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官僚養成所

專製獨裁的君主,用以維持和鞏固皇權的兩套法寶,一是軍隊,二是官僚機構。用武力鎮壓,用公文統治,皇權假如是車子,軍隊和官僚便是兩個車輪,缺一不可。

朱元璋從親兵爬到宋朝的丞相國公,做吳王,一直做到皇帝,本來是靠武力起的家,有的是軍隊,再加上劉基的組織方案——軍衛法,一個輪子有了。

另一個輪子可有點麻煩,從朝廷到地方,從部院省寺府監到州縣,各級官僚十幾萬人,白手起家的朱元璋,從哪兒去找這麽些聽話的、忠心的、能幹的文人?

用元朝的舊官僚吧?經過二十年戰爭的淘汰,生存的為數已不甚多,會辦事有才力的一批,早已來投效了。不肯來的,放下臉色一嚇唬,說是:“您不來,敢情在打別的主意?”[37]也不敢不來。剩下的不是貪官汙吏,便是老朽昏庸;不是眷懷舊國的恩寵,北遷沙漠,[38]便是厭惡新朝的暴發戶派頭,恐懼新朝的屠殺侮辱,遁跡江湖,埋名市井。[39]盡管新朝用盡了心機,軟說硬拉,要湊齊這個大班子,人數還差得太遠。

第二想到的是元朝的吏。元朝是以吏治國的。從元世祖以後,甚至執政大臣也用吏來充當,造成風氣。[40]朱元璋深知法令愈繁冗,條格愈詳備,一般人不會辦,甚至不能懂,吏就愈方便舞文弄弊,鬧成吏治代替了官治,代替了君治,這是萬萬要不得的。[41]

第三隻好起用沒有做過官的讀書人了。讀書人當然想做官,可是也有顧忌。顧忌的是失身份:“海岱初雲擾,荊蠻遂土崩。王公甘久辱,奴仆盡同升。”[42]和奴仆同升也許還不大要緊,要緊的是這個政權還不大鞏固,對內未統一;對外,北邊蒙古還保有強大力量。顧忌的是這個政權是淮幫,大官位都給淮人占完了:“兩河兵舍盡紅巾,豈有桃源可避秦?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43]更顧忌的是恐怖的屠殺淩辱,做官一有差跌,不是梟首種誅,便是戴斬罪鐐足辦事,“以鞭笞捶楚為尋常之辱,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44]不是不得已,又誰敢做官?

第四是任用地主做官,稱為薦舉。有富戶、耆民、孝弟力田、稅戶人才(納糧最多的大地主)等名目。有一出來便做朝廷和地方的大官的,最多的一次到過三千七百多人。[45]可是,還不夠用,而且,這些地主官僚的作風,也不完全適合新朝統治的需要。

舊的人才不夠用,隻好想法培養新的了。朱元璋決心用自己的方法,新造一個輪子——國子監,來訓練大量的新官僚。

國子監的教職員,從祭酒(校長)、司業、博士、助教、學正到監丞,都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於吏部,國子監官到監是上任做官,學校是學校官的衙門。政治和教育一體,官僚和師儒一體。祭酒雖然是衙門首長,“嚴立規矩,表率屬官”,但是,並無聘任教員之權,因為一切教職員都是吏部派的。監丞品位雖低,卻參領監事,凡教官怠於師訓,生員有戾規矩,課業不精,並從糾舉。不但管學生規矩課業,還兼管教員教課成績。辦公處叫繩愆廳,特備有行撲紅凳二條,撥有直廳皂隸二名,“撲作教刑”,刑具是竹篦,皂隸是行刑人,紅凳是讓學生伏著挨打的。照規定,監丞立集愆冊一本,各堂生員敢有不遵學規,即便究治。初犯記錄(記過),再犯決竹篦五下,三犯決竹篦十下,四犯發遣安置(開除,充軍,罰充吏役)。監丞對學生,不但有處罰權,而且有執行刑訊之權,學校、法庭、刑場合而為一。當然,判決和執行都是片麵的,學生絕對沒有辯解申說和要求上訴的權利。[46]膳夫由朝廷撥死囚充役,如三遍不聽使令,即處斬刑,學校又變作死囚的苦工場了。[47]

