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精準的目標定位

如何抉擇、定奪,把握先後,首先要知道自己的目標是什麽。目標定位之後,才會有思路,有行動,才會有最後的結果。那麽什麽是目標呢?對目標一詞,各人的解讀不一。中學生的目標是考上名校,企業的目標是獲取利潤,政府部門的目標是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而一般人的目標則是生活條件獲得實質性改善。

有的人認為目標是完成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這種人從一開始就選擇自己喜歡並對自己有意義的事情去做,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獲得了經驗和技術,並精於此道。因此他們有更多的機會去做一些能證明自己價值的工作。所以,生活會越來越充實,滿足感會越來越強。有的人認為目標是對必須要做的事情的設定,就是按照社會教會你的去做,實現別人的目標,雖然你並不喜歡,慢慢地日積月累,你可以獲得經驗並把它做得很好。如,升職、做老板,成為CEO。也許所有人都以你為榮,但你卻不喜歡、也不適合這些工作,就會感到生活變得越來越沒意思,對自己也越來越不滿意。

我們小時候通常會被要求走別人的路,壓力一般來自父母或者某種傳統。有時,周圍的人給我們做了榜樣,我們都在遵循這些方式,至少在一段時間裏是這樣的。比如貝多芬、畢加索,他們早期的作品無論技術上還是內容上都非常出色,但是這時的他們是在模仿別人,有繼承性。最終,他們創造出自己的風格。

貝多芬在晚期弦樂四重奏中創造了自然的奇觀,而畢加索創造了立體畫派。他們的作品卓爾不凡,這些自我創造隻屬於他們。

所以目標定位時,關鍵是找到什麽適合我們,這樣才會有自己的路走。我們不必拒絕傳統,但是要開創自己的風格。這個過程也許很長,但無論你的年齡有多大,尋找適合自己的道路的過程都將會使生活更有意義。你會不斷加深對自己與目標之間關係的理解,通過確定目標並實現它,在這個過程中,自己獲得的能力、貢獻、獨特經曆,以及遇到的障礙和考驗全都將是你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

美國心理學家弗魯姆於1964年提出了“期望理論”,認為人的激勵力量來自對目標的期望。一個人對目標的期望值越高,激發力量也就越大。這種激發效應不僅發生在個體身上,也會發生於團體或組織,甚至能調動整個社會的力量。

個人的目標會對個人產生激勵作用,同樣,共同目標對團體也會產生激勵作用。一個政府、組織、單位都有責任製定共同的目標;領導者是“一種能夠聚集人們實現一個共同目標的人”。所以領導者有責任幫助下級製定個人的奮鬥目標。目標不是命運,它們是方向;目標不是命令,它們是承諾;目標不是要決定未來,而是要利用資源與能力創造未來。

所以,準確地進行目標定位,不但可以為自己指引奮鬥的方向,還可以鼓舞自己奮發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