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 蕭太後攝政

乾亨四年(982年)九月,一向羸弱多病的遼景宗在秋獵之地焦山撒手西去,使遼朝政局頓時陷入動**之中。是時,皇後蕭燕燕年方三十,而皇太子耶律隆緒才十二歲,孤兒寡母,主少國疑,而諸王宗室二百餘人擁兵握政,盈布朝廷。雖然長期患病的遼景宗處理朝政隻是畫諾而已,蕭皇後已經“以女主臨朝,國事一決於其手”,但遼景宗畢竟是一朝天子,故其在世時群臣各安其位,不敢萌生別念。至此遼景宗忽然駕崩,“事出倉卒”,使得蕭皇後因“少姻援助,諸皇子幼稚”而在諸強臣的虎視眈眈之下處境險惡,“內外震恐”。在此危殆之際,南院樞密使韓德讓不負遼景宗、蕭皇後的信任,出麵收拾危局,力挽狂瀾。

當時,隨遼景宗進行秋獵的韓德讓也在焦山一帶,當他獲悉遼景宗病危的消息,不等詔令來召,即“密召其親屬等十餘人”,即隸屬於天子但由他統領的“宮分軍”並赴皇帝“行帳”,以武力協助蕭皇後攝政,輔佐小皇帝順利繼位。韓德讓建議蕭皇後更換執政大臣,將不可靠的大臣調離要職,並敕令諸王各歸第,不得私下聚會和宴會,從而隨機應變,奪取了他們的兵權。此時有宗王多人留守上京,並未隨天子來到秋獵之地,所以韓德讓又奏請蕭皇後悉召“其妻子赴闕”,使這些宗王因妻子、兒女在蕭皇後的掌控之下,而有所顧忌。等到這一切均布置已定,蕭皇後、韓德讓才於遼景宗駕崩後的第二天,召集契丹、漢大臣百官至行帳,宣布遼景宗的“遺詔”,共同擁立太子耶律隆緒在遼景宗的靈柩前即位,是為遼聖宗;改元統和,大赦天下。蕭皇後被尊為皇太後,奉遺詔攝政,“軍國大事”聽其處置。

史載蕭太後初“攝國政”時,曾泣告心腹大臣道:“母寡子弱,族屬雄強,邊防未靖,奈何?”耶律斜軫、韓德讓聞言齊聲表態:“信任臣等,何慮之有!”於是蕭太後以耶律斜軫、韓德讓分掌北、南樞密院,“參決大政”於朝廷,並讓韓德讓“總宿衛事”,執掌宮衛禁兵,委任於越耶律休哥“以南邊事”,從而基本上控製了朝廷內外大權。其具體安排為:

在朝廷上,統和元年(983年)正月,樞密使兼政事令室昉“以年老請解兼職,詔不允”;二月,以惕隱化哥為北院大王、解領為南府宰相;三月,以大父帳太尉耶律曷魯寧為惕隱等。

在地方上,於遼景宗死後次月,蕭太後即命南院大王勃古哲總領山西諸州事,北院大王、於越耶律休哥為南麵行軍都統,奚王和朔奴為副都統,與同平章事蕭道寧分領本部軍馬屯駐南京;次年正月,南京留守、荊王耶律道隱死,蕭太後便以耶律休哥接任南京留守,並賜南麵行營總管“印綬”,總領南麵“邊事”;四月,以樞密副使耶律末隻兼侍中、為東京留守;十月,以吳王耶律稍為上京留守,行臨潢府事等。

同時,蕭太後還頒行措施強化社會控製,如“禁所在官吏軍民不得無故聚眾私語及冒禁夜行,違者罪之”;以奉行“遺詔”為名,召見被貶責的遼景宗之庶兄質睦(即隻沒),複封寧王,從而緩解皇族內部頗為激烈的矛盾;將皇女長壽公主下嫁國舅宰相蕭婆項(蕭幹)之子蕭排押、延壽公主下嫁蕭排押之弟蕭勤德,以加強其與後族貴戚的聯絡。通過這一係列的果斷措施和縝密安排,蕭太後在契丹、漢心腹大臣的鼎力支持下,大大鞏固了自己的權位,於是心腹大臣就以“太後預政,宜有尊號”為名,讓有關官署“詳定冊禮”。統和元年五月,遼聖宗詔令近臣商議皇太後“上尊號冊禮”,樞密使韓德讓即將後漢皇太後垂簾聽政的“故事草定”上奏。六月,遼聖宗率大臣百官上皇太後尊號曰承天皇太後。七月一日,蕭太後正式臨朝聽政,參決軍政大事,由此開始了遼代曆史上著名的“承天太後攝政”時期。

