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第一個在憲法上簽字

回到家後,總算能看到女兒和孫子們,這讓我很激動。特別是又住在這所妻子生活過又逝去、英國軍人占據過又離開的自家的房子裏,我想我是時候該好好休息一下了。

但我沒有想到,祖國還需要我這位老人,我僅僅在家過了不到一個月的安穩生活,就被選入參議院,之後我又當選為賓夕法尼亞州的州長。入選參議院,我的第一項工作是向議會提出了修改“檢查法”的建議。“檢查法”是按立憲派的主張在戰爭期間由州議會通過的,它規定,任何人在就任公職、作為選民參加投票之前,必須宣誓忠於憲法。我認為,當時通過這一法令是出於戰爭的需要,現在戰爭已經結束,權力應歸還給人民。

提議修改這一法令也是我前任的施政目標,但由於立憲派的反對,他沒有能夠如願以償,由於我的提議恰逢戰爭勝利的良好時機,再加上一些我個人的影響力,議會終於通過了這項議案。

比起議員的工作來說,我在州長職位上的表現並不怎麽合格,當上州長後,我很少參與實際工作,一方麵我的年事已高,根本不適合進行繁重的工作;另一方麵,我希望把具體的工作留給年輕人,讓他們得到鍛煉。年輕人在經驗上可能確實有這樣那樣的不足,但我相信隻要給予他們鍛煉的機會,他們會做得比我還要好。

回到費城後,我一直渴望能回老家波士頓去看看,探訪那些故人。對於我這個年紀的人來說,朋友顯得尤為重要,我看著自己的好友一個一個老死,我想再不去看看恐怕就沒有機會了。但是我的痛風病使我行動不便,我早就不能騎馬了,連去市政廳我都需要坐轎,由於行動不便,所以我這個願望一直沒有得到實現。

獨立戰爭後期的時候,美國就已經成立了聯邦政府,取代了大陸會議。隻不過當時的聯邦政府權力有限,各州政府依舊保持著自己的權利,這對美國的統一並沒有好處。新成立的美國聯邦政府十分脆弱,麵對各種經濟困難和國內政局的動**,聯邦政府已顯得力不從心了。當時,為了增強聯邦政府的權利,讓好不容易獨立的美國不致毀在內亂之中,建立一個更加集權的政府就很有必要,而這一切的開始就是製定一部國家的憲法。

1787年3月28日,聯邦政府決定組建一個製憲委員會,製定美國的第一部憲法,加強國家的力量,我在製憲委員會成立的當天就被選為了代表。5月14日,製憲會議在費城召開,在長達3個多月的會議中,我堅持每天到會,雖然當時我已經82歲了,而且每天起床時身體都疼痛難忍。在製憲會議上我也很少發表什麽高談闊論,但我對美國憲法早就有所思考,一切都在我的腦海中。

因為我的行動不便,所以每當我要發言的時候,我總是先將發言的內容寫到紙上,然後再讓別人代我讀出來。長時間站立對我來說是很恐怖的,每站一秒都會讓我痛不欲生。我在製憲會議上主要的作用是平衡眾人的觀點,我既不偏向某一個團體,也不“鍾情”於哪一個組織,我要做的是盡量使各代表的意見保持一致。

例如會議上,一些較小的州提出應享有和較大的州同樣的投票權,這引起了激烈的爭論,較小的州擔心如果不公平,他們的利益會受到較大的州的控製。比如在各州中,馬薩諸塞州、賓夕法尼亞州和弗吉尼亞州有114萬人口,而其他10個小州總共才有164萬人口。較大的州認為,如果隻有3.7萬人口的特拉華州和擁有42萬人口的弗吉尼亞州享有同樣的代表席位,那才是絕對的不公平。

