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盜亦有道

林小天生來就不知道父母是誰,他跟著爺爺在濱城鄉下的農村長大。有一次他和一個小朋友打架,那小子打不過他就罵他是“野種”。從那以後他隱約明白,原來爺爺也不是他的親爺爺。不過他滿不在乎,隻認準了一點:爺爺親他、他親爺爺,那就足夠了。

爺爺供著林小天上學,可林小天是個天生的淘氣包,玩鬧的時候古靈精怪,一看到那些課本就耷拉了腦袋。不過好在他還算有靈性,在班級裏的學習成績勉強能混個中遊水平。那是他讀小學五年級的一天傍晚,放學後他冒著滿頭大汗往家跑,還沒進門就“爺爺、爺爺”大叫。可是與以往不同,爺爺沒有樂嗬嗬地迎出來,這讓他很納悶。朝臥房探頭一看,原來爺爺正躺在大炕上睡覺。

看來爺爺是累了。為了讓爺爺多睡一會兒,林小天打算先做好飯,然後再叫醒爺爺。放下書包他就在灶間忙活了起來:豬肉燉土豆燜到了大鍋裏;上麵再架上鍋簾,將家裏現成的饅頭蒸上;隻待灶膛裏的火一熄就萬事大吉。瞅了瞅鍋台邊的空酒瓶,他想去小賣店給爺爺買些散裝的白酒。抄起酒瓶他就進了臥房,他知道爺爺總是把錢放在大炕的草席底下。

林小天剛掀起涼席,突然察覺到事情有些不對勁,因為爺爺今天沒有打呼嚕。他好奇地湊過去一看……一聲驚叫,手裏的酒瓶失手落地摔了個粉碎——爺爺雙目瞪著房梁,早已沒有了氣息。

死亡,對於林小天來說是一個很遙遠的詞匯,可此刻卻真實地呈現在他麵前。他被嚇傻了,連滾帶爬地衝出了家門,沒頭沒腦就是一路狂奔。他不知道要去哪裏,他隻想趕快離開那個地方。

林小天順著村前的公路一直跑到了天黑,實在跑不動了,就蹲坐在路邊大哭了起來。從小到大,他和爺爺相依為命,如今他唯一的親人也走了,那個家已經不算是家了。想到已經成了孤兒,他越哭越傷心。那天夜裏,他就沿著公路漫無目的地走著,走累了就在路邊哭一會兒,哭累了接著走……天亮的時候,他發現竟然到了縣城。

隨著人流盲目地遊走,失魂落魄的林小天試圖在人群中找到爺爺,可是尋找了半日他才想起,爺爺已經不在了,永遠不在了。永遠,原來是那麽沉重而可怕的詞,永遠地離開、永遠地失去。他擦幹了眼淚快步行走,他隻是不想讓自己停下來、不想讓人們看到他的孤獨、不想讓人們看透他的絕望和無助……在幾處人多的地方,他甚至還假裝匆忙地奔跑了起來。可然後呢?在這個世界上他已經沒有目的地,也不會再有人等他,更沒有他能依靠的人。從此、永遠……

走進一條無人的巷道,林小天卸下了那身偽裝的殼,也停止了那些沒有觀眾的表演。他突然覺得已經很久沒有說過話了,麵對斑駁的牆壁,他輕輕喚了一聲“爺爺”,頓時淚如泉湧。

流浪了幾天,林小天發現了一個好去處——縣城汽車站。他在車站候車室的椅子上撿到了半袋別人吃剩下的包子,這讓他覺得他的選擇很英明,於是就在候車室滯留了下來。他認為人多的地方會相對安全,盡管他也知道人多的地方壞人也會多。

起初林小天會將自己偽裝成一個等車的旅客,可是兩天之後他就覺得那些表演太沒有必要,每個人都行色匆匆,根本不會有人注意到他。並且此時的他已經沒有了偽裝的資本:幾天沒有洗臉了,衣服也髒得一塌糊塗,即使有再高深的演技,他的形象也注定了隻能本色地扮演他最不想扮演的角色——流浪兒。

在汽車站很容易找到水,沒有喝完的礦泉水、還剩幾口的飲料,運氣好的時候還可以撿到剩半罐的可樂。可是吃的就沒那麽容易了,那天撿到的那半袋包子是他到這裏後最奢侈的一餐。

那天傍晚,已經一天沒有找到東西吃的林小天實在是餓極了,盯上了車站門口那個賣盒飯的攤位。那裏傳來的陣陣飄香讓他“口若懸河”,中午他曾經去過那裏,他確信那個攤主已經看到了他可憐巴巴的眼神,可是那人卻很粗暴的一聲“滾”將他趕到了一邊。今晚為了盒飯,他決定冒險過去再試試,如果那個人動了惻隱之心,突然可憐他了呢?

可是林小天又失敗了。賣盒飯的人對他表現出了更為暴戾的厭惡。討要不成,林小天想到了偷。他本打算混在買飯的人群中,趁人不注意偷走一個盒飯,可他太髒了,所有人都在躲避他、驅趕他。饑餓和美食的**讓他忍無可忍,最終他衝了過去,用他又黑又髒的手抓起了一個潔白的飯盒,然後轉身就跑。可是見義勇為的人太多,他被捉住了。盒飯被奪走,臉上還挨了幾個耳光,麵對人群義憤填膺的指責他無地自容。就在這時,人群裏突然傳來一個友善的聲音:“行了行了,不過就是個孩子!”

