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看、讀、作是學好國文的基本功

至於自己用功,不外乎看、讀、作三項。

此中看讀自然較作為要。因為必先經過看、讀,方才能作。看、讀實在還是一事。我們看書時,雖然自己不覺得在念,其實是無不默念的,前文已說過了。看與念,隻有程度上的差別,並無性質上的差別。所不同者,則普通所謂讀,乃是將一篇文章,反覆念多少遍,看則不過走馬看花而已,一則分量少而用力深,一則用力淺而所涉廣,此二者之中,看實尤要於讀,因為要求悟入,總是利於從多中撈摸的。

現在有一種人,在看、讀二者中更重視“看”,這是拘泥於從前的教法,而不知變通。從前的教法,讀“四書五經”的,大致是六歲到十五歲的孩子。他們對於經書,根本看不懂,教者(1)既欲其應科舉,而必教之以“四書五經”,(2)又因考試功令,本是不準攜帶書籍的,題目出處,不能不知,於是“四書五經”,非將本文熟讀不可,不能以看過明白為已足;(3)而此時的學生,年齡幼稚,能力有限,不但自己不能多看書,即分量較多的書講給他們聽,亦苦難於領受;指定一段書,使其反複熟讀,卻是比較可能的。以此三因熟讀遂為舊時惟一的教法。

現在的情形,不是如此,這是顯而易見的,我也不是說現在學習文章,全然不要熟讀,然初不必如昔日之拘,而且遠不如多看的重要。還有一層,教師選授的文章,和學生熟讀的文章,可以不必一致的。因為文章各有心得,教師有心得,講得最好的,不一定是學生所最喜歡的。講授本不過舉隅。天下的文章,哪裏講得盡?所以舉示學生的範圍宜較廣,聽其於一定的範圍內活動。所謂熟讀,並不要照昔時私塾的樣子,讀得能夠背誦,不過對自己所愛好的文章,特別多讀幾遍,時時加以諷詠而已。其篇目亦無一定,不過大致宜在古今第一流作品之中。而人的好惡,雖若不齊,實亦大同小異,聽其自擇,自亦不會軼出此較寬的範圍的。

至於作,則最要之義,為待其自動,看讀得多了,自然有一種勃不可遏之境。在這時候,雖欲使之不作而不可得。教者隻須迎機略加指正就夠。我們的說話,固然是一句一句逐漸學會的,然而都是到會說了,不能不說的時候,才說出來的,從沒有人當我們還沒有會說話的時候,強迫著我們說,如其在這時候而強迫著說,隻會把話說壞了,決不會收速成之效的。從前教國文的人,每以令學生“早開業”為戒,其原理就在乎此。

(此篇節錄自《呂思勉遺文集》一書,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