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直氣和,得理讓人

道理操之在手,天下雖任你走,但你也不能橫著走。否則,有理也會變成無理。春風化雨的態度、諄諄誘導的言辭,比強硬的“講理”要令人容易接受得多。大部分人一陷身於是非的漩渦,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來,一旦自己得了“理”便不饒人,咋咋呼呼,窮追不舍,非逼得對方鳴金收兵或豎白旗投降不可。然而,你施加的作用力太大,得到的反彈力也越大。我們自己也一定有這樣的經曆:其實自己心裏也覺得別人說得對,但就是接受不了對方的態度,因此死扛著就是不改。結果溝通的目的沒有達到,反而引起了單純的口角之爭,甚至從“嘴力”上升到“武力”,釀成悲劇的事都時有發生。

在一家西餐廳,一位顧客大聲叫道:“小姐!你過來!你過來!”等服務員來到跟前,該顧客指著麵前的杯子,怒氣衝衝地說,“看看!你們的牛奶變質結塊了,把我一杯紅茶都糟蹋了!”

“真對不起!”服務員賠不是地笑道,“我立刻給您換一杯。”新的紅茶很快就準備好了,碟邊放著新鮮的檸檬和牛乳。小姐輕輕放在顧客麵前,又輕聲地說:“我建議您,如果放檸檬,就不要加牛奶,因為有時候檸檬酸會造成牛奶結塊。”

顧客聽了,若有所悟,有點尷尬地點了點頭,說:“謝謝,實在不好意思。”

等那顧客走了,有人笑問服務員:“明明是他老土,你為什麽不直說呢?他那麽粗魯地叫你,你為什麽不還以一點顏色。”

“正因為他粗魯,所以要用婉轉的方式對待;正因為道理一說就明白,所以用不著大聲。”

理不直的人,常用氣壯來壓人,理直的人要用氣和來交朋友。“即使是最深刻的言論,如果說的時候態度粗暴、傲慢或者吵吵嚷嚷,即便是在辯論上麵獲得了勝利,在別人心目中也是難以留下好印象的。”著名的人際溝通專家卡耐基這樣告誡那些“理直氣壯”的人。

除非是事關國計民生之類的大是大非,我們有必要理直氣壯外,生活中的事情大多屬於一般性的問題,沒必要那麽劍拔弩張。理直氣要和,得理需讓人。經常得理不讓人的人,被人們稱之為“刺頭”,說明這種人不受歡迎。他們習慣於斤斤計較,和他們打交道很困難,很少人願意跟他們交朋友,都對他們躲得遠遠地。他們感覺不到自己的問題,原因就在於認為自己占了理,他們最喜歡講的一句話,就是按照規矩辦事。殊不知你有你的規矩,人有人的規矩。什麽是規矩並不那麽清楚。隻有自己的規矩,經常看到的是別人的錯。他們的錯誤之所以難以改正,也正因為自己認為有理。理,本來是疏解矛盾的原則,可是到了得理不讓人那裏,反而成了矛盾難解的原因。天下本來就沒有什麽絕對的理,隻強調自己的理,反而使得矛盾難以解決。設身處地,尋求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倒可以減少糾紛,增加合作的機會。

《菜根譚》中說:“鋤奸杜佞,要放他一條生路。若使之一無所容,譬如塞鼠穴者,一切去路都塞盡,則一切好物俱咬破矣。”所謂“狗急跳牆”,將對方緊追不舍的結果,必然招致對方不顧一切的反擊,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做事如此,說話亦然。

“理”這個東西,看不見摸不著,人人都難免有困惑的時候。這時候,就需要一個來“說理”的人,或用確鑿的事實、清晰的表達,來說明事理的必然,或用客觀的理論、嚴密的邏輯,來證明事理的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