一聲提醒,大家似乎也意識到自己的舉動有些過分,謾罵聲漸漸停息了下來。一個四十多歲身形瘦削的男人來到了林小天的麵前,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張鈔票,遞給了賣盒飯的攤主:“把盒飯還給他。”

林小天覺得那聲“還”給他討回了不少尊嚴。他從地上爬了起來,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伸手接過了那個盒飯。那個男人朝林小天看了一眼,便自顧自地進了車站。林小天拿著那個盒飯,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

多年之後,林小天一直想不明白他當時為什麽會跟著那個人走,或許是想報答人家,又或者是自私地想得到下一頓的盒飯。那些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真的跟著那個男人走了。

男人覺察到身後的尾隨,停下了腳步,轉身看到了那個他幫助過的流浪兒。他善意地笑了笑,又接著走他的路。林小天就跟在男人的身後,隨著男人的腳步走走停停。終於,那個男人回頭盯著他看了一會兒,問道:“你家在哪兒?”提到家,林小天搖了搖頭,眼淚掉了出來。沒有了爺爺,也就沒有了家。

男人舉頭四望,又問道:“你家的大人呢?”林小天抹著眼淚又搖了搖頭。男人蹙著眉頭一聲歎息,然後轉身默默地離開了。可是沒過多久他又回來了,還遞給林小天一張半價的車票。林小天認識車票上的字——濱城。

上車前幾句簡短的對話,林小天得知那個男人姓蓋,於是他管那人叫“蓋叔”。就這樣,他跟著蓋叔走了,到了蓋叔在濱城的家。

當林小天從衛生間洗完澡出來的時候,蓋叔已經為他準備了幹淨的衣服。林小天知道他遇到了好人,盡管後來他知道蓋叔是個賊。林小天覺得他的邏輯沒有偏差,後來他在電視裏看到過,警察還分好警察和壞警察,壞警察比壞人還要壞,所以賊也可以是好人,蓋叔就是。

蓋叔的工作就是遊走於汽車站、火車站、商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偶爾也會“出差”,小天就是蓋叔在“出差”的途中撿到的。大多數時候蓋叔是一個人工作,偶爾也會和其他叔叔合作。林小天很快也有了自己的工作,他的工作很簡單,就是在恰當的時候吸引別人的注意力——在人群裏突然佯裝跌倒,或者突然對著前方喊一聲“喂,這裏呢!”。當人群被他的跌倒或是喊叫吸引住目光的時候,蓋叔就趁機下手了。

林小天覺得他那份工作很神聖,甚至經常把自己當成一個演員,所以他經常在那些表演中給自己“加戲”,比如:當他注意到蓋叔盯上了某個旅客的箱包,他就會湊過去,滿臉羞怯地問道:“叔叔(阿姨),您的這個空瓶子還要嗎?”那些人通常會把林小天當成撿廢品的孩子,他們會匆忙喝光瓶子中的水,然後將空瓶不屑地或是友善地交給他。而與此同時,他們的包裹已經不見了。

回到家後,蓋叔就傳授給林小天一些盜竊的技巧。林小天太聰明了,鉗包、開鎖……他的悟性和聰慧在這方麵得到了極致的發揮,連蓋叔都認為他就是個天生的賊。沒過多久,他已經能神不知鬼不覺地將大叔的錢包“鉗”到手裏,並迅速隱藏或轉移,那些精致的鎖具對他來說更是成了信手拈來的玩物。

一天早上,林小天早早起床,看時間也該出門“開工”了,可蓋叔還躺在**沒有起來。他來到床邊一看,感覺事情不妙——蓋叔滿麵赤紅、緊閉著眼睛,呼吸粗重而急促。

林小天慌了,因為他已經將蓋叔視為親人,唯一的親人。他賣力地“鑽研技能”都是為了討好蓋叔,因為他渴望得到蓋叔的讚許和微笑。他見過爺爺的離開,他無法接受蓋叔也離開。

那天,發著高燒的蓋叔神誌恍惚,朦朧間,他覺得他被扯離了床麵,一個稚嫩的身體將他馱到了背上。一陣迷亂,他的意識又混沌了……當他能睜開眼的時候,發現還躺在自家的**,手上還在打著點滴,一張欣喜的小臉湊了過來:“蓋叔,你醒了?”

蓋叔擠出一個虛弱的微笑,指了指懸在床邊的吊瓶:“怎麽回事?”

林小天咧著嘴笑了:“我想背你去外麵的診所,可是我背不動,就去診所把護士喊到家裏來了。”

蓋叔苦笑歎息:“他們還真聽你的。”

林小天狡黠地一笑,解釋道:“起初也不肯來,後來我多給了那個護士姐姐十塊錢。”

很聰明的小家夥。大叔看了看時間,才發現他已經在**昏沉了整整三天。

給蓋叔喂了飯,林小天換了身衣服就要出門。蓋叔喊住了他:“去哪兒?”

林小天回頭得意地一笑,自信滿滿地應道:“你就安心的在家裏養病吧,以後我養你!”說完他就轉身走出了家門。

蓋叔艱難地起身,拉開了床邊櫃子的抽屜,卻發現他放在裏麵的錢幾乎沒被動過,他突然明白了什麽。

有了林小天的悉心照料,蓋叔的身體很快得以康複。那天晚上吃飯的時候,蓋叔問林小天:“以前上過學嗎?”

