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遷都長安襲秦製 中央集權製

從漢元年被封劉邦,到漢五年楚漢作戰的同時,數回關中,在蕭河的協助下,立太子,建漢製,已建立起漢初政治製度的雛形。這套政治製度,到漢高帝十二年四月劉邦逝世前,經過不斷增補,已基本趨於完善。所謂的“漢襲秦製”,是指這套政治製度基本因襲秦朝。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打破了傳統的分封製,將大權攬於自己之手,在全國建立起中央、地方和鄉村基層三級統治網絡,西漢政權也是如此。

漢的中央政府和秦王朝一樣,設“三公九卿”,皇帝則總攬大權。

所謂“三公”,即指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丞相,為三公之首,主要任務是輔助皇帝處理國家政務。秦設左右丞相,而劉邦隻設一相,到孝惠帝時,才增設二相。太尉,為全國最高軍事首腦,主管國家軍事。禦史大夫,也可稱副丞相,為全國最高監察首腦,他的任務比較繁雜,既要協助丞相處理政事,又要掌管符璽、圖籍、秘書及朝內文件,還要受理百官奏事,監察百官。漢高帝元年(前206),劉邦拜蕭何為丞相,留守關中。漢高帝九年

(前198),劉邦將丞相改為相國,複拜蕭何為相國。太尉,漢始未設。直至漢高帝十一年(前196),劉邦北征陳豨,才拜周勃為太尉,領兵隨往。漢

初第一位禦史大夫是周苛,為漢元年所拜。漢高帝四年(前203),周苛守滎陽被項羽所殺,劉邦複拜其弟周昌為禦史大夫。漢高帝九年,周昌被徙為趙相,翌年江陰侯趙堯又接任此職。

三公以下,就是九卿,即:一是奉常(太常),掌宗廟祠祭,朝廷禮儀,並主持考試,所屬太史令掌吏書、曆法、天象、災異之事。二是郎中令(光祿勳),皇帝的最高警衛官和朝廷政務秘書長,管理宮殿掖門戶,所屬諸大夫、議郎,負責顧問應對。三是衛尉(中大夫令),宮內警備長官。四是太仆,管理皇帝的車馬。五是廷尉(大理),全國最高司法首腦。六是典客(大行令、大鴻臚),負責各少數民族事務。七是宗正(宗伯),管理皇族事務。八是治粟內史(大農令、大司農),全國最高財政首腦。九是少府(考工),皇帝私人財政長官,管山海池澤稅收。對於漢初擔任過九卿的官員,史書中記錄的不夠全麵,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中載,叔孫通在漢高

帝七年(前200)任過奉常,王恬起在漢高帝五年(前202)任過郎中令;酈商在漢高帝六年(前201)任過尉衛,夏侯嬰、上不害分別在漢元年、漢六年任過太仆;義渠在漢高帝五年任過廷尉。除此之外,襄擔任過治粟內史;陽鹹延擔任過少府。“三公九卿”製,源於秦,傳至漢,基本沒有什麽改動,構成了秦、漢朝的最高統治機構。以後,曆代沿革,名稱雖有所改動,但其職權範圍,基本上和漢代保持了一致。

漢初,在地方上,也仿效秦廷,力求推行郡縣製。

秦朝初年,秦始皇將全國分成三十六個郡,而到末年,增加到四十個。劉邦自封劉邦,到楚漢戰爭結束,這期間,他每占一個地方,每平定一個諸侯國,都依秦法,力求設置郡縣:像漢高帝元年(前206)八月,他還定三秦,就將關內之地,分設為渭南、河上、上郡三郡。

漢高帝二年(前205)十月,他將河南國改成河南郡;三月,虜殷王印,置河內郡;六月,拔廢丘,將雍地分為中地、北地、隴西三郡;九月,韓信破魏王豹,又把其地分為河東、上黨、太原三郡。

漢高帝三年(前204)十月,韓信兵下趙地,劉邦又將其地分設了常山、代郡二郡。

如此等等,劉邦所設置的這些郡縣,到後來雖有所變化,但據《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記載,達十五個之多,但具體哪十五郡,書中並未記全。《廿二史考異》上認為,這十五郡應為:河東、河南、河內、東郡、潁川、南陽、漢中、巴、蜀、廣漢、陝西、北地、上郡、雲中並內史。而在《劉邦》這本小冊子中,認為雲中為地名,非郡名,《廿二史考異》誤將地名當成了郡名,應將雲中改為上黨。

