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婚事政事兩茫茫 精心安排後妃人選

西太後施展手段,把“垂簾聽政”變成“訓政”這種換湯不換藥的做法,不管人們的感受如何,是否能夠接受,但這畢竟是一種所謂的“歸政”資態,她似乎償還了一筆“舊債”,心中略覺欣慰。但是,到一八八七年(光緒13年),光緒帝已是十七歲的人了,到了配偶結姻的時候。

按照封建王朝的慣例,幼帝一經結婚(稱為大婚),就要親理朝政了。

對於這個封建王朝通行的慣例,西太後還是不敢輕易打破的。

其實,西太後所以要搞個過渡性的“訓政”階段,炮製那麽個“訓政”《細則》,她除了有意搪塞要求“歸政”的輿論之外,其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應付必然要到來的光緒帝大婚和由此導致的光緒帝親政的局麵。

麵對這種情況,西太後同樣是不遲鈍的。於是她又見機行事,在其“訓政”剛剛進入兩年後的一八八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光緒十四年六月十九日),又頒發懿旨宣稱:

前因皇帝甫經親政,決疑定第,不能不遇事提撕,勉允臣工之請訓政數年。兩年以來,皇帝幾餘典學,益臻精進,於軍國大小事務,均能隨時剖決,措置合宜,深宮甚為欣慰。明年正月大婚禮成,應即親裁大政,以慰天下臣民之望。

原定是由西太後再“訓政數年”的,可是當她“訓政”還不到一年半的時間,就急忙宣布要給光緒帝婚配,讓他“親裁大政”了,這豈不是一種慷慨大度之舉!?

實際上在此之前,它內就有人議論有關光緒帝大婚的事了。

無論議論此事的人出自什麽動機,毫無疑問,這對西太後卻是一大刺激。

西太後在其懿旨中所說的,光緒帝已經成熟,待其大婚後親政“以慰天下臣民之望"雲雲,正體現了她善於窺測他人動向的一種敏感心理。

她提前宣布給光緒帝成親,讓其“親裁大政”,可以說又是一個比較“高明”的應變舉動。就此而言,西太後其人確也不是一個等閑之輩。

事實說明,這時的光緒帝已具有一些成人的特點了,他對自己的處境、周圍的情況和多年來西太後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所作所為,顯然不可能再繼續處於無知的狀態了。當西太後頒布了上述懿旨之後,即以光緒帝的名義降諭說:

朕自衝齡踐昨。仰蒙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後垂簾聽政,迨十二年六月令朕親裁大政,猶複曲垂慈愛,特允訓政之請,勞心庶務,又及兩年。茲奉懿旨於明年二月歸政,朕仰體慈躬敬慎謙抑之本懷,並敬念三十年來,聖母(即太後)為天下化勞況瘁,幾無晷刻可以稍資休息,撫衷循省,感悚交深。茲複特沛溫綸,重申前命,朕敢不祗遵慈訓,於一切機務,兢兢業業,盡心經理,以冀仰酬我聖母撫育教誨有加無已之深思。

這份上諭,是否完全出於光緒帝的心意,固然難以確切地肯定。

但從上諭的內容看,應當說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了光緒帝的心情及其認識狀況的。他在這個上諭中指出在歸政一事上的反複,可以說是隱約地流露了對於此事的不滿情緒。

至於說到西太後應當“休息”、願“遵慈訓”、“盡心經理”政務等等,無疑這是委婉地吐露了光緒帝希望擺脫西太後的控製,以便親理朝政的心懷。

但是這種願裏隻不過是一廂情願而已,說明光緒帝還沒有認清西太後的本意,在其身上還帶著濃厚的天真氣味,他還不可能取得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