林小天伸出一隻手,自豪地回答:“上過,都讀到五年級了!”說完他的神色突然黯淡了下來,囁嚅道,“要是爺爺沒死,我……我都該上初中了。”

蓋叔用很柔軟的目光看著林小天,默默點了點頭。

第二天要出門的時候,蓋叔吩咐林小天:“今天你就別出去了,在家裏做好飯,等我。”

接下來一連兩天,蓋叔都沒讓林小天出門“開工”,林小天為此感到納悶。那天的下午,蓋叔提著一個包裹和一大堆好吃的東西回來了。那晚的晚宴很豐盛,蓋叔開了一瓶酒,還給了林小天一大罐可樂。看著滿桌的美味佳肴,林小天覺得像過年一樣。蓋叔喝了一杯酒,伸手將那個包裹提到了桌子上,然後推到了林小天的麵前。林小天遲疑了一下,瞅了瞅蓋叔麵無表情的臉,有些不知所措。蓋叔齜著牙一笑,朝那個包裹努了努嘴。

林小天會意後小心翼翼地將包裹打開,他被驚呆了,包裹裏竟是兩套嶄新的校服。蓋叔家附近就有一所中學,很多學生上學時會從家門前經過,他們穿的就是這種衣服,可精神了。可是林小天知道他隻有眼饞、羨慕、嫉妒的份兒,因為他永遠也沒有機會穿上那樣的校服。沒想到今天蓋叔竟給他帶回了兩套,這讓他很是疑惑:蓋叔是啥意思,難道是想讓他“扮演”學生?

蓋叔歎了一口氣,自語般地說道:“以後就別跟叔出去混了,去好好念書吧,叔供你。叔不是幹淨人,可叔想讓你做個幹淨人。”

林小天被驚呆了,感恩、感動、感激……那是一種很複雜的情愫。他突然想哭,想撲到蓋叔的懷裏痛痛快快地哭一場,可是他不敢。

蓋叔在林小天的目光中顯得局促不安,紅著臉囁嚅道:“要是到了學校,人家問,你、你就說我……我是你爸。”林小天驚訝地看過去。蓋叔的臉更紅了,含糊地說道,“咋了?你、你還跟那個護士說我是你爸呢。”說完他便埋著頭,猛灌了一口酒。

現在該輪到林小天臉紅了,他沒想到蓋叔在昏迷的時候,竟會聽到他對那個護士姐姐說的謊話。

那天夜裏,林小天失眠了,他的失眠不僅僅是因為可以去上學,還因為“爸爸”。小時候每次聽到別的孩子喊“爸爸、媽媽”他都會特別嫉妒。可他很倔強,從未在外人麵前表露過他的脆弱,他經常安慰自己:雖然沒有爸爸、媽媽,但我有爺爺,挺好!可如今在失去了爺爺之後,他竟然有了一個“爸爸”。雖然蓋叔是個賊,但是他肯做爸爸……或許林小天當時不知道,有一個成語叫“認賊作父”。

第二天一早,蓋叔把林小天帶到了學校。在把林小天交給老師之後,蓋叔就轉身離開了。看著蓋叔越走越遠,就要消失在學校門口,林小天鼓起勇氣喊了一嗓子:“爸爸,再見!”

蓋叔的身子猛地一震,收住了腳步,在呆立了幾秒鍾後才轉過身來。他朝林小天咧嘴一笑,揮著手高聲囑咐:“好兒子,聽老師的話,好好念書!”

後來林小天才知道,因為他沒有戶口,蓋叔為了能讓他讀書費了很多周折。也正是因為沒有戶口,他無法讀高中和大學,連最普通的大學他都無法入學。所以在初中的“義務教育”結束之後,他隻能讀了一所技術學校,按照他的興趣進修了與計算機相關的基礎課程。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好馬也有失蹄的時候。就在林小天臨近中專畢業的那一年,蓋叔出事了。那天傍晚林小天放學回家,家裏已經聚集了很多警察。警察離開的時候,林小天已經家徒四壁——那個家裏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是蓋叔偷回來的。警察帶走了蓋叔、帶走了贓物,也帶走了林小天的家。

林小天沒有繼續上學,因為他本來就不喜歡上學,讀書隻不過是為了討蓋叔歡心。可盡管如此,他還是如期到學校拿到了那張畢業證。造化弄人,他拿到畢業證的那天恰好是蓋叔被判刑的日子。八年,判得很重,因為之前蓋叔曾因盜竊罪入獄過三次,這次被“從嚴”了。

房子本就是租來的,蓋叔入獄,林小天無力支付租金,因為他答應過蓋叔從此做個幹淨的人,永不再扒竊。為生活所迫,他曾在一間網吧應聘到一個網吧管理員的工作,但是由於一次警察臨檢他又丟了工作,因為他沒有身份證。

為了那張朝思暮想的身份證,林小天回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小鄉村。在街坊叔叔、大爺的引路下,他到山上拜祭了爺爺。在爺爺的墳前他哭得肝腸寸斷,痛心疾首地懺悔:都怪當時年齡太小,爺爺去世時他竟選擇了逃之夭夭,以至於爺爺入土之時身邊連個親人都沒有。他發誓,以後每個爺爺的祭日他都會回來。

