儉約治國

劉秀本人在生活方麵非常節儉,不但如此,對治理國家方麵也同樣如此。當然,這同劉秀的生活經曆“長於民間,頗達情偽,見稼穡艱難,百姓病害”有直接關係的。

史載,劉秀“身衣大練,色無重彩,耳不聽鄭衛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所謂“大練”,指的是一種粗帛;“鄭衛之音”本是春秋戰國時鄭、衛兩國的俗樂,後被附會、演化,通指****的歌樂。這就是說,劉秀衣著樸素,生活檢點。建武十三年(公元37)正月,劉秀下詔,嚴禁“郡國獻異味”。在這以前朝廷就曾敕令郡國,不讓敬獻“異味”,即地方特產珍奇美味。可是地方官員都把這看成是巴結朝廷的大好機會,所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依然照獻不誤。其結果嚴重勞民傷財,造成巨大浪費。劉秀因此詔令嚴禁,無非是要節省民力。

就在這年,外國貢獻來日行千裏的名馬,還有價值百金的寶劍。劉秀認為這些好東西應該讓它們物盡其用,故而下令“馬駕鼓車,劍賜騎士”。這一年,還由益州傳送來公孫述的瞽師、郊廟樂器、葆車、輿輦,如此東漢朝廷的“法物(大駕鹵簿儀式)始備”。一個政權建立之後,不刻意追求排場,不過分講究形式,在當時的封建社會是難能可貴的,值得肯定。史稱:“時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書調役,務從簡寡,至乃十存一焉。”像這樣簡寡治政,在曆史上的君王中實不多見。當時劉秀賜予方國的手跡,“皆一劄十行,細書成文”,從這樣的一件小事中,都體現出節儉的精神,以小見大,不難想象劉秀的節儉程度。

劉秀的恭從儉約,更集中反映在他力主薄葬的言行上。建武七年(公元31)正月,劉秀頒布詔令說:“世以厚葬為德,薄終為鄙,至於富者奢僭,貧者單財,法令不能禁,禮義不能止,倉卒乃知其咎。其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梯弟薄葬送終之義。”大意是講,世俗重厚葬輕薄葬,造成富人奢侈僭越,窮人財產銳減,法令、禮義都不能禁止,隻有喪亂之世那些厚葬的墳墓被發掘時才知道厚葬的弊病;現布告天下,讓大家明白薄葬的意義,從而實行薄葬。

堂堂一國之君,對喪葬這類事,都如此這樣關注,循循善誘,可謂用心良苦!劉秀提倡薄葬,並非隻停留在口號或詔令上,而是身體力行,從自己做起。秦漢帝王,一般都是即位之後,立刻便為自己建造陵墓,稱作壽陵。劉秀初作壽陵,則晚至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離其去世,不過六七年光景而已。當時負責建陵的官員將作大匠竇融上言,說“園陵廣袤,無慮所用”。

劉秀聽了以後不讚成這種意見,反而因此對陵的規格做了很嚴的限製。他說:“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車、茅馬,使後世之人不知其處。太宗識終始之義,景帝能述遵孝道,遭天下反覆,而霸陵獨完受其福,豈不美哉!今所製地不過二三頃,無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使送興之後,與丘隴同體。”意謂遠古帝王安葬,隻使用陶人瓦器一類非常簡單的葬具,使後人不知道墓的所在地;文帝看清了生死的意義,景帝遵從孝道,按父親的意願薄葬,後天下變亂,唯有霸陵保持完整未被挖掘,豈不是很好的事嘛!現今我的陵墓占地不要超過二三頃,墓上不建巨大的山陵,封上稍微隆起(破池),隻要不停水也就可以了,待將來朝代更換之後,就讓它像普通丘隴那樣存在。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劉秀的舅舅壽張侯樊宏去世。宏為人謙柔畏慎,在喪葬問題上,尤其是個明白事理的。在他病情嚴重的時候,明確遺令薄葬,“一無所用”“使與夫人同墳異藏”。他認為,“棺樞一藏,不宜複見,如有腐敗,傷孝子之心”。劉秀對舅父大人的遺令,極為讚賞,因為這樣以書示百官,並講“今不順壽張侯意,無以彰其德;且吾萬歲之後,欲以為式”。意謂現今若不按壽張侯薄葬的意願去做,就不能彰顯他的德行;況且我死後,也要以他為榜樣,實行薄葬。

一個皇帝,在眾目睽睽之下,表示自己死後薄葬的決心,還是需要有些魄力和勇氣的。光武中元二年(公元57),劉秀去世。臨終前,他留下遺詔說:“朕無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製度,務從約省;刺史、二千石長吏皆無離城郭,無遺吏及因郵奏。”意謂我沒有給老百姓做什麽有益的事情,死後喪事按照文帝的製度,一定要節儉;各地刺史、太守一律不許離開所在的城池,也不許派遣吏員或通過郵傳上奏吊唁。從這裏也不難看出,劉秀考慮問題是相當周全的。他既要求自己的喪事從簡,又明確禁斷各地的奔喪活動,以防止官員借機斂財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