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在一個岔道口,我和小老頭流浪漢一起從火車上跳了下去,互道再見之後,我就朝著聖巴巴拉的海灘走去了。由於擔心會被碰到的警察驅趕,我一直往前走,直到走到了在海灘上一個非常偏僻的山岩下才停了下來。我生起了篝火,削了幾個木簽子叉著熱狗放在火上烤,還拿出來了一罐豆子豬肉和一罐通心麵,也放在了火裏麵加熱了一下。拿出新買的葡萄酒,一邊品嚐一邊享受著怡人的夜晚。吃飽喝足之後,我走進海水中仰望著這星空,繽紛而燦爛——黑暗中點綴著鑽石,如同一個觀世音十方大千世界。“啊,雷蒙,”我對自己說話的聲音裏有著掩飾不住的愉悅,“很快就要到舊金山了,還有幾英裏路你就會迎來又一次的成功了。”棒極了。在這個黑暗的沙灘上,隻燃著一個小小的篝火,我穿著泳褲,光腳走在沙灘上,頭發蓬亂,我在這裏喝酒、吐痰、唱歌、跑跳——生活就應該是這樣的!我一個人在這片偌大的沙灘上,享受著自由和無拘無束,聽著大海輕聲地歎息。如果你將罐頭仍在火堆裏加熱,它一定會又紅又燙,讓你沒辦法用手直接去拿,這時你需要一幅鐵路手套,便可輕鬆搞定。我將食物放在一邊晾著,繼續享受美酒和思緒。我在沙灘上盤腿而坐,思索人生。這樣做的效果是什麽呢?“未來我會發生什麽事呢?”很快,酒精勾起了我的食欲,我感覺有些餓了。我拿起小木簽,一口便將熱狗咬了下來,津津有味地吃了起來,然後又吃起了美味的豆子豬肉和通心麵,可能有一些小沙子掉進了通心麵罐頭裏,我也一起吃進了嘴裏。“這個沙灘上的沙子到底有多少顆呢?大概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樣,數也數不清吧?”(哎呀呀,哎呀呀)“要是這樣的話,那從最最原始的時間開始以來,有多少人在這個世界上出現過,又有多少人在這個世界上生存過呢?哎呀,隻怕要趕上整個沙灘上所有的沙子和天空中所有的星星加起來那麽多吧?就算是IBM的電腦也無法算得出來吧!”(仰頭喝一口酒)“就算是我無法知道具體的數字,但是最起碼也要有一萬兆的二十一次方的兩三倍吧。聖特雷莎那從天而降的玫瑰花雨也會有這麽多吧?小老頭流浪漢不是也在我的頭上灑下了花雨嗎,盡管是百合花雨。”
吃完飯後,我拿出一個大手帕擦嘴,上麵印著紅色的大花,用鹹鹹的海水清洗盤子,四處溜達了溜達,將盤子收好,我便蜷縮著裹上了毯子,開始睡覺。我在半夜醒了一次。“嗯?這是哪兒?怎麽會有籃球賽啦啦隊的吵鬧聲?我小時候住的老房子怎麽會聽到這樣的聲音呢,難道是失火了?”原來是海浪的聲音,因為漲潮,海浪已經快要來到我睡覺的地方了。“哦,我是個海螺殼,古老又堅硬。”想完這些,我又一次進入了夢想,我夢到自己一口氣吃了三塊吐司,累得我氣喘籲籲的……我還看到我睡在沙灘上,那樣孤獨,上帝微笑著俯視著我,笑容意味深長……夢中我還看到了新英格蘭的老家,很多年前我住在那裏,還有我的那幾隻小貓,也想跟我一起橫越美國,夢中我的母親背著一個大背包,我的父親拚命追趕火車,那列火車一閃而過,根本無法追逐……黎明前我又醒了一次,我環視四周,所有的景物在瞬間輪廓分明,我卻覺得這一切仿佛是舞台工作人員為了讓我相信這些都是真的,所以急急忙忙搭好的布景。我不屑地輕哼一聲,轉身繼續睡去。“走到什麽地方都是這樣。”我聽到“空”中傳來自己的聲音。這個“空”,幾乎可以讓我在睡夢中擁抱的到。
那個拿著聖特雷莎禱文的小老頭流浪漢是我人生中遇到的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達摩流浪者”,第二個是在所有的“達摩流浪者”中排名第一的賈菲·賴德,就連“達摩流浪者”這個詞也是他首創的。賈菲在俄勒岡東部的一個森林小木屋裏長大,那裏還住著他的父母和姐姐。他曾經是一個伐木工,也當過農夫,喜歡動物,愛聽印第安人的傳說,因為這些經理經曆和興趣,讓他後來在大學裏先研究人類學,後又轉而研究印第安神話學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不僅如此,他還學會了中文和日文,成為了一名東方文化學者,還認識了中國和日本的禪師——那些“達摩流浪者”中優秀的人。同時,他又是一個在西北部長大的理想主義青年,當他接觸到那種無政府主義的世界產業工人聯盟的時候,便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一直以來他喜歡的都是印第安歌曲和民謠,但是從那以後他又開始學習彈吉他,唱以前的工人歌曲。我在舊金山的街頭第一次遇到了他。(前麵忘了說,我在離開聖巴巴拉之後遇到了一個去往舊金山的順風車。說起來你可能無法相信,順風車的主人是一個金發美女,她身穿白色抹胸式泳衣,光著腳,一隻腳踝上戴著金鐲子,開的車是肉桂色的,最新款的林肯水星。她說她想要一些安非他命來提神,這樣她就可以一口氣開車到舊金山了。我告訴他我就有一些,就在圓筒形行李袋裏,她忍不住驚呼了起來:“這太讓人興奮了!”)遇到賈菲的時候,他正邁著奇怪的大步子,像登山者那樣走路,背著一個裝著書本和牙刷等日用品的小背包。入城的時候他就用這個背包,這與他的另一個背包不同——用來裝睡袋、尼龍披風和炊具的背包。他留著山羊胡,綠色的眼睛,眼角上斜,看起來有點東方人的感覺,但是又與波西米亞人完全不同,生活方麵也不像波西米亞人那樣吊兒郎當,成天圍著藝術轉。他雖然瘦但很精壯,皮膚曬的棕黑,性情開放坦率,充滿活力,跟誰都能愉快地攀談兩句,哪怕是流浪漢,他也會跟對方打個招呼。對於你問他的所有問題,他都會絞盡腦汁去思索,然後給你一個精彩絕倫的回答。
“咦,你和雷蒙·史密斯也認識呀?你們是在哪認識的?”就在我們一起走進“好地方”酒吧的時候,有人這樣問他。北灣區的爵士樂迷們特別喜歡在這個酒吧裏聚集。
“我在街上碰到我的菩薩可不是一次兩次了!”他大聲地回答,然後跟服務生要了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