村長給林小天開了證明信,他在鎮上的派出所很順利地申領了身份證。那天可把他激動壞了,因為從此後他就是個“有身份”的人了。他很幼稚、很固執地認為隻要有了身份證就可以找到好工作,可是他錯了,在這個大學文憑都形同廢紙的年代,他的那張中專文憑可說是一文不值。麵對生存與現實,他隻能選擇重操舊業。至於那些對蓋叔的承諾,他覺得那是吃飽了飯以後的事。

林小天尊崇“盜亦有道”:偷來的錢包隻留下現金,錢包和裏麵所有證件全部丟進馬路邊的郵筒,郵遞員會幫他還給那些失主。某次他在火車站偷了一個老漢的錢包,那老漢察覺後在火車站廣場上哭得痛不欲生。林小天混在看熱鬧的人群裏斷斷續續聽完了老漢的哭訴,得知老漢的錢是準備送去醫院的,那是他老伴兒動手術的救命錢。動了惻隱之心的林小天尾隨了老漢很久,終於找到機會將錢包重新塞回到老漢的包裹。從那以後他給自己定了個規矩:隻偷那些囂張跋扈、衣著光鮮的有錢人。

有過硬的“手藝”傍身,溫飽根本不成問題,林小天在那段時間還迷上了一款需要付費的網絡遊戲。恰逢濱城的“秋季嚴打”,他幹脆抱著他的筆記本電腦退掉了當時租住的房子,來到了城陽鎮的一個小鄉村。三間房,一個獨門小院;空氣新鮮,風景秀麗;很幽靜,沒有任何打擾;並且有他最需要的寬帶。在給房東交付了半年的房租之後,他安心隱居了下來。

一切安排妥當,林小天去監獄探望了蓋叔。他對蓋叔說了謊:一切安好,還找到一份環境優雅、收入頗豐的好工作。他勸蓋叔安心改造,他會等他出來,給他養老送終。探視區內,隔著一層厚厚的防彈玻璃,蓋叔哭得像個孩子。

一段時間後,林小天身上的錢快花光了,他覺得有必要趕緊“創收”。可是去市區太遠,附近鎮子上的情況又不太熟悉,而且在這偏遠的郊區似乎很難找到值得下手的“有錢人”。於是他盯上了村子外的那棟別墅,他覺得能住別墅的肯定是有錢人。動手前他暗下決心:如果這次收成足夠豐厚,就從此金盆洗手,開春後回城裏安心找一份工作。

那是個天夠冷、風夠大的午夜,林小天翻越了別墅的院牆,來到別墅前卻發現別墅的房門是虛掩的。就在他猶豫著要不要進去的時候,身後的院門處突然傳來一陣細碎的腳步聲。借著月光,他看到一個提著水桶的身影正朝他走來。

來不及多想,林小天閃身便進入了別墅,那個人緊跟著他也進了屋子。林小天對室內的地形不熟,黑暗中他沒了退路,隻隱約看到了樓梯。他摸著黑躡手躡腳地來到樓梯下,猛一抬頭,卻看到一個碩大的屁股正離他越來越近——樓梯上還有一個人,正沿著樓梯倒退著走下來。

運氣太差,林小天暗暗懊悔剛才不該貿然進屋。此時前有堵截、後有追兵,他已無處藏身。情急之下他一閃身,緊貼著牆壁躲到了樓梯旁的暗影處。雖然驚魂未定,但他還是多了個心眼:黑燈瞎火,這兩個人竟然不開燈,而且身形鬼鬼祟祟,難道是遇到了同行?他正胡思亂想,突然聞到了一股濃烈的汽油味。

汽油!林小天警覺地貼著牆角朝外瞄了一眼。此時那兩個黑影已經退到了房門處,“哢噠”一聲脆響,其中一個人打開了打火機。就在火光閃亮的刹那,林小天看清了那人的臉:滿麵橫肉,左側鼻翼上有顆碩大醒目的黑痣。那人獰笑著用打火機引燃了手中的一張紙……隨著紙張的飄落,地板上一層藍色的火焰騰空而起。

跑!必須馬上逃離這是非之地!可是往哪兒逃?林小天傻眼了。就是他驚慌失措之際,大火已經躥上了樓梯。借著樓梯的火光,他看清了周圍的環境:此時他的藏身之處位於樓梯側一條極隱秘的小走廊,小走廊的盡頭竟有一扇門。

有門就有路!林小天幾步躥到門前,開門進屋後第一眼就看到了那扇逃生的大窗戶。他正準備衝向窗戶,卻突然感覺房間裏有些不對勁。下意識地一扭頭,他嚇得兩腿一軟險些癱在地上——窗外灑進的月光裏,一個穿著睡裙的姑娘坐在**,正驚恐地盯著他。

來不及多想,林小天揮著手就衝到床邊,一把捂住了姑娘的嘴,低聲吼道:“別出聲,外麵著火啦!快跑!” 可那姑娘似乎沒聽懂他的話,她沒出聲也沒掙紮,隻是用一雙漂亮的大眼睛驚恐地盯著他。

逃命要緊!林小天鬆開姑娘衝到了窗前,手腳利索地開啟窗戶便飛身躍了出去,然後匆忙回頭朝姑娘招手,壓低聲音焦急地召喚:“快,快過來!”

