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睡醒後,我繼續前進,走過了一條高架橋。從高架橋上下來,就有人叫住了我:“你可以幫我搬一架鋼琴嗎?我可以付給你兩美元每小時。”我答應了,因為我需要這份錢。他開著小貨車帶著來到了拉斯克魯塞斯郊區的一戶人家。一群人在門廊出聊著天,從穿著上可以看出他們是中產階級。我們用一台手推車從這個房子裏把鋼琴和另外一些家具搬了出來,又抬到了貨車上,再開車去了這家人的新家,然後又把鋼琴和家具搬了進去。事情搞定之後一共花費了我兩個小時,於是我掙到了四美元的工資。我拿著錢在一個卡車休息站吃了一頓飽飽的大餐,就算是我一個下午和一晚上什麽不吃也不會餓,接著,我便繼續攔便車。沒多長時間就有一輛轎車停在了我的麵前,司機是一個得州大塊頭,頭上戴著闊邊帽,後座上有一對墨西哥小夫妻,妻子的懷中還抱著一個嬰兒。得州大塊頭說,他可以開車帶我去洛杉磯,但是我要付給他十美元。

我說:“我可以把我身上所有的錢都給你,但是也隻有四美元而已。”

“媽的,四美元就四美元吧。”一路上他都滔滔不絕地說著話,第二天早上九點,他就把我送到了洛杉磯火車站調車場附近。途中發生了一點點小狀況,就是那個墨西哥小媽媽在我的背包上蹭上了一點嬰兒食物,我滿心怨氣地將背包擦幹淨了。但是這對小夫妻性格卻很和氣。一路上我還向他們講了一些佛法,尤其是關於業和輪回的,他們聽得著非常入迷。

“你的意思是我們的人生還能夠重來一次?”可憐的墨西哥小夥子問。因為昨晚在華雷斯他曾跟別人打架了,所以現在他的腳手都被繃帶纏上了。

“這是佛教說的。”

“那簡直太好了,但願我下一次投胎時,不做現在的我了。”

但是假如說誰最需要讓人生重來一次,那一定是讓我搭車的那個得州大塊頭。他整整一個晚上都在說因為什麽事情他把誰給打了,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些被他打過的人,都能組成一支小型軍隊了。他整整一個晚上都在滔滔不絕地說話,但是對他的話,我絲毫都不相信。所以,半夜以後,我便不再聽他說話了。早上九點的時候,我在洛杉磯下了車。我先去了一家酒吧,在那裏吃了一頓價格低廉的早餐(有甜甜圈,也有咖啡),我一邊吃著,一邊和喝酒吧裏的意大利酒保聊天,他問我背著這個大背包去哪、做什麽。接著,我便去了調車場,我坐在調車場的草地上,看著工作人員忙來忙去地準備火車。

曾經我擔任過製動手,所以走進調車場後總有一種回家的驕傲感。然而,我不應該在這裏閑逛,並跟扳道工聊天的時候還背著我的大背包。當我向他們詢問下一班慢車會在何時抵達時,突然一個鐵路警察過來了。他看起來和電視裏的懷特·厄普警長差不多,都是將槍斜掛在腰間。他戴著一副墨鏡,但我仍然可以感覺到他冷冰冰的目光,他命令我立刻從調車場滾出去。他叉著腰看著我,直到我從高速公路的陸橋上走過去為止。我氣得的簡直要發瘋了。我從陸橋上下來以後,又從鐵路旁的籬笆上跳了過去,在草地上躺著等火車。不一會兒我又坐起來(但是身子仍然壓得的很低),在旁邊拔了根草叼在嘴裏。過了一小會兒,我聽到了火車準備出發的信號聲,而且我可以聽出來,這正是我準備搭乘慢車。我趕緊從那些在鐵軌上停著的火車車廂中間穿了過去,然後跳上了我準備搭乘的火車,上了火車之後我便躺了下來。火車從調車場開出的時候,我看到了之前那個鐵路警察,他也發現了我,但是這會兒他已經拿我無可奈何了,隻能叉著腰,憤怒地瞪著我。最後我看到他撓了撓腦袋。