對於各州利益的爭執,我和華盛頓等人都沒有參與,因為我們更多的是為整個美國考慮,而不是斤斤計較自己所在州的利益。但對於大多數代表來說,他們的心中更多的是本州的利益,這也並不能責怪他們。為了解決紛爭,我提出了書麵的協調意見,我先讓所有代表冷靜和克製一下,我理解各個代表為自己家鄉牟利的心態,但我希望大家知道,大家被派到這裏來是為了相互協商而不是爭執的。我的話在廣大的代表中間還是有一定分量的,在我的協調下爭吵暫時平息了下來。

雖然說之後的會議大家都很冷靜,但這隻不過是在壓抑著自己而已,在之後的議案表決上,大家爭執不下,會議氣氛緊張。一些小州的代表已經揚言,如果沒有平等的代表席位,那麽他們就退出製憲會議。麵對這樣的問題,我提議雙方妥協,各自讓一步促成一個統一的立場。

經過協商,製憲會議成立了一個大委員會,在這個委員會中,一州隻有一名代表,任務是在大、小州的議員議席問題上尋找出合適的辦法。委員會會議上,作為賓夕法尼亞州代表的我提議在兩院都實行比例代表製,但這遭到了較小的州的代表的反對。最後,在我之前提議的基礎上,委員會達成了妥協,他們的建議是:

1.在國家立法機構的第一個部分(眾議院),應有各州的代表,每4萬名居民中產生1名代表;

2.一切關於籌款或分攤錢款的議案必須從第一個部分產生,第二部分不得加以修改或補充;

3.在立法機構的第二部分(參議院),各州享有同等數量的議席。

這樣的協調協議讓各位議員停止了爭吵,可以說這份協議促成了憲法的出爐。

製憲會議開了兩個多月時,有人認為政府被列為憲法中的第二位是貶低了它,政府的權力應該得到加強。我對這樣的話持反對意見,我堅信增強政府權力的行為和共和製度的原則是背道而馳的,一個自由的政府,治理者是人民的仆人,人民才是主人。

製憲會議上,我還對外國人任公職發表了意見,我認為外國人在美國擔任公職不需要有居住14年的限製。實際上許多外國人曾為美國出了許多力,甚至是幫助美國取得了一些勝利,而一些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卻在獨立戰爭時加入了反對祖國的行列。之後,我還對擔任公職者需要擁有一定的財產的要求提出了反對,因為誠實並不是和財富相伴而來的,財富的多少也不是衡量一個人能力的唯一標準。

9月17日,是簽署憲法的最後時間,經過長達兩個月的時間,製憲委員會對憲法已經達成一致的意見。準備好文件後,我第一次站起來讀自己準備好的發言稿:

“我承認,對於這部憲法中的一些內容我現在仍不讚同,但我不能肯定我永遠都不讚同。因為我活得太久了,我曾經經曆的許多事情,太多本以為絕對的事情,但由於種種原因會改變本來的初衷,即使是一些原則性的問題。往往我認為是正確的事情,但沒有意識到這其實是另外一些事,特別是現在我年紀越來越大,我也更懷疑我的判斷力,而是更注意他人的意見。”

“以這樣的觀點,我同意這個憲法,哪怕它是有所缺陷的。總之,我不禁表達了一個願望,希望製憲會議的每一位成員和我一起,就在此時此刻在憲法上署名,以表明我們的一致。”

我第一個在美國憲法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隨後其他代表也紛紛簽上了自己的大名。就在代表們還在簽署憲法的時候,我的注意力被主席台的椅子吸引了過去,那把椅子的背麵刻著一輪太陽。我看了很久後對周圍的代表說,一般的木工很難將冉冉升起的朝陽和緩緩下落的夕陽區分。我經曆了太多太多變遷,看著椅子背後的太陽,我每次都無法判斷是升起還是落下。但我這一次終於能看清楚,那是一輪新升的朝陽,而不是垂暮的夕陽。

簽訂憲法,是我這個老人為國家做的最後一件事情,我能參與創造一個世界上最自由的國家已經心滿意足了。如果說我還有什麽遺憾,也隻有一件事情,就是我看不到美國真正強大起來的那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