那姑娘顯然是被嚇傻了,她呆坐在**無助地看向了房門。林小天順著她的眼神望去,已經有滾滾的濃煙從房門的縫隙處湧進……人命關天,顧不了那麽多了,一翻身他再度跳進了房間。

林小天一把抱起被嚇癱的姑娘,將她放到了窗戶前的書桌上。他自己先跳出窗戶,然後轉身將姑娘拉到窗邊,背起姑娘就疾步逃進了屋後的田野。

一口氣跑出幾百米,終於安全了。林小天放下了姑娘,回身望去。遠處那棟別墅已濃煙四起、火光衝天,肆虐的烈焰借助風勢映紅了整片天空。那別墅本就是磚木結構,怎禁得起如此滔天大火的摧殘,隨著一聲巨響,坍塌了。

林小天氣喘籲籲地對姑娘解釋:“美女,真的不關我的事。我是個好人,我……”話說一半,他在心裏狠狠啐了自己一口,有半夜三更摸到別人家裏的好人嘛!不過他覺得實在冤枉,他什麽也沒偷而且救了姑娘的命,那就應該算好人。為了證明清白,他煞有介事地拍了拍身上的口袋,“我真是好人,我什麽也沒拿。”可那姑娘根本無心聽他的解釋,隻是瞠目結舌地盯著遠處的大火。

該做的、不該做的,似乎都做完了,仁至義盡。見姑娘沒有任何反應,林小天準備轉身逃走。可是他剛走出幾步又折了回來——天氣太冷了,那姑娘的身上隻有一件單薄的睡裙。林小天脫下外套披在了姑娘身上,轉身便逃進了幽暗的夜色中。

眼看就要到家了,林小天又開始為那個姑娘擔心,在這麽寒冷的夜裏把那姑娘獨自留在荒野似乎太過殘忍。躊躇了片刻,他一聲哀歎:“冤家!”

林小天一邊往回跑一邊安慰自己:也許那姑娘早就離開了,回去看看也好,起碼在良心上能得到些許寬慰。可是當他回到那片荒地的時候,那姑娘竟依舊保持著他離開時的坐姿,一動不動地盯著遠處還在燃燒的大火。林小天茫然地杵在那裏,實在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麽辦。一陣寒風襲來,僅著單衣的林小天打了個寒顫。太冷了,那傻姑娘坐在冰冷的地上,恐怕捱不到天亮就會被凍死。

俗話說: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俗話還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林小天垂頭喪氣地走了過去,將已經渾身冰冷的姑娘又背了起來……

實在無處可去,林小天隻能把那姑娘背回了家。將姑娘撂在炕上,他已經累得筋疲力盡。

“啪嗒”一聲,好像有什麽東西掉下炕,林小天尋著聲音低頭一看,險些把魂魄嚇散。他承認方才他的動作是有些粗魯,可絕不至於摔斷姑娘的腿。可那條腿就是斷了,而且掉在了地上。定了定神,他壯著膽子湊近仔細一瞧,才發現那是一條幾乎可以亂真的假肢,原來這姑娘是個瘸子。拿起假肢他犯了難,因為他不知道該如何歸還失主。慌張地將假肢放到炕上,他順手拉過一床被子,掩住了還在瑟瑟發抖的姑娘。

環顧髒亂不堪的家,林小天有些汗顏,畢竟是家裏來了“客人”。匆忙將那些隨意放置的雜物收拾了一下,當他再次麵對女孩的時候,不禁惋惜:這姑娘太漂亮了!他從沒見過這麽漂亮的姑娘,可遺憾的是這姑娘竟是個瘸子,還是個啞巴,如今還被嚇傻了。同時他也很納悶:這個一身殘疾的姑娘到底招惹了什麽人,那些人竟狠心到燒了她的房子。

林小天呆呆地看了那姑娘一夜,那姑娘則圍著被子盯著那麵牆呆呆地看了一夜。天色微明,林小天意識到他攤上事了,攤上大事了:該如何處置這個又瘸又啞又傻的姑娘,總不能一直留在家裏,可如果把她推出門又於心不忍。

天亮了,林小天收拾了一些吃食放在姑娘的身邊,為了方便姑娘上廁所,他把自己的洗臉盆也放到了炕上。盡管知道那姑娘是個傻子,可他出門的時候還是很紳士地打了招呼:“我走了!”

坐上公交車到了市區,林小天在火車站下了車,然後一路尋找可以下手的目標。天氣不錯,收成也不錯,臨近中午的時候他已經“順”了幾個包。和往常一樣,錢留下,錢包“郵寄”到郵筒裏。他本打算就近找地方吃點東西,可是想到家裏還有人在等他,他登上了回城陽鎮的公交車。

在車上,百無聊賴的林小天順手撿起一張其他乘客丟棄的《濱城早報》,沒想到昨晚的那場火災竟這麽快就登了報。細看之下,他被嚇出了一身冷汗:那棟別墅裏竟然還燒死了兩個人!經警方證實,遇難者是那棟別墅的主人——濱城市軸承總廠的副廠長兼高級工程師戴忠賢夫婦,起火原因還在調查中……

