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皇親

封建儒教傳統講究禮儀和刑罰要分對象,主張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從某種意義上講,作為特權階層,貴族士大夫是被國家統治機器保護得最完好的一幫人;如果是皇親國戚、皇子皇孫,更是被優容在王法之外,也就是說王法不應該去懲治他們,他們的一言一行甚至代表著王法。然而清朝的情況卻有其特殊性,尤其是在乾隆朝,這位皇帝卻偏偏愛從皇族開刀,懲戒違犯王法的行為,以懾服廣大朝臣人臣,從而維護以皇帝為中心的皇權統治,這種情況在曆史上隻有秦始皇才能做到。

眾所周知,弘晝是乾隆的弟弟,僅比他小幾個月。雍正帝在位時,兄弟二人朝夕相處,同吃同住,同師同窗,手足之情甚篤。當時,兄弟二人經常互贈詩文以表情深。乾隆即位以後,兄弟二人的身份和關係發生驟變,兄弟與君臣的雙重關係顯得既親切,又威嚴。弘晝突然間由弟弟變成了臣下,遇事都要奏請。要在以往朝夕相處的哥哥麵前叩頭,這未免顯得有點尷尬。更重要的是,弘晝自幼性格驕奢,處處盛氣淩人,賤視王公大臣,還貪財成性,而乾隆弘曆深知弟弟的這個性格,處處都讓他幾分。父皇雍正帝去世後,乾隆把雍親王府的所有財產都賜予了弘晝,但他依然不滿足,想進一步把整個府邸占為己有。擁有雍正帝的私產,弘晝已成為王公宗室中首屈一指的富豪了。為了防止弘晝過於貪縱,乾隆就以此府為兩代龍飛之地為由,拒絕了他的無理要求。

弘晝並未覺察皇兄對他的限製,依然驕橫胡鬧。有一次,他和軍機大臣訥親因一點兒小事鬧得十分不快,竟然不顧體麵,在朝中公然毆辱訥親,乾隆對弘晝采取了暫時包容的態度。還有一次,乾隆和弘晝一塊兒監試八旗子弟,到了該吃飯的時候,乾隆仍不退朝進食,主要是擔心八旗士子習性頑劣,夾帶作弊。哪知此時弘晝竟然沒有分寸地對皇兄說:“上疑吾買囑士子心耶?”意思是說,你難道還怕我也被士子們收買了嗎?按照當時的禮法,這根本不是臣子對皇上說的話,不管是誰,因為這顯示出臣下對皇帝權威的不恭順。乾隆聽了心裏自然十分不悅,便一言不發地退朝了。事後,有人

提醒了弘晝。第二天,弘晝向皇上請罪,乾隆借此教訓道:“昨朕若答一語,汝身應粉齏矣?選其言雖戇,心實友愛,故朕恕之,然他日慎勿作此語也。”乾隆也明確了弘晝說那句話是出於友愛,但有違禮法,告誡他以後要謹慎言行,此後他仍然對弘晝友愛如初。

從弘晝這些事可知,在日常生活上雖然乾隆給皇室極優的待遇,但在政治上要求異常嚴格。皇室大部分成員隻要做錯了一點兒小事,乾隆就要對他們加以訓誡,甚至給以懲戒,提醒他們不要因為身份特殊就忘乎所以。

弘瞻是乾隆的另一個弟弟,從小就害怕皇兄的威嚴,甚至到了看到他就躲的地步,惹得乾隆十分不高興。不過認為他還是個孩子,不必吹毛求疵非要他行君臣之禮。弘瞻成人後,被封為果親王,他的老師就是當時著名的詩人沈德潛,弘瞻受老師影響,尤善詩詞,而且藏書頗多。而且弘瞻繼承了原果親王允禮的家產,因而也比較富裕。可是他為人處世十分吝嗇,雖然積聚了許多財富,對下屬卻極為刻薄和嚴厲,以至於“每早披立起,巡視各下屬,立杖責之,故眾皆畏懼,無敢為非者”。為了積累更多的錢財,弘瞻還開設煤窯,甚至強占平民產業。

後來在伴隨乾隆南巡時,弘瞻曾囑咐兩淮鹽政高恒(乾隆的小舅子)替他販賣人參牟利。高恒因此被捕吃官司,供出果親王弘瞻因欠商人江某的錢,才托他售賣人參以償債。乾隆認為這是有失體統的事,作為禦弟,竟做出這樣卑賤的市井之事,因此十分生氣。經過進一步調查,弘瞻命人購買綢緞、武器、朝衣等物時,總是短少賣家銀兩。另外,弘瞻奉命前往盛京恭送玉牒時,竟上奏說先去打獵再去盛京。圓明園失火,弘瞻不僅不趕快去救火,後來去了還“嬉笑如常,毫不關念”。

