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弛&顧世

顧世緩緩搖頭,我的心裏略微一沉。

她看著我,眼神沉靜如九寨溝的熊貓海:“相比語言,我更相信行動,這是更有力的承諾。”

顧世突然又變回了那個自相矛盾、隻在我麵前撒嬌的女孩,我眼眶一熱,低頭深深親吻她的額頭,這一刻,我們終於坦誠相待,我知道她要一切我能給的愛好安全感,來擊碎她所有的恐懼,滿足她所有現在和未來的夢:“我保證,除了死沒什麽才能讓我離開你的身邊。”

“不要再提生生死死”她輕輕回吻我,強調道,“永遠都不許離開我。”

我輕拍她的臂膀,把唇印在了她微閉的眼瞼:“一定。”

沉默片刻,我們誰都沒有感覺不自在,恰恰相反,被繁星點亮的夜空,合著周遭靜謐清新的空氣,寧靜的氛圍包裹著我們,前所未有的舒坦總算鬆綁了片刻我時刻緊繃的神經。看顧世淡然的表情,想必和我的感受一樣。

但思維的慣性是多麽強大,不等我開口,顧世的思路已然早就回到了於楨的案子上。

“你說,如果是同一人作案,那之前他已經得到過於楨,為什麽偏偏這次,要害死她呢?”

我的思維也回到了案子上,提醒她:“你還記不記得,於楨提到他說過‘警察看到他也會害怕’……”

“你覺得這句話到底是什麽意思?”

“如果不是有前科的慣犯,或者是反社會人格的犯罪,那他就是鐵了心想要引起我們警方的關注。”

“難道就是留活口讓她傳這句話?”顧世依然覺得不可思議。

別說她,我都納悶:“他的這句話如果真是原話,那的確很有挑釁意味。如果我的推測沒錯的話,他的過往經曆造成對我們警方很不滿意,甚至有很大的敵意。”

顧世一晃神,想必又回想到於楨慘死的鏡頭:“可惜現在,我們沒法核實了。”

顧世

在這個悲傷的夜晚,或許是被於楨的死態和射擊的亢奮雙重震撼,我居然終於有勇氣和張弛說了埋藏心底多年的傷痛。我沒有寄希望於他能夠原諒我的自私怯懦,但隱隱期待他能夠理解我之所以作出這些本能反應的原因。

他的反應沒有讓我失望,甚至遠遠超過我的期待。沒有同情,沒有責怪,有的隻是憐惜、感同身受的憐惜,疼愛,不管不顧的疼愛。

“永遠都不要離開我。”知道受到寵愛的我有恃無恐地請求道,或者說命令道。如果不是他身體的溫度暖和了我,我甚至不敢相信,就在前一刻,我看著於楨的屍體,自己的心像十多年前目送姚藝離開那樣又死了一回,而幾小時後,我坐擁不離不棄的愛人,他把我的過去和將來全盤接受,承諾我不僅給我愛和溫暖,還給我支持和勇氣。真是恍如一夢。

但張弛和我十指相扣的手同周遭靜謐的夜景一樣,虛幻而又真實。我安心下來,開始放下自己的陳年舊案,如果我能和張弛攜手破了眼下的奸殺案,無疑對於姚藝案也會更有信心,或者說是一種變相的鼓勵。

張弛陷入了長久的沉默,看他的眼神鎖定在遠處月光灑遍的城市夜景,他一定和我一樣,正在考慮和案情相關的實際問題:凶手想要傳遞給我們什麽信息?

而細思極恐的一個問題,我們倆誰都沒說出口:如果於楨是他的傳話員,說明她還不是凶手的真正目標,那麽他最終想要殺的是誰,有到底是什麽樣的仇恨或者動力讓他如此有耐心地、步步為營地和警方周旋呢?

眼下,我們所接案件中,直接涉警的案件,隻有爆炸案一個。關鍵是,於楨奸殺案中的嫌疑人,從足印物證來看,恰恰穿了同款甚至可能是同一雙鞋!我多希望這是湊巧,又多希望這不隻是個皮鞋量產、凶手審美相同的巧合!

我們刑隊的成員至少這五六年來相對固定,那麽除去我這個有血緣紐帶的女兒,隻有和父親有著師徒交情的張弛是最密切的關係人。那天,本來就應該是張弛當班,父親臨時和他換的班。所以,一切的起因,真的如張弛當時要離開我的原因,是因為凶手是衝著他來的嗎?甚至於衝著他折磨的方式,就是一個個奪去他最在意的人?

