一族之長或眾族之長。一個牛錄往往是一個大家族,牛錄額真即成為該族的族長。但後來招服日眾,情況有所不同,同一牛錄內不僅有滿洲人,也有蒙古人和漢人等。盡管如此,牛錄額真仍管本牛錄內的家族事務。

八旗製度不僅是軍事製度、行政製度,而且是經濟製度。這主要表現在後金汗和固山額真除指揮作戰外,還占有土地、奴仆、牲畜,管理生產,分配財物。

八固山共同占有土地,胡貢明奏議稱“有人必八家養之,地上必八家分據之”。這雖是努爾哈赤死後六年的奏議,但反映其在世時八固山占有土地、奴仆和牲畜的事實。後麵將較詳地敘述後金的土地所有製問題,這裏姑且從簡。

牛錄額真也組織生產,八旗製下的部眾,“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嚐偏廢”。即跨馬從戎時,按軍隊的編製馳騁征戰;解甲卸鞍後,又按軍隊的編製從事生產。軍卒返屯後,修整器具,治理家業,耕種田地,收放馬匹。牛錄額真又成為生產的管理者。

萬曆四十一年(1613),努爾哈赤命“一牛錄各出男丁十人,牛四頭,墾荒屯田,悉蠲貢賦”。以後隨著歸並的土地和人口日漸增多,便組織莊田進行生產。牛錄額真是本牛錄生產的組織者。後來由於丁口增加,牛錄下的民戶“三丁抽一”,即每戶如有三名男丁,抽一人去作戰,另二人稱餘丁,在家從事生產勞動。隨著戰爭的頻繁,兵士不再棄戈務農,而變成職業軍人“渾卒則但礪刀劍,無事於農畝者”。牛錄額真指揮軍事職能逐漸加強,組織生產職能日趨減弱。

八旗還是分配擄掠財富的基本單位。如天命三年(1618)四月十五日攻取明撫順諸城堡,次日,努爾哈赤就在甲版野地設營,按旗分配“俘獲”三十萬人畜。他還將在戰爭中虜獲大量的人口、牲畜、金銀、布帛,按八旗分賜予貝勒和各級額真等。如薩爾滸之役後,將繳獲的戰利品堆放八處,按八旗進行分配。

女真社會曆史發展與生產關係所產生的獨特社會結構——八旗製度,既有利於其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又有利於滿族共同體的形成。努爾哈赤通過八旗把分散的女真部民組織起來,管理女真的農業、畜牧業、采集業、漁獵業和手工業生產,促進了女真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同時,隨著對瓦爾喀、虎爾哈、卦勒察、薩哈連、達斡爾、蒙古人、漢人等的征附,得到一部人就編為一牛錄。努爾哈赤把各部女真人等都包容在旗製之中,加速了滿族共同體的形成。

天命初年,已發展到約四百個牛錄。除滿洲八旗之外,天啟元年(1621年,天命六年)始設蒙古牛錄。天啟二年(1622年,天命七年),始設蒙古旗。崇禎八年(1635年,天聰九年),始設蒙古八旗,旗色與滿洲八旗相同。崇禎四年(1631年,天聰五年),努爾哈赤的繼承人皇太極將滿洲八旗中的漢人挑出,另編一旗。漢軍初名烏津起哈,因其多使用大炮等重型武器而得名,後稱漢軍,以黑色為旗幟。

崇禎十年(1637年,崇德二年),分設漢軍為二旗。崇禎十二年(1639年,崇德四年),又增設漢軍二旗,旗色為純皂(黑)皂鑲黃、皂鑲白、皂鑲紅。崇禎十五年(1642年,崇德七年),漢軍擴充為八旗,旗色改為與滿洲八旗、蒙古八旗相同,取消了黑色。從此,實際有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共二十四旗,但習慣上仍統稱為八旗。

努爾哈赤創立的八旗製度,對後金國、對轄區的各個階級階層、對女真滿族都產生了強烈影響。八旗製度的建立,將分散的女真人嚴密地編製起來。分則弱,合則強,早在幾百年以前的宋朝,便有女真“兵若滿萬,則不可敵”的說法。現在,數以萬計的女真男丁以及老幼眷屬,統一編製起來,可挑選精兵數萬,加上糧草充足,器械精良,戰馬十萬,成為具有極大威力的強大軍隊。努爾哈赤率領八旗勁旅,用兵三十餘年,戰必勝,攻必克,連下明朝重鎮,大敗明軍於薩爾滸,俘獲人畜數百萬,轄地數千裏,擴大了奴隸製剝削範圍,對後金國的鞏固和擴展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努爾哈赤創立的八旗製度,還有力地促進了滿族的形成和發展。全部人員,各按旗分、甲喇、牛錄居住,原係一族一寨之人往往分肅不同的旗或不同的甲喇牛錄。一旗、一甲喇、一牛錄之內,又有不同地方、不同部落、不同村寨的人丁,基本上打破了女真各依族寨居住的舊習,這就使八旗以女真為主吸收漢人、蒙古等人參加的幾十萬不同地方、民族、部落的人員,居住在同一地區,密切了彼此的聯係。

八旗人員在汗、貝勒和各級額真的管轄下,耕田種地,紡花織布,牧放馬牛,獵捕獸禽,采鬆摘果,生產迅速發展,改變了部分女真舊日漁獵為生的落後習俗,八旗人員大體上達到了“耕田食穀為生”的水平。

在此之前,有的女真人任意行止,自由謀生,過著原始社會末期的生活,有的地方女真人已進入奴隸社會,遼東地區的漢民卻又處於封建社會後期,編入八旗以後,各地各部人員,被俘為奴者降為阿哈,有功者上升為奴隸主,歸順者成為諸申,家主剝削阿哈的奴隸製發展為占居八旗統治地位的生產關係。

八旗人員皆須遵守國家法令。所有八旗人員,不管是女真,還是漢人,言談交際,文移往來,必須使用滿文滿語,服裝發式亦須一律,依照女真習慣剃發,不許婦女纏腳。八旗人員同居共處,互通婚姻,血緣關係更加密切。

這樣一來,在八旗製度的轄束下,經過廣大八旗人員的長期辛勤勞動和共同做事,以女真為主體的來自不同民族和地區的幾十萬人上百萬人,在生產力、生產關係、賦役負擔、國家法令、語言文字、服飾發式和風俗習慣等等方麵,大體上達到了同樣的水平,舊有的差異迅速消失,一致性越發增多,逐漸形成為一個在居住地區、經濟條件、語言文字、心理狀態等方麵基本一致的新的民族共同體滿族。

努爾哈赤創建八旗製度,以它作綱,把女真社會的軍事、行政、生產統冶起來。女真各部的部民,被按軍事方式,分為三級,加以編製。努爾哈赤用軍事方法管理行政、管理經濟,使女真社會軍事化。

因此,在努爾哈赤統治時期,整個女真社會就是一座大兵營。這一點,也正是努爾哈赤統治時期女真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征。努爾哈赤以八旗作紐帶,把渙散的女真各部聯結起來,形成一個組織嚴密的、生氣勃勃的社會整體,在當時曆史條件下是非常具有積極意義的。這正是他崛起東北地區,統一女真各部,施行社會改革和屢敗明朝軍隊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他通過八旗製度,加強了對女真奴隸、農奴、部民的軍事統治和軍事獨裁,從而給女真勞動人民戴上一副沉重的枷鎖。而八旗軍入關之後,對中原地區人民實行野蠻掠奪與軍事統治,推行高壓政策,影響了社會的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