給光緒帝配偶成親,對於西太後確實具有格外的重要意義。

在封建王朝當中,皇帝的後、妃,特別是皇後,與皇帝的關係最為密切,她對皇帝的思想及其政務活動都有特殊的影響力。

並且西太後本人,正是由一個妃子而漸次步入青雲,成為清廷的最高主宰者。所以依據西太後個人的經曆,她更為深切地知道作為後、妃地位的分量。

同時,狡詐陰險的西太後也會清楚地知道,她要鞏固住自己在清廷中的專權地位,牢牢地控製住光緒皇帝,能否使未來的皇後對她唯命是從也至關重要。

從一定的意義上來說,西太後要始終控製住光緒帝,也必須把光緒帝的皇後從一開始就緊緊地把握在自己的手裏。

在封建倫理道德禁錮著人們思想的時代,社會上各階層的人們都很難擺脫這種精神上的羈絆;但對那些有自主權的封建君王來說,選擇後、妃,他們是可以任意而為的。

前麵說過,光緒皇帝卻與曆代一般的國君不同,在他上麵還有一個強大的控製力量就是西太後。

而且光緒帝對於西太後,困於“孝道”,出於敬畏,在其婚配問題上照樣難以自主。因此,西太後既能左右光緒帝個人的一切,她也完全可以利用所謂的“母子”情份和封建主義的“孝道”倫理,按照自己的意誌為光緒帝選定皇後。

西太後所以敢於提前宣布為光緒帝籌辦婚事,而且還振振有詞大加其談,其奧秘也正在這裏。

光緒帝的大婚,對於光緒帝本人和西太後而言,關係重要的又在於選後的問題上,選後的全權,又必然要落在西太後的手裏。

實際上,從西太後宣布為光緒帝籌備婚事時起,就在她親自主持下進行了選後的活動。

正是經其“苦心”地籌劃和安排,到一八八八年十一月八日(光緒14年10月初5日),即頒布懿旨宣告光緒帝的後、妃一並選定。

關於光緒帝選定後、妃時的具體情況,在白蕉的《珍妃之悲劇》一文中,有這樣的記載:

慈禧太後為德宗(光緒帝)選後,在體和殿召備選各大臣少女進內依次排立,與選者五人,首列那拉氏都統桂祥女,慈禧之侄女也(即隆裕),次為江西巡撫德馨之二女,末列為禮部左侍郎長敘之二女(即珍妃姊妹)。

當時太後上坐,德宗侍立,榮壽固倫公主及福晉命婦立於座後。

前設小長桌一,上置鑲玉如意一柄,紅繡花荷包二對,為選定證物(清例造後中者,以如意予之;選妃中者,以荷包予之)。

太後手指諸女語德宗日:“皇帝!誰堪中選,汝自裁之,合意者即授以如意可也。”言時即將如意授予德宗。德宗對日:“此大事當由皇爸爸主之(據官監雲,當時稱謂如此),子臣不能自主。”太後堅令其自選,德宗乃持如意趨德馨女前,方欲授之,太後大聲曰:“皇帝!”並以口暗示其首列者(即慈禧女),德宗愕然,既乃悟其意,不得已,乃將如意授其侄女焉。

太後以德宗意在德氏女,即選入妃嬪,亦必有奪寵之憂,遂不容其續選,匆匆命公主各授荷包一對與末列二女,此珍妃姊妹之所以獲選也。”

經過這一過程,後、妃即已確定。按照清代製例,到次年為光緒帝舉行大婚禮時,正式冊封桂祥之女為皇後、長敘的二女為嬪。

光緒帝的皇後,葉赫那拉氏(1868~1913年),入宮後被封為孝定景皇後,徽號隆裕,於一八六八年二月三日(同治7年正月初10日)生,長光緒帝三歲。其父為西太後之弟、都統桂祥,她是西太後的侄女,係西太後那拉氏家族裏的人。

此人比較平庸,據後來曾與她結識過的德齡說,她“是一個十足的葉赫那拉人”。在她入宮以後,身為皇後,卻以西太後為護符,一再激起糾紛。

起初被選為光緒帝的二嬪,瑾嬪為姊,珍嬪為妹,他他拉氏(因係滿族正紅旗他他拉家族人),入宮以後,於一八九四年二月(光緒20年正月),因值西太後六旬慶典,她們倆人同時被晉升為妃(即瑾妃、珍妃)。

