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

法庭上,一樁凶殺案正在審理當中。

“現在進入被告及律師最後答辯階段,傳被告華倫!”法官敲響了法槌。

“傳被告華倫!”法警聽到命令,大聲喊道。

那個叫華倫的被告出現在庭審現場。

“現在被告上前台宣誓。”

華倫緩緩地走上前。

“請將右手放在《聖經》上,舉起左手。現在我來問你:你是否願意鄭重宣誓?是否能保證你在法庭上的敘述完全屬實、絕無虛假?”法官一臉嚴肅地說。

“我願意!我保證!”華倫鄭重地說。

“好,下麵請被告律師提問。”

被告的律師傅斯走上前,問道:“請說出你的姓名、年齡和職業。”

“我叫華倫,今年四十六歲,在鎮上開一家電器店。”

“好了,你可以坐下了。華倫,我再來問你,你結婚了沒有?”

“結婚了,結婚二十多年了。”

“你現在住在什麽地方?”

“在新澤西州靠近邊界的地方。”

“這麽說,距這裏大約二十五公裏了,那你是不是每天都要開著車來回跑?”

“是,除了禮拜天之外,我每天都要來回跑。”

“你來衛克漢鎮開店有多長時間了?”

“四年。”

“你怎麽會想到在這裏開店?”

“我父親去世後,我繼承了一點兒遺產,雖然此前我一直想做些生意,但苦於沒有本錢,自從有了這點兒錢後,我就開始選擇開店地址。最後,我看中了這裏,這可是鎮上唯一的一家電器用品商店。”

“你的生意怎麽樣?”

“還可以,不過不如我預期的好,因為鎮上的人似乎有些排外,他們不大願意接受一個外來者,尤其是現在又出了……”

“嗯……”傅斯律師稍微停頓了一下,接著又說,“華倫,現在我們想討論一下你送給瑪麗的電視機,也就是這台標有‘第十六號物證’的電視機。我想請你指認一下,它是不是你送給瑪麗的那台?”

“是,是我送的那台。”

“它是什麽牌子的?”

“什麽牌子都不是,是我自己組裝的。”

“哦?你自己組裝的?”

“沒錯!我曾經學過家用電器的原理,所以我想試一試……”

“可為什麽貼的標簽是麥克牌呢?”

“那是一個舊的電視機殼,我試了試大小剛好合適,於是就把它擦幹淨,用上了。”

“組裝這台電視機花了你多少錢?”

“各種零部件是兩百多元,對了,是二百一十五元。”

“這麽說,你送給瑪麗的實際上就是價值二百一十五元的零部件?”

“如果你這樣認為也可以,不過,我從沒有考慮到錢,我看她喜歡所以就給了她。”

“那麽,她見到過你組裝嗎?”

“見到過,因為她經常到我的店裏來。如果店鋪裏沒有顧客,我就在辦公室裏組裝。”

“她經常進你的辦公室嗎?”

“經常?先生,我不知道你這話是什麽意思?”

“就是指每天?還是一個星期幾次?”

“當然不是每天,也就是兩三天一次吧。”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能否告訴我,你是什麽時候認識她的?”

“大概是她中學畢業那年,她在放學途中經常來店裏,買些唱片什麽的。”

“那麽後來呢?”

“後來我們就熟悉了,經常彼此聊聊天,很快就產生了信任感。”

“她漂亮嗎?”

“是的,她很漂亮。這個女孩子似乎心理很成熟、敏感。她還沒有男朋友,所以,沒多久我就發現她很喜歡和我聊天了。”

“我們很想了解一下她的性格。華倫,你願不願意當著法庭上各位的麵,告訴我她為什麽喜歡和你聊天。”

“我想,或許在她的心目中,我就像她的父親一樣,因為她從來沒有,又一直希望得到。”

“此話怎講?”

“因為瑪麗曾對我說過,她從小就沒見過親生父親。她是被繼父養大的。她的繼父性情暴躁,不僅經常酗酒,而且還是個老色鬼,一直想對她圖謀不軌。他的前妻也是因他的暴虐而離開他的,並且給他留下了一大堆孩子。因此,瑪麗從小就沒人照顧,缺少父愛,整天做些粗活兒,所以當她能夠自立時,就離開了這個令她厭惡的家庭,那時她才十三四歲。”

“她離家之後做什麽工作?”

