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也要交稅嗎:遺產稅

2013年,有關遺產稅即將開征的消息在網上熱傳。據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透露,征收遺產稅被寫入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草稿。而在2013年2月,國務院已同意並轉發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幹意見》,稱“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征遺產稅問題”。很快,網上就有了遺產稅《新版草案》流傳,聲稱80萬為起征點,引起了網民們的熱議。

2013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做出“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土地不征契稅”的批複,從側麵說明了遺產稅在近期不會開征,因為房屋和土地是遺產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中國稅務學會會長楊崇春在本月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遺產稅開征方案尚未形成。

和熱傳開征遺產稅一樣,國家稅務總局的“不征契稅”的表態,讓一部分人叫好,也讓一部分人不滿。讚同開征的,認為遺產稅可以調節貧富差距。不讚同開征的,認為開征會引起或加劇財富的轉移。公正地說,讚同與不讚同開征的理由都是客觀的。而一項新的稅收政策的頒布,本身就無法做到各方兼顧,隻能是多種利益權衡之後的最優選擇。

究竟什麽是遺產稅?現在哪些國家在征收遺產稅?國外遺產稅的起征點是多少?是如何計算稅率的?開征遺產稅於國於民有哪些利弊?

顧名思義,遺產稅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征稅,國外有時也直接稱其為“死亡稅”。最早的遺產稅始於古羅馬帝國,距今2000年。現代意義的遺產稅則始於400年前。截止到2010年年底,全球有85個國家地區(37億人)征收遺產稅或者變相的遺產稅。發達國家基本上都有遺產稅,如美國、法國、日本。

美國遺產稅沒有起征點,1萬美元(含1萬)以下的稅率為18%,階梯式遞增稅率,150萬美元以上的稅率為45%。遺產遺留人死亡前三年的財產贈予也在開征之列。美國的遺產稅在2010年停征一年,2011年恢複征收。

法國的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遺產稅起征點為7699歐元,稅率為5%,然後階梯遞增,超過1722100歐元,稅率為40%。若是兄弟姐妹之間的遺產稅,則稅率更高,最高會達到45%。若是遠親之間的遺產稅,最多須交60%。其中有一些煩瑣的計算方法以及免稅優惠,限於篇幅不一一列舉。

日本的稅率是1千萬日元以下征收10%,稅率依次遞增,直到最高的稅率是超過3億日元,征收50%。這是2003年的稅製改革之後的稅率,之前的最高稅率高達70%。

遺產稅能防止貧富過分懸殊,此外還有利於培育社會勤勞致富的意識和品質,激發富二代、富三代們自強自立,擁有創造財富的動力,更好地推動社會財富分配的公正和公平。最後,開征遺產稅,能增加國家稅收。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去世後,在台灣留下價值逾600億元新台幣的遺產。扣除配偶的一半,還有300多億元須繳稅。這300多億扣除捐贈、免稅、扣除額等,遺產淨額238億多元。2010年,台灣稅務部門核定其繼承人按照50%的遺產稅稅率須繳遺產稅119億多元,創下台灣最高遺產稅紀錄。由於王永慶是在2008年10月15日過世,而台灣將遺產稅最高稅率降為10%則是在2009年1月,因此仍適用最高50%的舊稅率。有人開玩笑說:如果王永慶多活三個月,後代將會少繳95億多的遺產稅。

在各國的遺產稅征收中,實行的都是個人主動申報製。如果不主動申報,其懲罰會非常嚴厲。

台灣一位黃姓富人,留下一塊價值數億的土地遺產。最後家屬僅僅得到區區61元。原來,該人於1994年去世,直至2011年,其家屬27年來一直未申報遺產稅。直到稅務部門發現,核定遺產總額2.4億多元新台幣,扣除遺產稅、罰款、滯納金、利息、值增稅,遺產隻剩61元。

盡管遺產稅已經不會在近期開征,但從長遠來說,開征遺產稅是大勢所趨。不過,專家們一致認為:開征遺產稅,一方麵需要合理確定起征點,讓遺產稅真正成為合理化社會財富分配,調節人們收入水平的杠杆,避免其成為“窮人稅”;另一方麵,則需要有一個起征點的調整機製,像個人所得稅一樣,隨著人們的收入水平、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