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經、傳皆可信

古代史書,傳者極少。古事之傳於後者,大抵在經、子之中。而古人主客觀不甚分明;客觀事實,往往夾雜主觀為說;甚有全出虛構者,是為寓言(參看後《論讀子之法》)。而其學問,率由口耳相傳,又不能無訛誤,古書之傳於今者,又不能無闕佚。是以隨舉一事,輒異說蜂起,令人如墮五裏霧中。治古史之難以此。

苟知古事之茫昧,皆由主客觀夾雜使然。即可按其學術流別,將各家學說,分別部居;然後除去其主觀成分而觀之,即古事之真相可見矣。然則前述分別今古文之法,不徒可施之儒家之今古文,並可施之諸子也。此當於論讀子之方法時詳之。惟有一端,論讀經方法時,仍不得不先述及者,則“既知古代書籍,率多治其學者東鱗西爪之談,並無有條理係統之作,而又皆出於叢殘掇拾之餘;則傳之與經,信否亦無大分別”是也。

世之尊經過甚者,多執經為孔子手定,一字無訛;傳為後學所記,不免有誤。故於經傳互異者,非執經以正傳,即棄傳而從經,幾視為天經地義。殊不知尼山刪定,實在晚年,焉能字字皆由親筆。即謂其字字皆由親筆,而孔子與其弟子,亦同時人耳,焉見孔子自執筆為之者,即一字無訛;言出於孔子之口,而弟子記之,抑或推衍師意者,即必不免有誤哉。

若謂經難私造,傳可妄為,則二者皆漢初先師所傳,經可信,傳亦可信;傳可偽,經亦可偽也。若信今文之學,則經皆漢代先師所傳,即有訛闕,後人亦無從知之。若信古文之學,謂今文家所傳之經,以別有古經,可資核對,所異惟在文字,是以知其可信;則今文先師,既不偽經,亦必不偽傳也。是以漢人引用,經傳初不立別。

崔適《春秋複始》,論“漢儒引《公羊》者皆謂之《春秋》;可見當時所謂《春秋》者,實合今之《公羊傳》而名之”甚詳。餘謂不但《春秋》如此,即他經亦如此。《太史公自序》引《易》“失之毫厘,繆以千裏”(此二語漢人引者甚多,皆謂之《易》),今其文但見《易緯》。又如《孟子·梁惠王下篇》,載孟子對齊宣王好勇之問曰:“《詩》雲: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篤周祜,以對於天下。此文王之勇也,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書》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有罪無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誌。一人衡行於天下,武王恥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此文王之勇也”,“此武王之勇也”,句法相同;自此以上,皆當為《詩》《書》之辭;然“一人衡行於天下,武王恥之”,實為後人評論之語。孟子所引,蓋亦《書傳》文也。舉此兩事,餘可類推。

近人過信經而疑傳者甚多。予去歲《辨梁任公陰陽五行說之來曆》一文,曾力辨之。見《東方雜誌》第二十卷第二十冊,可以參觀。又如《北京大學月刊》一卷三號,載朱君希祖整理中國最古書籍之方法論,謂欲“判別今古文之是非,必取立敵共許之法。古書中無明文。今古文家之傳說,一概捐除。惟《易》十二篇,《書》二十九篇,《詩》三百五篇,《禮》十七篇,《春秋》《論語》《孝經》七書,為今古文家所共信。因欲取為判別二家是非之準”。朱君之意,蓋欲棄經說而用經文,亦與梁君同蔽。姑無論經傳信否,相去不遠。即謂經可信,傳不可信,而經文有不能解釋處,勢必仍取一家傳說,是仍以此攻彼耳,何立敵共許之有。今古說之相持不決者,固各有經文為據,觀許慎之《五經異義》及鄭駁可見也。決嫌疑者視諸聖,久為古人之口頭禪,豈有明有經文可據,而不知援以自重者哉。大抵古今人之才智,不甚相遠。經學之所以聚訟,古事之所以茫昧,自各有其原因。此等疑難,原非必不可以祛除,然必非一朝所能驟決。若有如朱君所雲直截了當之法,前此治經之人,豈皆愚騃,無一見及者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