在漢初,劉邦直接統治的就這十五郡,後在鏟除異姓王的過程中,雖也立了一些同姓王,但也同時增設了一些郡縣,在他逝世前,這種郡縣已增加到二十餘個。

漢初郡縣官員的設置,也幾乎與秦王朝相同,郡設郡守,掌管一郡行政;郡尉,主管一郡軍事。

郡下設縣,縣的設置主要根據人口稠稀而定,“縣大率方百裏,其民稠則減,稀則曠”。因縣有大有小,所以設置的官員也略有差異:夠萬戶以上的縣,設縣令,以下的則設縣長。縣令、縣長,是一縣最高的行政長官,下配副手縣丞,協助縣令、縣長處理一縣政務。一縣軍事,則由縣尉擔負。這些縣級的主要官員,一律由漢朝廷直接任免、調動,也直接向漢朝廷負責。

西漢的鄉村基層組織,也是仿效秦製,從下向上的組織形式是:伍、什、裏、亭、鄉。五家為一伍、有伍長;十家為一什,有什長;百家為一裏,有裏正(魁)、裏監門;約十裏為一亭,有亭長;十亭為一鄉,鄉置三老、秩、嗇夫、遊徼。其中三老主教化,秩、嗇夫掌民事糾紛,收賦稅、遊徼則主抓地方治安。因鄉政權僅次於縣,地位十分重要,所以漢初對三老有專門的規定:

“舉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複勿徭戍。”

由此可見三老的位置,也反映出漢初對鄉村政權建設的重視。

這套從中央到地方由三層組成的政權機構,從下至上構成了中央集權國家的封建統治網絡。這套網絡具有兩個鮮明的特點:一是用郡縣製代替了傳統的“世卿世祿”“分土封侯”的分封製,符合曆史發展的潮流;二是國家的軍政大權和對郡縣主要官吏的任免權都掌握在皇帝手中,這對抑製地方割據勢力,維護國家統一,發展經濟、文化,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劉邦在推行郡縣製的同時,也在相當地區實行了分封製:

漢高帝六年(前201)初,在分封功臣的過程中,他一下子分封了一百四十餘人為侯,大侯食萬戶,小侯食五六百戶。具有代表性的有蕭河為郯侯,張良為留侯,陳平為曲逆侯、曹參為平陽侯、周勃為絳侯,樊噲為舞陽侯,酈商為曲周侯、夏侯嬰為汝陰侯,灌嬰為潁陰侯,傅寬為陽陵侯,靳歙為建武侯,王吸為清陽侯,周昌為汾陰侯,趙堯為江陰侯,陳豨為陽夏侯,任敖為廣阿侯,王陵為安國侯,審食其為辟陽侯,呂釋之為建成侯,等等。

在劉邦稱帝前後,因各種原因,他還分封了九個異姓王,即:楚王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韓王信,趙王張敖,燕王盧綰,長沙王吳芮、閩越王無諸,南粵王趙佗。

在封建社會裏,領主割據勢力常是大亂的一個發動者。漢初,這些王侯尤其是握有軍、政、財三大權力的諸王,擁有頗大的勢力,對新生的漢政權構成了直接的威脅。這點,劉邦憑自己多年從軍從政經驗,已看得十分清楚。因此,他把這些異姓王看成眼中釘、肉中刺,必欲鏟除而後快。從他稱帝到逝世,在這七八年間,劉邦采用了各種方式,除吳芮、無諸、趙佗三人沒動外,其餘或降、或擒、或殺。劉邦這種誅殺功臣的行為,雖有違道義,但對維護漢初政權、百姓的生息卻有著進步作用。

劉邦在鏟除異姓王的同時,又在原土地上先後分封了九個同姓王,即:劉肥為齊王,劉交為楚王,劉濞為吳王,劉長為淮南王,劉友為淮陽王,劉恢為梁王,劉如意為趙王,劉建為燕王,劉恒為代王。在這九王中,除劉交、劉濞外,其餘均為劉邦之子。

這樣,在漢初的國家體製中,就形成了一種郡縣製與分封製相互交叉、並存的局麵。這種局麵又是怎樣形成的呢?

其一,傳統觀念的影響。

公元前221年,隨著秦王朝的建立,延續了近千年的分封製雖然滅亡了,但長期以來所形成的傳統觀念,並沒有馬上隨著製度的滅亡而消失,而是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的理解、不同的心態,存在於社會各階層。秦王朝郡縣製及其觀念的產生、發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衝淡了這種分封觀念,但因時間較短,難以一下根除。秦末暴政,又激起了一些人的戀舊情緒,使分封觀念,又死灰複燃。

“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在,今誠以吾眾為天下倡,宜多應者。”

秦二世元年(前209)七月,陳勝起義,正利用了楚地百姓豪傑的這種懷舊情緒,以獲得人民支持。

“將軍身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複立楚之社稷,功宜為王。”同月,陳勝至陳,在當地三老、豪傑支持下,率先自立為楚王。自此以後,分封回巢,猶如一陣旋風,席卷整個華夏大地:八月,武臣攻下邯鄲,自立為趙王。九月,韓廣自立為燕王。同月,田儋自立為齊王,魏咎自立為魏王。

漢高帝元年(前206)二月,項羽入關,於戲王連封十八王,自立為西楚霸王,封劉邦為劉邦。

傳統的分封觀念以及這種觀念乘反秦之際,又付諸行動的浪潮,難道對劉邦就沒有影響嗎?

