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雞”:“虛張聲勢”促成功

“配銅錢”“石頭、剪刀、布”等博弈相對簡單,而且它們之間的廣闊形式和正規化並無本質性的差別。但是,接下來我們所要講到的是一種形式更加廣闊的博弈,因為這些博弈中的局中人有若幹個“著”,這就意味著在這些博弈中,廣闊的形式和正規化的過渡之間變得更加豐滿而有意義。

我們會對撲克中的博弈進行嚴格的討論,而實際過程中的撲克相對複雜,但是我們又想進行極其細致的討論。在此種情況下,可以對其進行一些簡化處理,甚至是進行一些根本性的“改變”,方便我們對其中的博弈情況進行研究。基於此,我們對撲克的所有修改都會保留其最初的基本性質和觀念。

實際上,撲克可以由任意人數參與,但是我們所要研究的是零和二人博弈,因此我們將參與撲克的人數規定為兩人。

進行撲克博弈之前,我們將從所有的牌中拿出5張撲克牌給賽局中的每個人,在此種情況下,每個人所獲得撲克牌的組合會有2598960種,這種情況下,我們將其稱為一“手”牌。此時,每個人將自己所獲得的撲克牌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進行排列,按照我們的前提規定,即每個人一“手”牌的大小對應的是撲克牌的強弱。

其實,撲克牌在實際的玩法中有很多種,或者可以說它有多種變形,我們可以將是否換牌作為區分其是何種博弈的參照點,即“換牌”博弈與“不換牌”博弈兩種。

在“換牌”博弈中,參與賽局的局中人可以換掉自己手上的某張撲克牌,或者換掉手上的所有撲克牌,而且這種換牌的方式是“千奇百怪”的。在某些換牌變形中,局中人手中的一“手”牌,往往是在同一賽局中相繼獲得的。相對來說“不換牌”博弈相對簡單,即在同一賽局中,必須保證自己手上的撲克牌不發生變化。因此,我們為了在研究過程中偏向簡單,所以隻研究“不換牌”博弈。

在“不換牌”博弈中,賽局中的參與者便不需要將一“手”牌作為一手牌,這裏所說的一手牌指的是局中人所獲得的撲克牌的組合。假設我們令局中人所獲得的撲克牌的總數為S,每個人所獲得的撲克牌數為s。由於前麵已經提到在博弈中如果使用全副牌,那麽每個局中人手中的撲克牌的組合為S=2598960。由於發牌是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的,所以每個人獲得撲克牌的可能性是相同的,那麽從全副牌中隨便抽取一張撲克牌的數作為s,而s便是賽局中的“機會的著”,而且兩個局中人獲得其中可能的值的概率是相同的。因此,“不換牌”博弈便由“有機會的著”開始了,我們將參與博弈的局中人分別命名為甲和乙,而給他們抽取的撲克牌數為甲1和乙2。

上述為撲克博弈的第一個階段,通常情況下撲克博弈進行到第二階段時,便需要賽局中的參與者進行“叫價”。所謂“叫價”,指的是兩個參與者需要下賭注,而這個賭注有大有小,完全取決於局中人自己的決策。一般情況下,當其中的一個局中人“叫價”之後,另一個局中人會有三種選擇,即“看牌”“不看牌”“加叫”。

“看牌”指的是這個局中人接受了第一個局中人的“叫價”,他需要將自己手上的撲克牌全部攤開,與“叫價”的局中人的撲克牌進行比較,最後兩個局中人手上擁有較強的一“手”牌的局中人獲勝,而且能夠獲得此次“叫價”的收益,並且結束此局博弈。

“不看牌”指的是,局中人願意接受他在前一局中最後一次的“叫價”,而且他所接受的這個金額要比現在的數額低,而且兩個參與者都沒有其他的異議,此時,兩個局中人便不會在意各自手上握有怎樣的牌,因為他們手上的牌無須全部攤開。

