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籌措創業資金的渠道

創業一定要有適度的資金,如果沒有資金,創業將隻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但創業之前以及創業時的資金籌集,往往是特別艱辛與困難。原因除了創業者個人經驗不足外,在建或將建的企業尚沒有任何經營成果來證明它的可行性與前景,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一)資金是創業的基本前提

相對來說,擁有的資金越多,創業者可選擇的餘地就越大,成功的機會也就越多。因此,創業者要有必要的準備資金。

創業資金的來源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籌集,如自有資金,融資,貸款以及與別人合夥等。啟動資金越充分越好。這是因為經營啟動後可能會遇到資金周轉困難的情況。特別是剛開始創業,這種可能性更大,而邊經營邊籌劃資金的能力,又遠不如已經有一定根基的老板。如果準備資金不到位,甚至可能因一筆微不足道的資金,弄垮一個剛剛起步的事業。因此,創業者要充分考慮開業資金的籌措,適時、適量、適度地儲備和使用,做好資金使用的統籌安排,力求把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自己動產或不動產變現是資金的主要也是最可靠的來源。人們把錢存入銀行,變成存款,取得利息,這也可以說是一種投資的方法,而在創業者眼裏,錢隻有變成資本才能迅速增值。資本隻有在運動中才能增值,投放到生產、流通領域的資金才能盈利。資本能變換價值形態,吸收人才、技術、信息、原料、設備。如果經過仔細選擇尋找到合適的項目,對技術、市場等均有信心,就果斷將手頭的錢投資到你充分論證、選擇的項目中去。但有一點應該提醒創業者注意,要留一些備用金,以防不測,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裏麵。

自己的資金不夠時,可以通過融資實現。但創業者要說服別人,必須要有一套詳細的實施計劃和可行性論證。要承諾並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認真謹慎使用別人的錢,保證按約定兌現給別人的投資回報。這樣,創業者才有信用,才會源源不斷地得到借款。

創業者一定要做好資金計劃。如果能夠獲得銀行貸款,一定要盡力爭取。對於創業期的資金計劃,應當籌措的比預算的多一些,以防止出現各種意外情況。

(二)商業信用籌資

商業信用籌資是已開辦企業的創業者常用的一種籌資手段。

創業者的人格是金字招牌。關鍵時刻,創業者可以利用個人信譽,並以企業實力為後盾進行商業籌資。在市場經濟日趨完善的今天,利用商業信用籌資已逐漸成為小公司籌集短期資金的重要方式。

1.賒購商品,延期付款

在此種形式下,買賣雙方發生商品交易,買方收到商品後不立即支付現金,可延期到一定時期以後付款。

2.推遲應計負債支付

應計負債支付是指私營企業應付未付的負債,如稅收、工資和利息的推遲支付。私營公司已經同意這些費用,但是尚未支付。在私營公司未支付這些費用之前,應計負債成為小私營公司的另一種短期籌資來源。

3.匯票

小私營公司利用匯票,可以不立即支付銀行存款,實際上是一種延期付款,也可以籌集一筆短期資金。

4.預收貨款

它等於客戶先向私營公司投入一筆資金。通常,有些客戶對緊俏商品樂於采用這種方式,以便取得期貨。對於生產周期長,定價高的商品,也可以向訂貨者分次預收貨款,以緩解資金占用過多的矛盾。事實上,這部分預收貨款就成為短期籌資的來源。

如有條件,資金不足,還可以從銀行貸款。通常貸款要三個方麵的條件:一是有不動產做抵押;二是項目要有吸引力;三是與銀行要保持良好的關係。如果你有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做抵押,貸款就會容易得多,不過即使沒有動產做抵押,也不是絕對貸不到款,項目的投資前景和效益是影響貸款決策的首要因素。銀行要對貸款項目進行技術、經濟等方麵的可行性論證。為此,你必須謹慎選擇項目,大量收集信息,考慮各種可能性,選擇最優或最滿意的投資方案,增加銀行貸款的信心。越了解、越熟悉的人之間,信任度越高,也就更容易說服。要保持與銀行界人士的良好關係,這對經營者來說至關重要。初次向銀行貸款,數額不宜過大,否則,很難成功。從小筆貸款入手,每次到期按時還貸,逐漸取得銀行的信任。才能獲得較大數額的貸款。

貸款本身不是目的,重要的是項目投資收益,能保證按時還本付息。貸款不能延期更不能欠息,否則,就會失去信用。商業信用是企業的生命。

(三)外部籌資渠道

當創業者依靠內部資源不足以緩解資金需求矛盾時,需要適時地尋求籌資幫助,尋找合作夥伴。

小企業可以廣泛吸納民間資本。這主要包括利用私營企業內部各種關係,以類似入“會”的形式吸引社會上閑散資金。這一般是短期借貸行為,老板或員工與借貸人要有良好的感情基礎,並且訂立借貸協議,給貸款者固定的還款日期和豐厚的投資回報。

小企業還可以與具有穩定的業務關係的公司聯營,也可以利用創業者私人關係與其他機構如信用社、商社等單位合夥,以籌集資本幹大事。聯營、合夥私營公司的投資,可以用現金、銀行存款,也可以用廠房、設備進行實物投資。私營企業以合作方式籌資,關鍵是要與合作者訂合作協議,對雙方的責權利予以明確規定。合作方要承擔以某種方式向小私營企業提供資金或某種幫助的義務,同時也有分享私營企業利潤的權利。

