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了,可以看清進林子的路了。

漢森走出木屋,向他心愛的山穀大踏步走去,他心中有一個願望,但願昨天看到的牡鹿還在那兒。

這麽多年來,他的木屋壁爐上始終保留了一個位置,等待一個巨大的鹿頭懸掛其上。而今天,他就要抓住那頭牡鹿,完成這個一直以來的願望。

他發誓:如果有必要,他今天會一直狩獵到天黑,為此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禦零下十度的嚴寒。並且,他在襯衫裏塞了兩份三明治,口袋還裝著一個盛著熱茶的保溫壺,然後在左臂挎上了他的武器——一把來複槍。

漢森在厚厚的雪地上,邁著疾飛而穩健的步伐。這裏他已經有很多年沒有來狩獵了。

在一個低低的小丘頂上,漢森駐足了下來。他看到斜坡的盡頭通向樹林,上麵孤零零地躺了一輛被積雪覆蓋的老轎車,可是輪子和窗戶卻不知去向。

印象中,自孩提時代起,那部車就停在這裏,每當春天積雪融化,老轎車就會跟春草和山花一樣從雪裏“長”出來。

把轎車開到那個地方,不管是誰,必定是開著它穿過了那邊的矮叢林和樹林,還在老漢森先生在世時,他就曾說隻有醉得一塌糊塗的人,才會在沒有月色的晚上這樣開車,做出那種事。而村民則對老轎車議論紛紛,猜測車的主人要不就是一定要處理掉它的歹徒,要不就是某位固執的陌生人在迷路後,於困倦中開到了這兒來,然後在早晨醒來後發現車的處境,隻好說聲去他的,而後走開。

漢森信步走下斜坡,忽然間停下腳步。

這個尚處於天亮前的灰色清晨,除非是幻想和他玩了什麽把戲,不然汽車裏怎麽會有煙冒出來呢?無疑,一定有人在汽車裏麵生火,那本身也並不稀奇,比如迷路的獵人,在夜色裏爬到破車中過夜,這也不是第一次了。以前還有人想得更加周到,在車頂上鑽了個洞,地板上也挖幾個洞,當成是壁爐的鐵柵。

而這次,漢森走近看時,發現了兩個男子,可他們都不是獵人,而是戴著皮毛帽,穿著大衣和普通皮鞋。其中一個畏縮在後座的角落裏,帽子蓋住了兩隻眼睛;另一個則在快要熄滅的火堆上彎身烤火取暖。

“嗨,你們好!”漢森大聲招呼道。

其中那個彎身烤火的人抬頭,呆滯的目光注視著漢森。他翻起的大衣領上是一張慘白的臉和紅色的頭發,看他的年齡,可能還不到漢森的一半。

雖然有火,但是破車裏依然寒冷徹骨。漢森知道這孩子必須暖一下身子,才能夠行走。雖然身強力壯,但他可不想抱著一個和他一樣高大的孩子下山,在這冰天雪地裏。

他倒了一杯熱茶遞過去說:“慢慢喝,然後我們再說別的——你必須活動起來,讓你的血液加速循環。你的朋友怎麽樣了?”

那個孩子雙手緊緊抱著杯子,小口喝著茶,低喃著說:“死了!”

漢森拉開車門,弄直了那個縮成一團的人。不錯,他死了,屍體僵直,但他的死不全是因為寒冷,漢森發現,在他外套的胸部下麵有一個洞,四周是一圈褐色的汙漬。

這時,漢森知道這兩個人是誰了。

昨晚,新聞播報這個地方發生了一件稀罕的事。在距北邊二十裏的鎮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電視機的五金行被兩個歹徒搶劫,其中一個搶到八千元,正在逃走時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槍。

漢森疑惑著:他們怎麽會在這裏,這個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頭看到那個孩子也一樣看著他。

“你沒有凍死已經算是走運了。”他這麽說,想讓那孩子認為漢森不知道子彈洞的事。然後他繞過汽車,拉開另一邊的車門,向孩子伸出手說,“走吧,你必須活動活動。”

然後他們在雪地上走了很久,直到那孩子的腳能活動了,漢森才讓他自己來回單獨拖曳著走。

他問道:“你的腳現在怎麽樣了?”