此外,為表示其當國之不同凡響,蕭太後又對國號作了改動:大同元年(947年),遼太宗滅後晉,進占汴京,曾改契丹國號為大遼以為紀念。至此統和元年,蕭太後複改國號大契丹。此後鹹雍二年(1066年)又改稱大遼,直至1125年遼亡。雖然其國號屢有變化,但人們仍習稱遼朝。故本書為行文方便,亦概稱之為遼。

既然政局已趨穩定,蕭太後便屢屢舉行契丹傳統的祭祀天地和“再生禮”,以昭示“天意”:統和元年三月、五月,兩次以青牛白馬祭天地;七月,遼聖宗行再生禮;十二月“千齡節”,祭日月,禮畢,百官稱賀。二年五月,祠木葉山;七月,蕭太後行再生禮。三年四月,祠木葉山。四年五月,以青牛白馬祭天地;九月,蕭太後行再生禮;十月,蕭太後複行再生禮,為遼聖宗“祭神祈福”;十一月,以青牛白馬祭天地;十二月,以黑白二牲(即青牛白馬)祭天地。

契丹始祖乘青牛、白馬會於木葉山下的傳說故事,已見前文,遼廷為此常常舉行以青牛白馬祭天地或祠木葉山的儀式,此不詳述,下麵主要介紹一下那頗具神秘感的“再生禮”究竟為何種儀式。

再生禮,亦稱複誕禮。《遼史·國語解》雲:“再生禮,契丹舊俗,每十二年一次,行始生之禮,名曰再生。惟有皇帝與太後、太子及夷離堇得行之。”又《遼史·禮誌》稱“凡十有二年,皇帝本命年前一年季冬之月,擇吉日”舉行之。但從《遼史》記載來看,再生禮並非每隔十二年一次,亦非在“季冬之月”舉行,更不一定要在本命年前一年。如遼聖宗生於保寧三年(辛未,971年),統和元年(癸未,983年)行再生禮時正是其本命年;而在統和十二年(甲午,994年)十一月再次舉行再生禮時,為其本命年的前一年。又如蕭太後生於應曆三年(癸醜,953年),其在統和二年(甲申,984年)、四年(丁亥,987年)先後舉行的三次再生禮,亦顯然與本命年沒有關係。因此,契丹君王除了在本命年前一年舉行再生禮之外,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慶祝戰爭勝利、祭神祈福、優待功勳重臣時,亦往往舉行再生禮。蕭太後統和四年兩次舉行再生禮,即與當年遼軍大勝宋軍有關。

《遼史·禮誌》中介紹了契丹皇帝的再生禮儀,但未記載有關太後的再生禮儀,可能大同小異。

在天子本命年前一年之最後一月內選擇一吉日,舉行儀式前,於禁門之北設置再生室、母後室、先帝神主輿。再於再生室東南倒植四根歧木(即有枝杈之樹木)。行禮之日,以童子及產婦置於室內。一婦人執酒,另一男性老者持矢箙(皮革製成的箭囊),立於室外。司儀請神主降輿,致奠。祭畢,皇帝出寢殿,直至再生室。童子隨皇帝三過歧木之下,接生之老婦同時致辭,拂拭皇帝身軀。童子過歧木七次,皇帝臥於木側。老者拍擊矢箙,呼道:“生男矣。”太巫蒙住皇帝之首。群臣稱賀,再拜。產婦持酒進獻皇帝,太巫奉繈褓、彩結等物讚祝之。另有七位老者手書皇帝名字係於彩帶之上,進奉皇帝。群臣亦進獻繈褓、彩結等物。皇帝拜過先帝畫像,然後大宴群臣。

從再生禮上有產婦致辭、拂拭皇帝身體,以及太巫、群臣獻繈褓等物,可見其在模擬皇帝出生時的過程,所謂“再生”“複誕”之稱,顯然由此而來。契丹再生禮中若幹習俗,為後世北方的本命年風俗所沿襲。如今日北方人在本命年裏的“紮紅”習俗,小孩穿紅背心、紅褲衩,成人係紅腰帶等,與契丹再生禮中的“繈褓”“彩結”等物頗為相近。此外,往往與再生禮後先舉行的柴冊禮,是另一極具特色的契丹禮儀,此禮儀留待後文介紹,此處從略。

蕭太後通過屢次舉行再生禮等祭祀活動,從而在契丹國內確立了絕對的權威。蕭太後鑒於自遼穆宗以來的“中衰”局麵雖有所好轉,但契丹社會矛盾依然十分嚴重,而且“族屬雄強,邊防未靖”,如處置欠妥,必將危及其統治的穩固。因此,蕭太後攝政之後,依靠蕃漢大臣,在政治、軍事、經濟諸方麵進行大膽改革,以強化其專製統治。

