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恐怖政治 一、大屠殺

洪武二十八年(1395)正式頒布《皇明祖訓》。這一年,朱元璋已是六十八歲的衰翁了。

在這一年之前,桀驁不馴的元勳、宿將殺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殺絕了,不歸順的地方巨室殺得差不多了。連光會掉書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殺特殺,殺得無人敢說話,無人敢出一口大氣了。殺,殺,殺!殺了一輩子,兩手都塗滿了鮮血的白頭劊子手,躊躇滿誌,以為從此可以高枕無憂,皇基永固,子子孫孫吃碗現成飯,不必再操心了。這年五月,朱元璋特別下一道手令說:“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餘年,親理天下庶務,人情善惡真偽,無不涉曆。其中奸頑刁詐之徒,情犯深重,灼然無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然此特權時措置,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長法。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黥、刺、剕、劓、閹、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1]

其實明初的酷刑,黥、刺、剕、劓、閹、割還算是平常的,最慘的是淩遲。凡是淩遲處死的罪人,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地折磨,硬要被殺的人受長時間的痛苦。[2]其次有刷洗,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鐵**,澆開水,用鐵刷刷去皮肉。有梟令,用鐵鉤鉤住脊骨,橫掛在竿上。有稱竿,犯人縛在竿上,另一頭掛石頭對稱。有抽腸,也是掛在竿上,用鐵鉤鉤人肛門把腸子鉤出。有剝皮,貪官汙吏的皮放在衙門公座上,讓新官看了發抖。此外,還有挑膝蓋、錫蛇遊種種名目。[3]

也有同一罪犯,加以墨麵、文身、挑筋、去膝蓋、剁指,並具五刑的。[4]據說在上朝時,老皇帝的脾氣好壞很容易看出來,要是這一天他的玉帶高高地貼在胸前,大概脾氣好,殺人不會多。要是撳玉帶到肚皮底下,便是暴風雨來了,滿朝的官員都嚇得臉無人色,個個發抖,準有大批人應這劫數。[5]這些朝官,照規矩每天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出門以前,和妻子訣別,吩咐後事,要是居然活著回家,便大小互相慶賀,算是又多活一天了。[6]

四十年中,據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和《大誥武臣》的統計,所列淩遲、梟示、種誅有幾千案,棄市(殺頭)以下有一萬多案。三編所定算是最寬容的了。“進士監生三百六十四人,愈見奸貪,終不從命,三犯四犯而至殺身者三人,二犯而誹謗殺身者又三人,姑容戴斬、絞、徒流罪在職者三十人,一犯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三百二十八人。”[7]有禦史戴死罪,戴著腳鐐,坐堂審案的;有挨了八十棍回衙門做官的。其中最大的案件有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前兩案株連被殺的四萬人,後兩案合計有七八萬人。[8]所殺的人,從開國元勳到列侯裨將、部院大臣、諸司官吏到州縣胥役、進士監生、經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親侄兒、親外甥,無人不殺,無人不可殺,一個個地殺,一家家地殺,有罪的殺,無罪的也殺,“大戮官民,不分臧否”。[9]早在洪武七年,便有人控訴,說是殺得太多了,“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10]到洪武九年,單是官吏犯笞以上罪,謫戍到鳳陽屯田的便有一萬多人。[11]十八年九月朱元璋在給蕭安石子孫符上自己也承認:“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列布華夷,豈期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既久,俱係奸貪!朕乃明以憲章,而刑責有不可恕。以至內外官僚,守職維艱,善能終是者寡,身家誅戮者多。”[12]郭桓案發後,他又說:“其貪婪之徒,聞桓之奸,如水之趨下,半年間弊若蜂起,殺身亡家者,人不計其數。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刖足、髡發、文身,罪之甚者歟?”[13]

政權的維持建立在流血屠殺、酷刑暴行的基礎上,這個時代,這種政治,確確實實是名副其實的恐怖政治。

胡惟庸案發於洪武十三年,藍玉案發於洪武二十六年,前後相隔十四年。主犯雖然是兩個,其實是一個案子。

胡惟庸是初起兵占領和州時的帥府舊僚,和李善長同鄉,又結了親。因李善長的舉薦,逐漸發達,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七月拜右丞相。