原來那不是縱火案,而是謀殺案!這一驚非同小可,林小天想到了報警,但那個念頭隻是在那腦海中一閃而過便被他迅速否決:一個賊報警,開什麽玩笑。大半夜跑到別人家裏隻是為了救人?說不清楚。就算他說在現場親眼見到了縱火的人,可沒有證人。報紙上說“起火原因還在調查中”,若貿然報警被人冤枉了也隻能認下。

趁沒人注意,林小天將那份報紙拋到了車外,其實他知道那不過是自欺欺人,可他還是覺得丟了那份報紙會相對安全一些。靜下心來他倍感詫異:他救的那姑娘到底是誰,報紙上竟然對她隻字未提。

林小天回家時已是下午三點。那姑娘還保持著傻呆的姿勢;那些吃的還在,根本沒有被碰過;臉盆裏空空如也,看來她也沒上過廁所。看著姑娘俊美而憔悴的臉,林小天莫名的心煩,默默離開了家。

去鎮子的路上,林小天刻意繞遠路去了失火現場。遠遠地看去,那別墅已被燒成了一片瓦礫。黑色的廢墟周圍聚著不少看熱鬧的村民,廢墟裏幾個警察像是在翻找什麽。林小天不敢停留,裝作若無其事從人群後走過。

在市場買菜的時候,林小天突然有了種很奇妙的感受,雖然那感受很模糊、很朦朧,但他卻很清楚那感受的源頭——家裏有個人在等他。原來“被需要”的感覺是這樣美妙,無論那個人傻也好、瘸也好、啞也好,隻要那個人是在為他等待,一切都變得那麽美好。孤單了太久、無依無靠了太久,如今突然多了這麽個又傻又瘸又啞的“累贅”,林小天的心裏湧起一股泛著酸的甜。

回家後林小天使出看家的本事忙活出一桌好飯,為了方便姑娘用餐,他將小飯桌搬到了炕上。可那姑娘卻視若不見,自顧自地發著她的呆。一番愛心忙碌就這麽被人忽略,林小天很失落,那頓飯吃得索然無味。

入夜,該休息了。家裏隻有一鋪熱炕,那姑娘穩坐在炕的中央,林小天隻能卷縮在炕沿。家裏多了一個人,睡姿又太別扭,林小天一直熬到半夜也沒睡踏實,他尋思著那姑娘已經一整天水米未進,長此下去非餓壞不可。於是他下炕熱了兩包牛奶,對姑娘哄勸道:“不吃東西就喝點奶吧,要不然身體頂不住。”姑娘的無動於衷把他惹急了,“你要幹嘛?你到底想吃什麽?想把自己餓死?你要真想死就死到外邊去!”一頓咆哮,他突然覺得挺可笑:幹嘛跟一個傻子較勁,一個傻子懂什麽。

林小天坐到了姑娘身邊,攬著姑娘的脖子試圖撬開她的嘴,給她喂些牛奶。豈料那姑娘突然“哇”一聲哭了出來,林小天被嚇得手一抖,一包牛奶全噴到了自己身上。讓他更感意外的事情發生了,那姑娘哭著哭著竟開口說話了,她口齒不清地嚎啕:“我、要……爸爸!要、媽媽!”

敢情這姑娘不是啞巴,看表情也不像是傻子,林小天被驚出了一身冷汗:今天就這麽把她一個人留在家裏,如果她喊叫求救,那他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他一把掩住了姑娘的嘴,哀求道:“別喊、別喊,別讓人聽見!”

那姑娘竟真的安靜了下來。林小天趕緊趁此機會證明自己的清白,他也不管人家能不能聽懂,自顧自就說了起來:“你可算是說話了,我還以為你是啞巴呢。昨天半夜我路過你家,突然看見你家房子著了火。當時我顧不了太多,衝進去就把你救了出來。你好好想想,能想起來吧?”

姑娘結結巴巴地問道:“爸、爸,媽媽呢?”

至此林小天終於搞清楚了姑娘的身份,他不假思索地反問道:“那房子裏燒死的那兩個人是你爸媽?”話一出口,他情知自己說漏了嘴。

“燒、死,爸爸、媽媽,死了?”姑娘驚恐地問道。麵對那雙漂亮、悲傷的眼睛,林小天沒有說謊的勇氣,隻能沮喪地點了點頭。姑娘再度痛哭失聲,“你、不救,你不救。”

林小天哭喪著臉解釋道:“不是我不救他們,真不是,我真不知道那房子裏還有人,我也是今天看了報紙才知道的。”

姑娘哭得傷心欲絕,待她的哭聲減弱,林小天試探著問道:“你家,得罪過什麽人嗎?”姑娘抬起一雙淚眼,詫異地看過來。林小天絕不敢說出實情,趕忙掩飾,“我就是隨便問問。其實我是想問……哦對,想問你還有沒有別的親人。”

提到“親人”,姑娘猛地清醒,焦躁地絮叨:“回家,妹、妹!等,妹妹,回家!”

