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自身效益的就是正確的選擇

我們在此談到的讓選擇符合自身效益,其前提是在不違反法律、道德的基礎上。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標尺,當我們在比較事物、權衡利害得失時,這把標尺是判定一切的標準。

雖然,我們心中的這把標尺是根據自身的需求而打造出來的,但是這把標尺有很多不合邏輯之處,甚至和現實背道而馳。所謂的現實邏輯就是現實世界中的各項事實及定律,像是酗酒和抽煙對身體不好卻有無數煙民與酒鬼樂此不疲;違法犯紀必定會受到法律的製裁卻不乏前仆後繼的以身試法者等。

有時候,我們做決定時,除了自己是阻礙自我效益原則的因素外,外在的客觀因素也是一大阻礙。最常見的現象,就是一個人下決定時所依據的標尺,竟然是用“別人的”標尺。這種做法等於是放棄自己選擇人生的權力,在這種情況下所做出來的決定,不見得是符合自身效益的。

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和自己不喜歡的人結婚”。當事人在做決定時,可能以別人、父母親友、社會或道德的標尺來作為判斷依據,如此情況下所做的決定,很難是個好決定,是否符合自身的利益也很令人懷疑。因為隻有你自己知道自己需要什麽,隻有你自己知道自己的效益點在哪裏。

還有一個常見的情形便是高考後的選填誌願。本來要選擇什麽專業什麽學校應該是由自己根據自己的興趣和專長來選擇的,然而大部分的學生卻會受到社會價值觀、父母的期望等因素影響而做了錯誤的選擇。常常聽到因為興趣不合所以念得很辛苦的例子。適應力強的會繼續念下去,也有人幸運地念出興趣來了,但也有不少人浪費了寶貴的光陰。

如果當初能夠以自己的興趣為標尺,或許可以少走些冤枉路。與其花時間去適應沒興趣或不擅長的事物,還不如把精力放在自己喜歡的事情上,收獲必定會更多,心情也會更自在開朗。不過,很多事可能要在你做了選擇之後才會發現吧!

或許有人會覺得,發生這種情況也是不得已的,做決定的人有太多的苦衷和無奈,或許這種決定才是完美的決定,能夠使大家皆大歡喜。這種想法可說是大錯特錯,就像“世上沒有不死的人”一樣,世上也沒有“完美的決定”。記住,你永遠無法同時滿足眾人的要求,隻有符合自身效益的決定,才是正確的決定。

你可以是自己最好的人生羅盤,重點是,要能勇於麵對各種人生的抉擇,否則一再逃避之下,你所剩的就隻是一輩子的悔恨和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