“這我也不太清楚,隻是聽說她和姐姐住了一些日子,後來就到別的地方去住了。她大多數時間都是住在一些女朋友家,總之是到處打遊擊,這兒住幾天,那兒住幾天的。”

“你們聊天時,她說沒說過和男人同居過?”

“沒有,從來沒有!”

“根據你這麽長時間跟她的接觸,有沒有發現她在外麵與什麽人鬼混?”

“我從未發現。雖然她很成熟,但她也值得信任。”

“那麽,她信任你嗎?”

“是的。由於她的特殊經曆,很讓人同情,所以拿我也總是當親人一樣,我想她是由於信任我,才經常找我聊天的。不過,那時她從未提到過有男朋友,隻是說她的家庭有多麽糟糕,她多麽想早點兒完成學業,趕快找份工作自立,可是一直都沒能如願。”

“你知道她為什麽要這麽說嗎?”

“因為她學習不好,還沒讀完中學就和一群女孩子被送到島上的一所救濟學校,在那裏學習打字和文秘工作。按說這也是尋求一種謀生能力,挺好的,但她經常打電話告訴我,那所學校很差勁兒,很多女孩子抽煙、吸毒,非常粗俗,她在那兒沒待多長時間就回來了,後來在這裏找到一份工作,租了一間房子,也就是她被害的那間。”

“華倫,請如實告訴我,瑪麗是不是愛上你了?”

“這個……我……我想是吧。不過,我覺得這或許是另一種方式的愛,因為她曾經說過,她一生中渴望有個人愛她。”

“那麽,你從來就沒有鼓勵過她愛你嗎?或者換句話說,明確地告訴她你愛她?”

“不!先生。”

“為什麽不可以呢?”

“我不知道該怎麽回答。我有家室,也有深愛我的妻子,我不忍心傷害瑪麗,因為她這些年太不幸了。先生,說心裏話,我對瑪麗是一種特別的愛,這也許是一種同情吧。”

“你?”

“先生,說心裏話,我是愛瑪麗,但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那種男女之愛。我也許不像是一個父親愛女兒那樣,但也有著同樣的保護方式。瑪麗的童年已經夠不幸了,我不忍心讓她再受到傷害,就是這樣。”

“既然你這樣想,那你就從來沒有告訴過她?”

“沒有。不過,我想她已經看出了我的愛,所以當她發現自己懷孕時,就把一切都告訴了我。”

“她都告訴你什麽了?是說和另一個男人有戀情嗎?”

“是的,她告訴了我。她畢竟年紀還小,所以當她發現自己懷孕後,非常緊張,我想她是怕失去我這樣值得她信任的人吧。”

“那你知道以後的反應是什麽呢?”

“我能有什麽反應?自從她和那個家夥開始交往後,我就知道會有麻煩。我前麵說過,她很容易相信他人。她和那個家夥是在一次晚宴上認識的,結果一下子就墜入了情網。當然,那可能是她的初戀。盡管我不喜歡她那樣做,但也沒有反對,因為我不想掃她的興。那個家夥是有家室的,但她根本不在乎他是結了婚的人,甚至還天真地以為那個欺騙她感情的男人會跟自己的太太離婚。我心裏想:‘這可能嗎?我們等著瞧吧!’但是我並沒把這種擔憂告訴她,因為她的興奮讓我不忍心。就這樣,一直到她發現自己懷孕為止,唉!也怪我……”

“後來呢?”

“後來的情況果不出我所料,她告訴我說那個人不是個好東西,雖然是個有身份的大人物,可是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卻非常齷齪,總是帶她到離這裏很遠的地方去,對她做下流事情。後來,當他知道她懷孕時,竟然非常生氣,還責怪她粗心大意,並且還給她錢讓她趕快把胎兒做掉,否則就再也不想見她了。”

“那個男人真的給她錢讓她去打胎了嗎?”

“是的,她說就在她告訴那個男人自己懷孕的同一時刻、同一地點給的,當時是給了五百元。”

“這一切都是她親口告訴你的嗎?”

“是的。”

“再後來呢?”

“後來,她不知道該怎麽辦,既想和那個男人保持這種關係,但同時又很傷心,也很生氣。當時我建議她去找一下神父,可是她不願意,卻問我對這個胎兒該怎麽辦,她這是把我當成了精神上的顧問。”

“那你都對她說了些什麽?”

