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語言要簡潔、易懂

真正的藝術永遠是十分樸素的、明白如畫的,幾乎可以用手觸摸到似的。

在社交中,要想收到良好的效果,社交的語言要簡潔、精練,使聽者在較短的時間裏獲取較多有用的信息。反之空話連篇,言之無物,必然誤人時光;語言還要力求通俗易懂,如果不顧聽者的接受能力,用文縐縐、艱澀難懂的語言,往往既不親切,又使對方難以接受,結果事與願違。

“言不在多,達意則靈。”要語不煩,字字珠璣,簡練有力,能使人不減興味;冗詞贅語,語言嘮叨,不得要領,必令人生厭。不少演講大師惜語如金,言簡意賅,留下珍貴的篇章,成為“善辯者寡言”的典型。

最短的總統就職演說,首推1798年華盛頓的演說,僅135個字。

林肯著名的葛提斯堡演說隻有十個句子。他的演講重點突出,一氣嗬成。

羅斯福的就職演說僅有985個字。

1984年7月17日,37歲的法國新總理洛朗·法比尤斯發表的演說,更是短得出奇,演講詞隻有兩句:“新政府的任務是國家現代化,團結法國人民。為此要求大家保持平靜和表現出決心。謝謝大家。”措辭委婉,內容精辟。

上述這些演講大師們駕馭語言的功力都是非凡的。林肯的演講詞僅600餘字,從上台到下台不到3分鍾,卻贏得了15000名聽眾經久不息的掌聲,並轟動了全國。當時報紙評論說:“這篇短小精悍的演說是無價之寶,感情深厚,思想集中,措辭精練,字字句句都很樸實、優雅,行文完美無疵,完全出乎人們的意料。”因此,其手稿被收藏於國會圖書館,演講詞被鑄成金文,放在牛津大學,作為英語演講的最高典範。

語言除應簡潔、精練外,還應通俗易懂,否則很可能達不到效果,甚至鬧成笑話。一天晚上,某書生被蠍子蜇了,他搖頭晃腦喊道:“賢妻,迅燃銀燈,爾夫為毒蟲所襲!”連說幾遍,他妻子怎麽也聽不明白。疼痛難忍的書生氣急之下隻得叫道:“老婆子,快點燈,蠍子咬著我啦!”這一則笑話是諷喻那些談話文縐縐、酸溜溜的人。

一天,某農村中學一教師去家訪,正碰上這學生家賓客盈門,他見自己來得不是時候,便連連向家長道歉:“請恕冒昧!請恕冒昧!”學生家長頓時怔住了,次日,專程到學校找校長評理:“昨天我妹妹大喜日子,你校某老師不知羞辱地對我說:‘請許胞妹。’要我把妹妹許配給他。我看他是‘花瘋’。”校長知道這位教師作風正派,工作負責,覺得奇怪,便立即找他核實並向家長做了解釋。家長自責文化水平低,真糊塗。這位老師既羞且惱,哭笑不得,這場風波就是因為他語言不通俗釀成的。

口頭語言通過耳朵傳入大腦。因為詞有同音異義,一音多義,如用晦澀難懂的話,勢必影響聽的效果。而且聽眾文化素養有很大差別,應該“就低不就高”。所以對廣大群眾講話,更應該明白曉暢,通俗易懂。對農民用“請恕冒昧”之類的話就未免過於“高雅”了。口頭語言與書麵語言有較大的差異,有的人在講話中沒有使用書麵語,但不是口語化,也使人聽了很不是滋味。比如有一個青年在演講中描述他聽到母親被迫害致死時的心情說:“我的心海**起悲哀的浪潮,兩隻眼睛猶如雙泉,盈滿晶瑩的、清澈見底的淚水,最後我的兩行淚水像斷線的珍珠紛紛落下。”台上演講者痛哭失聲,台下卻發出一陣笑聲,這樣的講演自然是不成功的。其失敗原因在於他不講究語言的實際效果,而一味追求形式上的華美。因為,不口語化、通俗化,而文學味太濃,遣詞造句過於華麗和艱澀,必然會令人笑話。

社交語言需要用講話和聽者雙方都習慣、共同感興趣的“大白話”來表達,這樣才容易溝通感情,交流思想。若追求華麗新奇,過分雕琢,聽者就會認為這是在炫耀文采,從而對你的講話一隻耳朵進,一隻耳朵出。所以,使用語言正像魯迅說的:“有真意、去粉飾、少做作、勿賣弄。”否則,話說得再漂亮也不會有什麽力量。

另外,由於日月更替,時代變遷,人們的語言習慣也有了很大的改變。古代的不少詞匯已逐步淘汰,棄之不用。如形容人的麵貌“麵如冠玉”“櫻唇一點”等,如今不會有人再用了。皇帝自稱“朕”“寡人”,稱他人為“愛卿”,還有“令尊”“令堂”“令愛”“公子”“相公”“官人”“娘子”之類的稱謂,現在如再用,就有不合時宜之嫌。用文言文對白的時代早已過去。現在,出口文言,就會被人看作是賣弄學問,故顯高雅了。同時,我國幅員廣大,方言眾多,為使談話易懂曉暢、交流方便,還應改變鄉音,推廣普通話。

蘇東坡對語言的使用有頗為精妙的見解:“凡文字,少小時須令氣象崢嶸,彩色絢爛;漸老漸熟,乃造平淡;其實不是平淡,乃絢麗之極也。”我們應當把追求語言的簡潔精練、通俗易懂作為學會講話的基本功,不斷地加強訓練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