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不在多,達意即可

在我們身邊,有一些人講起話來喋喋不休,但經過仔細琢磨就會發現原來言之無物;有的人出言看似高深,但言語晦澀,聽得你一頭霧水;有的人口若懸河,滔滔不絕,但實際上是虛張聲勢;有的人辭藻華麗、巧言諂媚,實際上是嘩眾取寵。其結果往往是,不僅不能說服眾人,很可能還會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

馬克·吐溫曾經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有個禮拜天,我到教堂去,適逢一位傳教士在那裏用令人哀憐的語言講述非洲傳教士苦難的生活。當他說了5分鍾後,我馬上決定對這件有意義的事情捐助50元;當他接著講了10分鍾後,我就決定把捐助的數目減至25元;當他繼續滔滔不絕地講了半小時後,我又決定減至5元;最後,當他講了一個小時,拿起缽子向聽眾哀求捐助並從我麵前走過的時候,我卻反而從缽子裏偷走了2元錢。”

馬克·吐溫用幽默的方式告訴世人:說話宜短小精悍,長篇大論、泛泛而談容易引起聽眾的反感。

事實上,語言的精髓,在精而不在多,隻要能表達清楚自己的意思就可以了。

墨子的一個學生曾問他:“老師,一個人說多了話有沒有好處?”墨子回答說:“話說多了有什麽用呢?比如池塘裏的青蛙整天整天地叫,弄得口幹舌燥,卻從來沒有人理它。但是雄雞隻在天亮時叫兩三聲,大家聽到雞啼便知道天要亮了。所以話要說在有用的地方。”如果你留意就會發現,中外曆史上的那些口才大師,都是喜歡而且善於運用簡潔明了的語言的高手,他們惜言如金,言之既出則一針見血;他們語言簡練,卻深入淺出、言之有物。

由此可見,簡潔的語言不僅可以在短時間內表達完自己的觀點,而且對於聽者來說也更易於接受。所以,言不在多,達意即可。能以簡練的語言表達豐富內容的人,才是口才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