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詩集傳》——《詩經》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朱熹的《詩集傳》代表了宋代《詩經》研究的最高成就,被稱為集大成之作。如皮錫瑞指出:“歐陽修《詩本義》,始不專主毛鄭。宋人競立新說,至朱子集其成。” 它的影響波及元明清三代。《詩集傳》流傳之後,通行達八百年,以至於明清時代的普通讀者竟不知道《詩經》讀本還有漢唐版本。那麽,《詩集傳》的“集大成”是如何體現出來的呢?它在《詩經》解讀過程中有什麽樣的貢獻呢?以下從《詩集傳》的體例、解讀方式等方麵來介紹《詩集傳》“集大成”的表現。

(一)體例獨特,兼采眾家之說

第一,調整小序位置。前麵我們提到的《毛傳》由序文、經文、釋文三部分構成。序言部分又可以分為大序和小序。大序為總論,置於開篇。小序為每首詩歌的序言,置於該首詩歌的前麵。這樣的體例幾乎成為《詩經》注釋的慣例,小序甚至有了跟經文同樣重要的地位。朱熹對此加以改變,他將《毛詩》的小序廢掉,而換成了自己的解說。朱熹曾經指出:“舊曾有一老儒鄭漁仲,更不信小序,隻依古本與疊在後麵,某今亦隻如此,令人虛心看正文,久之其義自見。”(《朱子語類》卷八十)鄭漁仲指的是鄭樵,鄭樵是我們前麵提到的廢小序派人物,他在注釋《詩經》時就將《毛詩》的小序予以廢除,用自己的序言來代替小序,並將小序放在經文之後。朱熹認為這樣的位置安排才符合讀者的閱讀習慣,即讀者先進行詩歌文本閱讀,再看注釋者的解釋與說明,有助於讀者明白詩歌文本的本義,而不至於被注釋者所引導或誤導。

第二,朱熹將音注放在經文的旁邊,方便讀者閱讀。古人注《詩經》有音注和義注,二者都置於經文以下。而朱熹則將音注直接放在了經文的大字旁邊,這樣讀者在沒有看到義注、即使不明白詩意的時候也可以先將詩文讀出來。這樣的安排與朱熹對《詩經》的讀法認識相關,朱熹認為“沉潛諷詠”是讀《詩》的關鍵。“沉潛諷詠”大意是說讀詩人要靜下心來對詩歌文本進行誦讀,從文字、音韻中尋求詩歌的含義。

第三,每章都標舉賦、比、興。《毛詩》獨標“興體”,對“賦”和“比”有所忽略。朱熹則不一樣,他對“賦”“比” “興”三者都有非常深入的思考,對三者的表現方式和具體作用也進行了深入分析。因此,他在標明“賦”“比”“興”的時候比較靈活,並沒有局限於某一章、某一句隻能是“賦”、隻能是“興”,或者隻能是“比”,而是可以兼而有之。如《漢廣》即標“興而比”,這樣的解讀更符合《詩經》的實際。

第四,不少詩篇的篇後還有一些附錄成分。朱熹注釋《詩經》講究簡潔明了,主張讀詩人從“諷詠”文字中探求詩歌本義,但是有些知識對理解詩意也是有幫助的,這些知識也是不能忽略的。因此,朱熹將一些史實的考證、自己的一些難以完全證實的想法、對前人觀點的辨析等內容,附錄在篇章的結尾之處,讀者可以選擇是否閱讀。閱讀,可以開拓讀者的思維;不閱讀,也不影響對全詩的理解。

以上在體例上的一些特殊安排,朱熹都是從方便讀者閱讀的角度來確定的。朱熹認為解《詩》先需要讀詩,“沉潛諷詠”才是解詩、讀詩的必由之路。要廢除一切有礙讀者理解詩歌本意的因素:“直是要人虛心平氣,本文之下打疊交空****地,不要留一宗先儒舊說,莫問他是何人所說,所尊,所親,所憎,所惡,一切莫問,而唯本文本意是求。”(《朱子文集》卷四十八)不管先儒是如何解讀的,讀者隻需要根據自己的理解來尋求本意即?可。

同時,對先儒的注解,朱熹也不是一味否定:“凡先儒解經,雖未知道,然其盡一生之力,縱未說得七八分,也有三四分,且須熟讀詳究,以審其是非而為吾之益。”(《朱子語類》卷八十)朱熹認為,要在自己領悟本意的基礎上,將己意與先儒意加以比較,如此方可以得出正確的認識。由此可以看出,朱熹的《詩經》解讀雖然是廢小序,但是也是兼采眾家的,隻要他認為是正確的,不管是哪一個學派,也不管出自何人之手,朱熹在解讀的過程中都會加以采用,“集大成”的特征亦由此可見。