“一點感覺也沒有。”

“把鞋子、襪子都脫下來,”漢森看到他腳上死白的皮肉,不由得說,“我的天,你可真麻煩!”

他遞給那孩子一把雪,讓他用雪輕輕揉腳,從而讓腳恢複些許知覺。

汽車上的屍體還圍著一條羊毛圍巾,漢森解下它來交給了那孩子。

“有沒有感覺?”

孩子搖了搖頭:“沒有。”

漢森拋給他一條大手帕,“用手帕擦幹你的腳,穿上你的鞋子和襪子,然後把圍巾裹在頭上蓋住兩耳。我們得離開這裏。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

“你叫什麽名字?”

“戈登。”

“好吧,戈登。我們現在就走,回頭再找人來抬你的朋友。”

漢森用鏟子鏟些雪蓋住汽車上的火,顯然,屍體是不需要火的。

當他轉過身來,發現一把手槍正好指著他的腹部。漢森大笑起來:“你想幹什麽?”

“脫掉你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後走出這該死的林子。”

漢森拉開穿在身上的夾克拉鏈,“你要這衣服的話,我會送給你,可是你以為你隻需要暖和的衣服就夠了?”然後一指樹林,“你知道該走哪一個方向?即使知道,你認為你那雙腳可以走多遠?懂點兒事吧,戈登。你這個城裏長大的孩子,除非我帶你出去,不然你一定會死在這裏。所以,拿開你的那把槍!”

“沒這麽快,老頭!”戈登說,“我還沒差勁到那地步,我會順著你來這的路走出去。”

漢森咧嘴大笑,心中想這小子可不蠢。

“你認為我是從某個地方直接過來的?”漢森不由得開始撒謊了,“我在樹林裏穿進穿出,尋找鹿的蹤跡。此外還有些小事你沒有想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飄落的雪花,“又開始下雪了,你覺得我的腳印能留多久?”

“好吧,我和你打個交道,你帶我出去,我就不殺你。”

漢森拉上夾克的拉鏈,伸手去取他的來複槍。

“把它放下!”一時間戈登語氣鋒利得很。

漢森歎了口氣,“看,這裏是熊出沒的地方,遇到一條饑餓的熊,你那把玩具槍可不頂用。來複槍不能放在這裏,關鍵時刻它可以救我們的命。”

戈登想了想說:“那麽,你把子彈卸下來,老頭。如果真遇到熊了,這把玩具槍有足夠的時間讓你重新放上子彈。”

戈登的兩腳可能被冰雪凍壞,但頭腦卻沒有凍出問題。

漢森卸下子彈,說:“告訴你,戈登,我得提前說好,你跟著我走可以,但是要從背後開槍,就算了。那樣的話,明年春天等雪融化了以後,我們的屍體就都會被找到。假如你不向我開槍,我會帶你平安走出去,現在我就帶你出去。但是我有一個條件,你要給我你們昨夜搶來的錢。”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來:“像你這樣誠實的公民,不會想要偷來搶來的錢。你善意的心應該樂意幫助我,對不對?你怎麽知道我們昨晚搶了錢?”

“除了收音機,還能有什麽?現在你可以走的路隻有這條,我想州警們應該都設了路卡,我可以帶你到那兒,我們下山的時候你可以慢慢思考。現在,錢的事怎麽樣?”

戈登揮了一下槍,“上路吧,我跟著你走。”

漢森順著雪地上自己依稀留下的腳印往前走。

戈登看起來不像是因為喜歡才用槍,而是因為用槍是能夠讓他隨心所欲的唯一方法。戈登一直認為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東西,但在這荒山野地中,在這個冰封的時節,槍卻沒有任何意義,甚至沒有任何威懾力。

假如漢森聽話脫掉那些暖和的衣服,戈登自己也下不了山。但他應該堅持對暖和的羊皮帽子、夾克、手套、厚靴子的需要,即使它們一點都不合他的身材,但他比漢森更需要這些。

一個城裏的孩子,麵對這種情形時,比土生土長的漢森更顯得驚恐慌亂。漢森看得出來,而那孩子卻並不知道,寒冷會如何緩緩吸幹一個人的精力,也不會領悟到在這冰天雪地中,健壯的體魄占有多大的優勢。