這個姑娘就是戴墨霖。說來也是神奇,那天夜裏,十幾年未開口說話的戴墨霖,用磕磕絆絆的語言對林小天哭訴了她的故事。

盡管戴墨霖齒不清,一句簡單的話都會被她說得支離破碎,可林小天還是按照自己的思維從她的講述中察覺到一些端倪:賈紹康用戴墨霖的畫獲了獎,恰好戴墨霖的妹妹不見了;妹妹與家裏失聯兩個月,卻偏偏與已在國外的賈紹康保持著聯係;戴墨霖的父母聯係到了賈紹康,家裏卻又被“大黑痣”放了火。看來這個賈紹康難逃幹係。可這些猜測似乎又存在著太多不可思議:隻不過是一幅破畫,何至於殺人放火。

就這樣,戴墨霖留了下來,隨著交流的日益增多,她的語言表達也日漸流暢了起來。

林小天哄騙戴墨霖,說他是網絡公司的職員,每天還煞有介事地準時上、下班。每次“鉗包”的時候他比以往更加小心,因為他知道家裏還有人在等他,如果他出了事,那個人沒有能力照顧自己。每天回家他都會給戴墨霖帶回消息:今天去老房子舊址看過了,妹妹沒有回來。

父母不在了,戴墨霖意識到想要找到妹妹必須依靠自己。在林小天的照顧和鼓勵下,她振作了起來,每天除了上網發帖尋找妹妹,空餘的時間她都在練習走路。她練得很刻苦,每次脫下假肢時斷肢處都會滲出大量血水。每次給她擦藥水的時候林小天都心疼得齜牙:“悠著點兒,小孩兒學走路還要兩年呢。”

倔強的戴墨霖安慰林小天:“沒事,不疼,我不是小孩子,我今天能走三步了。”

在戴墨霖的眼中林小天是個好人,一個足以依靠而且很帥氣的好人。她覺得賈紹康應該也是這樣的人,如若不然妹妹也不會喜歡他。

林小天真的很帥,在讀書時就經常收到女同學的情書,但是他卻對此嗤之以鼻。他不是不渴望愛情,也不是他看不起那些女生,其實他最看不起的人恰恰是他自己,那些清高隻不過是源於自卑的無奈。他曾是孤兒、流浪兒,後來的“爸爸”又是個賊,他每天都在擔憂和惶恐中度過,從來都是一個極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他比任何人都渴望去愛或是被愛,但是他不能也不敢。當未來的一切都是未知,愛情,成了他承受不起的奢侈品。

每個男人都希望自己能更帥一些,可林小天卻恰恰相反,因為“帥”給他帶來了太多不便和麻煩。每次“出工”時總會有人盯著他的臉看,明明已經鎖定目標隨時可以下手,可身邊卻傳來那些花癡女生的竊竊私語:“快看快看!那邊……十點鍾方向,那小子可真帥!”這種情況屢見不鮮,他隻能無奈地選擇放棄目標,轉移陣地。為了遮擋住那張“礙事”的臉,他不得不戴上了棒球帽,而且刻意將帽簷壓得很低。

在林小天看來,戴墨霖就是女神般的存在。平日裏遭遇到的所有不快和煩悶,都會隨著她輕柔的一聲“回來了”煙消雲散。讀書時他學過周敦頤的《愛蓮說》,他認為文中那些讚美的詩句就是戴墨霖的寫照: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淨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他把照顧戴墨霖當成是一種享受,從未對她有過非分之想。他認為任何不潔的念頭都是對“清蓮”的褻瀆,他唯一的奢望就是能把戴墨霖留在身邊,越久越好。

“同居”幾天後的一個深夜,戴墨霖在睡夢中不經意地翻身,一條胳膊摟住了林小天。她本人渾然不覺依舊甜睡,可林小天卻僵硬著身體在少女如蘭的氣息中陶醉,麵紅耳赤地盯著天花板,直到天亮。從那以後,摟著林小天睡覺成了戴墨霖的習慣。她認為喜歡的人就應該摟在一起睡覺,從前她和妹妹就是這樣的,爸爸和媽媽也是這樣的。

戴墨霖完全沒有“男女有別”的概念,每次洗澡都會喊林小天來給她擦背。她已經將林小天視作親人,而擦背是親人不可推卸的責任。可是作為一個發育正常的雄性,女神不可理喻的天真讓林小天苦不堪言……

某天下午,收工後的林小天又照例去了菜市場。近來戴墨霖的進步很快,雖然腳步不穩,但已經能戰戰兢兢地扶著牆圍臥室走一圈了。林小天打算多買些菜好好犒賞她一下,以資鼓勵。

買好了菜,林小天回身一看,發現那小狗還倔強地跟在他身後。為了甩脫小狗的跟蹤,他突然轉身拔腿就跑。可是剛跑出幾步,他猛地怔住了,一個畫麵在他的腦海中閃過:這不正是多年前的他和蓋叔嗎?在縣城汽車站,他就是這樣可憐巴巴地跟在蓋叔的身後。此刻的他和小狗,簡直如同那一幕的翻版。

林小天轉身就跑了回去,也顧不得髒,抱起了小狗,同病相憐的疼惜讓他將小狗小心翼翼地踹進懷裏。

回家後跟戴墨霖打過了招呼,林小天鑽進了廚房。今天他沒著急做飯,而是先燒了一鍋溫水,給小狗洗了個舒服的熱水澡。這顯然是隻不怕水的小狗,它在盆裏顯得很興奮,喉嚨裏發出陣陣歡快的鳴叫,那稚嫩的叫聲撓的人心裏陣陣發癢。林小天驚喜地發現,洗幹淨後的小狗超級奶帥。

背著手走進臥房,林小天故作深沉地清了清嗓子,果然引起了戴墨霖的注意:“小天哥,怎麽了?”