中書省綜掌全國大政,丞相對一切庶務有專決的權力,統率百官,隻對皇帝負責。這製度對一個平庸的,唯唯諾諾、阿附取容的“三旨相公”型的人物,或者對手是一個隻顧嬉遊逸樂不理國事的皇帝,也許不會引起嚴重的衝突。或者一個性情謙和容忍,一個剛決果斷,柔剛互濟倒也不致壞事。但是胡惟庸幹練有為,有魄力,有野心,在中書省年代久了,大權在手,威福隨心,兼之十年宰相,門下故舊僚友也隱隱結成一個龐大的力量,這個力量是靠胡惟庸做核心的。拿慣了權的人,怎麽也不肯放下。朱元璋呢,赤手空拳建立的基業,苦戰了幾十年,拚上命得到的大權,平白被人分去了一大半,真是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想想又怎麽能甘心!困難的是皇帝和丞相的職權,從來不曾有過清楚的界限,理論上丞相是輔佐皇帝治理天下的,相權是皇權的代表,兩者是二而一的,不應該有衝突。事實上假如一切庶政都由丞相處分,皇帝沒事做,隻能簽字畫可,高拱無為。反之,如皇帝躬親庶務,大小事情一概過問,那麽,這個宰相除了伴食畫諾以外,又有什麽可做?

這兩個人性格相同,都剛愎,都固執,都喜歡獨裁,好攬權,誰都不肯相讓。許多年的爭執、摩擦,相權和皇權相對立,最後,衝突表麵化了。朱元璋有軍隊,有特務,失敗的當然是文官。在胡惟庸以前,第一任丞相李善長小心怕事,徐達經常統兵在外,和朱元璋的衝突還不太明顯、嚴重(劉基自己知道性子太剛,一定合作不了,堅決不幹)。接著是汪廣洋,碰了幾次大釘子,末了還是賜死。中書官有權的如楊憲,也是被殺的。胡惟庸是任期最長,衝突最厲害的一個。被殺後,索性取消中書省,由皇帝兼行相權,皇權和相權合二為一。洪武二十八年手令:“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14]這裏所說的“事皆朝廷總之”的朝廷,指的便是朱元璋自己。胡惟庸被殺在政治製度史上的意義,是治權的變質,也就是從官僚和皇家共治的階段,轉變為官僚成奴才、皇帝獨裁的階段。

胡惟庸之死隻是這件大屠殺案的一個引子,公布的罪狀是擅權枉法。以後朱元璋要殺不順眼的文武臣僚,便拿胡案做底子,隨時加進新罪狀,把它放大、發展。一放為私通日本,再放為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南倭北虜”,是當時兩大敵人,通敵當然是謀反。三放又發展為串通李善長謀逆,最後成為藍玉謀逆案。罪狀愈多,牽連的罪人也愈多。由甲連到乙,乙攀到丙,轉彎抹角像瓜蔓一樣四處伸出去,一網打盡,名為株連。被殺的都以家族做單位,殺一人也就是殺一家。坐胡案死的著名人物有禦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太師韓國公李善長、延安侯唐勝宗、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宣德侯金朝興、靖寧侯葉升、申國公鄧鎮、濟寧侯顧敬、臨江侯陳鏞、營陽侯楊通、淮安侯華中,高級軍官毛驤、李伯升、丁玉和宋濂的孫子宋慎。宋濂也被牽連,貶死茂州。坐藍黨死的除大將涼國公藍玉以外,有吏部尚書詹徽、侍郎傅友文、開國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普定侯陳桓、宣寧侯曹泰、會寧侯張溫,懷遠侯曹興、西涼侯濮璵、東平侯韓勳、全寧侯孫恪、沈陽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黃輅、湯泉等。胡案有《昭示奸黨錄》,藍案有《逆臣錄》,把口供和判案詳細記錄公布,讓全國人都知道這些“奸黨”的“罪狀”。[15]被殺公侯中,東莞伯何榮是何真的兒子,何真死於洪武二十一年,被帳下舊校捏告生前黨胡惟庸,勒索兩千兩銀子。何家子弟到禦前分辯,朱元璋大怒說:“我的法,這廝把作買賣!”把舊校綁來處死。到二十三年何榮弟崇祖回廣東時:

兄把袂連聲:弟弟,今居官禍福頃刻,汝歸難料再會日。到家達知伯叔兄弟,勿犯違法事,保護祖宗,是所願望!