“我對她說,如果這次打掉了孩子,可能以後永遠也無法生育了,到那時候她會懊悔萬分的。我告訴她,也可以把孩子生下來,那麽她生命中就第一次真正有一個可以愛的人了。我還對她說,實在不行,也可以讓別人領養孩子,因為有很多這樣的機構,這樣一來,既可以減輕她的負擔,又可以不必因自己剝奪了孩子的生命而感到內疚。其實,我覺得她將孩子交給別人領養比她自己撫養要好,也比較安全。”

“你說完這些之後她是什麽反應?”

“據我觀察,她走的時候很高興。”

“你知道她最後會作出怎樣的決定嗎?”

“不知道。不過,先生,我想那個男人一定會逼她打掉胎兒的。”

“你恨那個男人嗎?”

“是的,先生。”

“你見沒見過他?”

“沒有。”

“她是否告訴過你他是誰,叫什麽名字?”

“也沒有,因為那個男人不讓她告訴任何人。”

“哦,那你有沒有什麽線索,能猜出他是誰?”

“法官大人,我抗議,被告律師這是在引導證人影射他人。”坐在一旁的檢察官哈克發話了。

“抗議有效,被告律師傅斯先生,你剛才的問話有些離譜兒了。”法官說。

“很抱歉,法官先生,我想證人或許能夠提供某些線索。”

“好了,繼續問你的問題吧!”

“華倫,你是否從瑪麗那裏得到過誰是她的情人的暗示?”

“沒有。”

“她對你說沒說自己何時懷的孕和從情人那裏得到錢的具體時間?”

“說過,是在她遇害前的一個月。”

“好了,華倫,現在你應該盡可能詳盡地把瑪麗遇害那天的事情告訴法官先生,因為這很重要。”

“好吧。法官大人,事情是這樣的:那天下午5點15分左右,瑪麗剛下班就給我打電話,說她回家後打開電視機,卻怎麽也調不出圖像,問我能不能關門後去幫她修一下。我通常是6點鍾關店門,所以就告訴她我會過去檢查一下的,我估計可能是電路接觸不良。我知道瑪麗很喜歡那台電視機,隻要她在家,就從早到晚一直開著電視,因為她一無所有,此前從來沒有人送給她禮物。我是6點15分關的店門,然後就拿上工具箱,開車去了她的公寓。”

“在這以前,你去過瑪麗的公寓嗎?”傅斯律師問。

“去過幾次,都是我關門後順道送她回家,不過是到門口,隻有送電視機那次我進去了,但也隻是待了短短的幾分鍾。”

“那次是什麽時候?”

“一個星期前。”

“你真的隻進入公寓一次?”

“是的。瑪麗住的公寓其實不過是一棟老舊樓房裏的一個房間而已,房間對著前麵的街,進出需要通過旁邊的梯子。”

“她的房東你見過嗎?”

“沒有。”

“具體說說你到她住所時看到的情況。”

“好。我出發的時候,天色已經黑了。當我到達公寓時,透過玻璃看到她屋裏的燈亮著,而且還隱約能聽見電視機的嗡嗡響聲。我上前敲門,但沒有人回答。我又敲了敲,還是沒有人回答,於是我就試著推了推門,門竟然是開著的,我便進去了。開始時我並沒有見到她,因為沙發擋住了我,我首先看到的是電視機,當時電視裏隻有聲音,好像是兒童節目,但沒有圖像。‘瑪麗,我來了!’我喊了一聲,但是沒有人回答。我還以為她到房東那兒去了,或者在浴室裏,就又喊了幾聲,還是沒人回應。這時我心裏不禁有些緊張,就開始找,結果發現她一動不動地躺在沙發後麵,麵色慘白。我摸摸脈搏,發現她已經死了。整個事情就是這樣,我說的都是實情。”

“你過了多長時間報的警?”

“確切的我也說不清了,大概是十分鍾或者十五分鍾吧。”

“然後他們便以殺人凶手的罪名逮捕了你?”

“是的。”

“華倫,請你如實回答,瑪麗是不是你殺的?”

“不是,我敢發誓!”