林小天的表情很嚴肅:“最近你練習走路很辛苦,我給你找來一個小夥伴,以後陪你一起練。”戴墨霖不明就裏。林小天狡黠地一笑,伸出了一直背在身後的手。

戴墨霖驚喜道:“天哪,它可真漂亮,快給我!”她把小狗搶到手,用臉頰摩挲著,“小天哥你真好,它叫什麽名字?”

林小天笑著應道:“還沒名字呢,以後它就是你的了,你給它取個名字吧。”

戴墨霖望著懷裏的小狗沉思良久,商量道:“就叫小飛吧?飛翔的飛,可以嗎?”飛與霏同音。戴墨霖不能走路卻希望她的小狗會飛。她希望小飛能帶給她好運氣,能帶著她飛翔,幫她找回失散的妹妹。

家裏多了一個可愛的新成員,這個家更像是家了。從那以後,每天林小天回家時戴墨霖都會帶著小飛在門口迎接,那種和美愜意的天倫之樂是任何語言都無法形容的。

對於戴墨霖學走路,林小天始終糾結,那種糾結不完全是出於心疼——他擔心學會走路的戴墨霖會離他而去。他也意識到那樣的想法太過自私,既然愛一個人,就應該努力幫她達成所願。是愛嗎?林小天的心微微一顫。

為了幫戴墨霖盡快恢複行走能力,林小天開始在網上留意那些“殘疾人重新走路”的信息。瀏覽了一段時間之後,他有了一個驚人的發現:戴墨霖所佩戴的假肢隻是起到裝飾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講,那副假肢根本不適合行走。如果要像正常人一樣走路,戴墨霖需要的是一種叫做“運動型假肢”的裝備。材質、性能上佳的運動型假肢在國內尚沒有生產,完全依靠進口。這種假肢為碳素纖維複合材料,價格在四萬元左右,並且要到很專業的醫院才能做配型安裝,省內隻有省城的一家醫院具備這樣的資質。根據戴墨霖的殘疾等級和實際情況,林小天在網上找到了適合她的假肢。從網頁上那些留言評論來看,有很多和戴墨霖一樣的患者依靠這種假肢恢複了行走。萬事俱備,隻差……錢!

皇天不負有心人,林小天用一個月的時間湊足了五萬元。那天夜裏他難掩激動,對戴墨霖說出了他的計劃:“明天就去買火車票,咱們去省城的大醫院換新腿,到時候你就可以像我一樣走路了!”

戴墨霖似有擔憂:“你說的那種腿,能有那麽好嗎?”

林小天得意地將筆記本電腦拿到戴墨霖麵前,指著那些網頁和圖片炫耀:“瞧見沒有?有人裝上了這種腿,還參加了長跑比賽呢!”

那些畫麵讓戴墨霖振奮,可是假肢的價格卻讓她吃驚。林小天看透了戴墨霖的心思,一拍胸口:“放心吧,錢不是問題,我已經準備好了。”

戴墨霖感動流淚,俯在林小天的胸口嗚咽道:“小天哥,你對我真好。”

林小天嘿嘿憨笑:“又說傻話,我不對你好對誰好!”

戴墨霖抹著眼淚撒嬌:“那你要保證,以後永遠對我好。”

這正是林小天求之不得的,他受寵若驚,頻頻點頭。

去買火車票的時候林小天作了查詢,確定火車上禁止帶寵物。出發的前一天,他將小飛送到了鎮上一家可以寄養寵物的寵物商店。

出發的那天早上,林小天預約的出租車已經到了家門前,第一次出家門的戴墨霖跟林小天商量:她想去原來的家看一看。對於她提出的任何要求,林小天從來都是無條件滿足。

從前的家已經消失,空地上殘留著焚燒後的斑駁和狼藉,戴墨霖蹲坐在家對麵的麥田邊,神情悲愴地凝視著麵前的空曠。林小天掏出手機,拍攝下了這幅令人心碎的畫麵。

到了火車站,林小天一直背著戴墨霖。麵對周圍那些奇異的目光,戴墨霖趴在林小天的背上小聲商量:“小天哥,放我下來吧,你扶著我,我自己能走。”

林小天當然不答應,他冷著臉嚇唬戴墨霖:“以後還想不想走路了?磨破了膝蓋,大夫還怎麽給你裝新腿?老老實實給我待著,我不累!等咱回來的時候你又能跑、又能跳,那時候你就是想讓我背,我還不樂意呢!”

戴墨霖癟了癟嘴,乖乖地摟緊了林小天的脖子,掏出小手帕幫他輕輕拭去了額頭的汗珠。

十多年沒有見過這麽多陌生人了,火車上的戴墨霖猶如一頭受到驚嚇的小鹿,緊緊偎在林小天身邊,林小天卻和對麵鋪位的旅客們談笑風生。很多人都誇林小天的女朋友漂亮,羞得戴墨霖的臉陣陣發燒。

到了省城的大醫院,一切都很順利,醫院裏剛好有適合戴墨霖配型的假肢。裝上假肢後的第三天,戴墨霖已經適應了她的新腿,可以不需要任何攙扶走到病房門口。雖然戰戰兢兢、雖然腳下還不夠穩,可她已經興奮得難以自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