學校的教職員全是官,學生呢?來源有兩類,一類是官生,一類是民生。官生又分兩等,一等是品官子弟,一等是外夷子弟(包括日本、琉球、暹羅和西南土司子弟)。官生是由皇帝指派分發的,民生是由各地地方官保送府州縣學的生員。[48]原來立學的目的,是為了訓練官生如何去執行統治,名額是一百五十名,民生隻占五十名。[49]後來官生入學的日少,民生依法保送的日多,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在學人數為例,總數八千一百二十四名,裏麵官生隻有四名。國子監已經失去原來的用意,成為廣泛訓練民生做官的機構了。

功課內容分《禦製大誥》《大明律令》、四書五經、劉向《說苑》等書。[50]最重要的是《大誥》。《大誥》是朱元璋自己寫的,還有續編、三編、《大誥武臣》,一共四冊。主要的內容是列舉所殺官民罪狀,使官民知所警戒,和教人民守本分,納田租,出夫役,老老實實聽朝廷當差的訓話。洪武十九年以《大誥》頒賜監生,二十四年令“今後科舉歲貢生員,俱以《大誥》出題試之”。禮部行文國子監正官,嚴督諸生熟讀講解,以資錄用,有不遵者,以違製論。[51]違製是違抗聖旨的法律術語,這罪名是非同小可的。至於《大明律令》,因為學生的出路是做官,當然是必讀書。四書五經是儒家的經典,治國平天下的大道理都在裏麵。孔子的思想是沒有問題的,尊王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一大套,最合帝王的脾胃,所以朱元璋麵諭國子博士:“一以孔子所定經書誨諸生。”[52]至於《孟子》就不同了,洪武三年,他開始讀這本書,讀到好些對君上不客氣的地方,大發脾氣,對人說:“這老頭要是活到今天,非嚴辦不可!”下令國子監撤去孔廟中的孟子牌位,把孟子逐出孔廟。後來雖然迫於輿論,恢複孟子配饗,對於這部書還是認為有反動毒素,得經過嚴密檢查。洪武二十七年(1394)特別敕命組織《孟子》審查委員會,執行檢刪職務的是當時的老儒劉三吾。把《盡心》篇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梁惠王》篇“國人皆曰賢,國人皆曰可殺”一章,“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和《離婁》篇“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一章,《萬章》篇“天與賢則與賢”一章,“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以及類似的“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弑君也”“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仇”,一共八十五條,以為這些話,不合“名教”,太刺激了,全給刪節掉了。隻剩下一百七十幾條,刻板頒行全國學校。這部經過淩遲碎割的書,叫作《孟子節文》。所刪掉的一部分,“課士不以命題,科舉不以取士”。[53]至於《說苑》,是因為“多載前言往行,善善惡惡,昭然於方冊之間,深有勸戒”,是作為修身或公民課本被指定的。此外,也消極地指定一些不許誦讀的書,例如“蘇秦張儀,繇戰國尚詐,故得行其術,宜戒勿讀”。[54]由此可見學校功課的項目,內容的去取,必讀書和禁讀書,學校教官是無權說話的,一切都由皇帝禦定。有時高興,他還出題目,所謂“聖製策問”,來考問學生呢!