“法官大人,我的問題暫時問到這裏。”傅斯律師對法官說道。

“好了,華倫,現在由檢察官向你發問。”法官說。

“是。”

“華倫先生,”哈克檢察官說,“剛才,你的辯護律師極力想把你裝扮成一個慷慨、仁慈的好人,對那個可憐的女孩有著父親般的感情。你說那個女孩被她的情人玩弄導致懷孕,那人本來付錢讓她去墮胎,但是她不肯,結果激怒了她的情人,然後在一次瘋狂的毆打中將女孩致死。如果你說的是真話,那麽他不僅殺害了那個女孩,還殺害了她未出生的孩子,是不是這樣?這就是你證詞的主要內容?”

“我抗議!法官大人,檢察官這是在用帶有諷刺性的言辭中傷我的當事人。”坐在一邊的傅斯律師舉手發話了。

“抗議無效,請檢察官繼續問話。”法官說。

“我知道,傅斯先生是一位博學的律師,如果有得罪之處,我願向他表示歉意。但我要說的是,他的當事人是個詭詐、殘忍、工於心計的凶手,他跟這個年齡隻有他一半的女孩有著非同尋常的關係。當造成事實後,他為了開脫自己,就煞費苦心地編造出這個荒誕的故事,說什麽她另有情人等等,想以此引起陪審團的同情,達到推卸罪責、混淆是非的目的,我可不相信他的鬼話。請陪審團注意,那些證人都發誓說這位被告與受害人之間關係非同尋常。”哈克檢察官侃侃而談。

“請問檢察官,你是在作辯論總結嗎?”法官不悅地問。

“噢,不是的,對不起,法官大人。”

“請注意你問被告問題的範圍,不要長篇大論。”

“好!華倫先生,我來問你,據你的店員作證說,他們經常看到瑪麗到店裏來,而且每次都不敲門,徑自走進你的辦公室,一進去就是幾個小時。他們還說,有好幾次晚上店門關閉後,看見你和她一起坐車離去,是這樣的嗎?”

“是的,我並不否認。不過,先生,那是他們理解錯了,我和瑪麗之間並無不正當關係。”

“真的嗎?麵對那樣一個年輕女孩,像你這樣一個健康、英俊的男人,難道就沒有受寵若驚,甚至做出什麽舉動?”

“你這是什麽意思?不錯,我是有點兒受寵若驚,但並沒有什麽舉動……不是你說的那種方式。”

“你緊張什麽,我還沒問那個問題呢。”

“你不就是暗示我們之間存在戀情嗎?”

“的確如此,這正是我想要問的下一個問題:你是否與瑪麗有性行為?”

“沒有,絕對沒有!”

“你怎麽能證明你和她沒有那種關係?”

“法官大人,我抗議!”傅斯律師大聲說道。

“抗議有效。”法官說。

“華倫先生,你是結了婚的人,但怎麽能證明你沒有發生婚外戀的可能呢?”

“法官大人,我再次抗議!”傅斯律師忍不住站了起來。

“抗議駁回,這個問題問得很恰當。”

“不錯,檢察官先生,我是多次開車送她回家,而且我們都是單獨在一起,但是,我每次隻在外麵停留一兩分鍾,從未進過她的住所,更別說在外麵偷偷摸摸地約會,做見不得人的勾當了。我是直接從辦公室到她家,沒有辦法找到證人來證明,所以,對你所說的‘可能’我也無法否認。”

“好了,華倫先生,接下來我們再來談談你的禮物吧。你平常是個慷慨大方的人嗎?”

“平常?你這話是什麽意思?”

“很簡單,就是你平常送不送東西給你的店員和顧客?”

“偶爾高興的時候也會送,當然不是經常的。”

“噢,那你能否舉個例子?”

“也沒有什麽特別的例子。如果我喜歡某個人的時候,我會送點兒唱片之類的小禮物給他。”

“也送電視機嗎?”

“當然不會!”

“但是你卻慷慨大方地送給瑪麗一台彩色電視機呀!你還送過她別的禮物嗎?”

“送過,是在聖誕節和她的生日時送的。”

“那你有沒有過給她錢呢?”

“有過,隻是偶爾。”

“怎麽個偶爾法?數目是多少?”

“我隻是在她手頭拮據時給,幫她渡過難關,錢數不多,每次也就五塊十塊的。”

“你以為這樣就可以讓陪審團相信,你們之間隻是純粹的友誼而沒有其他關係嗎?”

“我們確實隻是一種純粹的友誼。”

“華倫,你妻子知道瑪麗的事情嗎?”