(二)以詩說《詩》

以詩說《詩》指的是從文本出發來理解《詩經》。朱熹指出:“一切莫問,而唯本文本意是求。”以詩說《詩》是相對於漢唐人的以序說《詩》的解讀方式而言的。從前麵的介紹可以看出,漢唐學者解讀《詩經》的思路是以序為先,由序言確定的主旨來解釋詩句,由此常常出現穿鑿附會、違背詩歌本義的情況。對此,朱熹指出:“令人虛心看正文,久之其義自見。蓋所謂序者,類多世儒之誤,不解詩人本意處甚多。”(《朱子語類》卷八十)朱熹又指出:“解《詩》時,且讀本文四五十遍,已得六七分,卻看諸人說與我意如何,……又讀三四十遍,則道理流通自得矣。”(《朱子語類》卷八十)朱熹多次強調讀《詩》、解《詩》應該從《詩經》的文本出發。

(三)以理說《詩》

朱熹在《詩集傳》的序言中指出:“此《詩》之為經,所以人事演於下,天道備於上,而無一理之不具也。”朱熹是理學家,他解詩時也注意從“理”的角度出發,“存天理、滅人欲”是其解讀《詩經》的理論基礎。由此出發,朱熹認為凡是符合三綱五常者為正為善,反之則為亂為**,因而提出了“**詩”的說法 。不過,“**詩”也具有諷諫作用。

(四)經學傳統之下的文學解讀

中國文學經過魏晉“文學的自覺”的時代,唐代詩歌的盛世發展,至宋代,文學觀念已經深入人心。再加上疑古惑經之風,從文學的角度來解讀《詩經》便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了。歐陽修開其先河,他在《詩本義》中說:“詩文雖簡易,然能曲盡人事,而古今人情一也。求詩義者,以人情求之,則不遠矣。然學者常至於迂遠,遂失其本義。”從“情”的角度來解讀《詩經》,而“情”正是文學的重要特征。值得重視的是,歐陽修認為“古今人情一”,即古代人與當代人在情感上是相通的。這一點與今人對文學“普適情感”的追求非常接近了。在此之後,《詩經》的文學解讀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重視,而朱熹則可以說是對《詩經》文學闡釋進行得最為徹底者。

第一,朱熹提出“國風”是當時的民歌。他在《詩集傳》的序言中指出“凡《詩》之所謂風者,多出於裏巷歌謠之作”“男女相與詠歌,各言其情”,明確指出《詩經》中的“國風”乃男女吟詠性情的民歌。

第二,朱熹主張用文學方法讀《詩》。他在《朱子語類》中提出了讀《詩》的方法:“《詩》,如今恁地注解了,自是分曉,易理會。但須是沉潛諷誦,玩味義理,咀嚼滋味,方有所益。若是草草看過一部《詩》,隻三兩日可了。但不得滋味,也記不得,全不濟事。古人說‘《詩》可以興’,須是讀了有興起處,方是讀《詩》。若不能興起,便不是讀《詩》。”(《朱子語類》卷八十)

第三,注重“賦比興”的表現手法。前麵提到朱熹對“賦比興”的重視。這裏需要強調的是,朱熹對“賦比興”的解釋符合文學創作規律:“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

第四,對《詩經》民歌特色的肯定。在朱熹以前,對《詩》三百篇的解讀是以經學為主的。朱熹是第一個提出《詩經》具有民歌性質的批評家。《詩集傳·序》中指出:“凡《詩》之所謂風者,多出於裏巷歌謠之作,所謂男女相與詠歌,各言其情者也”。“風”作為《詩經》的主體,大部分是民歌,而且多與愛情有關,這一見解非常精辟,對後世《詩經》的文學研究具有重要影響。

總的來說,朱熹的《詩集傳》對《詩經》的解讀既有經學的影子,又並未忽略漢代學者對《詩經》政教、美刺的影響,也沒有忽略《詩經·國風》中的大部分詩歌是從民間采集而來的,具有民歌的本質與特色。同時,作為理學家,朱熹又堅持“以理說詩”,“存天理,滅人欲”是他解讀《詩經》的基礎。從這幾點來看,《詩集傳》被評為“集大成”之作是毫不誇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