學生日課,規定每日寫字一幅,每三日背《大誥》一百字,五經一百字,四書一百字,每月作文六篇,違者都是痛決(打)。低年級生隻通四書的,入正義、崇誌、廣業三堂,中等文理條暢的升入修道、誠心二堂,在學滿七百天,經史兼通的入率性堂。率性堂生一年內考試滿八分的予出身(做官)。[55]

監生的製服叫襴衫,也是禦定的。膳食全公費,合校會饌。有家眷的特許帶家眷入學,每月支食糧六鬥。監生和教員請假或回家,都要經皇帝特許。[56]

管製學校的監規,是欽定的,極為嚴厲。前後增訂一共有五十六款。學生對課業有疑問,必須跪聽。絕對禁止對人對事的批評。禁止團結組織,甚至班與班之間也禁止來往,又不許議論飲食美惡,不許穿常人衣服。有事先於本堂教官處通知,毋得徑行煩紊。凡遇出入,務要有出恭入敬牌。還有無病稱病,出外遊**,會食喧嘩,點閘(名)不到,號房(宿舍)私借他人住坐,酣歌夜飲等二十七款,下文都是違者痛決。最最嚴重的一款是“敢有毀辱師長,及生事告訐者,即係幹名犯義,有傷風化,定將犯人杖一百,發雲南地麵充軍”。[57]朱元璋寄托培養官僚的全部責任於國子監,這一條的法意就是授權監官,用刑法清除所有不服從和敢於抗議的監生。毀辱師長的含義是非常廣泛的,無論是語言、文字、行動上的不同意,以至批評,都可任意解釋。至於生事告訐,更可隨便應用,凡是不遵從監規的,不滿意現狀的,要求對教學及生活有所改進的,都可以援用這條款片麵判決之,執行之。國子監第一任祭酒宋訥是這條監規的起草人,極其嚴酷。在他的任內,監生走投無路,經常有人被強製餓死,被迫縊死。祭酒連屍首也不肯放過,一定要當麵驗明,才許收殮。[58]後來他的兒子宋複祖當司業,也學父親的辦法,“誡諸生守訥學規,違者罪至死”。[59]學錄金文徵反對宋訥的過分殘暴,想法子救學生,向皇帝控訴說:“祭酒辦學太嚴,監生餓死不少人。”朱元璋不理會,說是祭酒隻管大綱,監生餓死,罪坐親教之師。文徵又設法和同鄉吏部尚書餘[img alt="" class="paralog" src="images/151023120329.jpg" /]商量,由吏部出文書令宋訥以年老退休。這年宋訥七十五歲,照規定是該告老的,不料宋訥在辭別皇帝時,說出並非真心要辭官。朱元璋大怒,追問緣由,立刻把餘[img alt="" class="paralog" src="images/151023255324.jpg" /]、金文徵和一些關聯的教官都殺了,還把罪狀榜示在監前,也寫在《大誥》裏頭。這次反迫害的學潮,在一場屠殺後被壓平。[60]

洪武二十七年第二次學潮又起,監生趙麟受不了虐待,出壁報提出抗議。照監規是杖一百充軍,為了殺一儆百,朱元璋法外用刑,把趙麟殺了,並且在監前立一長竿,梟首示眾。二十八年又頒行《趙麟誹謗冊》和《警愚輔教》二錄於國子監。到三十年七月二十三日,又召集祭酒和本監教官監生一千八百二十六名,在奉天門當麵訓話整頓學風,他說:

恁學生每聽著:先前那宋訥做祭酒嗬,學規好生嚴肅,秀才每循規蹈矩,都肯向學,所以教出來的個個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後來他善終了,以禮送他回鄉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

近年著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嗬,他每都懷著異心,不肯教誨,把宋訥的學規又改壞了,所以生徒全不務學,用著他嗬,好生壞事。

如今著那年紀小的秀才官人每來署學事,他定的學規,恁每當依著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潑皮,違犯學規的,若祭酒來奏著恁嗬,都不饒,全家發向武煙瘴地麵去,或充軍,或充吏,或做首領官。

今後學規嚴緊,若無籍之徒,敢有似前貼沒頭帖子,誹謗師長的,許諸人出首,或綁縛將來,賞大銀兩個。若先前貼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綁縛將來嗬,也一般賞他大銀兩個。將那犯人淩遲了,梟令在監前,全家抄沒,人口遷發煙瘴地麵。欽此![61]