“加叫”指的是,對方能夠給出“叫價”者更多的叫價,以此還擊“叫價”者給出的叫價,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兩個局中人的地位便會發生反轉,即前麵“叫價”的局中人此時便會有三種選擇:“不看牌”“看牌”“加價”。其餘的對局,便以此類推。

但是,在進行撲克博弈的對局中,若是參與者中的一方手上握有強牌,那麽他有極大的叫高價的可能性,而且會根據情況進行不少加叫,主要是因為他有足夠的信心覺得自己能夠在賽局中獲勝。這就說明在他進行加叫或者叫高價的過程中,向他的對手釋放了一個信息,即他的對手可以假設他手上握有強牌,那麽對手在這種情況下,極有可能在進行決策時會選擇“不看牌”。這也意味著,雙方在“不看牌”的決策下,無法對雙方的撲克牌進行對比。此時,若是手上的牌是弱牌的一方,他便可以選擇加價或者叫高價,進而引起對手不看牌,以此達到一種自己手上握有強牌的假象,利用這種方式極有可能用手上的弱牌贏過對方手上的強牌。

在撲克博弈中,這種現象被稱為“偷雞”。顯而易見,這種策略大都是在撲克博弈中有經驗的參與者才經常使用的方法,但是對於上麵的分析一定會有人產生異議,這種研究是否是“偷雞”的真實原因呢?

其實,我們對此還有更容易理解的解釋:當進行撲克博弈時,假設我們都知道其中的一個局中人手上握有強牌,他便會做出叫高價的行為;此時,麵對這種情況,他的對手極有可能選擇“不看牌”。因此,手上握有強牌的一方便不能再繼續叫高價或者多加叫,正是出於此,他手中的牌才能夠幫助他贏得此局博弈。所以,他在這種情況下,盡量不能讓對手得知自己的真實情況,反過來說,他需要傳遞給對手的信息是自己手上握有弱牌,但是還在叫高價。

通過上麵的分析,我們能夠清晰地發現,撲克博弈中的“偷雞”其實包含兩種可能存在的動機:一種是其中的一個局中人手上握有弱牌,但是想要給對手營造出一種手上握有強牌的假象,進而混淆對方的決策。另一種是其中的一個局中人手上的確握有強牌,卻要製造出一種自己手上其實是弱牌的假象。這兩種動機都是為了向自己的對手傳遞出反麵的信號,給對手的決策造成幹擾,進而增大自己在博弈中獲勝的可能性。

關於這兩種動機是否能夠獲得更高的收益,還取決於對手最終的決策。比如在第一種情況下,若想真的“偷雞”成功,需要對手真正選擇“不看牌”,才能獲得最終意義上的成功。而對於第二種情況來說,其中的一個局中人在對手選擇“看牌”策略時,便能成功給對方製造混亂情報,最後獲得此局博弈的勝利。

事實上,采用這種反方向的策略帶有一定的風險性,由於其中的一個局中人無法判斷出對手是否會順著自己的方向走,所以這種“叫價”的方式自身具有冒險性。

假設使用了不正確的“偷雞”法,便會偏離好策略,最後導致局中人利益受損。在這種情況下,對手隻需要選擇堅持一個正確的策略就可以了。當對手選擇了一個完美的策略後,即使不正確的“偷雞”法,也不會給局中人造成損失。但是,當對手在博弈賽局中逐漸偏離完美的策略後,便會給前麵的賽局中的局中人造成損失。

這就告訴我們,若想成功地“偷雞”,其實並不需要在博弈中遇到一個實力相當的對手,而是在於對手是否會在博弈賽局中偏離完美的策略,同時,“偷雞”對這種情況是有所防備的。

通過上述描述,我們清楚地發現,撲克的此種變形所擁有的完美策略並非一成不變或者最佳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中,永久最優的策略是不存在的,而且“偷雞”其實是在博弈中的一種具有防禦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