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田令

劉秀在治理天下的過程中,總的來說還是非常順利的。然而在“度田”這項經濟措施上,他卻遇到了一些麻煩。

所謂“度田”,簡單地說就是核實有關墾田及戶口的統計數字。建武十五年(公元39),劉秀“詔州郡檢核墾田頃畝及戶口年紀,又考實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意思是命令各州郡清查耕地數量以及民入戶口年齡,並考察落實二千石秩級長吏阿枉不平的行為。此詔在當時稱為“度田令”。劉秀為什麽要下令度田呢?是由於“天下墾田多不以實自占,又戶口、年紀互有增減”,東漢政府需要掌握確切的土地及人口數字,以便征收賦稅和征發徭役。當然,這裏麵也包含有限製豪強大家兼並土地和奴役人口數量之目的。

但是,劉秀低估了度田令進行的難度。當度田令頒布之後,立即為社會各方麵所抵製,執行的情況也非常不好。首先從農民的情況來看,兩漢之間,他們通過戰爭的暴力手段,從當時的地主手中奪得了大量土地,還有很多人借著這個機會掙脫束縛,獲得人身解放。現在東漢政府要實行度田,清查土地和戶口,試圖重新控製他們,把枷鎖再度套在他們身上,這自然要遭到農民的反對。

再從地主的情況來看,他們本來就是大量土地的擁有者,尤其那些大地主,差不多都擁有一定的武裝,號稱“大姓”“兵長”,所隱瞞的田地和依附的人口很多。政府度田,他們自然不願意被清查,因為這個原因也極力反對。不過他們所采用的方法一般都是與官府相勾結,采取謊報等手段蒙混過關。而地方官或者懼怕他們,或貪於賄賂,或利害相連,所以也甘心情願與他們沆瀣一氣。

最後從州郡官員的情況來看,他們可以說既是度田令的執行者,很多人又大多兼有豪強地主的身份,或與當地豪族有著這樣那樣的關係,所以這些人呢?也勢必不肯如實丈量土地,呈報戶口。史稱:“刺史、太守多為詐巧,不務實核,苟以度田為名,聚人田中,並度廬屋、裏落。”這其中,最可怕的是後一種情形,就是以度田為名,不僅丈量農民的田地,還將房舍、裏落都作為田地進行丈量,從而想把負擔轉嫁到老百姓頭上。總之,地方官是“優饒豪右,侵刻羸弱”“多不平均”。其結果自然搞得“百姓嗟怨,遮道號呼”。

當時諸郡各遣使來京上奏度田之事,劉秀對這事很關注,就逐一披閱。他發現陳留郡奏事的文牘上歪歪扭扭地寫有一行小字,仔細一看,上麵寫道:“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劉秀看到這裏不明白這說的是什麽意思,便把陳留使吏叫來盤問。使吏怎麽敢講出實情,撒謊說這是在洛陽長壽街上得到的。劉秀是多麽聰明的人啊,一個小小的謊言豈能瞞過他的眼睛?他對使吏不說實話非常氣怒,正要發作之際,這時候帳幕後傳來了他十二歲的四子東海公劉陽(漢明帝劉莊)的說話聲:“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意謂這是使吏所受郡太守的教誡,讓他按“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的原則,去求問其他郡墾田之數,來與自己郡的墾田數作比較,以防止所上奏的數字偏低或偏高。很明顯,此乃地方官員應付朝廷“政策”的一種“對策”。劉秀聽了以後,奇怪地問道:“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意思是說,即使如你所講的那樣,為什麽說河南、南陽兩地不可以求問呢?

劉陽不慌不忙地回答說:“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逾製,不可為準。”其意是講,河南尹是帝城(京師)所在地,皇帝的近臣很多,南陽郡是帝鄉所在地,皇帝的近親很多,這兩地田宅超逾製度規定的現象可以說非常普遍,不能用那裏作衡量的標準。劉秀於是命令虎賁將繼續詰問使吏,使吏這時見隱瞞不過,便一五一十地做了交代,竟然和劉陽所說的一模一樣。劉秀又進一步“遣謁者考實,具知奸狀”。

帝城帝鄉現象,集中體現了當時東漢這樣一個建立僅僅十五年的帝國的政治麵貌,反映了劉秀政權多用鄉曲故舊的保守性。其實,這些原因也都是劉秀自己一手造成的。早在建武十一年,並州牧郭伋赴任路過京師,劉秀問以得失,郭便直言道:“選補眾職,當簡天下賢俊,不宜專用南陽人。”由這裏就可以看出當時“專用南陽人”的現象已經相當嚴重。

史載,劉秀對郭伋的諫言是采納了的。當然,一種用人格局的完全改變,也不是短短幾年時間就可以能夠做到的。不過這件事讓人值得注意的是,連一個十二歲的少年都知道的帝城帝鄉現象,深謀老算的劉秀竟全然不知,這恐怕也是一種“旁觀者清,當事者迷”吧!

