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

京城發生刑事案件,歸誰管

午後的汴京城,天氣晴朗。雖然冬日裏寒氣大,但絲毫不影響會仙樓的生意。無論白天晚上,會仙樓賓客滿座,客來客往,熱鬧得很。

周二郎和往常每一天一樣,熱情地招呼著客人,給客人點菜,積極處理客人的需求。然而意外突然發生,二樓包間的A客人喝醉酒,出來上廁所時不小心撞了坐在窗邊那桌的B客人,兩人爭吵起來,越來越激烈,還掀翻好了幾張桌子。其他吃飯的客人怕被殃及,一哄而散,倉皇逃跑。

周二郎和會仙樓的老板上樓時,A客人正把B客人摁在桌上往死裏打。周二郎怕出人命,趕緊上前準備拉架。可還沒等周二郎走到,A客人不知抽了什麽風,竟然把B客人從窗戶推了下去。這可把周二郎嚇壞了,他跌坐在地上,目瞪口呆,回頭看他老板,老板也嚇壞了。

開封府的官差很快來到現場,A客人被捉拿,已經氣絕的B客人也被抬走了。

第二日,開封府升堂審理會仙樓傷人案,周二郎和酒樓老板作為目擊者,也被請到了現場。這個案子並不複雜,很多客人目睹了是A客人先動手打人,除了周二郎和酒樓老板,樓下街市的百姓也看見了是A客人把B客人推下樓致死的。

退了堂,周二郎和老板總算可以離開了,他們都鬆了口氣。

回酒樓的路上,周二郎對老板說:“我昨晚一夜沒睡,今天還得一大早趕來做目擊證人,您看我這兩個大黑眼圈……我下午能請假回去休息嗎?”

“當然可以,因為我也一夜沒睡,你看我的黑眼圈,比你還大一倍!”老板深有同感,“真是倒了八輩子黴了,碰上這種事,太影響酒樓生意了。明天你去找幾個僧人來念念經,超度超度B客人吧。”

“好的老板。不過我還有一事不解,您為什麽沒主動向開封府請求讓A客人賠償會仙樓的損失?幸好府尹大人公正廉明,依法判了賠償,不然我們酒樓損失慘重啊!”

在這次打架事件中,酒樓的桌椅和餐具被砸碎了不少,尤其餐具價格都不便宜。還有那些被嚇走的客人,他們當中有些人的飯錢沒結算……周二郎隨便一估算,這得損失好幾千兩啊!

誰知,老板歎了口氣說:“我哪敢提啊!你可能還不知道A客人是什麽來頭,他爸可是朝中高官。今天開封府的確按照司法判了這個案子,但是誰知道明天會怎樣?他爸肯定會想盡辦法為他脫罪的。別說賠償了,能不把我們會仙樓牽扯進去,我就燒高香了!”

“什麽?還可以這樣?這可是京城誒!”周二郎震驚不已,“這案子一目了然,很多人都可以作證的,A客人家裏還能怎麽為他翻案?”

“哎,不知道啊,再看看吧。希望大宋律法能給一個公道。”

周二郎悻悻然,聽老板這麽一說,他總覺得事情沒這麽簡單。

按照宋朝的司法程序,案件審判結束後,開封府要把案件詳情和審判結果報給大理寺審核,大理寺審完報給刑部複審,刑部複審完了,還得呈送到審刑院再審,由皇帝親自批複。這三個中央司法機構當中,審刑院是太宗年間成立的,由知院和詳議官等六位官員組成,屬於大內機構,最終決斷權掌握在皇帝手裏。

李郎去會仙樓吃飯的時候,偶爾會給周二郎普法,所以周二郎知道京城刑事案件的審核流程。他心想,這一層層上報審批過去,確實需要些時間。有句話遲則生變,萬一老板說的事真的發生呢?那B客人死得多冤啊!周二郎心有餘悸,

第二天一早,周二郎請了僧人來會仙樓念經。不過和老板擔心的一樣,這件事還是影響了酒樓的生意。

又過了幾日,案子有了新進展,但是這一進展完全不在周二郎的預料中。老板跟他說,禦史台把這個案子接過去繼續審了。

周二郎腦子裏打出了一連串問號。禦史台又是什麽機構?這個他是真不知道了。看來這個案子比他們想的都要複雜啊。

小知識:

1、宋朝中央司法機構主要分為大理寺、刑部、審刑院。大理寺是全國最高審判機構,負責審核評判各地的刑事案件;刑部的職責是複審大理寺審判的案件;審刑院的權力則高於大理寺和刑部。

2、審刑院於太宗年間設立,大理寺審判的案件經刑部複核後,再送到審刑院審核,最終由皇帝親自裁決。審刑院是為了加強中央對司法權的掌控而成立的機構。神宗年間,審刑院被撤銷,職能並歸到刑部和大理寺。

3、開封府是北宋的京師府衙,級別與州、府相同,即地方級行政機構,但在司法上的權力比前者大,發生在京城的刑事案件,審判權歸開封府,然後上報大理寺審核,刑部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