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聯合公司:鋼鐵王國的實現(上) 1.我認為做實業比做證券交易強100倍

我對製造業比較了解,確信它是與投機行業完全不同的實業。在做電報員期間,我就知道了為數不多的與紐約證券交易所有生意往來的老板或公司,也關注過他們的經營狀況。對那時的我而言,那種運營就是投機,就是賭博,他們的信譽早就被他們所熱衷的投機運營削弱了。但在紐約,我驚訝地發現幾乎每個人都在華爾街或多或少地炒過股。很多人圍著我轉,打聽我所知道的幾家鐵路公司的運營情況,甚至有人願意投資讓我來操作——他們相信我能得到內部消息。他們就時常邀請我加入他們的圈子,並給出各種承諾,看上去十分誘人。

其中最具**的一次是我剛搬到溫莎旅館不久。那天早上,事業正蒸蒸日上的古爾德找到我,說久仰我的大名,還說了買下賓夕法尼亞鐵路公司控製權的打算,如果我同意合作,就分一半利潤給我。我謝絕了,並告訴他,盡管我與斯科特先生曾有過分歧,但仍會一如既往地支持他。後來,斯科特先生告訴我,他聽說紐約的大股東們準備讓我來接替他。我不知道他是怎麽得知的,我從來沒有提過,我向他保證隻做自己公司的總裁。

世事難料。1900年我向古爾德的兒子提到這件事:“令尊曾邀請我管理賓夕法尼亞鐵路公司,我雖沒有同意,但作為報答,我願意邀請他的兒子您來經營一條跨洋國際線路。”

隨後我們初步決定,把他管理的瓦伯什鐵路公司並入匹茲堡來,並達成一項協議,由瓦伯什代理我們鋼鐵公司1/3的運輸權,隨後把業務從匹茲堡向東擴展直至大西洋。1901年3月,摩根先生托人問我是否決定引退了,我告訴他的確如此,在鐵路公司的預期業務完成之後,就會引退。

早年,我曾買過少量賓夕法尼亞鐵路公司的股票,也曾獲得過其他一些股份,如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有價證券;我每天看報時最先翻到的也是股市版。當我決定賣出所有股票、專注於匹茲堡的製造業時,就下定決心不再買賣任何交易所的股票,也再沒有投機性地買賣過一隻股票。我一直堅守一條原則:不買不需要我付錢的東西,也不賣不屬於我的東西。

每一個致力於幹實業的人,都需要堅守這一原則。如果一個人要明智地解決不斷出現的問題,就必須保持頭腦的冷靜與清醒,沒有什麽比清晰的判斷更重要。如果一個人的思維總是受到股市波動的影響,那他的判斷肯定會出現問題,就像醉酒的人那樣輕率下結論,而抓不住事情的真相——高山在他眼中是小丘,小丘則是高山。完全可以說,投機是條寄生蟲,蠶食價值而不創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