看到度田令實施過程中嚴重的營私舞弊行為,劉秀下定決心嚴厲懲處。就在頒布度田令當年的冬天,大司徒歐陽歙被抓進監獄,罪名是“前為汝南太守,度田不實,臧罪千餘萬”。這是劉秀因為度田問題而處置的第一位大臣。由於歐陽身為三公之一,地位極高,所以引起的震動很大。不過,從事情的最後結果來看,劉秀的這種做法似乎並不那麽理想。

歐陽歙,字正思,新莽時為長社宰,更始朝任武原令。劉秀平定河北至武原,見歐陽歙政績卓著,遷河南都尉行太守事。東漢建立後,他就被封為列侯,曆官河南尹、揚州牧、汝南太守。歐陽歙在任上,一邊做官,一邊教書,常有學生數百人,是一個亦官亦學的人物。後征拜大司徒。然而屁股還沒有坐熱,便東窗事發,銀鐺入獄。他的那些學生們自然為老師鳴不平,守闕求哀者竟多達千餘人。甚至有人自己剃去頭發,意謂自受髡刑,以表示救助老師的決心。

有一個叫禮震的十七歲青年人,聽說歐陽的案子就要開始判決了,立刻從家鄉平原(今山東平原南)趕赴京師,當行至河內郡獲嘉縣(今河南新鄉西)時,就把自己捆綁起來,向皇帝上書道:“臣師大司徒歐陽歙,學為儒宗,八世博士,而以臧咎當伏重辜。歙門單子幼,未能傳學,身死之後,永為廢絕,上令陛下獲殺賢之譏,下使學者喪師資之益。乞殺臣身以代歙命。”其中心意思就是要求替代歐陽歙去死,以拯救《歐陽尚書》這門學問,使它不致廢絕。不巧的是,當這份上疏奏至皇帝那裏時,歐陽歙已經死在獄中。

然而,緊接著歐陽歙的掾屬陳元又“上書追頌之,言甚切至”。劉秀見引發了這麽多的事情,頗感棘手,同時也擔心落一個殺賢的不好名聲,於是給已死的歐陽歙“賜棺木,贈印綬,賻縑三千匹”,這樣做就等於替他恢複了名譽,而所犯臧罪也就不了了之。表麵上看,劉秀與歐陽歙,是皇帝處理度田不實的大臣,而實際上劉秀所要麵對的,乃是以歐陽歙為首的以其弟子為骨幹的儒宗豪族集團。雙方在較量的初始階段,劉秀還相當主動,占有優勢,但最後的結果,卻是以皇權的某種退卻而告終。

建武十六年,劉秀又開始對度田不實的郡太守大開殺戒。“河南尹張印及諸郡守十餘人,坐度田不實,皆下獄死”。這次的嚴懲還涉及功臣劉隆。

劉隆,字元伯,為南陽劉氏宗室。

王莽居攝時,劉隆,父劉禮與安眾侯劉崇就起兵反莽,事敗,罪滅滿門;劉隆當時不滿七歲,因為這個原因才幸免於難。當劉隆長大後,學於長安,並投身農民軍,被更始帝拜為騎都尉。他得知劉秀在河北發展勢力,便又投奔到那裏,仍被任為騎都尉,與馮異共拒朱鮪、李軼等。在這段時間裏,李軼殺害了留在洛陽的劉隆的妻子。劉秀稱帝後,他受封為列侯,拜誅虜將軍,在這以後參加過討伐李憲的戰爭,並屯田武當。建武十一年(公元35),他受任南郡太守,在其後的度田中,因為有嚴重的舞弊行為,被征下獄。劉秀因為覺得劉隆是宗室,又是功臣,“特免為庶人”。劉秀這次之所以殺郡國守、相比較多,他就是希望通過此舉起到某種震懾作用。有一次,他從容地向虎賁中郎將馬援說道:“吾甚恨前殺守、相多也!”意思是講,我十分後悔前些時候殺的郡守、國相太多了。馬援的回答十分巧妙,他說:“死得其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複生也!”意謂這些人的死是罪有應得,談不上多不多的問題;不過已經死了的人,卻是永遠不可能再活過來了!話語之間,隱含著一種批評。劉秀聽罷,哈哈大笑起來。

然而,劉秀萬萬沒有料到,他的高壓政策不僅沒能使度田令順利得到實施,相反所帶來的竟是以民變形式出現的武裝對立與抗爭,“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攻劫在所,殺害長吏”。這就是所謂的“度田事件”。在“並起”的反抗者隊伍中,“大姓”“兵長”屬於一類,而“群盜”則屬於另一類。前者就是豪強地主,他們反抗是為了保護自身的既得利益。後者就是農民大眾,他們反抗一則是反對政府的控製;再則也是反對官員借度田之名轉嫁負擔胡作非為。

如此兩類反抗交織在一起,雖然讓反抗的聲勢異常強大,但也令整個事件的性質也變得複雜化。劉秀命令“郡縣追討”,可是“到則解散,去複屯結”,軍事鎮壓幾乎無能為力。在這些反抗的地區,以“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後來,劉秀采取鎮壓與分化相結合的好辦法,鼓勵反抗者自相揭發,規定“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

另又對官吏實行了特殊政策:“吏雖逗留、回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討奸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軟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惟蔽匿者,乃罪之。”這就是說,官吏們以往種種過失或錯誤,可以一概不論,而今隻看“討奸”“獲賊”的情況,以這個作為考核的標準;唯有蔽匿反叛的,才算犯罪。有了這種特殊的政策,官吏們也就全都放下包袱,輕裝上陣,“於是更相追捕,賊並解散”。對於那些捕獲的大姓兵長,則把他們遷徙到其他郡縣,不但不予處罰,反而倒“賦田受稟,使安生業”。很明顯,劉秀對豪強地主和他的官吏,一概給予了妥協讓步,而對農民大眾,卻分化瓦解,予以鎮壓。如此,反度田的鬥爭總算被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