補償貿易對於資金缺乏的小企業而言是最好不過的。小企業通過抓生產,而不管購買原料和銷售,做到兩頭在外,生產在內,有利於提高生產率。同時,由於在沒有任何資金的情況下,擴大了生產規模,實際上也達到了集資的效果。

另外,尋找事業合夥人也是一個十分可行的籌資方法。創業者在尋找事業合夥人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與誌同道合者合作

合夥人在一起合作最直接的認同就是“誌”相同。“誌”指的是目標和動機,從廣義上講包括了創業者建立企業的動機、目標及創業者確定的企業目標、規劃等諸多複雜的內容,可以是賺錢、揚名、實現理想……其次的認同就是“道”相合。“道”就是實現“誌”的方法、手段,即企業的經營理念和經營策略。著名企業家艾科卡選人的首要標準就是誌同道合,要求部下必須熟知他的領導作風,對他的管理辦法能貫徹執行。選擇合作人時,誌同道合同樣重要。

不同的創業者建立企業的目標和動機可能不同,而不同的目標與動機會導致不同的經營戰略和方法。一個企業到底該怎麽辦,關鍵要看你的目的。如果你的合作夥伴隻想盡快收回成本並得到最大利潤回報,而你的目的卻是要做成一個長信性的公司,做成百年老字號或金招牌,那麽,各自的經營策略也會是有所不同的。

應該說,在企業的初創時期,目標還是一個暗藏的、朦朧的意識,因為你的相對實力不強,對瞬息萬變的市場和企業沒有把握,一切都是在日後的運轉中逐步明朗的。但是,你應該有一個明確目標。

2.優勢互補

《山海經》裏的一則故事說,長臂國的長臂人和長腿國的長腿人,各有自己的長處,同時也各有自己的短處。下海捉魚,一個涉不深,另一個卻夠不著。可是當長臂人騎在長腿人的肩上時就能涉得深又能夠得著了。這就是優勢互補的效果。同樣,合夥人有缺點,你也有缺點;合夥人有優點,你也有優點,如果能進行互補的話,合作的整體力量必會得到極大的加強。

合作就像一台機器,機器需要不同零部件的配合。一個優秀的合作結構,不僅能夠為合作人的能力發揮創造良好的條件,還會產生彼此都沒有的一種新的力量,使單個人的能力得到放大、強化和延伸。最成功的合作事業是由才能和背景不相同的人合作創造出來的。如果你來自鄉村,而他來自城市,你受的是良好的教育,而他是靠刻苦自修,你的性格比較內向、謙和,他的性格比較外向、奔放,你們必能互相激勵。

3.確定利益的分配比例

找到合適的夥伴很不容易,而這隻不過是問題的一部分而已。找到合夥人後,還有如何分配權力的問題。

大多數的合夥人都采取對半的分配法。這是一個比較糟糕的方法。因為總得有人擁有做決策的權力才行。一旦公司開始盈利,衝突必定隨之產生,兩位合夥人意見一旦相左,尤其是在涉及金錢時,雙方爭執有可能達到白熱化。解決這種困擾的方法就是讓兩位合夥人各自擁有49%的權力(例如股票),再將剩下2%的權力分給第三者,讓他在必要時參與其事,或做中間仲裁人。

另一個解決方法就是在一開始就先設立擁有最高決策權的董事會,有關的局外人往往能在問題發生前就發現它而將之解決。

當然,在合夥創業前,最重要的是要確定自己這個項目是不是消費者有興趣,或願支持的。否則,縱使有最好的合夥人,也難在合夥中取得成功。

4.明確合作原則

在商業合作過程中,再好的朋友也要涉及利益的分享,因此,及早確認合作的原則是十分必要的。在與他人合作經營之前,確定和了解下列原則是順利合作的前提:

(1)應充分了解合夥者是否具有必備的條件,如能否達成經營共識,能否同甘共苦,是否能吃苦和意誌堅定。

(2)為了避免合夥經營過程中出現管理混亂和利潤分成上的糾紛,在簽訂“合夥協議書”時應明確規定以下幾個方麵的條款:

①確認每個合夥人的管理權限和範圍。

②確認合夥的期限。不允許某個合夥人提前脫離公司,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也應明確規定。

③確認每個合夥者的投資額,所占股份的比例。

④確認怎樣分配利潤。

⑤確認吸引新的合夥者的辦法。

⑥確認每個合夥者的責任及對不負責任造成的後果該如何處理。

(四)籌資的利與弊

中國的傳統觀念是不借外債。隨著社會的進步,這種傳統思想有了修正。創業者借錢用作充實自己的資本,實現“以錢賺錢”的致富。

任何事情都有正反兩方麵,同樣,借錢有利必有弊。借錢後無論你運用得是否成功,都必須要按時歸還本利。在借錢時必須充分考慮投資風險,別存投機心理,這樣很容易導致失敗。然而,許多經營者總希望能夠籌集到更多的資金,盲目相信融資越多越好。實際這是一種不正確的想法。

生產一種產品,材料費、宣傳費、員工工資總和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如果一味抬高價格,往往銷售不出去,所以薄利多銷的產品居多。

然而,假若某項生意能賺到比利息更高的利潤時,你不能因為懼怕高息貸款而放棄賺錢的機會。對於經營者而言,在融資時應當遵循“需要多少便融多少”的原則,隻要能夠滿足自己的投資需求就可以了。貪心太重是不利的。

另外,籌集的資金是不能隨便亂用,更不能揮霍和浪費,在使用時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