漢森比戈登年齡大了一倍,可是至今他每天都做晨練,他走一早晨的路,遠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其實,漢森並不怎麽擔心戈登的手槍,他心煩的是要領這孩子下山,再擺脫他,這中間的幾個小時可是很關鍵的,如果失去,就無法狩獵那隻牡鹿了——再看到一頭那樣大的牡鹿,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現在在他眼中,那隻牡鹿比任何其他東西都更重要。他歎口氣,也許隻有那筆錢才可以彌補這一天的損失。

突然間,戈登放了一槍,子彈落在他跟前的雪地上,一些雪應聲跳起——“你走得太快了,老頭兒!”

本來就生氣被他破壞了計劃,現在又來這一招兒,漢森惱火了,轉身對他說:“小子,你再向我開一槍,我就把那隻槍塞到你喉嚨裏。”

“我讓你留住槍,是因為我不喜歡從你手上取走。聽見了嗎?”

戈登還想說什麽,可是一看到漢森的臉色,就隻動了動嘴唇,咽了回去。他揮了揮槍,表示繼續前進。

漢森心想,看來我必須繳下他的手槍,否則一旦到他認為不用再依靠我的時候,他就會開槍了。他慢下腳步,離開原來的路,繞到木屋的上麵。

現在,雪認真下了起來,沒有停的趨勢,他心裏一陣揪痛:這一來,今年是獵不到那頭牡鹿了。

他領著那孩子走了大約一個小時,遠遠地看到一棵倒地的樹。他踢掉一些雪,將來複槍倚在樹幹上,示意戈登坐下來休息。

“為什麽要停下來?”戈登用槍對著他說。

“老經驗了,”漢森說,“走五十分鍾,休息十分鍾。你要走長路的話,這樣比較輕鬆。”

戈登不可能知道,去木屋就隻有十分鍾的路程。

“你瘋了!”戈登尖叫道,“這麽冷的天,我的腳已經僵了,天還在下雪,你居然要休息?”

“孩子,坐下來,”漢森卻很冷靜,“我的手伸進裏麵的襯衫時,你不要緊張。我帶著兩個三明治,不是掏槍。”

漢森扔一份三明治給他,戈登伸手接住。

“你說有兩個,我兩個都要。”

漢森微笑著,把第二個也扔給他,然後掏出熱水瓶,“你最好連這個也拿去。”

“你很慷慨嘛,老頭兒。”戈登撕開了三明治。

“那可不是免費的,你要付錢——應該是八千美金,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

戈登的嘴巴停住了。

“你真笨,老頭。為了那筆錢我費了好大力氣,怎麽能輕易給你?”

“雖然那樣,你還是會給我的。要活命,這已經算很低的價錢了。你們昨天晚上是怎麽上了那輛老爺車的?”

“我們逃出那個鎮子後,在一個彎道處找到一個冷僻的地方,然後爬上一棵樹,在那等著,希望可以攔住一輛車。可是等了好久才過來一輛車,卻差點兒碾死我。估計他們會去報警,所以我們抓著手電筒逃進了林子,想找間屋子過夜。就這樣。”

漢森笑了,“你以為你們在市郊呀?你不知道你們已經很走運了。這高山上沒有人住,你們誤打誤撞才撞上那輛破汽車。”

這時,戈登喝完茶,繼續說:“也是件好事。斐克中彈了,就在他快見上帝時,老天開始下雪,手電筒的電也差不多用光。我找到一些幹柴,生了個火。再下麵一件我所知道的事,就是你來了。”

漢森搖了搖頭:“你知道你會凍死,不是嗎?你剛剛用完一個人一生中僅有的一次運氣。”

“少說廢話,”戈登擺了擺手,“走吧!”

但漢森紋絲不動,“不付款我絕對不走!”