其祖父裕泰,在道光、鹹豐年間曾任湖廣、閩浙總督;其父長敘,它為禮部左傳郎。瑾、珍二妃,也是出身於清朝滿族大官僚家庭。

瑾妃,生於一八七四年九月三十日(同治13年8月20日);珍妃於一八七六年(光緒二年)生(具體月、日不詳)。

瑾妃、珍妃,雖是出生在一個家庭中的同胞姊妹,但她們各自的特點卻有所不同。瑾妃性較平穩、脆弱。珍妃,“貌既端莊,性尤機警”,年幼之時即在家中讀書,受到當時一般的女性難得的教育,則該人“頗通文史”。或許與她自幼受教育的情況有關,其人性格開朗,誌趣廣泛,亦善於書畫,對客觀事物反應敏銳。

在珍妃進宮的初期,“每侍慈禧披覽章奏,從旁窺閱,即能得其概要,預料太後將如何批等。”

由於珍妃性格爽朗,思想開闊,頗有見解,加上此後,在光緒帝料理政務當中,她也時有協助,因而珍妃逐漸得到了光緒帝的”寵愛”。

光緒皇帝選擇後、妃的一些內情細節,因屬宮闈之秘。尚難一一澄清。但據以上引述共參照有關的其他材料可以肯定,西太後的侄女葉赫那拉氏所以獲選為皇後,並非出自光緒帝的本意。

所以造成上述結果,完全是由“孝欽(西太後)之強迫指定,(光緒帝)遂勉奉之”罷了。

如上所述,西太後勢必要按照她的意圖為光緒帝選定後、妃,這是毫無疑義的。至於具體說,她到底為什麽把其侄女選為光緒帝的皇後,也當然是有其用心的。《慈禧外紀》,“此次為光緒帝選後,其意重在為己心腹,以監察皇帝之行為,而報告之。”

又有材料認為,西太後在此的用意,除為“袒護母族”之外,“一則於宮闈之間,可刺探帝之動作;一則為將來母族秉政張本。”

在中國封建專製的曆史中,基於地主階級的私有性,由後、妃操縱或幹預朝政,導致外威專權的事可謂不乏其例。

在西太後當政的時期,由於曆史條件的不同,雖未演成象東漢等朝代那樣外戚專權的嚴重局麵,但西太後極力培植以她為中心的私家勢力卻是事實,她強行將其本家侄女立為地位顯要的皇後,應當說不無“袒護母族”、進而“為將來母族秉政”逐步創造條件的因素。

但從當時的具體情況來看。西太後作出的這種安排,主要是力圖在光緒帝身邊安插心腹,設置“暗探”,為了進一步控製光緒帝,以便長期操縱清廷。

這是西太後為了對付不可避免的光緒帝大婚、親政,所采取的一項重要的“防範”性措施。

過去多年來,西太後據其所需,為塑造和控製光緒帝,在明裏暗裏施展了種種手段和騙術,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但在早期,由於光緒帝年幼無知,覺察不深。後來,光緒帝漸次有所察覺,並且有的事(如東太後暴死等)對他亦頗有觸動。

但終因那些種種的來勢,既較隱諱(如對光緒帝的虐待,也打著維護“孝道”等幌子),又未直接切中光緒帝的自身利害,他似乎尚能容忍。

可是這次選定皇後,一方麵與光緒帝自身的利害攸關;另一方麵西太後的專橫麵目暴露的尤為露骨,公然當麵無視光緒帝個人的意願,強行決斷。雖然光緒帝迫於壓力“遂勉奉之”;並且對於這件事的內涵,當時光緒帝或許還不了知,可是西太後這一步斷行為的本身,無疑是對光緒帝的一種莫大的觸犯,給他留下了難以忘懷的怨痕。因此,為此後光緒帝與孝定皇後造成終生“不睦”和圍繞後、紀產生了不解之糾葛埋下了種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