“法官大人,”傅斯律師說,“我對檢察官提這種問題進行抗議,這和凶殺案有什麽關係呢?況且這些問題被告的妻子已經作過證。我認為檢察官是在誘導我的當事人,企圖使陪審團產生偏見。”

“法官大人,被告的律師說的不對,我需要弄清證人的性格,所以才問這個問題。”

“駁回抗議。”法官說。

“我從來沒有向妻子提起過。”華倫說。

“瑪麗知道你已經結婚了嗎?”

“知道。”

“華倫,你作為一個已婚男人,應該明白和未婚女孩建立這種關係是不對的,而且你還編造故事,企圖讓人們相信她還與一個隻認識四個月的已婚男人交往。你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另外那個人的身份,更不要說那個人的存在了。法官大人,我認為根本就沒有第三者的存在。我請陪審團注意被告的目的,他編造這個故事就是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他這是……”

“咚!咚!”法官不停地敲著法槌,“哈克先生!我要敲多久你才能注意?不用你來替陪審團下結論,他們自己會做出的。”

“對不起,法官大人,你說得對,我還想繼續問華倫先生一個問題。”哈克檢察官說。

“華倫,假設真像你說的那樣有個第三者存在,注意,我這裏是假設,那麽你認為他為什麽要殺害瑪麗呢?難道他是為了自己的名譽嗎?”

“我想一定是瑪麗不肯墮胎,於是他一怒之下便毆打她,結果失手打死了她。當然他也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名譽,因為我聽瑪麗說過,那個男人是個大人物。”

“這是你的猜測?”

“對!”

“華倫先生,你看我說的是不是事實:你指望我們相信你的品德,所以才承認和這個女孩有關係;你指望我們相信你隻是同情和慷慨,別無其他動機,才承認給她送過禮物;你指望我們相信你有責任感,沒有逃跑,所以當警方到達現場時,隻有你在場;你指望我們相信你以前隻進入過她的公寓一次,但很多證人都看見你曾多次和她開車到那兒;你指望我們相信有另一個男人與她有染,但實際上根本沒有,也沒有證人證明那個第三者的存在。華倫先生,不要再遮掩了,你以為我們會相信你所說的這一切嗎?”

“我沒有遮掩什麽,那的確是事實。”

“事實?好,我來問你,那個男人給她的五百元錢呢?警察在現場沒有找到,銀行賬戶裏也沒有,也沒有購買大件商品的物證,那麽,她把那筆錢弄到哪兒去了呢?”

“我怎麽會知道,也可能她又還給那個男人了。”

“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

“傅斯律師,你還有什麽問題想問證人?”法官說。

“現在沒有,法官大人,我要仔細研究一下這份證詞,後天開庭時再問。”

“那麽,檢察官還有什麽意見嗎?”

“沒有。”

“現在休庭,星期四上午十點繼續開庭審理。”法官敲響了法槌。

星期四上午十點。

“現在開庭,由傑姆法官主審。”

“我要提醒被告,你的誓言仍然有效。被告律師現在可以提問了。”法官嚴肅地說。

“法官大人,我有一個請求,能否在我開始詢問之前,允許我的助手將電視機,也就是第十六號物證的插頭插在插座上?”

“為什麽?”

“因為被告作證時曾經說過,當時電視機需要修理,我希望證實一下。”

“哦,檢察官對此有異議嗎?”

“沒有。”

“好,進行吧!”

傅斯律師的助手傑克很快就將電視機插頭插在了插座上。

“華倫,你說瑪麗打電話要你去修理電視機,當你到達她家時,發現電視機是開著的,但隻有聲音而沒有圖像,是這樣的嗎?”

“是的。”

“法官大人,請允許被告離開座位,打開電視機!”傅斯律師說。

“可以。”

“是打開電視機的開關嗎?”華倫走上前問道。

“對!”傅斯律師說,“你打開了嗎?怎麽我什麽也看不到,沒有圖像,也沒有線條,屏幕是黑黑的,就像關掉的電視一樣。是這樣的嗎,華倫?”

“是的。”

“可是,我們還是能聽到一些聲音……好像是第七頻道的節目?”