我乘坐著火車再一次來到了聖巴巴拉,在等“午夜幽靈”的時候,我跑到了海灘上去,遊了會兒泳,還生了個小火堆煮了些東西吃。等我再次回到調車場時,時間還尚早。“午夜幽靈”是一列以平板車為主的火車,每一節平板車箱上都載著大卡車車頭,用鋼索將其固定在平板車上。大卡車的巨大車輪被木板揳主以作固定,搭乘“午夜幽靈”的時候,我總是喜歡將頭枕在木板上,萬一火車發生了碰撞,那雷蒙·史密斯肯定要跟這個世界說再見了。不過我並沒有因為這種可能性感到擔憂,因為我覺得,如果真的發生了,那便是命該如此,是躲不掉的,而且我相信,上帝會眷顧我的。火車來的很準時,我偷偷上了一節平板車,將睡袋攤開在大卡車車頭下麵,把鞋子脫掉並用外套包了起來,做成了枕頭,然後躺了下來,長長地的舒了一口氣。火車轟隆隆地出發了。因為太累了,我很快就進入了夢鄉夢想,一直到聖路易斯——奧比斯波,因為調車場辦公室的燈光太亮,才把我照醒。我所在的那節平板車正好停在了辦公室對麵,可以說我現在的情況是非常危險。不過辦公室的周圍一個人都沒有(那時候已經是半夜了),所以我並沒有碰到什麽麻煩。從那過去之後我又沉沉地睡了過去,而且是一夜無夢,當我再次睡醒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那時候火車已經快要到達舊金山了。那時候我身上隻有一美元了,但是我絲毫都沒有擔心,因為在那個小屋裏賈菲正在等著我。整個旅程很快結束了,就像一場夢一樣。我又回來了。

辛恩·莫納漢可以說是美國的一個在俗“達摩流浪者”了(有家有室的“達摩流浪者”)。

辛恩是一個木匠,但是他還很年輕,他住在一個老舊的木構房子裏,沿著科爾特馬德拉的一條鄉村公路一直走,走出很遠就能到達他的木房子。他自己給房子搭建了一個後門廊,以後可以當作當做嬰兒房用。他覺得,過快樂的生活並不一定非要賺很多錢,他的太太跟他的生活理念完全一樣。他雖然有工作,但他還是會偶爾給自己放幾天假打坐、讀佛經,就在他的木房子後麵山坡上的小屋裏(那裏屬於他租的產業範圍內),也有時候什麽都不做,就泡個茶,吃吃小點心。他的太太名叫克莉絲汀,長得年輕又漂亮,蜜色的頭發垂在肩膀上,喜歡光著腳跑來跑去,也喜歡做麵包和曲奇。就算是一無所有她都能變出一到飯菜來。一年前,在他們結婚周年的時候,賈菲將一袋十磅重的麵粉作為禮物送給了他們,他們非常高興。辛恩的模樣看起來很像舊時代的族長:盡管隻有二十二歲,但是卻留著一大把胡子,向聖約瑟那樣。他喜歡笑,牙齒像珍珠一樣潔白,藍色的眼睛閃閃發亮。辛恩有兩個女兒,還很小很小,和她們的媽媽一樣,兩個女兒也喜歡光著腳跑來跑去,不過她們雖然年紀小,但是卻非常懂得如何照顧自己。你到了辛恩家也要脫鞋才能進屋,因為他們的地板上鋪著草席子呢。他收藏了很多的書,一部大音響是他們家裏唯一的一件奢侈品,他收藏了很多印第安音樂、弗拉明戈舞曲、爵士樂的唱片,甚至還有一些唱片是中國和日本的,經常用音響放這些唱片。起居室裏放著一張日式桌子——,塗著黑漆的低矮桌子,那是他們的餐桌,所以他們吃飯的時候不是跪著就是坐著。克莉絲汀非常善於做湯和餅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