可是,逃過了胡黨,還是逃不過藍黨。何家是嶺南大族,何真在元明之際保障過一方秩序,威望極高,如何放得過?據何崇祖自述:

洪武二十六年,族誅涼國公藍玉,扳指公侯文武家,名藍黨,無有分別。自京及天下,赤族不知幾萬戶。長兄四兄宏維暨老幼鹹喪。三月二十日夜雞鳴時,家人彭康壽叩門,吾床中聞知禍事,出問故,雲:“昨晚申時,內官數員帶官軍到衛,城門皆閉。是晚有公差出城,私言今夜抄提員頭山何族,因此奔回。”……軍來甚眾,吾忙呼妻封氏各自逃生。

崇祖一房從此山居島宿,潛形匿跡,一直到三十一年新帝登極大赦,才敢回家安居。[16]

李善長死時已經七十七歲了。帥府元僚,開國首相,替主子辦了三十九年事,兒子做駙馬,本身封國公,富極貴極,到末了卻落得全家誅戮。一年後,有人上疏喊冤說:

善長與陛下同心,出萬死以取天下,勳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親戚拜官,人臣之分極矣。借今欲自圖不軌,尚未可知。而今謂其欲佐胡惟庸者,則大謬不然。人情愛其子,必甚於兄弟之子(善長弟存義子佑是胡惟庸的從女婿),安享萬全之富貴者,必不僥幸萬一之富貴。善長與惟庸,猶子之親耳,於陛下則親子女也。使善長佐惟庸成,不過勳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納妃而已矣,寧複有加於今日?且善長豈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身為齏粉,覆宗絕祀,能保首領者幾何人哉!善長胡乃身見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為此者,必有深仇激變,大不得已。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今善長之子祺,備陛下骨肉親,無纖芥嫌,何苦而忽為此?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殺之以應天象,則尤不可。臣恐天下聞之,謂功如善長且如此,四方因之解體也。今善長已死,言之無益,所願陛下作戒將來耳。

說得句句有理,字字有理,朱元璋無話可駁,也就算了。[17]

二案以外,開國功臣被殺的,還有謀殺小明王的凶手德慶侯廖永忠,洪武八年以僭用龍鳳不法等事賜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於十三年被鞭死;臨川侯胡美於十七年犯禁伏誅;江夏侯周德興於二十五年以帷薄不修、暖昧的罪狀被殺;二十七年,殺定遠侯王弼、永平侯謝成、潁國公傅友德;二十八年殺宋國公馮勝。周德興是朱元璋兒時放牛的夥伴,傅友德、馮勝功最高,突然被殺,根本不說有什麽罪過,正合著古人說的“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話。[18]

不但列將依次誅夷,甚至堅守南昌七十五日,力拒陳友諒,造成鄱陽湖大捷,奠定王業的功臣,義子親侄朱文正也以“親近儒生,胸懷怨望”被鞭死。[19]義子親甥李文忠,十幾歲便在軍中,南征北伐,立下大功,也因為左右多儒生,禮賢下士,有政治野心被毒死。[20]劉基是幕府智囊,運謀決策,不隻有定天下的大功,並且是奠定帝國規模的主要人物,因為主意多,看得準,看得遠,被猜忌最深,洪武元年便被休致回家,[21]又怕隔得太遠會出事,硬拉回南京,終於被毒死。[22]徐達為開國功臣第一,小心謹慎,也逃不過。洪武十八年病了,生背疽,據說這病最忌吃蒸鵝,病重時皇帝卻特賜蒸鵝,沒辦法,流著眼淚當著使臣的麵吃,不多日就死了。[23]這兩個元勳的特別被注意、被防範,滿朝文武全知道,給事中陳汶輝曾經上疏公開指出:“今勳舊耆德,鹹思辭祿去位,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去幾何哉!”[24]