從劉邦出生到創建漢朝,經曆了戰國、秦、漢初三個時期,通過他的耳聞目睹,傳統的分封觀念不僅對他有影響,而且還影響頗深,這從他起事後的經曆就可看出。

秦二世元年(前209)九月,他兵下沛縣,被擁為沛公,成為一地之長。秦二世二年(前208)六月,應項梁之召,往薛,共立故楚懷王孫心為楚王。

同年末,“懷王與諸將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為王關中,劉邦借項羽在河北與秦軍主力激戰之機,領兵從武關入秦,滅秦廷,降子嬰。

漢高帝元年,劉邦被項羽封為劉邦,未能稱王關中,內心不滿,遂生與項羽爭霸天下之意。可見關中王對劉邦具有多麽大的吸引力?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發展過程,劉邦由布衣一躍而成為帝王,也是如此。他先被擁沛公,繼而被封劉邦,還定三秦後,隨勢力的增強,才與項羽相爭,成為一代開國之君。所以嚴格地說,劉邦是借助分封勢力的力量,而統一江山,成為帝王的。

劉邦的分封意識還來自自己集團內部,其核心人員主要有三部分人:布衣、秦廷下層官吏和六國後裔。張良,出身故韓相世家;韓王信,為故韓襄王之孫;張耳,曾是魏公子無忌門客;魏王豹,為故魏公子。還有一位故國遺民酈食其等,都屬後者。在這些人當中,除有的人,如張良的傳統意識有所轉變外,整體上看,分封觀念相當濃厚。像魏王豹、韓王信,都先後裂土背漢。就連酈食其,在楚漢相持最關鍵的時刻,還向劉邦獻策“欲立六國後以樹黨”。多虧張良勸阻,才避免了一場災難。這些人大多都先後被誅,但他們的言行,能對劉邦一點兒影響也沒有嗎?

劉邦稱帝後,在洛陽南宮舉行的宴會上,高起、王陵還稱讚劉邦說:“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與之,與天下同利也。”

這既說明了分封觀念在群臣中殘留之廣,也反映出劉邦確實受到了它的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劉邦在實際鬥爭中,漸漸認清了分封製的危害,並采取相應措施,才得以奪得天下,鞏固政權。

其二,奪取戰爭勝利的需要。

劉邦在平定關中後,要奪取天下,就一定要贏得楚、漢戰爭的勝利。但當時彼強己弱,要達目的,必須獲得廣泛的支持。在群雄蜂起的局麵下,不少有為之士,都把建功立業、裂土封侯當作奮鬥的目的。為此,劉邦除認識的因素外,這種現實也不得不使他把分封王侯,作為獲得支持的一種需要、手段和策略。

漢高帝二年(前205)三月,他從董公之言,發檄告諸侯說:“天下共立義帝,北麵事之。今項羽放殺義帝江南,大逆無道?寡人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

四月,率諸侯兵五十六萬人東向討楚。他以項羽背約和維護故主為名,組成了反楚統一戰線,獲得了各諸侯王的支持。

同月,他兵敗彭城,退至下邑,對群臣說:“吾欲捐關以東,等棄之,誰可與共功者?”

張良當即回道:“九江王布,楚梟將,與項王有隙,彭越與齊反梁地,此兩人可急使。而劉邦之將,獨韓信可屬大事,當一麵。即欲捐之,捐之此三人,則楚可破也?"

楚強漢弱,為戰勝項羽,他許以封地。

漢高帝三年(前204)十一月,隨何奉劉邦之命,前往淮南說降英布,在闡述各種利害關係後,仍以“劉邦必裂地而封大王”相許。不久,英布果然背楚降漢。

以裂土封王為誘餌,變敵手為屬將。

漢高帝四年(前203)十一月,韓信平定齊地,遣使請劉邦封他為假齊王。劉邦聽後,勃然大怒。在張良、陳平的暗示下,他馬上改變了態度,道:“大丈夫定諸侯,即為真王耳,何以假為!”

