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過去並不代表做得開心

在生活中,每個人的態度立場不同,在聊天和交流中發生爭辯在所難免。不過為說服對方,雙方就爭得傷了和氣,也是沒有必要這樣的。

退一步說,盲目的爭辯隻會讓雙方更為堅定心中的想法,越來越針鋒相對,最終可能誰都無法說服另一方,反而成了大仇人。即使在爭辯中你勝利了,也可能傷了對方的心,讓人心裏不痛快。

所以,“說得過去”,未必就“做得開心”。怎麽理解呢?你說服了對方同意自己的想法,也未必能讓他開心地配合你,貫徹你的思路。

現實中這種情況是很多的,人們嘴上服了你,行動中卻對你充滿了怨恨。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布斯博士曾經進行過“人們在爭辯中的心理變化”的專項研究。他用錄音機記錄下社會中很多行業人士之間的爭吵和辯論,並收集了近一萬條案例的錄音。這些案例中,包括了老師和家長的爭辯,推銷員與買方的爭辯,老板與員工的爭辯,妻子和丈夫的爭辯,甚至專業辯手、政客的辯論,應有盡有。

布斯博士對這些錄音進行分析比對,得出了一個令人驚訝的觀點:

那些職業的辯手、優秀的政治家,這些精英人士的意見在辯論中被接受的成功率反而不如底層社會的走卒商販。

是什麽原因導致這樣的結論呢?隨著調查的深入,布斯博士發現,那些職業的辯手、優秀的政治家說服他人的手段千變萬化不離其端,都是為了找出對方的破綻進行打擊,從而證明自己觀點的高明,是為了結果的勝利。而那些走街串巷的推銷員或小商人所做的,隻是盡力找出一個觀點證明自己產品的優秀,從而讓對方真心地接受。

找出對方話題中的弱點進行反擊,看似聰明,實則使自己陷入了針鋒相對的爭辯,為了說服而說服,讓對方更不容易接受自己的觀點。美國著名的成功學大師卡耐基曾說過這樣的話:“在這個世界上,隻有一個辦法能從爭辯中獲得好處——那就是遠離它。”

這世上,從來沒有一個人喜歡自己的觀點被別人反對。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觀點得到大眾的認可。不過,發表自己的觀點容易,接受別人的觀點卻很難,有幾個人能時時刻刻地敞開心扉、虛心接受別人批評呢?

這不僅僅是敞開心扉的問題,不同人的生長環境、人生原則、價值觀念、立場態度不盡相同。哪怕是最普遍的飲食口味,南方和北方都會有豆腐腦的甜鹹之爭。這些豈是幾句爭辯就能改變的?在平時的聊天中我們也能發現,凡是涉及這些話題,人們總是爭個不停,無法統一認識。

當你與他人發生爭辯時,如果更多地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用自己不周全的想法與對方對峙,哪怕力度再強,氣勢再盛,對方也不會被你說服。相反,人們還很可能反感你的自大狂妄。他們也會采取與你相似的辦法,極力地講述和捍衛自己的觀點,和你爭辯起來。

這是一場沒有贏的一方,隻有兩敗俱傷的紛爭。假如對話的兩個人非要一爭高下,結果就是兩敗俱傷。

溝通本身是為了交流觀點,增進彼此之間的感情。誰也不希望在聊天中被對方打擊到自信,傷害到情緒。所以,一個會聊天的人,不會因為爭辯某個觀點而傷害雙方的感情。

有這樣一件事情:兩隻小兔子爭論彼此的觀點,其中黑兔子認為水蘿卜是最好吃的蘿卜,而白兔子認為青蘿卜是最好吃的蘿卜。兩隻兔子誰也說服不了誰,便找到大家都信服的老兔子評理。沒想到老兔子卻表示:“我吃了這麽多年的蘿卜,發現明明是胡蘿卜最好吃。”三隻兔子你一言我一語,爭論得不可開交,最後也沒有辯出個所以然來。

我們從這個事件中會發現,非要爭個高低是麵對不同意見時人們最常見的反應,也是最不恰當的一個反應。興奮過激的表現往往讓人更加衝動,反而無法使事情得到合理解決,達不成共識。其實,生活中有很多說服的案例就像這三隻兔子的爭論一樣,彼此沒有是非和對錯之分,隻是各自的立場角度不同而已,根本沒有必要針鋒相對。

產生不同的意見後,很多人第一時間想的便是如何去說服對方:“你必須同意我的意見,否則……”每個人都在走極端。但有沒有想過,或許對方並不需要你的說服,同意你的立場呢?特別是在你表達立場時,一味地采取爭論的態度,不僅不會讓你顯得舌綻蓮花,反而會給人留下一種自大狂妄、不能容人的印象。

如果你爭論失敗了,對方不僅覺得你思想不夠成熟,還可能認為你是一個咄咄逼人的家夥。如果你爭論取勝了,也無法讓對方心服口服。或許他今日讚同了你的觀點,但心中滿是不快,改日一有機會就找你開戰。這實在不利於關係的維護,這樣的對話也是完全沒必要的。

為了爭論而爭論,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卻能讓人徒增憤怒,傷害感情。所以,如果不是在某件事上非要辯出一個高低,或者涉及重大的是非問題,就沒必要標新立異,去為難他人和自己。在爭論中不會產生贏家,有一方哪怕表麵上似乎占了上風,實際上也不會取得最後的勝利。從本質上來說,爭得一個理,你卻可能輸了情。

就像我們大家所熟悉的,說服不是爭論,更不需要吵架。當我們與他人的意見不統一時,難免會需要費點兒心思,說服對方。這種情況比比皆是,任何人都有這方麵的需求。但被說服者不是你的敵人和對手。我們應該將對方看成是平等的夥伴,將你認為正確且有利於他的想法平和地表現出來,讓他在最短的時間內理解和認同。

換句話說,說服的目的首先是爭取對方的理解,其次才是認同。很多人喜歡跟人爭辯,嘴巴就像一把刀子。因為爭辯後的成功能夠帶來心理上的成就感和滿足感,但它不是十分有效的手段。在說服的過程中采用功利性的辯論技巧,更有可能激發對方的逆反心理,反而更不容易說服他。

人都是感情動物,你給他人微笑,對方自然會還你微笑;你給他人冰霜,對方自然會還你冰霜。

這是普遍存在的一種心理,也是人的本性決定的。說服式的聊天,是讓對方心甘情願地接受我們的想法,而不僅是點頭同意就可以了。

這樣看來,你就不僅僅是簡單地用嘴去說,用理去辯,更需要“走心”——用情感叩開對方的心扉,了解和理解對方的內心世界,了解和理解對方的所思、所想和所需。在對話過程中,既要維護對方的尊嚴,也要滿足對方的虛榮心,這樣才能在說服的過程中既“說得過去”,又“做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