張弛看了我一眼,眼神裏滿是憂慮。我握緊了他的手,毫無畏懼。命運就是這麽神奇,看似毫無關聯的案件,卻是千絲萬縷的糾纏。直麵過生死的我已然明白,如果真是這樣最壞的結果,有些事情,既然躲不過,絕不要畏縮不前,很多時候,甚至不如衝上去直麵,來得幹脆利落,於人於己都少了痛苦糾結。

張弛和我的節奏果然同步,他開口,像是在自問,又像是在問我:“一般來說,案子難破,有三種原因。一個是罪犯有經驗,反偵察意識強。一個是罪犯是變態,他的作案動機比較難判斷。還有就是高智商犯罪,他犯罪的瞬間是衝動的,策劃的過程是縝密的,不會露出破綻。我們的嫌疑人到底會是哪種?如果於楨奸殺案的嫌犯就是爆炸案的嫌疑人,說明他至少是在逃的慣犯,把行程暴露,他到底能得到什麽?”

張弛眼裏的疑惑越來越厚重,我知道他要的是邏輯環環相扣的證據。我回想起來:“如果說,他真的是慣犯,回看詢問筆錄,注意到一個細節,倒是可以印證部分信息。”

“你是說於楨這個案子對你有啟發?”張馳問。

“沒錯,”我等著他恍然大悟,但他顯然還沒有從記憶裏打撈到任何可用的線索。這也不奇怪,我這個專業勘查人員都平均要花百分之八十的時間在走彎路,更不用說張弛了。

“我注意到的是,於楨提到他離開的時候走路一瘸一拐的。但是現場留下的腳印卻和尋常殘疾人留下的印記,其實是有本質差別的。”

“你是說,他是個正常人,卻模仿殘疾人走路?如果說,殘疾人的腳印應該為腳的前後部分殘缺,但這個嫌犯的正好是左右不完整?”張弛果然對圖像類的信息更有記憶力。

“根據腳受傷的部位程度不同,形態會有差異,但單單憑這一點,不一定說明他不是殘疾人,或者說故意偽裝殘疾人。”

“那你是怎麽判斷的?”張弛還沒想明白我想說什麽。

“我當時看到腳印,覺得有蹊蹺,但因為起初我就推測出他的身高和腳的尺碼相匹配,所以,也沒多從這方麵考慮。但其實,偏偏鞋主人的身高是相近的,所以,我們可以假設,這樣他剛好能穿下爆炸案嫌犯的鞋。但到底不是自己的鞋子,一個腳寬一個腳窄,一個腳背厚,一個腳背薄。”

“他們身高相近,但是真正的嫌疑人體型較瘦,穿別人的鞋不跟腳,腳印才是不規則的?”張弛終於說到了點子上。

我點頭:“正因為如此,現場的腳印有些是偏左側腳掌,有些是偏右側腳掌,他又竭力想走得快些,就看上去一瘸一拐的,哪哪都別扭。”

“那麽,你覺得他這麽做的目的是?”

“引起警方的注意,傳遞給我們一些他想要傳達的信息。”我納悶道,“但是,讓我意外的是,今天的現場,出現的又是他。”

“同一個嫌疑人?”張弛很是驚訝。

“我知道從表麵上來看,有些邏輯不通,但根據‘以痕找人’由人到案地推斷,無論是足印的大小以及形態所反映的走姿、站姿,都是和車庫案嫌疑人為同一個。”

“我們之前已經確定性侵案是和於楨沒有直接交際的隨機作案。”張弛搖頭,“如果獨立來進行邏輯推理,似乎有跡可循,但是如果把整件事都盤到一塊,實在說不通。”

“哦?”我沒細想過這些問題。

“如果嫌犯隻是想告訴我們凶手之一是爆炸案的嫌犯,通過強奸於楨來傳信,對他而言,算是一箭雙雕。但他應該考慮到兩種可能,轉移視線或是引火燒身。如果他是爆炸案犯罪團夥之一,那麽在我們還沒有抓捕其他爆炸案凶手的情況下,這個嫌疑人何必又主動出擊殺了於楨來惹禍上身,這不是更加把我們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到他的身上了?”張弛分析道。

我點頭:“自己身上又多了一條人命,之前的傳達信息可不是多此一舉了。”

“另一種可能,他根本和爆炸案無關,那麽他是怎麽拿到這雙鞋的?他和鞋主人到底是什麽關係,他兩次作案都穿著別人的鞋,到底還有什麽其他目的?看他讓於楨傳話的內容來看,像是和我們要玩‘貓捉老鼠’的遊戲,並沒有忌憚警察追捕他的意思,他又何必靠穿其他凶手的鞋來隱藏自己的身份?完全可以有其他的方式。”

我從張弛眼裏讀到了自己的焦慮,沒有人比我們更希望趕緊破解爆炸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