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多種方式獎勵孩子

家長要經常獎勵孩子,特別是對於那些性格內向的孩子,因為獎勵對孩子而言,是一股溫暖的春風,可以融化他們內心封存已久的冰塊。

在對孩子進行獎勵時,家長需要考慮到孩子的年齡和興趣特點。隻有讓孩子有新奇感,並因花費了精力而感到愉快的勞動,才能使孩子感受到獲得獎勵的可貴。

獎勵孩子的方法很多,而每個孩子的自身特點又千差萬別,家長隻有根據自己孩子的實際,靈活運用各種獎賞和激勵孩子的方法,才能真正達到促使孩子進步和成長的目的。

前不久,女兒的老師告訴高英英,說女兒在班裏不愛讀書,也不積極舉手回答問題。一天晚飯後,高英英把女兒叫到跟前,問她為什麽會這樣。女兒說,她不好意思當著全班同學的麵回答問題或者大聲朗讀,她怕答錯或讀錯了被別人笑話。

為了鼓勵女兒克服心理障礙,高英英給她特製了一張日曆表,如果她當天在課堂上大聲朗讀或主動回答老師的提問,就可以得到一顆星。如果一個星期她能得到三顆星,就可以在周末時得到獎勵,到商店去買她喜歡的文具或玩具。如果一個星期得了五顆星,她就可以得到最高獎勵,在周末選擇自己喜歡的活動,如看電影、到餐館吃飯、去遊樂園,全家人都得服從。此外,她還可以晚半個小時上床睡覺,多看一會兒圖畫書。

事實證明,這樣的獎勵很有效,幾個星期後,女兒變得自信多了。

無疑,高英英對女兒的獎勵方法很科學,她采用了多種形式的獎勵:精神獎勵——頒發進步小星星;物質獎勵——到商店買女兒喜歡的文具或玩具;活動獎勵——去遊樂園、多看半小時的書……隨著獎勵的不斷升級,孩子也在不斷地進步。

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要充分認識到,喜歡獵奇是孩子的一大特點。當孩子對某一事物或說法接觸多次後,就會喪失新鮮感,逐漸失去興趣。對於家長給予的獎勵也是一樣,當家長經常用同樣的方法獎勵孩子時,會逐漸喪失效力。因此,家長獎勵孩子,可采用多種不同的方法,但無論如何,要符合孩子的年齡和他們的個性特點。

根據不同孩子的特點,家長可以采取以下不同方式給予獎勵:

第一,贈送禮物。進行獎勵的重要方式之一是贈送禮物。但是隻有在特殊場合才采用這個方式,不然孩子由於自私自利的動機才聽話,會產生引導不當的後果。一般贈送給孩子的禮物應是玩具、書以及其他可供欣賞的東西。

第二,讓孩子參加家務勞動作為獎勵。讓孩子參加家務勞動作為獎勵,這能給孩子良好而深刻的印象。許多孩子都渴望像家長那樣做家務事。家長可以選擇一些簡單的勞動作為獎勵,例如,洗手帕、幫助媽媽為客人擺好桌子準備吃飯、幫助爸爸修理自行車和無線電、檢查地板打蠟機是否良好等。參與大人所做的事,對孩子來說是極大的快樂。

當然,在獎勵孩子的過程中,家長還要把握技巧,不然的話,即使獎勵方式再正確,但因為缺乏技巧,獎勵還是不會達到效果:

第一,獎在不經意處。不經意處,就是自己也沒注意或沒想到的地方。有時,可以對孩子漸漸形成的、自己也沒有注意到的優點或偶爾的一次良好表現給予特別獎勵,以進一步強化孩子的這種優點和表現。比如孩子平時騎車後從來不擦車,這次不知道什麽原因,自己很自覺地在擦,而且還擦得很幹淨,那麽,不妨給予一定的獎勵,給他一個驚喜。又比如,孩子班裏的一個同學出了車禍,住在醫院裏,孩子自作主張,用自己的零用錢買了點禮品去看望同學。家長得知後,也不妨給予獎勵,表示充分肯定這種行為。

第二,給孩子分配任務。獎勵孩子時,可以使用這樣的方式:像上級委托下屬執行重要而光榮的任務那樣吩咐孩子。不斷地委托新任務,讓孩子負起責任,這樣孩子就會產生責任感。孩子知道擔任上級指派的角色是不尋常的,在孩子看來這是光榮的、享有榮譽的事。這個方式對那些不願勞動及不聽話的孩子特別有效。

第三,預先進行獎勵。有時,孩子還未開始行動家長就給予獎勵,也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因為這樣做會使孩子感到被信賴而充滿信心去行動。“不應該讓大人提醒才去好好地做,要知道你已經是個懂事的大孩子了!”“你是個認真、用心的孩子,做這件事一定會使我們感到滿意。”這種獎勵方式要建立在暗示、激發孩子自強自愛的基礎上。

第四,避免獎勵過於頻繁。獎勵應該是點綴式的,偶爾來一次,不能什麽都實行獎勵。今天作業做得清楚,獎;明天考試考得好,獎;星期天做了一些家務,獎;等等,獎勵過多過於頻繁,很容易產生負麵效應,容易使孩子產生這樣一種心理:你不獎我就不做,我做了,你就應該獎勵,把獲取獎勵當作是自己的目標。凡是孩子應該做到的,比如作業寫清楚、完成簡單的日常家務等都不應該獎,需要獎勵的應該是那些一般難以做到、表現突出的、進步明顯的行為。

第五,獎勵不能失信於孩子。說好要獎的就必須獎,說好獎多少就獎多少,不能把自己的承諾當做玩笑,也不能對獎品打折扣。有些家長,開始時信誓旦旦,你做到怎麽樣,我一定怎麽樣,可待孩子真的做到了,又反悔了。這是很不好的,對孩子的傷害是很大的,反過來對家長自己的威望也會產生極大的損害。

第六,辯證地對待獎勵。優點的背後往往是缺點,缺點的背後也往往是優點,對孩子不能隻獎不罰,也不能隻罰不獎。要獎罰分明,不能因為獎而看不到孩子的缺點,也不能因為罰而看不到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