武臣之外,文官被殺的也著實不少。有記載可考的有宋思顏、夏煜、高見賢、淩說、孔克仁,這幾人都是初起事時的幕府僚屬。宋思顏在幕府裏的地位僅次於李善長。夏煜是詩人,和高見賢、楊憲、淩說一夥,專替朱元璋“伺察搏擊”,盡鷹犬的任務,告密栽贓,什麽事全幹,到末了也被人告密,先後送了命。[25]朝官中有禮部侍郎朱同、張衡,戶部尚書趙勉,吏部尚書餘,工部尚書薛祥、秦逵,刑部尚書李質、開濟,戶部尚書茹太素,春官王本,祭酒許存仁,左都禦史楊靖,大理寺卿李仕魯,少卿陳汶輝,禦史王樸、紀善、白信蹈等。[26]外官有蘇州知府魏觀,濟寧知府方克勤,番禺知縣道同,訓導葉伯巨,晉王府左相陶凱等。[27]茹太素是個剛性人,愛說老實話,幾次因為話不投機被廷杖,降官,甚至鐐足治事。一天,在便殿賜宴,朱元璋賜詩說:“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太素磕了頭,續韻吟道:“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元璋聽了倒也很感動。不多時還是被殺。李仕魯是朱熹學派的學者,勸皇帝不要太尊崇和尚道士,想學韓文公辟佛,來發揚朱學。料想著朱熹和皇帝是本家,這著棋準下得不錯,不料皇帝竟不買朱夫子的賬,全不理會。仕魯急了,鬧起迂脾氣,當麵交還朝笏,要告休回家。元璋大怒,叫武士把他摜死在階下。陶凱是禦用文人,一時詔令、封冊、歌頌、碑誌多出其手,做過禮部尚書,製定軍禮和科舉製度,隻為了起一個別號叫“耐久道人”,犯了忌諱被殺。員外郎張來碩諫止娶已許配的少女做宮人,說“於理未當”,被碎肉而死。參議李飲冰被割乳而死。[28]葉伯巨在洪武九年以星變上書,論用刑太苛說:

臣觀曆代開國之君,未有不以任德結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國祚長短,悉由於此……議者日宋元中葉,專事姑息,賞罰無章,以致亡滅。主上痛懲其弊,故製不宥之刑,權神變之法,使人知懼而莫測其端也。臣又以為不然。開基之主,垂範百世,一動一靜,必使子孫有所持守,況刑者國之司命,可不慎歟!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用此五刑,既無假貸,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際,多裁自聖衷,遂使治獄之吏,務趨求意誌,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獄之平,豈易得哉!近者特旨雜犯死罪,免死充軍,又刪定舊律諸則,減宥有差矣。然未聞有戒敕治獄者,務從平恕之條,是以法司猶循故例,雖聞寬宥之名,未見寬宥之實。所謂實者,誠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輕之意,而後好生之德洽於民心,此非可以淺淺期也。何以明其然也?古之為士者以登仕為榮,以罷職為辱,今之為士者以溷跡無聞為福,以受玷不錄為幸,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以鞭笞捶楚為尋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網羅捃摭,務無餘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師,而除官多以貌選,所學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學。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誅戮,則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為常,不少顧惜。此豈陛下所樂為哉!誠欲人之懼而不敢犯也。竊見數年以來,誅殺亦可謂不少矣,而犯者相踵,良由激勸不明,善惡無別,議賢議能之法既廢,人不自勵而為善者怠也。有人於此,廉如夷、齊,智如良、平,少戾於法,上將錄長棄短而用之乎?將舍其所長苛其所短而置之法乎?苛取其長而舍其短,則中庸之材爭自奮於廉智;倘苛其短而棄其長,則為善之人皆日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貸之,吾屬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謀夕,棄其廉恥,或事掊克,以備屯田工役之資者,率皆是也。若是非用刑之煩者乎!漢嚐徙大族於山陵矣,未聞實之以罪人也,今鳳陽皇陵所在,龍興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聲,充斥園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廟意也。

朱元璋看了氣極,連聲音都發抖了,連聲說這小子敢如此!快逮來!我要親手射死他!隔了些日子,中書省官趁他高興的時候,奏請把葉伯巨下刑部獄,不久死在獄中。[29]