在政治上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蕭太後首先設法奪回諸宗王的兵權,將軍隊牢牢控製在手。即通過把貴族所擁有的部曲落籍於州縣、奴隸編為部民、沒收部分頭下軍州等方法,限製大首領部落軍的規模,以削弱其對皇權的威脅。此處所謂“頭下軍州”,也寫作“投下軍州”。遼朝諸王外戚大臣及諸部首領在戰爭中所俘掠的人口,可於潢河流域契丹本部設置州縣集中居住、奴役,稱為“頭下”。遼製規定,僅皇族諸王公主和後族貴戚所領有的“頭下”可建州城,其他隻能聚集為若幹堡寨,即所謂“不能州者謂之軍,不能縣者謂之城,不能城者謂之堡”。當時,遼廷又規定頭下州縣改行賦稅製,頭下戶向州縣官府交租,向頭下領主交稅,故被稱為“二稅戶”。這一變革,有效地削弱了那些貴族們的實力和對頭下戶的控製力。蕭太後又改兵製,自己親統國內精兵,如《契丹國誌》所載,契丹“國中所管幽州漢兵,謂之神武、控鶴、羽林、驍武等,皆太後自統之”。蕭太後為保持禁軍的精悍驍勇,還多次下令簡汰禁軍士卒,詔北皮室軍(皮室軍為契丹部族精兵之一)“落不任事者免役”,命諸道軍將勇健者之名上報朝廷。蕭太後還於當國不久,即下令州縣官吏不得曲從貴族大臣的意旨,而必須忠誠於朝廷,此後又在“東邊”諸部族中各設都監,以此強化中央機構對地方州縣和部族的控製。

蕭太後頗為注意整頓吏治,詔令諸道“舉薦才行之士,糾察貪官酷吏,撫問老年,禁止民眾之奢侈、僭越行為”,表彰州縣“長吏有才能、無過失者”,並對衣冠迎合上意的太師柘母處以“撻之二十”的懲罰。蕭太後還主張各級官員要“留心聽斷”,減輕刑罰,並屢次親決滯獄,處理重大、疑難案件;敕令“諸刑獄有冤,不能申雪,聽人至禦史台陳訴,委官覆問”;並派得力官吏去各地分決滯獄,由此大大減少了各地滯留案件。同時,蕭太後針對遼穆宗時“刑罰無章”的亂局,堅決施行“賞罰信明”政策,故蕭太後當國期間,“國無悻民,綱紀修舉,吏度奉職,人重犯法”,使得契丹社會矛盾相對緩和。

針對契丹國內賦稅沉重、征戰繁多等情況,蕭太後采取了減免賦稅、獎勵開墾、賑濟災荒、發展生產等措施。據《遼史·聖宗紀》不完全統計,蕭太後當政時,遼廷頒行有關減免賦稅和賑濟災民的詔令多達39次,且絕大多數是統和十九年(1001年)以前的,表明在蕭太後當國後期,契丹境內的生產和百姓生活條件已有了相當大的改觀。

蕭太後在勸農桑,薄賦徭,確立綱紀,修明內政的同時,也未忽視嚴整軍備,鞏固邊防。蕭太後除命令耶律休哥為南京留守,總管防宋事宜之外,並命韓德威等人討伐黨項、阻卜;命齊妃(蕭太後姐)領兵三萬屯駐西邊驢駒兒河,西捍韃靼,修築可敦城,作為契丹西北邊防重鎮;命令耶律阿沒裏等將領東征高麗、女真,經營東北,迫使高麗“稱臣奉貢”;又結好西夏,封黨項首領李繼遷為西夏王,從而穩住遼朝東西邊防,得以全力抗擊宋朝收複燕雲十六州的企圖。

此外,蕭太後深知要鞏固其統治、讓遼國強盛,必須順應曆史發展,進一步效法中原漢族政權的一整套統治理念和方法,在契丹實現封建化。為此,她大膽任用漢臣,除開貢舉使更多的漢人士大夫得以通過科舉進入仕途外,還注意從戰場上被俘的宋人中選有才幹者授官任用。如統和七年(989年),有宋進士七十七人攜家眷來歸契丹,蕭太後命有司考察其中進士及第者,補授國學官,其餘的都授予縣主簿、縣尉;十二年(994年),又詔令諸部將所俘虜的宋人中有官吏、儒生、“抱器能者”的名字上報有司,以備錄用;二十一年(1003年),宋朝大將王繼忠被俘,蕭太後“知其賢,授戶部使”,王繼忠“亦自激昂,事必盡力”。

史稱蕭太後任人不疑,信賞必罰,“明達治道,聞善必從,故群臣鹹竭其忠”;又稱她“神機智略,善馭左右,大臣多得其死力”。蕭太後在由韓德讓、耶律休哥、耶律斜軫、室昉等蕃漢大臣組成的統治核心集團的同心輔佐下,安內攘外,勵精圖治,效法漢製,厲行封建化改革,促進了契丹社會經濟、文化迅速發展,弼成遼聖宗時期四十年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