戈登打開了手槍的保護蓋。

漢森舉起左手:“戈登,你玩過撲克牌沒有?我握牌坐著,而你要掀牌,你想誰會贏?你開槍殺了我,然後在山中到處轉,一直轉到被凍死;也許你運氣不錯,能找到一條路或一間房子。可是你的腳呢?我估計頂多你能再走幾個小時,然後就成了一個真正該做截肢手術的患者了。另一方麵,我卻可以領你到處轉,一直到你冷得撐不住,直到兩腿壞得向我討饒,求我背你走。等到那時,我可以大大方方地拿走錢,一走了之。我是寧願你現在就把錢給我,這是最好的選擇,那樣我們兩人可以一起平安下山。你想想看,你的雙腿和生命難道還不值這八千元嗎?”

“假如我給你錢,你能多快領我下山?”

漢森聳聳肩,撒謊道:“也許一小時吧。”

戈登開槍打到漢森頭頂上方的樹枝,震得雪花散落飄下來。

“我願意再跟你走一小時,到那時如果我們還沒下山的話,我就殺了你。如果你現在不走的話,我就在這兒殺你。我估計我距你要帶我去的地方,最多也隻有一小時的路程。”

漢森歎口氣,伸手取來複槍,他覺得自己逼這孩子已經逼迫得可以了。

戈登雖然吃了食物並喝了熱茶,但他還在半凍僵中,靠那雙不靈活的腳磨磨蹭蹭地跟著跑,很可能已經沒有耐力了。

他領戈登走下山坡,來到一道有轍跡的石砌矮牆邊,這條有轍跡的路像隧道一樣穿過樹林。石牆隻有膝蓋高,但是牆那邊的路麵卻很低。

這對漢森沒什麽問題,他可以越過矮牆,輕鬆地跳下去。但是對肌肉寒冷、兩腳凍僵的戈登來說,就不那麽輕鬆了,可是此處已別無他途。

“下麵會好走一些。我們走哪一邊?”漢森說著,搖了搖頭,“告訴你,沒有錢,我隻能領你到這兒。”

戈登看了看左邊,又看了看右邊,到處都是團團飄落的雪花和樹葉,把他孤立在一塊幾平方米的世界裏。矮牆和路延向看不見的遠方,沒有任何聲音可以告訴你,哪邊通向文明世界,哪邊通向死亡地帶。

漢森掃去石牆上的積雪,坐了下來。“你準不準備談生意?”

戈登眯起雙眼:“我想宰了你,你這貪心的老農夫!我可不讓你任我在這等死,然後讓你獨吞了那筆錢。我現在就應該宰掉你,自己冒險!”

“在你開槍之前,記住,你要是選錯方向就死定了。等你認為選錯時,再回頭就晚了。即使你知道正確的方向,你也不能保證要堅持多久。然後,州警來了,你就滿意了。你需要的是一輛車,而我就有車。”

戈登全身發抖,一言不發。

“現在我要錢,”漢森語氣銳利地說,“假如你到頭來弄得沒有腳了,或者死了,錢對你來說還有什麽用?你已經沒有牌可發了。你現在是叫牌?還是收牌認輸?”

戈登又看了看路的左右方向。

“這麽說,我是該收牌認輸了,老農夫,”他慢慢地說,“你們誠實公民都是一丘之貉,願意用偷來的錢,卻沒有膽量自己出去搶。等你碰上像我這樣持槍而槍卻不管用的人的時候,你的手就伸過來了。”

他解開大衣,扔了一個厚厚的褐色紙包給漢森:“你以為我萬一被抓到時,不會告訴警方我把錢交給了你?”

“那沒關係,他們不會相信你的,我會說,你肯定是在林中遺失了那些錢,”說著,漢森用手試了試錢包,“這兒沒有八千元。”

當然他也並不失望,那數目從開始就已經太大了。

“是沒有,也許隻有兩千元。那家店的經理想敲詐保險公司,如此而已。”

“你不是在開玩笑吧?戈登,才兩千元?”

那孩子攤開雙手,“六千元的大鈔,會有好大一捆,老頭兒,你看見我的大衣有哪兒鼓出來的沒有?我全都給你了,除了三四百元,我昨天用來引火的。你聽了想不想抱怨?”