照規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縣都得派上計吏到戶部,核算錢糧軍需等賬目,數目瑣碎奇零,必須府合省,省合部,一層層上去,一直到部裏審核報銷,才算手續完備。錢穀數字有分毫升合不符合,整個報銷冊便被駁回,得重新填造。布政使司離京師遠的六七千裏,近的也是三四千裏,冊子重造不打緊,要有衙門的印才算合法,為了蓋這顆印,來回時間就得一年半載。為了免得部裏挑剔,減除來回奔走的麻煩,上計吏照例都帶有預先備好的空印文書,遇有部駁,隨時填用。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忽然發覺這事,以為一定有弊病,大發雷霆,下令地方各衙門的長官主印者一律處死,佐貳官杖一百充軍邊地。其實上計吏所預備的空印文書是騎縫印,不能作為別用,也不一定用得著,全國各衙門都明白這道理,連戶部官員也是照例默認的,算是一條不成文法律。可是案發後,朝廷上誰也不敢說明詳情,有一個不怕死的老百姓,拚著命上書把這事解釋明白,也不中用,還是把地方長吏一殺而空。當時最有名的好官濟寧知府方克勤(建文朝大臣方孝孺的父親)也死在這案內,上書人也被罰充軍。[30]

郭桓是戶部侍郎。洪武十八年,有人告發北平二司官吏和郭桓通同舞弊,從六部左右侍郎以下都處死刑,追贓七百萬。供詞牽連到各直省官吏,死的又是幾萬人。追贓又牽連到全國各地,中產之家差不多全被這案子搞得傾家**產,財破人亡。這案子驚動了整個社會,也大傷了中產階級和中下級官僚的心,大家都指斥、攻擊告發此案的禦史和審判官,議論沸騰,情勢嚴重。朱元璋一看不對,趕緊下手詔條列郭桓等罪狀,說是:

戶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糧,合上倉四百五十萬石,其郭桓等止收(交)六十萬石上倉,鈔八十萬錠入庫,以當時折算,可抵二百萬石,餘有一百九十萬石未曾上倉。其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鈔五十萬貫,致使府州縣官黃文等通同刁頑人吏沈原等作弊,各分入己。

其應天等五府州縣數十萬沒官田地,夏秋稅糧,官吏張欽等通同作弊,並無一粒上倉,與同戶部官郭桓等盡行分受。

其所盜倉糧,以軍衛言之,三年所積賣空。前者榜上若欲盡寫,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耳。若將其餘倉分並十二布政司通同盜賣見在倉糧,及接受浙西等府鈔五十萬張賣米一百九十萬不上倉,通算諸色課程魚鹽等項,及通同承運庫官範朝宗偷盜金銀,廣惠庫官張裕妄支鈔六百萬張,除盜庫見在金銀寶鈔不算外,其賣在倉稅糧及未上倉該收稅糧及魚鹽諸色等項,共折米算,所廢(吞沒)者二千四百餘萬(石)精糧。

意思是追贓七百萬還是聖恩寬容,認真算起來該有兩千四百萬,這幾萬人死得絕不委屈。話雖如此說,到底覺得有些不妥,隻好借審刑官的頭來平眾怒,把原審官殺了一批,再三申說,求人民的諒解。[31]一年後,他又特別指出:“自開國以來,惟兩浙、江西、兩廣、福建所設有司官,未嚐任滿一人,往往未及終考,自不免於贓貪。”[32]可見殺這些貪官汙吏是不錯的,是千該萬該的。不過,倒過來說,殺了二十年的貪官汙吏,而貪官汙吏還是那麽多,沿海比較富饒區域的地方官,二十年來甚至沒有一個能夠做滿任期,都在中途犯了贓貪罪,由此可見專製獨裁的統治,官僚政治和貪汙根本分不開,單用嚴刑重罰、恐怖屠殺去根絕貪汙,是不可能有什麽效果的。

在鞭笞、苦工、剝皮、抽筋以至抄家滅族的威脅空氣中,凡是做官的,不論大官小官、近臣遠官,隨時隨地都會有不測之禍,人人都在提心吊膽、戰戰兢兢地過日子。這日子過得太緊張了,太可怕了,有的人實在受不了,隻好辭官,回家當老百姓。不料又犯了皇帝的忌諱,說是不肯幫朝廷做事:“奸貪無福小人,故行誹謗,皆說朝廷官難做。”[33]大不敬,非殺不可。沒有做過官的儒士,怕極了,躲在鄉間不敢出來應考做官,他又下令地方官用種種方法逼他們出來,“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還立下一條法令,說是:“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34]貴溪儒士夏伯啟叔侄各剁去左手大指,立誓不做官,被拿赴京師麵審。元璋氣呼呼地發問:“昔世亂居何處?”回說:“紅寇亂時,避居於福建、江西兩界間。”不料“紅寇”這名詞正刺著皇帝的痛處:“朕知伯啟心懷憤怒,將以為朕取天下非其道也。”特謂伯啟日:“爾伯啟言紅寇亂時,意有他忿。今去指不為朕用,宜梟令籍沒其家,以絕狂愚夫仿效之風。”特派法司押回原籍處決。[35]蘇州人才姚潤、王謨被征不肯做官,也都被處死,全家籍沒。[36]