和統製監生一樣,國子監的教官也是在嚴刑重罰的約束之下的。以祭酒為例,三十多年來的曆任祭酒,隻有以殘酷著名的宋訥是善終在任上,死後的恩禮也特別隆重,可以說是例外,其他的不是被得罪放逐,便是被殺。[62]

痛決、充軍、罰充吏役、枷鐐終身、餓死、自縊死、梟首示眾、淩遲,一大串刑罰名詞,明初的國子監與其說是學校,不如更合適地說是集中營,是刑場。不隻是學生,也包括教官在內,在受死亡所威脅的訓練下,造成的是絕對服從的、無思想的、奴性的官僚。

從洪武二年到三十一年這一時期監生任官的情形來看,第一,監生並沒有一定的任官資序,最高的有做到地方大吏從二品的布政使,最低的做正九品的縣主簿,以至無品級的教諭。第二,監生也沒有固定的任官性質,朝廷的部院官、監察官,地方最高民政財政官、司法官,以至無所不管的親民的府州縣官和學校官,幾乎無官不可做。第三,除做官以外,在學的監生,有奉命出使的,有奉命巡行列郡的,有稽核百司案牘的,有到地方督修水利的,有執行丈量、記錄土地麵積、定糧的任務的,有清查黃冊的(每年一千二百人),有寫本的,有在各衙門辦事的,有在各衙門曆事的(實習),幾乎無事不能做。第四,三十年來監生的任官,以洪武二年和二十六年為最高(洪武二年擢監生為行省左右參政、各道按察司僉事及知府等官,二十六年以監生六十四人為行省布政、按察兩使及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官),十九年為最多(命祭酒、司業擇監生千餘人送吏部,除授知州、知縣等職),“故其時布列中外者,太學生最盛”。[63]大體說來,從十五年以後,監生的出路,已漸漸不如初年,從做官轉到做事,朝廷利用大批監生做履畝定糧、督修水利、清查黃冊等基層技術工作。至於為什麽洪武二年和二十六年,大量利用監生做高官呢?理由是:第一,剛開國人才不夠,如上文所說過的,沒有別的人可用,隻能以受過訓練的監生出任高官。第二,洪武二十六年二月藍玉被殺,牽連致死的文武官僚、地方大吏為數極多,許多衙門都缺正官,監生因之大走官運。至於為什麽洪武十九年監生任官的竟有千餘人之多呢?那是因為上年鬧郭桓貪汙案,供詞牽連到直省官吏,因而係死者有幾萬人,下級官吏缺得太多的緣故。至於為什麽從洪武十五年以後,監生做官的出路一天不如一天呢?那是因為從十五年以後,會試定期舉行,每三年一次,進士在發榜後即刻任官,要做官的都從進士科出身,甚至監生也多從進士科得官,官僚從科舉製度裏出來。國子監失去了培養官僚的獨占地位。進士釋褐授官,這些官原來都是監生的飯碗,進士日重,監生日輕,隻好去做基層技術工作和到諸司去曆事了。

地方的府州縣學和國子監一樣,生員都是供給廩膳(公費)的,從監生到生員都享有免役權,法律規定“免其家差徭二丁”。

洪武十五年頒發禁例十二條於全國學校,鐫立臥碑,置於明倫堂之左,不遵者以違製論。禁例中最重要的是“生員家若非大事,毋輕至於公門”“生員父母欲行非為,則當再三懇告”。前一條不許生員交結地方官,後一條要使生員為皇家服務,替朝廷消弭“非為”。另一條“軍民一切利病,並不許生員建言。果有一切軍民利病之事,許當該有司,在野賢才,有誌壯士,質樸農夫,商賈技藝,皆可言之,諸人毋得阻當,惟生員不許!”[64]重複地說“不許生員建言”“惟生員不許”,為什麽單單剝奪了生員討論政治的權利呢?因為他害怕群眾,害怕組織,尤其害怕有群眾基礎、有組織能力的知識分子。

