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汽車不是“速食”產品,要經得起長期使用

我的汽車廠生產出的第一批型車無疑是失敗的,雖然那650輛汽車所帶來的損失最後都由道奇兄弟公司承擔,但是汽車出現的種種問題卻嚴重打擊了福特公司的聲譽。這次教訓讓我看到,汽車這樣的大家夥不像那些“一次性”產品,它得經得起長期使用,這樣才能得到客戶們的認可。

於是在之後的生產和銷售過程中,汽車的質量和售後服務成了我最為重視的環節,為此我還給福特汽車設計了一段全新的廣告詞:我們製造和銷售的汽車,其目的是為了減少日常損耗和磨損而特別設計的,它可以成為商業用車、家庭用車和工作用車。它的價格是最合理的,大多數人都能承受,而且這種汽車的速度很安全,這一切都使它受到男人、女人和小孩的喜愛。

在以後的日子裏,我逐漸明確了福特汽車的生產理念:製造簡單、易操作、結實耐用和擁有超強適用性的汽車。簡單是指任何人隻要稍微學習一下,都能駕駛福特汽車;易操作是指駕駛者能夠輕鬆地控製汽車,不論是轉彎、前進或後退,隻要花少許力氣就可以辦到;結實耐用就不用多說了,這是每一輛福特汽車必備的要素;適用性,就如我之前所說的,購買一輛福特汽車,他可以是工作用,也可以是家庭用,或者是商業用。

想要滿足這一切,除了在材料和工藝上下功夫外,最重要的就是服務了。一件商品從賣出去開始,這件商品就與服務有關聯了,購買一件商品的價值多少,售後服務是需要一同考慮進去的。

我記得我生產的第一批“A型車”中,“420”號是使用最久的。最早購買它的是加利福尼亞的克裏上校,他用了好幾年後,就將“420”賣給了別人,之後又買了一輛新福特汽車。之後,“420”輾轉經過了幾人之手,但一直能夠使用。最後,“420”被賣給了一個農夫,他將馬達取了下來,套在抽水機上用來抽水,而車架被他改造成一輛小馬車使用。這輛汽車整整用了11年。

我之所以說起“420”的事情,一方麵是想證明福特汽車的質量很好,另一方麵是想證明福特公司的售後服務。我查看過記錄,“420”一共修理過六次,很難想象如果沒有我最初建立的服務係統,“420”還能使用那麽長的時間。

當時的汽車生產商中除了福特公司以外,沒有人建立過售後服務,那個時期即使再昂貴的汽車能享受到的售後服務也極其糟糕。如果你購買的豪華汽車壞了的話,那麽你隻能依靠當地的修理工,如果你找到的修理工是一個很負責的人,手頭上正好有不少的零部件,那麽你算是幸運的。但如果你找到的修理工不那麽負責任的話,那麽即使你的汽車隻是很輕微的損壞,恐怕也要等上幾個星期,而且還要被狠狠地敲掉一筆修理費。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全是因為大多數汽車生產商在汽車業興起的早期,並沒有把汽車當作一種新興的產品,而是和古老的產品一樣,認為把汽車賣出去就行了,至於到買主手裏的車之後會怎麽樣並不重要。

就這點而言,我對福特公司的銷售原則進行的調整是正確的。顧客一旦購買了福特汽車,那麽他就擁有了使用福特汽車的權利,我們也有義務保障顧客對汽車的使用權益。一旦顧客購買的福特汽車出現了故障,這也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必須以最快的速度把這輛車修好,使其能夠重新使用。

從第一輛“A型車”出售開始,我們便建立起了良好的售後服務體係。雖然這樣做之後,福特汽車公司每年都要拿出一部分利潤,用於支撐售後服務體係,但優秀的售後服務為我們帶來了更多的新客戶,這樣就帶來了更多的利潤。

新興產業所帶來的不僅僅是新的產品,更是新的經營理念,我們要將眼光放長遠,克服眼前利益的**,要知道,世界上的錢並不是隻有你眼前的這些。老一套的經商模式,囤積居奇、隻求高價的觀念也應該拋棄。我們要做的是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盡量降低生產成本,為更多的人提供服務,擴大市場規模,從為客戶提供的優質服務中獲取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