洪武朝朝臣幸免於屠殺的,隻有幾個例子:一個是大將信國公湯和,原是朱元璋同村子人,一塊兒長大的看牛夥伴,比元璋大三歲。起兵以後,諸將地位和元璋不相上下的,都鬧別扭,不聽使喚,隻有湯和規規矩矩,小心聽話,服從命令。到晚年,徐達、李文忠已死多年,湯和宿將功高,明白老夥伴脾氣,對於諸大將兵權在握心裏,老大不願意,苦的是嘴裏說不出。他便首先告老交出兵權,元璋大喜,立刻派官給他在鳳陽蓋府第,賞賜禮遇,特別優厚,算是僥幸老死在**。[37]一個是外戚郭德成,郭寧妃的哥哥。一天他陪朱元璋在後苑喝酒,醉了趴在地上去冠磕頭謝恩,露出稀稀的幾根頭發。元璋笑著說:“醉瘋漢,頭發禿到這樣,可不是酒喝多了。”德成仰頭說:“這幾根還嫌多呢,剃光了才痛快。”元璋不作聲。德成酒醒,才知道闖了大禍,怕得要死,索性裝瘋,剃光了頭,穿上和尚衣,成天念佛。元璋信以為真,告訴寧妃說:“原以為你哥哥說笑話,如今真個如此,真是瘋漢。”不再在意。黨案起後,德成居然漏網。[38]一個是禦史袁凱。有一次朱元璋要殺許多人,叫袁凱把案卷送給皇太子複訊,皇太子主張從寬。袁凱回報,元璋問:“我要殺人,皇太子卻要寬減,你看誰對?”袁凱不好說話,隻好回答:“陛下要殺是守法,東宮要赦免是慈心。”元璋大怒,以為袁凱兩頭討好,腳踏兩頭船,老滑頭,要不得。袁凱大懼,假裝瘋癲。元璋說瘋子不怕痛,叫人拿木鑽來刺他的皮膚。袁凱咬緊牙齒,忍住不喊痛。回家後,自己拿鐵鏈鎖住脖子,蓬頭垢麵,滿口瘋話。元璋還是不放心,派使者去召他做官。袁凱瞪眼對使者唱月兒高曲,趴在籬笆邊吃狗屎。使者回報果然瘋了,才不追究。這一次朱元璋卻受了騙,原來袁凱預先叫人用炒麵拌砂糖,捏成段段,散在籬笆下,趴著吃了,救了一條命,朱元璋哪裏會知道?[39]

吳人嚴德瑉由禦史升左僉都禦史,因病辭官,犯了忌諱,被黥麵充軍南丹(今廣西),遇赦放還。布衣徒步做老百姓,誰也不知道他曾做過官,到宣德時還很健朗。一天因事被禦史所逮,跪在堂下,供說也曾在台勾當公事,頗曉三尺法度。禦史問是何官,回說洪武中台長嚴德瑉便是老夫。禦史大驚謝罪,第二天去拜訪,他卻早已挑著鋪蓋走了。有一個教授和他喝酒,見他臉上刺字,頭戴破帽,問老人家犯什麽罪過。德瑉說了詳情,並說先時國法極嚴,做官的多半保不住腦袋。說時還北麵拱手,嘴裏連說:“聖恩!聖恩!”[40]

元璋有一天出去私訪。到一破寺,裏邊沒有一個人,牆上畫一布袋和尚,有詩一首:“大千世界浩茫茫,收拾都將一袋藏。畢竟有收還有放,放寬些子又何妨。”墨跡還新鮮,是剛畫剛寫的,趕緊使人去搜索,已經不見了。[41]這個故事不一定是真實的,不過,所代表的當時人的情緒卻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