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詭辯術”的方法

詭辯這個詞通常意味著以任意的方式,憑著虛假的根據,或者將一個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動搖了;或者將一個虛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好,好像真的一樣。

一天早晨,在一家點心店裏,顧客發現她買的牛奶不知什麽味兒,簡直喝不下去,於是她把服務員叫來:“這是牛奶還是豆漿?”服務員:“小姐,你不能從味道上分辨出來嗎?”顧客:“啊,我分辨不出來。”服務員:“要是你分辨不出來,那麽是牛奶還是豆漿又有什麽關係呢?”

朋友,當你是這位顧客,你心中一定會想,真是豈有此理,你準會想教訓教訓這名服務員!可是真要你開口時,你又沒詞啦,明知這名服務員在強詞奪理,可怎麽去駁呢?

這種強詞奪理就是“詭辯”,詭辯是運用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正確的推理手段,掩蓋其實質上的邏輯矛盾,得出似是而非的結論的一種言語活動。詭辯者總是從主觀意圖出發,把次要誇大為主要,把現象說成本質,用支流掩蓋主流,玩弄十分狡詐的手法為其謬誤進行論證,達到迷惑他人的目的。詭辯的特點是它在形式上表現為邏輯過程,如“既然你從味道上分辨不出,那它是牛奶還是豆漿就沒有關係”;另外,它的“論據”或“論證”好像是對的,或確實是對的,但其結論肯定是“錯”的。如上例“味道分辨不出來”的論據是真的,但“是牛奶還是豆漿沒有關係”這個結論肯定是“錯”的。正確的推理應當是“連味道都分辨不出來,可見牛奶質量之低”。

反駁“詭辯術”的方法有多種,舉例如下:

1.采用“歸謬法”

對那些極其荒謬論題,如果當地運用“歸謬法”,就可以輕而易舉地使詭辯者的荒謬理論大白於天下。歸謬法就是先假設論敵的論題是成立的,然後按其論題的邏輯加以引申,得出一個荒謬的結果,用荒謬的結果證明論題的荒謬。

2.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荒謬的論題總是有懈可擊的,隻要仔細分析,抓住其自相矛盾之處,就能讓詭辯者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從前有個馬販子吹噓他賣的馬能跑過任何馬,並稱如果言過其實,倒貼500元。一位騎手說:“您的馬真好,我買下了,但得讓我試試腳力。”過一會兒,騎手又來了,馬販子又在為他的另一匹馬吹噓,“它能勝過任何馬”。於是,騎手又牽走了第二匹馬。過了片刻馬販子找騎手要他付錢。馬騎手說:“我已跟你結清了賬了,一分也沒有欠你的呀!”馬販子一聽急得跳了起來。騎手不慌不忙地說道:“我讓你的兩匹馬比一下,一前一後。前者我付你500元,後者你倒貼我500元,不是正好結清了嗎?”馬販子一聽,非常吃驚,他目瞪口呆,說不出話。這樣,騎手正是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戰術,順著馬販子的方法,推出了荒謬的結果。

3.“以毒攻毒”法

在社交生活中我們遇到了詭辯,進行反駁時,還可運用“以毒攻毒”的方法。古希臘著名詭辯家歐布利德,有一天對他的同事說:“你們沒有失掉東西,那麽你就有一件東西,對嗎?”他的同事回答道:“對呀!”歐布利德接著說:“你沒有失掉頭上的角,那你頭上就有角了。”他在不同意義下兩次使用“沒有失掉”這個詞語,前一個“沒有失掉”就是沒有失掉原來具有的東西;後一個“沒有失掉”就是沒有失掉原來所不具有的角。他的同事對這個荒謬的結論不服,就拉他到大公那兒去評理。大公很聰明,就對歐布利德說:“在這個城堡裏,你沒有失去坐牢的機會,那就請你享受三天吧。”大公以“以毒攻毒”法,“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駁得非常巧妙。

詭辯手法千變萬化,而反駁詭辯的方法也是多種多樣的,絕非這一小節的文章所能全麵涉及。這就需要我們在實踐中運用正確的觀點和邏輯學知識對具體論題具體分析,采用靈活機動的戰術去反駁詭辯,去戰勝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