“對,這是調在了第七頻道。”

“好了,華倫。”傅斯律師說,“法官大人,我請求讓衛克漢鎮的高爾警官出庭作證。”

“允許。”

在法警的引領下,高爾警官走上證人席。

“高爾警官,請你回憶一下現場的情景。當你第一時間到達被害人家時,電視機有沒有圖像?”傅斯律師問。

“沒有,先生。”

“警察局將電視機取走後,是你負責保管這台電視機的嗎?”

“是的。”

“這期間是否有人動過它,或者是想修理它?”

“沒有,沒有人動過它,我們隻是為了便於取指紋在上麵撒過藥粉。”

“就像你所說的,在電視機上隻找到被告與受害人的指紋,是這樣的嗎?”

“是的,先生。”

“好了,謝謝你,高爾警官。”傅斯律師微笑著向他點點頭。

“下麵,請被告華倫回到證人席上。”法官說。

“華倫,你說這台電視機是你親自組裝的,對嗎?”傅斯問道。

“是的,是我用自己原有的和買來的零件組裝起來的。”

“那你肯定對這台電視機非常熟悉了?”

“當然。”

“我想請你在法庭上當眾把它打開修理一下。”

“怎麽?”

“法官大人,我抗議被告律師的這種要求!”哈克檢察官大聲說道。

“請問傅斯律師,你這樣做對本案審理有什麽關係嗎?”法官問道。

“有。法官大人,我認為,我的當事人是有罪還是無辜,或許全靠這台電視機了。我希望被告能有各種機會為自己辯解。”

“好吧,可以進行。”

“華倫,請你用自己的工具袋,也就是二十四號物證,看看是否能把電視修好。”

“是,先生。”

“法官大人,我請你看仔細,現在被告已經擰開一些螺絲,把電視機殼打開了,他取出了組合盤,正在檢查下麵的電路。華倫,你找到毛病了沒有?”

“噢,找到了,是一個接頭鬆動了,和我原先想的一樣。沒關係,隻要焊接一下就行了……好了,你看,現在有圖像了。”

“法官大人,你看,這是第七頻道,不僅色彩鮮豔,而且圖像也很清晰。華倫,謝謝你!你可以關掉電視機,回到證人席了。”

待華倫坐穩後,傅斯律師對他說:“華倫,我再問你一個問題,那個電視機殼你是從哪兒弄來的?”

“是從一台舊的麥克牌電視機上拆下來的,這個外殼輕巧,而且也很好控製。”

“控製?你是指調整聲音大小的開關吧?”

“是的。”

“華倫,這個電視機的外殼或開關上,怎麽沒有任何標誌說明它是黑白還是彩色的呢?”

“嗯,是沒有。”

“請你如實對我說,你告訴過誰這台電視機是彩色的?”

“沒有,我沒有對任何人說過。”

“那麽,你在法庭作證時,我問過你或者是你自己說過電視機是彩色的了嗎?”

“都沒有。”

“現在,請你告訴法官大人和陪審團,我們為什麽一直不提這台電視機是彩色的呢?”

“我們清楚,除了瑪麗之外,另一個知道電視機是彩色的就是他的情人了,因為瑪麗曾經對我說她告訴過那個男人。”

“華倫,關於瑪麗情人的身份我們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是的,但是我們無法證明。”

“你說說我們是怎麽知道的?”

“因為瑪麗告訴過我。”

“可你在以前的證詞裏撒謊了!”

“我承認,我是撒了謊。”

“你作證前曾宣過誓,那你為什麽還要撒謊呢?”接著,傅斯律師將頭轉向法官和陪審團,說:“我來補充一下,華倫是在我的同意下撒謊的,對此,我請求你們的原諒。現在我要告訴你們,我和華倫為什麽要撒謊,因為我們知道,瑪麗的那個情人有權有勢,僅憑我們的一麵之詞是無法指證他的。所以,我們希望他在法庭上會說些什麽,問些什麽,然後我們從他的那些話裏找到破綻,套出真相。”

“可是,現在大部分電視機都是彩色的,他應該能猜測到那是彩色的呀?”法官有些不解地問。

“但是,法官大人,恐怕有一點隻有他自己才知道,那就是他第一次遇見瑪麗的時間,也就是四個月前,這一點別人是不知道的。”

“法官大人,我已經沒有問題了。哈克檢察官,現在該把證人交給你了!”傅斯律師說。

法庭上沉默了十幾秒鍾,突然,傳出了一陣“嗚嗚……”的哭聲,原來是哈克檢察官正掩麵坐在那裏。