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圖惡習:《稅賦原理》

《賦稅原理》,全名為《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作者為大衛·李嘉圖(1772一1823)。《賦稅原理》是繼《國富論》之後的第二部最著名的古典政治經濟學著作。

李嘉圖出生於英國倫敦,家境非常殷實。李嘉圖沒有上過大學,他14歲就跟父親經商。商場的打拚極為順利,沒多久他就成了富翁。他的一個得意之作是在滑鐵盧戰役前4天,成功地買進大量政府債券,結果英軍打敗拿破侖,他大賺了一筆。

27歲那年,李嘉圖偶爾讀到了亞當·斯密的《國富論》,對政治經濟學產生了興趣。通過十年的讀書與思考,37歲時發表他的第一篇經濟學論文。隨後就一發而不可收,在他14年短暫的學術生涯中,為後人留下了大量的著作、文章、筆記、書信、演說。其中,以1817年出版的《賦稅原理》最為著名。

可能和李嘉圖從來沒有接受正式的大學教育有關,他的作品總是言簡意賅,寥寥幾語看似平淡無奇,卻涵蓋了極為豐富的內容。不少偉大的思想往往就在幾段之內就予以概括了,如“比較優勢”就用了不到一頁的文字,而對“比較優勢”的進一步探討又包含了他的國際金融與資本循環思想。

《賦稅原理》共分32章,結構比較鬆散,各章之間似乎沒有嚴密的邏輯聯係,這使他這部書更類似一本論文集。馬克思曾經指出:“李嘉圖的理論完全包含在他這部著作的前六章中”,更進一步說是包含在它的頭兩章裏。《原理》的第一章是《論價值》,第二章是《論地租》;實際上在第一章裏已經闡述了價值、價格、工資和利潤等理論,所以頭兩章已經探討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主要的經濟範疇。其後各章不過是這兩章談到的基本原理的應用或補充。

《賦稅原理》在經濟理論上的主要貢獻,首先是堅持和發展了勞動價值論。李嘉圖堅持商品價值由生產中所耗費的勞動時間決定的原理,批判斯密關於用購買到的勞動決定價值或者用三種收入構成價值的觀點。他最先提出了必要勞動的概念,不過把必要勞動說成是最劣等生產條件下的勞動耗費量。他還敏銳地看到,影響價值的不僅有直接投入生產的活勞動,還有投在必需的生產資料上的物化勞動。他還指出,從事複雜勞動的寶石匠一天的勞動,比普通勞動者一天勞動的價值更大,這實際上等於承認複雜勞動等於加倍的簡單勞動。這些觀點為勞動價值論的科學體係奠定了基礎。馬克思稱讚李嘉圖“把交換價值決定於勞動時間這一規定作了最透徹的表述和發揮”。

《賦稅原理》在經濟理論上的另一個重要貢獻,是在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上,分析了資本主義社會階級對立關係在分配領域的經濟表現。李嘉圖認為,政治經濟學的主要任務是確立支配社會產品分為地租、利潤和工資的分配規律。因為在他看來,這種分配規律對利潤量,從而對積累的規模具有決定性的影響。李嘉圖雖然也把工資稱為“勞動價格”,但是已經闡明工資的高低決定於為維持工人及其家屬的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利潤是商品價值超過工資的餘額。地租則是商品價值超過工資加一般利潤的餘額,它是由於在同等麵積或同一塊土地上連續投入等量資本和勞動所得產品數量不同而造成的。他指出,勞動所創造的價值“一部分構成資本利潤,另一部分構成勞動工資”;工資和利潤相對立,“利潤的高低恰好和工資的高低成反比”。以這個觀點為前提,李嘉圖分析了利潤和地租的對立,認為如果地租和工資低,利潤就高,反之利潤就低。

在對外貿易問題上,《賦稅原理》發展了斯密的國際分工學說,提出了比較成本學說。斯密認為每個國家都應當依據各自的自然條件,生產具有絕對優勢的產品,輸出這種商品所需成本絕對地小於其他國家,因此最有利。李嘉圖則認為,每個國家不僅可以生產具有絕對優勢的商品,而且可以生產隻具有相對優勢的商品,即具有比較有利的條件、用相對說來比較少的成本就能生產的商品。他主張134

每個國家都應當生產和輸出成本相對比較低的商品。

李嘉圖的研究方法也存在一些問題。他傾向於利用嚴格的假設來支撐其論斷,這種做法後來被熊彼特稱作“李嘉圖惡習”。李嘉圖出現問題的地方在於把這種抽象直接應用於現實。馬克思則批判地繼承了李嘉圖經濟理論中的科學成分,創立了無產階級政治經濟學。

總的來說,李嘉圖的《賦稅原理》構建了一個龐大的經濟學理論體係,在斯密奠基的基礎上正式建立起了古典經濟學的大廈。盡管其勞動價值論在新古典主義興起之後已經沒有多大價值了,但其比較優勢理論對於自由貿易的貢獻卻是不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