弘瞻的一係列表現著實讓乾隆大為惱火,為此他多次對皇弟進行訓斥:“種種謬戾乖張,難以毛舉。朕皆以年幼無知,不忍遽治其罪,曲加訓飭,冀可就悛,諜意庸妄日培,非法幹求,亦更彰著,其所關於家法、朝綱,人心、風紀為甚大,又不得不與內外臣工愷切宣示者。”麵對皇兄的訓誡,弘瞻卻認為這些過失都是不足掛齒的小事情。這顯然是依仗特殊的身份自高自大的結果,認為他是當今萬歲爺的親弟弟,就憑這點兒小事,皇上是不會不給麵子的。

在清查弘瞻劣跡的過程中,乾隆還發現他私下竟然托軍機大臣阿裏袞選用自己門下人做官。雖然阿裏袞拒絕了他的托付,但這種意圖和行為已引起了乾隆的極大憤怒。為此他訓斥道:“其最可異者,朕特命大臣揀選官員,此何等事,弘瞻竟以門下私人,關主挑取,請托阿裏袞。”“弘瞻冥心幹與國政,毫無顧忌,一至於此,此風一長,將內閣府旗員之不已,外而滿漢職官,內而部院司寺,勢將何所不有?”又說:“將來皇子若效其所為,誰複有奏朕者,朕實為之寒心。”“弘瞻如此恣肆失檢,朕不加儆誡,將使康熙末年之劣習,自今複萌,朕甚懼焉。”

弘晝和弘瞻一同去皇太後宮中請安,在皇太後座旁藤席跪坐,而此處正好是乾隆平時跪坐之地。為此,乾隆斥責兩個弟弟“儀節替妄”,“尚知有天澤之辯哉”。其實,惹他發怒的根本原因還是兩個弟弟的言行已觸及了皇權。對其他日常生活小節錯誤,皇上尚能姑息縱容,一旦僭越行為滲入到政治領域,態度卻是相當認真嚴肅,絕沒有任何讓步的餘地,哪怕是親兄弟也要嚴懲不貸。他命令幾位親王和軍機大臣請削弘瞻爵位。最後,弘瞻諸罪俱發,被革去親王爵,降為貝勒,解除一切差使,永遠停俸。而弘晝也因“於皇太後跪坐無狀”,罰停王俸三年。乾隆的態度對二人顯然有懲戒作用,有力地維護了他的皇權統治。

厚待宗室而絕不容忍他們危及皇權,這對封建專製皇帝來說是個大是大非問題、原則問題,原本就不應有任何選擇的餘地。乾隆即位之初,身邊有怡親王允祥、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平郡王福彭等參與政務,已使乾隆隱隱有防備之心。在恢複軍機處後,他逐漸把宗室王公允祿、允禮、福彭等人排斥在國家中樞機構——軍機處之外,就是為了有效地避免了以王公為中心的黨派出現。

在乾隆初年,康熙皇帝第十六子莊親王允祿是輔政大臣,地位在王公貴族中最為顯赫,日積月累,以允祿為中心逐漸形成一個勢力集團,這自然是有違乾隆意旨的。乾隆最初認為他們是一夥“庸碌之輩”,不會掀起什麽大風大浪,盡管允祿毫無顧忌地憑借特權援引勾結,但他們能力畢竟有限,對皇權的鞏固也不會造成致命傷害,因而乾隆對這位長輩采取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予以容納。但到了乾隆四年(1739),乾隆卻發現允祿集團已漸成氣候。允祿和禮親王弘晰(允仍之子)、火器營都統弘升(恒親王允祺之子)、弘昌(怡親王允祥之子)、弘皎(允祥之子,封寧郡王)、弘普(允祿之子)等人相互趨炎奉承,“私相交結,往來詭秘”,因而不得不提高警惕。他采取積極措施揭露了允祿一黨的陰謀,以免“將來日甚一日,漸有尾大不掉之勢”。

為了防止意外情況發生,乾隆采取果斷措施,懲治宗室結黨人員,弘升首先以“挑動事端,使我宗室不睦”的罪名被逮捕,交宗人府審問。緊接著,以“結黨營私”的罪名革去允祿議政大臣和理藩院尚書職務,不再享受親王雙俸的待遇,但保留親王稱號。弘昌、弘普分別被革去貝勒、貝子封號。弘晰所犯罪行十分明確,問題重大。他竟然在王府內仿照國家政權體製,設置會計、掌儀等司,還曾多次請巫師降神,問了一些大逆不道觸犯王法的事,例如,他問:“準葛爾能否到京,天下太平與否,皇上壽算如何,將來我還升騰與否?”這表明弘晰有企圖篡奪皇位的陰謀。最後,乾隆命令將弘晰永遠圈禁在景山東果園,一起被圈禁的還有弘升。

乾隆嚴懲宗室王公貴族,不僅僅是為了遏止他們結黨營私,更有深刻用意。他以此告誡百官:即使是皇親國戚,隻要觸犯了王法,違背了皇權意誌,也要受到國家、宗室律例的懲處,毫不姑息,希望朝廷上下官員引以為戒,一心忠心報國,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