漢森大笑:“因為它能讓你活下來,所以那可能是廉價的。”說著,他把錢包塞進了夾克裏麵。

“小子,你已經勝利了,給你自己多買了幾個星期或幾個月的活頭,或者不論多少日子,一直到你再次犯法惹麻煩。現在你付款請我帶你出去,那麽,把槍拿開吧,你不需要它了。”

他看到戈登把槍放進口袋,然後自己轉身,跳到下麵的路上。

他知道這孩子心裏的想法,他留著槍,等到看明白路的方向時就阻攔他,要回錢並把漢森留在山上。可是那孩子騙不了人,但如果認為漢森可以騙的話,那麽,他就大錯特錯了。

“快點決定下來吧!”他有些不耐煩地大聲叫道。

戈登坐在牆上,兩腿慢慢地挪過去,然後猶豫著。對像他這樣凍得半僵、兩腿麻木的人來說,從這跳下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落地時他一準會受傷。所以他慢慢挪動著,直到臀部離開牆頭,戈登落到了下麵陡峭的土堆裏,然後滑進雪中,身體失去重心,雙腿在身下彎曲。

當他平伏在地麵時,發現漢森的膝蓋已經頂在他的背部。漢森從他的口袋裏拿出手槍,然後拉他站起來,帶他上路。

五分鍾後,戈登就在漢森的木屋裏烤火了。

半小時後,四個男人上山去抬斐克的屍首,而裹在毛毯裏的戈登,則乘坐州警的警車前往醫院。後麵跟隨的是漢森駕駛的車。

戈登扭身回頭看,看到車裏的漢森,想起他說過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是免費的。

他用拇指指了指漢森的汽車,對州警說,“你們必須抓住後麵的那個老頭兒,他收受贓款,逼我給錢,才肯領我下山。”

“算了吧,小子,”州警說,“我知道錢在漢森那兒,送你到醫院後,他和我們之間的事有的談了。”

“他要做什麽,分給你一份?”

“你這麽說要挨揍的,”州警一臉嚴肅的表情,“雖然錢是漢森的,不過他會把錢交出來。”

“他的?”戈登目瞪口呆。

“是的,昨夜你搶的那家店碰巧是他的,你那樣做隻是還給他錢而已。”

“那麽,他肯定是個笨蛋。他說假如我不把錢給他的話,他就任我留在那兒一直到死。”

州警笑了:“據我了解,漢森是個老謀深算的人,我不懷疑他會讓你相信還有十裏路可以跋涉,才肯推你進木屋。那也是為什麽這一帶玩撲克牌的人,來玩之前,一定要和他約好一個界限。因為你從來都不會知道他握的是什麽牌。從那部老爺車到漢森的木屋,你們走了多長時間?”

“大約一小時。”

“正如我推測的。從那輛汽車到木屋,有好長一段路。可是漢森帶你抄捷徑,使你省卻了許多路程,隻是讓你的腳稍稍難受幾天,卻不用痛苦很久。”

戈登想起來,在他們很快到木屋時自己是如何地咒罵漢森,心中又不免疑惑,為什麽老家夥不用更容易的方法,索性繳下他的槍,然後拿走錢。

在他們後麵的那輛汽車裏,漢森輕輕吹著口哨。無疑這叫他的狩獵計劃落空了,大牡鹿今年也別想了。

不過,當那孩子仍然有槍的時候,自己居然能說服他給錢,這就像一場龍爭虎鬥的牌戲一樣,他桌麵上沒有什麽好牌可撐,而對方手中真正握有好牌。

想到這一點,漢森很開心,他已經多年來沒有這樣開心過了。

可當他想到店經理時,口哨卻突然停住了。八千美金!

那個過著高水準生活的人,並沒有因為通貨膨脹而受到影響。多年來,漢森明明知道他在搗鬼,可是會計師到現在都抓不到他貪汙的真憑實據。而在店鋪被搶時,他看到一個機會,用渾水摸魚的方法將保險箱的六千美金納入私囊。

假如除漢森以外的別人逮到戈登,那麽,對失蹤的六千美金,經理的話足以應付戈登的辯白和別人的猜測。但不巧或者很巧的是,戈登遇到的是漢森。

當他們把孩子送進醫院,漢森就可以和州警去逮捕店鋪經理了。這回他沒辦法篡改賬冊了。

漢森加快了車速,心中還在後悔失去捕獵那頭大牡鹿的機會。

不過,也許經理所挪藏的錢是這一次的補償,彌補了不能在壁爐上掛上鹿頭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