不久,派張良送去印綬,並令韓信馬上出兵擊楚。

以分封為手段,獲得了韓信的支持。漢高帝五年(前202)十月,楚、漢決戰於垓下,劉邦從張良之計,封韓信為楚王、彭越為梁王、英布為淮南王。三人得封,這才發兵會師,敗項羽於垓下。正如張良所言“封此三人,必敗項羽”。

由此可知,劉邦分封諸侯,也是形勢所迫,為取得楚、漢戰爭的勝利,不得已而為之。

其三,也是漢初守土安民的一種措施。

漢初,由於連年的戰爭,人口減少,財力不足,人才缺乏,新起的漢朝廷,其統治實力一下子難以通達全國。所以,分封一些諸侯王有利於鎮邊防寇,守土安民,國家穩定,政權鞏固。

最初分封的九個異姓王,在劉邦的有生之年,基本上都被鏟除,唯長沙王吳芮、閩越王無諸、南粵王趙佗一直未動,這是因為他們身處邊境,起著鎮邊防寇的作用。

消滅了異姓王,劉邦又分封了九個同姓王,但這些同姓王權力已遠不及異姓王。劉邦令他們守一方之地,安一方之民。漢廷可暫時減輕壓力,充實自己的統治力量,待時機成熟,再鏟除這些同姓王。這對漢初的國家穩定,政權鞏固,起著一種積極的作用。

正因為以上原因,漢初的統治體製,形成了郡縣製、諸侯國並存的局麵。劉邦消滅異姓王,又封同姓王,是希望通過親屬關係,穩定政權,加強統治。這些諸侯國大小不一,小的有城十餘,"大者跨州兼郡,連城數十”,而且“宮室百官同製京師”,但他們的權力和異姓王相比,都大大削弱了。劉邦為了加強中央對他們的領導和控製,采取了三項措施:

第一,有權隨時懲罰和廢黜他們。比如,漢高帝七年(前200)十二月,匈奴興兵攻代,代王劉仲棄國逃回洛陽。劉邦一怒之下降劉仲為邰陽侯,複立幼子如意為代王。

第二,諸侯王國的重要官員,一律由朝廷派出。當時的諸侯國都是“太傅輔王,內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丞相統眾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漢朝”。劉邦規定,這些王國的丞相、太傅、中尉等重要官員,必須由中央委派,並派得力大臣去擔任。比如,周昌曾為趙相,曹參曾為齊相。他還規定,諸侯王國也同郡縣一樣,同樣要接受中央派出的刺史的監察。這些由中央派出的重臣,身兼兩種任務,一是輔佐諸王管理王國政事;二是監督諸王的行為,如發現有不軌跡象,立刻上達朝廷。

第三、在軍事上加以控製。各諸侯王國雖都擁有軍隊,但都由朝廷派出的中尉統領,且劉邦規定,沒有中央的虎符,各諸侯王不得擅自發兵,否則嚴懲不貸。

除此以外,劉邦還對諸侯王有另外一些規定。可見,漢初的同姓王已不同於異姓王,和春秋戰國時的諸侯王更有質的區別。他們雖與郡縣同存,但也和郡縣一樣,直接受到漢朝廷的領導和控製。

然而,諸侯王國和郡縣相比,所存在的割據反叛危險畢竟大些,對此,劉邦有一定認識。在所封同姓王中,兄子劉濞的年齡大些。他曾警告說:“切記,天下同姓為一家,日後勿反!”

劉邦死後不久,文帝就開始削弱諸王國勢力,至景帝,爆發了七國之亂。叛亂被鎮壓後,漢廷采取各種措施,已使“諸侯唯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與郡縣一樣,全部權力已收歸朝廷。

在推行郡縣製,抑製王國權力的同時,為了加強中央的統治,鞏固新生的政權,劉邦仿效秦始皇的做法,采取了遷徙豪強的政策。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平定六國,統一海內,遂“徙天下豪富於鹹陽十二萬戶”,以鏟除舊六國豪族,維護自己的統治。

漢高帝九年(前198)冬,基於秦廷經驗,劉敬向劉邦進言道:“匈奴河南白羊、樓煩王,離長安最近處隻七百餘裏,輕騎一日一夜可進關中。關中初興,民少而土地肥沃,陛下雖都秦地,然山東六國強族仍在,一旦有變,陛下難以高枕無憂。臣願陛下徙六國之後及各地豪傑、名家居關中,無事可防胡,諸侯有變,也可足兵以東伐。”

劉邦聞後,連聲稱善。

十一月,劉邦下詔,將六國後裔、豪強名家,及齊地田氏、楚國昭氏、屈氏,景氏、懷氏五大族約十餘萬人口遷至關中,賜予好田宅,使在秦地建立新家業。

劉邦的這種做法雖非獨創,但也達到了三種目的:一則增加了關中人口,有利發展經濟;二則補充了兵員,有利防胡;三則將齊、楚大族集中管理,消除了地方隱患,有利於漢廷的統治,國家的穩定。

總之,劉邦在眾臣的輔佐下,建立起的一整套政治製度及相關政策,加強了中央的權力,鞏固了漢初政權,為西漢數百年基業打下了牢固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