地方學校之外,洪武八年又詔地方立社學——鄉村小學。

府州縣學和社學都以《禦製大誥》和《大明律令》做主要必修科。

在官僚政治之下,地方學校隻存形式,學生不在學,師儒不講論。社學且成為官吏迫害剝削人民的手段,“有願讀書無錢者不許入學;有三丁四丁不願讀書者,受財賣放,縱其愚頑,不令讀書。有父子二人,或農或商,本無讀書之暇,卻乃逼令入學。有錢者又縱之,無錢者雖不暇讀書,又不肯放,將此湊生員之數,欺誑朝廷”。[65]朱元璋雖然要導民為善,卻對官僚政治無辦法,歎一口氣,隻好把社學停辦,省得“逼壞良民不暇讀書之家”。[66]

除國子監以外,政府官吏的來源是科舉製度。國子監生可以不由科舉,直接任官,而從科舉出身的人則必須是學校的生員(俗稱秀才),每三年在省城會考一次,稱為鄉試,及格的為舉人。各布政司舉人的名額是一定的,除直隸(今江蘇、安徽)百人最多,廣東、廣西二十五人最少,其他布政司都是四十人。第二年全國舉人會考於京師,稱為會試。會試及格的再經一次複試,地點在殿廷,叫作廷試,亦稱殿試。這複試是形式上的,主要意義是讓皇帝自己來主持這掄才大典,選拔之權,出於一人,及格的是天子門生,自然應該死心塌地替皇家服務。發榜一二三甲(等),一甲隻有三人,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幹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幹人,賜同進士出身。狀元、榜眼、探花的名號是禦定的,民間又稱鄉試第一名為解元,會試第一名為會元,二三甲第一名為傳臚。鄉試由布政使司主持,會試由禮部主持。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二三甲考選庶吉士的為翰林官,其他或授給事、禦史、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太常、國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縣等官。舉人、貢生會試不及格,改入國子監,也可選做小京官,或做府佐和州縣正官以及學校教官。

科舉各級考試,專用四書五經來出題目。文體略仿宋經義,要用古人口氣說話,隻能根據幾家指定的注疏發揮,絕對不許有自己的見解。體裁排偶,叫作八股,也稱製義。這製度是朱元璋和劉基商量決定的。十五年以後,定製子、午、卯、酉年鄉試,辰、戌、醜、未年會試,鄉試在八月,會試在二月。每試分三場,初場試四書義三道,經義四道;二場試論一道,判五道,詔、誥、表、內科(選)一道;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五道。[67]

學校和科舉並行,學校是科舉的階梯,科舉是學生的出路。學生通過科舉便做官,不但忘了學校,也忘了書本,於是科舉日重,學校日輕。學校和科舉都是製造和選拔官僚的製度,所學和考試的範圍完全一樣,都是四書五經,不但遠離現實,也絕對不許接觸到現實。誠如當時人宋濂所說:“自貢舉法行,學者知以摘經擬題為誌,其所最切者,惟四子一經之箋,是鑽是窺,餘則漫不加省。與之交談,兩目瞪然視,舌木強不能對。”[68]學校呢?“稍勵廉隅者不願入學,而學行章句有聞者,未必盡出於弟子員。”[69]到後來甚至弄到“生徒無複在學肄業,入其庭不見其人,如廢寺然”。[70]科舉人才不讀書,不知時事,學校沒有學生,加上殘酷的統治管理,嚴格的檢查防範,學校生員除了尊君和盲從古人之外,不許有新的思想、言論,於是整個學術文化界、思想界、政治界,從童生到當國執政,都向往三王,服膺儒術,都以為“天王聖明,臣罪當誅”。挨了打是“恩譴”,被砍頭是“賜死”,挨了罵不消說有資格才能挨得著。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更不會有不是的皇帝,君權由此鞏固,朱家萬世一係的統治也安如泰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