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效率不要階級,員工可將所有領導“一視同仁”

一般情況下,一個企業在創立之初,因為員工的數量較少,而且沒有那麽明顯的任務區分,所以員工和管理層之間可以直接進行對話。福特公司剛剛成立的時候,我就經常在車間和工人一同勞動,我們還會討論一些工作上的事情。

但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當一大群人聚在一起時,為了方便管理,便出現了過多的組織和隨之而來的繁文縟節。組織分工越清晰,就會越容易導致官僚體係的誕生。

在一家官僚化嚴重的公司裏,如果一個員工想反映一些工作上的問題,或者是有什麽好的建議想要告訴總負責人,他就要經過下級工頭、工頭、部門經理、助理總監,最後才能到達總負責人那裏。

當到達總負責人那裏的時候,說不定他的問題早就成了曆史。一般來說,下層提供的意見往往需要六個星期才能到達董事會的主席手裏,而且這些意見往往被之前經手過的管理層修改得麵目全非了。

在這種體製下,根本沒有辦法迅速有效地執行一項政策,因為當政策落實到基層的時候,它的最佳實施時機往往已經錯過了。另外,這種製度讓人變得懶惰,許多並不難辦成的事情,反而被推來推去,所有人都在這樣回避責任。

為了避免官僚化現象,在福特公司內部並沒有嚴格的組織,也沒有一係列上下級之間權力等級的區分,更沒有那些煩瑣而毫無意義的會議。我們需要的隻是職員,而不是那些欺上瞞下、隻懂鑽營的官員。

有些人認為這樣做會很危險,會讓一些人逃避責任、偷懶不工作。但實際上並不會這樣,我們所招聘的都是那些富有積極主動精神的員工,他們會主動工作,不用別人監督,當公司將他們放在合適的位置上之後,他們會在得心應手的工作上發揮最大的潛力。

沒有了這些毫無實際作用的限製,也沒有了各種繁文縟節,自然就不存在工作以外的念頭。每個人隻需要做自己該做的事情,有問題可以直接越過工頭去找負責人,這樣效率就大大增加了。

對於我們的職工來說,我們隻需要他對自己負責,也就是對他的工作完全負責。那些工頭對手下的工人負責,部門經理對部門負責,總負責人對工廠負責,每個人都應該知道在自己的責任範圍內發生了什麽事情,而不用了解其他人工作的情況。我這裏說的“總負責人”,其實並沒有這樣的頭銜,我總是指派一個人管理整個工廠,並且給他配兩個助手,但他沒有任何頭銜。

事實上,許多人因為頭銜的問題,導致工作做不好,他總是認為,我擁有了這個頭銜,那麽我的地位就很重要了,至於我做什麽並不重要,隻要能保住這個位置就好。但一個真正的領導者,應當是一個善於計劃和命令的人,他根本不在乎頭銜是什麽,因為工作才是他最關注的問題。

而且,因為頭銜過多,就需要分出更多的部門,雖然初衷是為了劃分責任,但實際情況卻完全脫離了責任本身的意義了。當責任被分成許多份,並且分派在各個部門的頭上,每個部門都有一個有頭銜的領導者,而這位領導者下麵還有許多擁有頭銜的人圍著,這時候領導者就很難看清自己真正的責任了。

當企業發生一件事情時,領導者總是希望能從下級中找到一個人來負責這件事情,而這個人同樣會在自己的下麵找另外一個人負責,最終這件事情就被分派在最底層員工的身上。但實際上,往往最底層的員工有最實際的工作,但他們被迫要從事屬於他們領導的工作。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推卸責任,最底層的人拿著最低的工資,但卻做著好幾份工作,那麽這家企業最終一定會解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